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节 兄弟
前文修改:张辽引五万虎豹骑来到西河,不是三万,属笔误。
第二天一早,卫兵端着洗脸水进入曹丕的帐内,这才发现曹丕不见了。
这一消息像炸弹一样当即在军营中引爆,迅速被驻扎在军营外的张辽等人知晓。
吕布刚刚换岗回去睡了没多久,就被卫兵告知曹丕失踪了,而且司马懿也没了踪影。初步分析,这二人是一起连夜逃走的。
得此消息,吕布才知自己昨夜上了司马懿的当,顿时气得怒不可遏,提起边方天画戟就冲进第一军团驻扎的军营。
原本协助马腾指挥攻城的桥莛,张动,梁纲,李丰四人,得知曹丕和司马懿失踪的消息后,正在六神无主之际。见吕布突然杀气腾腾冲进军营人吓得魂不附体。
若是曹丕在此人多少还能安心一些,毕竟打狗还要看主人。现在曹丕不在了人见到吕布顿觉脖子上冒凉风,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如果这四人老老实实地站在这里不走还好,这一走,吕布火气更盛。ing方天画戟一个箭步就追到四人身后,口中怒喝道:
“杂碎见我就走是为何故?又想与司马懿一般骗我逃走不成?”
话音未落,方天画戟已是挥出,一招就将走在后面的桥莛和李丰二人砍成两截,血u四溅张动和梁纲见了吓得屎齐流,连忙转身向着吕布跪倒,连声求饶。吕布这时已经杀红了眼,哪有功夫听他们二人唠叨,反手又一戟,白链从这二人脖子上划过,二人脑袋一齐落地
吕布之所以这么大怒火,表面上被司马懿所骗,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主要原因。真正的主要原因是司马懿和曹丕陷害吴凡家人这件事,让吕布恨得咬牙切齿。
吴凡娶了吕布唯一的女儿吕玲绮为妾,吕布就成了吴凡的岳父。所谓爱屋及乌,对于吴凡以及吴凡的家人,吕布自然格外亲近。
如此这般,本来司马懿和曹丕跑了就够让吕布恼火的了,此时又见这四人掉头就走,吕布有些简单而又不失莽撞的脑袋顿时一热,转眼间就把这四人给杀了。
这一场面,正好被马腾的从子马岱遥遥望见。大惊之下,连忙去找父亲马腾。
而吕布在杀了这四人后,怒气仍是未消,提着方天画戟在军营内横冲直撞处寻找这次攻城战中的主将马腾。
找了近十分钟,吕布终于看到马腾和三个儿子站在一起的身影,当下提戟就冲了过去。却在彼此间距离将近,正待挥戟之时,被一个声音喝住:
“奉先,不得鲁莽快快退下”
吕布循声一看,喝止之人乃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张辽。
前面马岱看到吕布杀了桥莛四人后,立即找到马腾叙说此事。马腾听闻此事也是惊诧不已。和马岱一商量:在曹丕和司马懿都不见了的情况下,我们父子无疑就成了这次行动的罪魁祸首,吕布接下来肯定要杀我们。想保命,只能去找张辽。除了张辽之外,徐晃,夏侯渊肯定不会管此事;至于上党太守杨彪,更是根本就说不上话。
因此,这父子四人立即来找张辽,向张辽备说吕布无端杀人之事,并一再声称,自己只是奉司马懿和曹丕之令行事,其中有何隐情,我们根本一无所知。
换言之,马腾向张辽传达的信息就是:别看我们父子引近万军马强攻西河,造成这么多人员伤亡,甚至差点抓住吴凡的妻女;实际上,我们是无辜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们是信的。
张辽也是恨不得杀了这父子四人。听说吕布杀了桥莛四人,张辽在微微一怔后,心中竟是十分欣慰。因为这次事件如果走正常司法程序的话,桥莛四人很有可能死不了,包括这马腾父子四人也一样——主犯是他们的上司,不管他们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这次事件他们确实只是奉命行事。
但是,心里虽然这么想,表面上却是不好也这么去做。毕竟张辽乃是一军主将,做事不能像吕布那样为所欲为;况且,此事吴凡自有定度,张辽也不应该擅自专断。
由此,张辽喝止住吕布,令其退下。
吕布在张辽这一喝之后,脑袋也顿然清醒了些。虽然心有不甘,不过还是提着方天画戟气呼呼地离开了。
马腾父子则暗中长出了一口气。
……
此后又过一天,吴凡亲率十万迅骑兵,一路扬起漫天尘烟遮云蔽日,终于抵达西河县城。
本来已是气若游丝,虚弱不堪的崔鸯鸯,见到吴凡突然出现在前,顿时如回光返照一般竟是从上坐起扑到抢前一步的吴凡怀里,泪如雨注,放声痛哭。
