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街亭之战(十二)
从弓骑兵进入到一箭之地的可攻击范围之内,在进行弓箭射击的同时,弓骑兵的速度明显地就降了一下来,而两翼的枪骑兵,却依然是速度不减,快如疾风地撞向了整个的魏军骑阵。
二百步……一百步……五十步……
以战马高速奔驰的状态,这么一点距离几乎是转瞬即至,枪骑兵不遗余力地冲击着,很快地将弓骑兵压到了身后,率先与魏军骑兵实施了接触。
双方都在向前高速奔驰着,巨大的惯性让这种接触变得铿锵有力,长枪刺穿铠甲的声音,战马相撞的声音,双方兵器的格斗声音,以及呐喊声,厮杀声,濒死的惨叫声,交织到了一起,双方进入了真正血腥残酷的厮杀之中。
双方的骑兵大队人马并没有因为前面的冲撞而减缓速度,反而以更加凌厉之势冲向对方的战阵,在这种铁骑洪流之中,个人的力量几乎是微乎其微,整体的、磅礴的气势席卷着一切。原本泾渭分明的红色洪流和褐色洪流融合到了一起,起初也只是一少部分的接触,在很短的时间内,两股洪流都急速地冲击向对方,更大范围地相互融合着,再也分辨不出那儿是红色,那儿是褐色,完全成为了一种血色。
骑兵之间的正面对决无疑是最为惊心动魄的,战斗空前的残酷,惨烈,无数的骑手在对决中从马背上掉了下去,被践踏成泥。无论是魏国的士兵和蜀国的士兵,此时此刻,都杀红了眼,拼尽全身的力气,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呐喊着,厮杀着,狭路相逢勇者胜,拼的就是血性就是豪气。这就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遭受到蜀军弓骑兵的打击之时,魏军骑兵恨不得胁生双翅飞过这一段的死亡地带,在他们看来,只要与蜀军骑兵纠缠到一起。蜀军的弓骑兵就很难再发挥什么作用,与蜀军骑兵正面作战,魏军骑兵拥有着极强的心理优势。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他们不但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魏军的枪骑兵需要一只手来操纵缰绳。所以只能用一只手来使用武器,所配备的刺枪既短且轻,以方便骑手操控使用。饶是如此,魏军枪骑兵使用刺枪的招式也非常地单一,只能用刺、扎、挑的方法,由于单手的力量不足,刺枪的威力也只能发挥出五六成的水平。
而蜀军枪骑兵却是个个双手握枪,他们的刺枪,显然要比魏兵的枪更长更沉,双手握枪的优势不仅仅在于力量更强。而且可以使用的招式不再单一,刺、扎、挑、扫、撩、点、挡,诸多的招式都可以使用出来,而且变化多端,远比单手持枪灵活的多。
方一交手,魏军骑兵就吃了一个大亏,他们刺出去的枪,被蜀兵轻易地格挡掉,而蜀兵反刺过来的枪,他们却无从闪避。第一批冲入蜀军骑阵之中的魏军骑兵,无一幸免地被长枪刺穿了身体,死于马下,单手持枪和双手持枪的优劣立判。
这样的交手结果让魏军更是大吃一惊。比蜀军拥有大批量的弓骑兵更为地让人震惊,要知道双手持枪后,战马就无法有效地操纵,很容易从马背上摔了下去,能有这样高超骑术的,更是凤毛麟角。比在马上骑射的技术更难掌握。
如果说蜀军个别的骑手有这样的素质并不奇怪,但奇怪的是蜀军所有人骑兵都拥有这样的水平,这让一向以骑兵自傲的魏军震惊之余,深感匪意所思。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蜀军的“秘密”,他们所使用的马鞍和马镫同魏军使用的马鞍马镫完全不同,他们的马鞍前后高翘,中间凹陷,而他们的双脚都踩在马镫之上。
难道这就是蜀军骑术精良的原因?
由于双方短兵相接,距离很近,魏军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蜀军的新式装备,的确,就样的马鞍和马镫是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没人相信蜀军可以找得到上万名训练有素能力出从的骑士来,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些马鞍马镫,也只有装备了这些马具,才能导致;蜀军骑兵有质一样的飞跃。
初战得手,让蜀军的士气更为地高涨,枪骑兵们呐喊着,热血贲涨,以势如破竹之势向着纵深处挺进,整个魏军骑兵阵地在蜀军枪骑兵的冲击之下,损失惨重。
弓骑兵收起弓箭,抽出雪亮的马刀,也加入到了攻击的队列,虽然他们没有使用刺枪这样的长柄兵器,但装备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之后,身体的灵活性和可移动的幅度大增,使用细长的马刀,更加地轻巧灵变,就是同使用单手刺枪的魏国骑兵交手,也一样不落下风。
蜀国骑兵是一路狂歌猛进,所向披靡。
唐彬不禁是惊呆了,面如死灰,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今天的骑战竟然是这样的结局,曾经无数次地自诩魏国骑兵是如何如何强大,不可战胜,而今天的现实,无疑让唐彬挨了重重的一掴耳光一般。什么天下无敌,什么不可战胜,在强大的蜀军骑兵面前,魏国骑兵竟然会脆弱不堪,成为了单方面被屠杀的对象。
唐彬也注意到了蜀军骑兵的装备不同之处,他顿时了然了,原来蜀军骑兵突然之间变得这么厉害,竟然是装备了新式马具的缘故,怪不得!怪不得!虽然唐彬一时半会儿还无法理解蜀军马鞍马镫的真正价值所在,但蜀军骑兵变得如此强大犀利,显然与这两样东西是密不可分的。
不过唐彬可不是那种轻易就认输的人,虽然魏军前锋部队遭到了重创,但好歹他们拥有着两万之众,兵力的优势让唐彬产生了倚多为胜的念头。
他当即下令,左右两翼的骑兵发给迂回攻击,去包抄蜀军骑兵的后路。就算蜀军骑兵再强悍,也是无法经受住腹背受敌,正面作战无法突破,唐彬只能是寄希望于剑走偏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