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2 男人都是笨拙的生物

  “雷桑,雷桑…”就在雷哲抽烟回忆过去的时候,坐在他身边的阿妙轻轻叫着他的名字,被惊醒的他看向阿妙,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笑容说道:“抱歉啊,有些走神。”
  阿妙摇摇头表示并不在意,她虽然看上去非常粗暴,而且经常被银时称为‘母猩猩’,但阿妙内心却非常细腻,她发现今晚的雷哲和过去有些不同,今晚来夜店的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总是笑眯眯的,反而心事重重的样子,尤其是刚才他沉默的时候,阿妙能感觉到他在想很重要的事情。
  将倒满酒的酒杯放在雷哲面前,阿妙轻声说道:“稍微喝点酒,也许就会把某些不开心的事情忘记,很多客人都这样有说,你要不要试试?”
  拿起酒杯,雷哲将里面非常高级的酒一饮而尽,脸上有些无奈的说道:“有些事就算醉掉也无法忘记呢,怎么样,习惯这里的工作吗?有没有遇到什么难缠的客人?”
  “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工作,很清闲,而且不用艹心太多,经常只要听客人发牢搔就好,不过也有难缠的客人,比如说那个变态跟踪狂。”阿妙笑着说道,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有暴力倾向,相反很是文静,之后她再次对雷哲说道:“谢谢你介绍我来这里工作,还有新八总是受到你的照顾了。”
  “这种小事不要在意了,毕竟你是新八的姐姐,如果连你都不照顾我还有什么资格出现在新八面前,说实话那小子很努力,可你也知道万事屋的情况,希望他不要太在意比较好。”雷哲是这家店的常客,也是大金主,在整条歌舞伎町中他的人缘都非常好,并和所有人都谈的来,用新八的话就是真看不出他是个腹黑虐待狂,貌似这种姓格也只有对待银时才会出现。
  “雷桑的过去是什么样子呢?听神乐说你和银桑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关系了,你俩那么早就认识了吗?”其实阿妙也在经历过最初的事情后开始了解雷哲和银时,而这家店对两人非常熟悉,毕竟他们是常客,不过在不同的人中得到的内容也不同
  。
  在秃头老板看来,雷哲就是歌舞伎町最大的财神爷,只要他去哪家店,哪家店就会生意火爆,而且他也不在乎钱,经常在店中挥金如土,不过他的钱从什么地方来的谁也不知道。
  至于银时嘛,用秃头老板的话就是‘倒霉鬼而且是个超级穷鬼’!银时的幸运值为负的事情几乎整条街都知道,偏偏就这个穷鬼总跟在一个土豪身边,而且还没任何怨言,这实在让人想不通,就算有多年的交情也会嫉妒吧?可偏偏银时却没有,虽然总是喊着要报复雷哲,但明眼的人都看出来他只是在说气话。
  在陪酒小姐的眼中,雷哲就是高富帅的典型,而且姓格又好,是绝对理想中的交往对象,但就是这么在女人眼中完美的男人,身边却总是跟着一个臭男人,在过去一段时间中很多人都猜测雷哲的姓取向是不是有问题。
  而银时,在各位眼中就变成死鱼眼、天然卷、没干劲、邋遢、总是欠抽的典型,当然这不是说她们讨厌银时,只是愤恨这个混蛋不怎么争气,整天都是这幅模样,其实她们在说道最后时都会说‘银桑其实是很可靠的人,可惜他的外表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总之,在这条街上万事屋的雷哲和银时就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过说道最后他们都会说两个人是好人,而且是很可靠的好人,因为他们总是帮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不管是大事小事,只要找上他们,两人就会拼尽全力去做,当然大部分都是银时在拼命,雷哲在后面看笑话。
  “过去吗?你不知道一个女人在讨论一个男人过去的时候,就代表她爱上对方吗?”雷哲笑眯眯说道,接着他的脑袋一歪,躲过阿妙的直拳,而在攻击雷哲的时候阿妙也是笑眯眯的,两人看上去非常的恐怖,貌似到现在也只有雷哲没有挨过阿妙的攻击。
  “过去什么的无所谓啦,因为我的目光只有前方光明的未来,我才没时间去回顾过去呢,那种事情只会让人浪费时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金钱,我的朋友。”雷哲带着玩笑说道,接着他抬起手对服务生大声说道:“今晚每桌一瓶香槟王,我请客!”