而小吴瑛见到父亲却是愣了一阵——不知是吴凡霜白的眉梢和两鬓让她感到陌生,还是日夜盼望的父亲突然站在眼前令她不敢相信。不过这并不重要,小吴瑛在愣了一阵后,也如母亲一般扑到吴凡怀里,啼哭不止。
一家三口差一点就阴阳永隔,此时紧紧地抱在一起,生怕再失去对方,动情处泪水湿透衣衫。此情此景,令观者也是不由得落下泪来。
随后,吴凡运用医术技能,对崔鸯鸯进行了一番诊治。诊治后的崔鸯鸯,状态虽然仍为“重伤”,但气è和体力已是恢复了不少,基本上已经没有命之忧了。
接下来,张辽向吴凡汇报司马懿和曹丕下落不明,而桥莛等四人又被吕布杀死之事。
得知司马懿和曹丕失踪了,吴凡当然是非常不爽。而吕布诛杀桥莛四人这件事,总算让吴凡的这份不爽减轻了一些。虽然事后还得自己为吕布摆平此事,但也不过是一句话而已。
吴凡没有急着去追司马懿和曹丕,因为当前还有一件事,他必须先处理好。
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女,拼命抵抗马腾军的西河县城守军和百姓。
经过一天的休息,受伤军民的伤势已经基本稳定。死难者的尸体被集中摆放在城东坟莹地,等待集体下葬。
吴凡来到城东坟莹地后,看着满眼的尸体,心情异常沉痛。从一名等待开挖墓坑的士兵手中拿过镐,一语不发,直接就刨了起来。每一下都沉重有力,每一下似乎都在述说对逝者的无限敬意。
张辽等人以及等待开挖命令的士兵见状,连忙也各执工具挖掘起来。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说话,就在沉默和凝重中完成了挖掘工作。随后,又默默地将死者尸体一个个整齐码放在墓坑中,扬土,掩埋。
据事后统计,这次西河守城战,共有二千七百四十一人战死,另有三千余人负伤。
吴凡在为墓坑添上最后一锹土后,闭上眼默哀了一会儿。随后,命令上党太守杨彪,用最好的工匠,雕一块巨型石碑立在这里。墓碑上要详细刻下这些死难者的名字,以及他们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尤其注意的是,在碑文中要着重突出这些死难者是为了大义而捐躯这件事。
事实也是如此,感念吴凡恩遇的人只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人是无法坐视为国为民功绩卓著的吴凡家人被害而无动于衷,继而奋起守城。究其原因,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吴凡下令在碑文中着重讲述这些死难者为大义而捐躯,也是有着他自己的想法在里面——如果碑文中着重讲述的不是这些死难者为了大义而捐驱,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这么做无疑却是在变相抬高自己。可以预见,随着时光流逝,死难者的义举将逐渐被人们所淡化,转而人们越发关心的是当时的自己如何深得民心,竟然可以令这些死难者甘愿抛弃命保护来自己的家人。
这简直是对这些死难者的侮辱。
而在碑文中着重讲述这些死难者为了大义而捐躯就不同了。所谓人间正道是苍桑,正义永远是人类普世价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此,后人会永远记住这些在正义之路上的先躯者们,并且,还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染,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这才是吴凡想要结果。也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这些死难者们。
回到城中后,吴凡又对聚集在酒楼内外的全城军民们表达了自己发自肺腑的敬意和感ji。并且让孙尚香立即回返洛阳,拿着自己写下的亲笔字据,从大都督府的帐房领取一百万两黄金,发放给这些军民。
虽然这些军民保护自己妻女的根本初衷并不是为了钱财,但是,在这些军民的生活还不是很富裕的情况下,自己拿出一部分钱财既表达了一份心意,同时又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何乐而不为?
