104 历历往事
“施怡,你会回来的,对吗?”
“一定会,你一定要等我。九哥。”
五十年前的那一句承诺似乎还在杜十一娘的耳边回荡,但是半个世纪过去,这个承诺一直没有兑现,直到现在,人鬼殊途。
五十年前,南华市还不叫市,叫南华村,只是天涯海角的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渔村,村民以打渔为生,相当贫穷。
杜家是南华村最大的家族,上一辈还是地主,到了杜施怡父亲当家作主的时候,就已经改天换日了。杜施怡的父亲自小习惯了公子大少爷的生活,前呼后拥,呼风唤雨,现在这样一来,顿时就活不下去了。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黑道。在这种历史变革时期,杜施怡的父亲与时俱进,走上了另一条呼风唤雨的道路,那就是黑道。他组织了原来地主家庭的一些打手、狗腿子还有一些无家可归的长工,建立了杜家帮,自封帮主。年过四十的他宝刀未老,东征西战,势如破竹,只用了一年时间,杜家帮就成了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黑帮。
说到庞家,祖祖辈辈都是大夫,本来家境还不错,到了庞英九父亲这一代,早已不比当年了。为了让家族复兴,父亲给庞英九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参军。于是,庞英九就这样做了军医。
再说杜家,和庞家的背景完全不一样,按说他们两家不会有任何的交叉点,虽然同在一个村,但杜家向来都是深门大院,庞家住在村口的小茅屋里。杜家给全村人都找过麻烦,但就是没有动庞家一个指头。这倒不是杜帮主仁慈,或者庞家有什么后台,而是杜帮主深谋远虑。因为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挨刀了就得找大夫,杜帮主不动庞大夫,为的就是万一自己受伤,好找庞大夫医治。
事实证明杜帮主的决策是明智的,因为就在他事业的上升阶段,为了开辟杜家帮的疆域,与五十里之外的一个黑帮上演了一场生死大战。一千多号人在两村之间的海边混战,那场面,真是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引来远近几十里的村民,坐着渔船在海上看热闹。杜帮主身先士卒,一马当先,提着一把一米多长的大砍刀,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大战持续了一个下午,到黄昏时,大海涨潮了。鲜血立刻染红了大海,附近几百里内的鲨鱼都聚集到这个海湾,抢食漂到海里的尸体。
杜家帮果然了得,最后剩下的两百人里,有一百八十个是杜家帮的,剩下二十个敌人留着给他们收尸。但是这也不是杜帮主宅心仁厚,不忍将敌人赶尽杀绝,而是在最后关头,杜帮主体力不支的时候,被对方一个装死的小喽啰爬起来一刀捅在肚子上。杜帮主一个转身,手起刀落,将小喽啰一刀斩成两截。但是,他自己的肠子也流了出来。
生死大战就此结束,手下顾不得斩草除根,抬起杜帮主往拖拉机上一放,班师回朝。对手从此在江湖上消失,这是后话。
说到杜帮主,意志惊人,肠子流出来,又塞进去,流出来,又塞进去,硬是撑到了家。手下抬着杜帮主要回家,杜帮主脸色苍白,说:“去找庞大夫。”他也知道自己撑不住了。一行人直奔村口的庞家茅屋。
念在杜家从未欺负过庞家的份上,加上救死扶伤是大夫的本能反应,庞大夫二话没说,使出浑身解数开始拯救杜帮主。此时杜帮主已经正式晕厥,庞大夫麻药都没用,就开始给他清理内脏,缝补伤口。
养在深闺的杜家大小姐——十六岁的杜施怡听到这个噩耗,直奔村口,看到父亲气若游丝,性命不保,一口气接不上来,顿时晕倒在地。
庞大夫救命要紧,没空管她,于是让回家探亲的军医庞英九把她弄醒。庞英九十八岁,在军队里当了两年兵,手艺大有长进。于是一个大步上前,掐人中,没反应,心中暗自着急。庞英九在军队里面对的都是男人,此时专心救人,也没想到眼前是一个妙龄少女,二话不说,捏开杜施怡的樱桃小嘴,嘴对嘴地进行人工呼吸,杜施怡口中的淡淡清香扑鼻而来,都没有让庞英九反应过来,心中只掠过一个念头,“终于碰到一个没有口臭的同志了!”