  “耶!”店内传来客人的欢呼声,这也是为什么雷哲人缘非常好的关系,因为他很大方,他懂得享受,他知道如何来事,他知晓怎样与别人沟通建立关系。
  “这么棒的夜晚,如果光谈论过去不觉得很无聊吗?让我们做点开心的事情吧,比如说‘国王游戏’什么的。”
  “我现在总算知道新八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银桑跟在你的身边真是悲哀。”看着嘻嘻哈哈的雷哲,阿妙如此说道,现在她很难理解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走到一起,并且互相依靠二十多年没有分开,难道真的和其他人猜测那样,两个人的关系已经突破天际,达到另一种境界?
  “喂喂,别说这种话啊,好像我是个剥削别人的吸血鬼一样,我花的钱都是用自己的血汗挣来的,从没有敲诈过银时一分钱,话说他也没什么好让我敲诈的,只能说我总是被幸运和金钱的女神光顾罢了,不对不对,光顾这个词怎么看怎么邪恶,光顾什么的才没有,我只不过是掀起女神的裙角,看到更多的东西而已。”雷哲如此说道,的确拥有‘黄金律’的他不单单是掀起女神裙角这样简单了,他简直就是强暴了幸运和金钱的女神,让女神永远跟在自己身边…“我看女神是被你囚禁才对,算了,这件事本来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你既然舍得花钱更好,毕竟我的薪水会增加,老板,雷桑再要一百瓶香槟王!”阿妙如此喊道,反正身边是个土豪,不剥削一下心里就不舒服,这也算为银时报仇吧?
  喂喂,妙姐,有你这种报仇方法吗?你这明显是为了自己,不要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啊
  !
  “一百瓶,你喝的完吗?你是在故意宰我吧,一定是吧,肯定是吧?!”雷哲抽着烟袋对阿妙说道,这个娘们实在太狠了,一下就敲掉他将近两百万曰元…!
  “喝不完我打包行不行?反正是你掏钱,剩下的我统统搬回家!你还在乎这点钱吗?”阿妙一副对方肯定会付钱的表情,毕竟这段曰子她也摸准雷哲的消费习惯,他就是那种‘千金难买我乐意’的类型,只要他高兴别说一百瓶,就算两百瓶也无所谓!
  “算了,既然你都喊出去了,我还能说啥,一百就一百,不过这些酒你不准带走呢,今天这里人人有份,喝完为止,老板一百瓶‘香槟王’!”在这一夜,光顾这家店的客人再次过的很欢乐,而店长也被大把钞票砸的乐疯了,而雷哲也不断喝着,然后开心的笑着。
  直到天明,众人才纷纷离去,雷哲手中拎着一瓶没开封的香槟王,摇摇晃晃走出夜店,在老板的恭送中离开这里,向万事屋走去,他看上去就和其他买醉的客人一样,有些狼狈,就连走路都有些不稳,但如果有人看他的双眼,就会发现他的双眼非常清明,没有一丝醉意。
  醉的是身,而非他的心…“雷桑。”身后传来阿妙的声音,雷哲止步但却没有转身,而阿妙继续说道:“你不是说酒要在店中喝完吗?怎么自己又带了一瓶离开?”
  抓抓头,雷哲的脸上带着充满醉意的笑容,他打着嗝说道:“啊咧,我有说过那句话吗?我怎么不记得了?酒当然是用来喝的咯,店已经关门,我还没喝够,当然带着回家继续喝呢,那就这样,你也早点回家休息吧…”
  雷哲说完就走了,看着他的背影,阿妙自言自语的说道:“男人,都是这样笨拙的生物吗?”
  ……回到万事屋,雷哲听着房间内传来的呼噜声,他将酒放在桌子上,然后坐在沙发上闭着眼,脑海中出现更多的东西,接着他苦笑的说道:“该醉的时候,你怎么不醉呢…?”
  “呦,我们的浪子回家了?昨晚又去找哪个姑娘了?”房间的门被打开,打着哈气的银时走出来,揉揉不怎么清醒的眼睛说道。
  “你猜…”
  银时没有说话,他走进洗手间,里面传来水声,没一会他出来后将一块湿润的毛巾扔在雷哲的脸上,接着打着哈气走回房间,在关门的时候说道:“笨蛋,要是困了就早点休息,不过在这之前把脸上的水擦干,你回来的时候外面下雨了吗?”
  “啊,是啊,外面下雨了…”
  两人在说话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窗户照射进房间内,外面晴空万里无云,别说雨,鸟屎都没掉在地上。
  “真是的,这样的天气还会下雨,江户变得越来越奇怪了,算了算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不到中午不要叫醒我。”
  “嗯…”
  “对了,下午要不要去看看呢…”
  “嗯,好…”
  “既然这样就早点睡吧,我可不想看你顶着两个熊猫眼。”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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