一百万两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吴凡现在的家底一共也只有四百三十万两。这么说也许不够直观,就以西河县来说,一年的税收为四百五十两黄金;而这些军民每人却可以得到一百余两黄金,以一个四口之家来说,所得到的黄金基本上就已经和整个西河县一年的税收持平了
自此以后,西河县成了远近闻名的暴富县,即使是扛着锄头种地的农夫,也可以用腰缠万贯来形容。当然,这已是后话。
处理完了这些首要之事后,丑提醒,吴凡才猛然想起贺绍。
也怪不得吴凡把贺绍忽略,自从吴凡入城后,只在初入酒楼时与贺绍见过一次面。而且吴凡当时异常急迫地想要立即看到崔鸯鸯和吴瑛,对于候在楼梯旁向自己躬身施视的贺绍只是礼节的点了下头,并没有在意。
其后,在了解此前守城的相关情况时,文丑和孙尚香把贺绍大义灭亲杀了自己弟弟,而后又动员全城百姓守城之事向吴凡说了一遍。吴凡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这个一直以来并不太被自己留意的小小西河县令,竟然是救了自己妻女的大恩人。
再其后,吴凡就忙着挖掘墓坑,安抚城中军民,忙得一刻不得闲。贺绍在这个过程中一直没有露面,吴凡也就暂时地把他忽略了。
直到此时,丑提醒,吴凡才猛然想起贺绍,很奇怪怎么一直不见他的人影,不知贺绍现在人在哪里?
就向身边的人打听,最后,一名衙役告诉吴凡:贺县令与家人在城西葬了弟弟后先是回到城中,而后听说又独自一人出城往城西去了。
此时天è已晚,张辽等人就建议吴凡先吃饭休息,等明天早上再召贺绍来见自己也不迟。
吴凡没有同意。他觉得贺绍这个人很有些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义灭亲;为了正义和公道,甚至可以杀了自己的亲弟弟。二是在明明已经是自己的大恩人的情况下,见到自己时却毫不邀功显能,反而极为低调,连一句话都没有说。
这让吴凡觉得不应以对待寻常人的方式去对待这个不寻常的贺绍。
他决定亲自去城西,贺绍弟弟的坟前去看看。
不用问也知道,贺绍此去城西,十有是前往弟弟的坟。毕竟那是他的亲弟弟,他肯定有很多话要对弟弟讲。
主意打定,吴凡便与张辽、文丑、赵云、甘宁等一干武将策马出城,望城西而来。
……
同一时间,城西二十里处,一座新起的坟前。
贺绍靠坐在坟旁,以手揽着坟土,就像揽着自己生前的弟弟一般。
在他面前的地上,是一个空酒壶,里面的酒一半被贺绍喝了,一半被浇在了坟前。
仰起头来,贺绍如释重负般长出了一口气,自语道:
“弟弟,你知道吗?吴大都督的家人得救了,哥哥也终于可以放下心来了。弟弟不用担心在那个世界会孤单,哥哥说过会陪你一起上路的。”
说罢,贺绍抓起身边的铁剑,将剑尖抵在心口,将揽着坟土的手收回来,用两手抓住剑身,扭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新坟,道了一声:
“弟弟,哥哥来陪你了。”
言毕,两手一用力,扑地一声,铁剑刺进了ing膛……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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