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绣花大盗

  进入副本之后,苏阳吓了一跳。
  不远处,有一个人在地上爬,像一只大乌龟一样在爬,他手脚并用,爬的很慢很慢,而且每爬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
  这个人是个大光头,光头上有香疤,穿着一身僧袍,僧袍看上去并不算旧,可是僧袍上面已经到处都是大洞小眼,看起来他已经爬了很远一段路了,看他的样子还准备继续爬下去。
  “大乌龟是不是老实和尚?” 苏阳走到他的身边问。
  和尚摇头说:“大乌龟当然不是老实和尚,大乌龟就是大乌龟,老实和尚才是老实和尚。”
  “那你是大乌龟还是老实和尚?”苏阳笑道。
  老实和尚果然很老实:“我不是大乌龟,我是老实和尚。”
  “哦,老实和尚什么时候开始学乌龟爬了,难道在练功?”苏阳问。
  老实和尚愁眉苦聊的说:“乌龟爬可不舒服,就算是为了练天下第一的武功,和尚我也不会学乌龟爬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老实和尚叹了口气:“只不过若是为了保住小命,就算是变成大乌龟,和尚也不在乎了。” 他说话的时候,又朝前爬出了一小截,很短的一小截。
  “有人能要老实和尚的命?你不变成大乌龟就要杀你?”苏阳奇道:“难道陆小凤不管?难道你们不是朋友?”
  提到陆小凤,老实和尚的脸更苦了。
  他翻了个身。这才发现他胸腹的僧袍已经全部磨烂了,露出了白花花的肚皮,他就像只晒太阳的大乌龟一样躺在地上。露出大白肚皮晒着太阳,一脸愁苦道:“陆小凤管自己都管不过来,怎么可能管我。认识了陆小凤,和尚简直倒了八辈子的霉。”
  “为什么?”
  “就是因为和尚和陆小凤是朋友,所以和尚才变成了乌龟。”
  “我不明白,难道陆小凤偷了你的老婆?”苏阳居然和他一起并排躺在地上晒太阳。
  “和尚没有老婆,他偷不了。就算和尚有老婆,和尚也打不过他。”老实和尚叹了口气。
  “哦,我明白了。和尚和陆小凤是朋友,所以陆小凤有了麻烦,和尚不能不去帮他,但是这个麻烦又太大了。所以和尚只能慢慢的爬去。爬的越慢越好,只最好是等你爬去之后,麻烦已经结束了,这样和尚即对得起朋友了,也不会惹到麻烦!”苏阳道。
  老实和尚坦然承认道:“对对对,和尚想了好几天才想出这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到底是什么麻烦?”
  “也不算太大的麻烦。”老实和尚想了想道:“一两千万两银子而已。”
  “一两千万两银子?”
  “不错,一两千万两银子。”老实和尚点点头,开始掰手指数道:“平南王府里的十八斛明珠。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
  他说话的速度不快,不过记性真不错,像在念经一样一连说了六七十件大案,手指头来来回回的数了六七遍才算说完。
  他说的这些东西,加在一起的确至少价值一两千万,也许还远远超过。
  “这些案子都是陆小凤做的?”苏阳道:“可是我怎么听说是一个会绣花大盗做的呢?”
  “的确是绣花大盗做的,这人不但会绣花,还会绣瞎子,据说他最近至少绣出了七八十个瞎子,用他的绣花针绣,两针绣一个有震远的常漫天、华玉轩的华一帆、平南王府的江重威..........”他啰啰嗦嗦的说了几个人人名出来,这些人至少有一大半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角色,手上的功夫也足够硬。
  “我还是不明白,这件事和陆小凤有什么关系?”