杜帮主的手下看到庞英九竟然敢轻薄大小家,心想自己暗恋大小姐几年了,连大小姐的衣服都没碰过,这小子竟然一上来就亲嘴,反了去了,于是拔出砍刀就要将庞英九就地正法,幸而被帮里的元老拉住了。
但是,杜施怡可能是伤心过度,晕厥太深,还是没有反应。庞英九人工呼吸了一阵,发现毫不见效,只得使出最新的心外压抢救方法。他双膝跪地,伸出左掌,贴在杜施怡的左胸心脏部位,然后右掌贴住左掌手背,用力按了下去。入手处,只觉得柔软异常,弹力十足,庞英九才顿觉这次抢救的是个女孩,这个懵懂少年顿时像触电般地缩回双手,自己的心脏跳动迅速加快,大脑充血,差点晕了过去。
看到这一幕,就连元老都忍不住了,走过来一巴掌拍在庞英九的后脑上:“他妈的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啊!拿刀来!”原来那个手下早已义愤填膺,立马递上砍刀,元老接过来,大吼一声:“我宰了你!”吓得一旁的庞大夫一针戳在杜帮主的肚皮上。
生死关头,庞英九充分发挥出军人的临危不惧,大喝一声:“你还想不想救人!”
元老被他这么一吼,不由得愣了一下,说:“想。”
“想就站到一边去!”庞英九声如洪钟,元老竟然乖乖地退到了一边,手里的砍刀还保持着扬起的姿势。
义愤填膺的手下见元老竟然被人吼傻了,越俎代庖放出狠话:“好,要你救不活大小姐,我就将你碎尸万段!”
庞英九理都懒得理他,调匀呼吸,稳定心神,右掌压左掌,左掌压胸部,以每秒一下的速度在杜施怡酥软的胸脯上按压起来,连按十余次,又弯腰人工呼吸两次,然后接着压。他这边急得满头大汗,怎么还不醒啊,我就这点招数了;元老那边气得七窍生烟,这个混蛋上下其手,到底要搞到什么时候?义愤填膺的手下更是心急如焚,我的大小姐,你快点醒来吧,这个色狼不知吃了你多少豆腐了。
也许是感受到这么多人的关怀与呼唤,在庞英九做完两轮心外压和人工呼吸之后,杜施怡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醒了过来。
此时庞英九的手还压在杜施怡的胸部,准备继续按压,手下眼尖,冲过去一把打开庞英九的手:“醒了!醒了!你给我停手!”
庞英九立刻回头,看到杜施怡张开了眼睛,汗淋淋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憨笑。杜施怡的脸顿时红得像个灯笼。
结果,杜施怡被庞英九救醒了,杜帮主也被庞大夫救活了,皆大欢喜。
两天后,庞英九要回部队了,杜施怡偷偷地跑了出去,给庞英九送行。
“庞……庞公子……谢谢。”杜施怡一说话脸就红了,低着头拉着衣角。
庞英九傻傻一笑:“我哪是什么公子,叫我名字就行了,我叫庞英九。”
“那……我叫你……九哥吧……”杜施怡的脸一直红红的,就没正常过。
“啊?九哥?随便……随便吧。我走了。”庞英九摸摸后脑勺,那里被杜家帮的元老拍了一掌,现在还隐隐作痛呢。
庞英九走了,杜施怡站在路口,一直等到他的背影完全看不见了,才慢慢走了回去。
话说庞大夫救了杜帮主的命,杜帮主派人送去一百大洋,庞大夫没敢接,因为儿子说过,虽然救死扶伤是大夫的责任,但杜家毕竟是黑帮,是人民的敌人,迟早有一天要被人民铲除的,所以千万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
于是,这次事情之后,杜家和庞家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两家互不往来,只是杜施怡偶尔会去看望一下庞大夫,但庞大夫大多都是避而不见。
海滩大战后,杜家帮开始一帮独大,方圆百里内再也没有对手敢说半个不字,杜帮主雄心勃勃,并不甘于现状,带领成千上万的兄弟四处拼杀,扩展自己的领土。两年后,杜家帮达到了鼎盛时期。
俗话说,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个道理放在江湖上也是说得通的。几年来,被杜家帮打压、欺凌的黑帮都暗地里在卧薪尝胆、招兵买马,到了这年,大家组织了“八帮联军”,一起举起了打倒杜家帮的大旗。
杜帮主直那次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之后,身体已经是大不如从前,虽然运筹帷幄的能力日益精湛,但决胜千里的盛况已经是明日黄花了。杜家帮节节败退,回天无力。所谓兵败如山倒,坚持了不到半年,杜家帮已经是分崩离析,一盘散沙了。“八帮联军”放出话来,只要谁交出杜帮主的项上人头,金钱、女人,要多少给多少。
这是个很有诱惑力的条件,所以杜帮主除了要小心对手,还要时刻提防自己身边某个财迷心窍的人。终于,杜帮主心力交瘁,顶不住了,在仇家准备夷平杜家帮的时候,决定举家出逃。