  “这些案子都是一个月内发生的,偏偏陆小凤这段时间出手特别大方。”
  老实和尚又开始掰着手指头像念经一样的数:“赈济河南的灾民三百万,关中正气楼的孤儿寡妇五十万.......”他一连说了十几件事,每一件事里花的钱都能吓死人,加在一起恰好也有一两千万,也许还要不止。
  “你说,他哪来的这么多钱?”老实和尚很认真的问苏阳。
  “也许他赌钱赢了,或者挖到宝藏了。”苏阳笑道:“他难道没有解释?”
  “他当然解释了,他说这是青衣楼的钱。”老实和尚道:“可是青衣楼早就塌了,霍休也不知去向,他怎么能解释的清楚?”
  “看起来,他只有找出来真正的绣花大盗,才能为自己洗刷冤屈了?”
  “不错。”老实和尚笑嘻嘻的说:“等到他找出来真正的绣花大盗的时候,和尚一定能正好爬到他那里,他既然这么有钱,和尚又这么讲义气,找他化个几百万银子的缘,他想必不好意思不给。”
  苏阳点点头,忽然笑道:“我们说了半天话,你认不认识我是谁?”
  老实和尚点点头:“我当然认识,我就是不认识你的人,也认识你的剑,你以前是快剑,现在剑依旧很快,只不过上面有血。”
  “那你在这里,好像是专门等我的?”
  老实和尚不说话了,老实人不撒谎,所以不能说的话就不说。
  苦瓜大师做的素菜天下无双,据说他做的素菜就算菩萨闻到,都会心动的。
  无双的东西,往往是稀有罕见的,如果经常能够得到,就算再无双也不值钱了。
  苦瓜大师想必很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亲手下厨了,可偏偏就是这样,他的素菜反而更有名了。
  而现在他却在厨房里忙活着,外面的房间里已经做好的一盆素火腿一盆锅贴豆腐,都已碟子底朝了天。
  陆小凤一只手提着筷子,百无聊赖的在空盘子里敲着,发出叮叮叮的脆响,一边升头探脑的朝厨房方向望。
  “你做了这么多案子,还好意思在这里吃吃喝喝?”苏阳问。
  “连你也相信这是我做的?”陆小凤瞪了他一眼道:“我那些钱从哪来的,你难道不清楚?难道不是你交我的法子,把霍休的钱全部都诈出来的。”
  “可是你只炸了一两千万,看起来你实在不适合做这种事。”
  陆小凤无奈道:“我知道一两千万也许连他财富的一成都不到,可是就算我有天大的本事,也没法让死人吐钱。”
  “霍休死了?”苏阳记得很清楚,自己上次离开陆小凤这里到现在,这个世界也不过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以霍休的武功不应该会死的这么快,更何况陆小凤也不是一个喜欢折磨人的人。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人一旦失去了权力和自由之后,死的总是很快的,就像天上的雄鹰,你若是把他关进鹦鹉住的笼子里,也是活不了多久的。”
  “那他剩下的财富,想必也跟着他随风而去了?”
  “金银又不是灰,怎么可能随风而去?”陆小凤摇头:“只要还在这世上,就总有人会受益。又何必一定要在我们手中呢?”
  忽然传来一阵鼓掌声:“说得好!就凭这句话,我就肯定那些案子绝不可能是你做的!”
  随着这个声音,门外进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金九龄。苦瓜大师的师弟,六扇门三百年来的第一高手。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拆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
  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
  但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
  何况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这使得他在最容易花钱的一件事上省了很多钱。别人要千金才能博得一笑的美人,他却往往可以不费分文。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绝不像是个黑道上朋友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更重要的是金九龄是江重威的好朋友,又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名捕,虽然早已洗手不干了,但这些事他还是非管不可的。
  “看起来苦瓜大师这顿饭可不是白吃的。”苏阳道。
  “吃饭归吃饭,帮忙归帮忙,就算陆小凤你不愿意帮我查绣花大盗,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
  金九龄果然是个很讲朋友义气的人,可惜一个人若是太讲江湖朋友义气了,难免在公门里不太好混,恐怕这也是他急流勇退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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