就在这时,庞英九在越战中英勇负伤,复员回来了。其实伤倒不是很重,完全不影响他的工作,是他自己开了小差。这两年来,他的脑海里一直有个影子挥散不去,日里夜里都在脑子里晃啊晃的,昼夜不息。这就是杜家的千金大小姐杜施怡。
自从那次救了杜施怡之后,庞英九的小心脏就没有安稳过。想到杜施怡那温润甜蜜的嘴唇,他的心就扑通扑通地乱跳;想起杜施怡那丰满酥软的胸部,他总是感到浑身燥热心跳失控;想到杜施怡那含羞带笑、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就恨不得立即飞回去。总之,他是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一个黑道大哥的女儿。纵然如此,在一次小伤之后,庞英九还是决定离开部队,回家了。
杜施怡听说父亲要带着自己跑路的时候,心想再也见不到九哥了,没想到庞英九犹如神兵天降,出现在她面前。在南华村海边的一艘破渔船上,杜施怡抱着庞英九一场痛哭,然后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大小姐的千金之躯,奉献给了一个落魄大夫的儿子。那时,她刚好十八岁。
几番温存之后,还是得面临分手。杜施怡不能留下来,留下来是死路一条,庞英九不能跟着去,跟着去了那就是黑道分子,对不起人民。
最后,杜施怡掏出一对戒指,把其中一枚递给庞英九,说:“戒指代表我的心,我把它交给你了。你要好好保护它,等着我回来。”那时,她还抱着很美好的希望,以为事过境迁,就可以再回到小渔村找她的如意郎君了。
庞英九接过戒指,说:“施怡,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它,等你回来。”
杜施怡靠在庞英九的胸口,说:“九哥,我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如果,我去了十年,二十年,还没回来,你会等我吗?”
庞英九搂着杜施怡香软的身体,说:“会,我会一直等下去,直到你回来。”
杜施怡仰起头,说:“那,如果我再也不回来了呢?”
庞英九低头看着怀里的可人儿,说:“我会一直等到最后,等到我老去。就算我死了,我还会在地府等着你,我们来世都要做夫妻!”
杜施怡将头埋进庞英九的怀里,笑得幸福满面。
“施怡,你会回来的,对吗?”
“一定会,你一定要等我。九哥。”
后来,杜家就从南华村消失了。有人说,他们全家逃到了金三角,从此隐姓埋名;也有人说,他们根本没逃多远,就被仇家追上,全家老少悉数被杀。对庞英九来说,更愿意相信前者,因为他一直相信,杜施怡会回来的。
事过境迁。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杜施怡却一直没有回去。她跟着杜帮主到了金三角,那是一个无主之地,谁厉害,谁就是老大。杜帮主已经威风不再,膝下又没有半个儿子,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年纪轻轻的杜施怡被迫走上了黑道,成为远近闻名的女杀手。
十年之后,父母去世,其他人也各自散了。杜施怡却再也不敢回去了,她不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身份,怎么去面对庞英九?他们可谓是一正一邪,一白一黑,是不可能糅合在一起的。她也想过放弃杀手的身份,做回一个普通女人,回到南华村,和庞英九结婚,生儿育女。但还是那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十年的杀手生涯,已经完全将她改变,她再也不是以前的杜施怡了。
于是,年方二十八的她,改名叫做杜十一娘,创立了红花会,并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女杀手组织。这个杀手组织里,从来都没有男人,因为一看到男人,杜十一娘就会想到还在遥远的小渔村傻傻等待自己归去的庞英九。后来,红花会搬到了红花谷里,杜十一娘定下一条规矩,不论如何,绝不允许男人踏足红花谷,以免勾起她的伤心之情。就算是负责整个金三角防卫的军队,还是驾驶直升机的飞行员,最多只许在天上飞过,或者在直升机上等待,而且,在杜十一娘出现之前,必须离开红花谷。
从此,杜十一娘就生活在这个没有男人的世界里,一晃就是近半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