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旦旦而伐

  **过后,王路懒洋洋地抚摸着躺在胸口的冯臻臻细腻的背,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君王一得美人就不愿意上早朝了--看看外面的大太阳,何况不早朝,根本就是白日**嘛。
  这旦旦而伐的日子,已经足足过了三天,王路简直如同忙碌的雄峰一样,只要冯臻臻狩猎回家,稍有得空,就被他拖上了床,有时两人面对面吃饭,碗里的肉汤还没喝完,就已经腻在了一起。
  怎么也没个够的时候。
  荒唐,荒唐得无以复加。
  王路不是没想过崖山,可每次看到冯臻臻媚到骨子的里眼神,就统统抛到了脑后,自我安慰只要有封海齐、周春雨等人在,崖山并无大的风险。
  无耻,无耻得令人发指。
  但两人正是食髓知味之时,恨不能两人做一人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王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谢玲。
  基于性的爱。也是爱。
  王路爱陈薇,那爱,偏于理性。两人相识时,并称不上一见钟情,当时陈薇在学校里开了个写作兴趣小组,因王路在文学上小有才名,七拐八弯托人请他来上课,两人这才慢慢走到一起。相恋的经过也很平凡,压压马路,看看演出,偶尔逛下啤酒馆喝点扎啤,借着酒劲儿搂搂小腰,陈薇很保守,结婚前两人都没越过最后一步,反倒是商量着因为房价太高,先租人家房住才合算等很现实的问题。结婚后,王路才越发看出陈薇的好来,性情平淡和顺,眼中除了儿子就只有自己。
  王路爱谢玲,那是末世里的一段不该有的爱情。在极端条件下的同生共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偏偏谢玲也是个痴心的,认准了王路,就此死心塌地。真要说起来,是王路对不起谢玲,两人的爱,是同甘共苦,是生死相从。
  王路爱冯臻臻。与和陈薇、谢玲的爱都不同,如果非要一比,那就是最原始的**裸的爱,**。一如**期的野兽,爱了。那就上。也许这种爱,被小资们鄙视,但却也最纯粹,爱就是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扯,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
  爱到极处。甚至不用动脑筋,你有多爱我,这和月亮无关,来吧。和我做,做得越多,你就越爱我。
  短短3天来,王路已经彻底迷失。人生的意义--去他妈的,什么狗屁的人生意义。人生的意义就是**!
  除**,天下无大事。
  而令王路自傲的是,他的**很争气,此前在陈薇和谢玲面前的不举荡然无存,一夜三次郎那是小菜一碟,反正两人从白天到黑夜就没有穿衣服的时候,黄帝曾一夜连御十女,王路自认不比他老人家差。
  这肯定也是异能带来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很爽,真的很爽,天下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要这样的异能?
  冯臻臻显然很喜欢王路这特殊的能力,她是真的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她因为保留了对王路粗暴**的记忆,还有些畏惧的话,那到了现在,在王路的引诱下,她将所有王路看过的脚盆国的小电影里的花样都学了个遍。一个手把手地教,一个身体力行地学,更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此间乐,不思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王路完全迷失在桃花源中--她的桃花源。
  一根纤纤玉指在王路胸口调皮的划着圈,故意在他的敏感处挑逗着--这个喂不饱的小娘皮,王路半是苦笑半是欢喜,手又伸了过去……
  冯臻臻突然道:“肉干保存得很好,已经能带在路上吃了。”
  “什么?”王路摸不着头脑。
  冯臻臻在心里叹了口气,委婉地道:“风干角麂肉晾晒好后,我就将它收了起来,放在塑料袋里,找了处阴凉地收藏着,昨天打开看了下,果然像你说的,比熟肉要更方便保存,我嗅了嗅,并没有变质的迹象。这些风干肉,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了。我想,走出这个小山村应该不成问题。”
  王路的坚挺,立刻化成一摊软泥,半晌,他才闷闷地道:“明天,我们就出发。”
  王路松开了搂着冯臻臻腰的手,翻了个身,背对着冯臻臻。
  冯臻臻平躺在床上,怔怔瞪着梁柱。
  她知道,自己刚才那话不应该说出口,说出口,就是把王路推离自己的身边。
  但是她忍不住。
  忍不住想知道,在王路心里,自己到底有多少分量。相较于陈薇、谢玲,王路是爱她们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
  这很愚蠢,真的。
  尤其对一只智尸来说,更是愚蠢到家了。
  这就像吃食物,对智尸来说,只要不是同类,都能下肚,可对人类来说,非要美食美器,多加点盐,少了点糖,就要皱眉,这可真是可笑到了极致。
  智尸寻找爱情,就象希望能享受美食一样,可笑,多余,滑稽。
  冯臻臻啊冯臻臻,你已经享受到了**之乐,更因此而得到进化,这已经足够你满足了。只要多施展些手段,让王路彻底迷失在你的身体上,日子一久,将陈薇、谢玲、王比安等家人忘了可不是好。
  为什么你偏偏要提离开这小山村呢?
  仅仅为了知道他有多爱你?
  愚蠢啊,愚蠢的女人。你总是忘了,你是智尸,只不过是只更像活人的智尸。
  这一夜,王路和冯臻臻都知道,身边的人没有入睡,但两人都在装睡,一言不发。
  次日,王路和冯臻臻默默地穿上尿素服,背上风干肉,出发。
  王路以前没少到过这样的小山村,或是因为采访,或是自驾游,这样的自然村。座落于深山冷岙,离正规山路有不少距离,但总有村民上下山出入或者耕种砍伐的小道。
  冯臻臻这段时间四处狩猎,倒也找到过好几条类似的道路,但因为多年没有人走动,路都被野草阻塞,分不清哪条路是通向山外的。
  王路却也不急,一边寻路,一边竖着耳朵听水声。水流永远是山里人家的好向导,顺着水走,总能找到大路。
  山村的蓄水池,多半建在山泉处,两人沿着蓄水池的水流一路向前。水流越来越大,山涧也越来越宽,突然,王路的眼睛一亮--涧道里,出现了几个矿泉水瓶子,有人乱扔垃圾就说明这里是人来人往之处。王路捞起石缝里的瓶子看了看,日期显示是2年前的。很好,果然找对路了。
  两人沿着溪水又走了一阵,王路欢呼一声,前方的一段溪岸明显是人工加固过的。他托着冯臻臻爬上了堤岸,自己也翻身爬了上去,这才看到,脚下踩的是一条砂石路。太好了,终于找到人工硬化路面了。
  王路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虽然砂石路因为久无人迹,车道上长满了杂草,但依稀还能看出车辆轮胎在道中沙石上压出的车辙,只要顺着这条沙石走,就一定能找到大路。
  王路和冯臻臻的脚步加快了不少,又行了2个多小时,终于眼前一亮,一条水泥路出现在眼前,同时,在水泥路和砂石路交界出,还出现了一块简陋的路牌,上书“里岙村”三个字。
  想来两人所住的废弃小山村,就叫里岙村了,只不过,光这个村名还不能让王路辨认出身处何地--里岙村这样的自然村村名在山区不要太多,甬港地区没有一百也有数十个。
  冯臻臻突然道:“山道边有样东西。”
  王路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草丛间,隐约看到有一物体,他小跑过去一看,居然是辆28寸永久自行车,仔细一察车胎,车胎居然有气!王路仔细查看了一遍,在车把手上找到一些可疑的黑点,虽然年长月久,已经辨认不出原型,但王路晓得,这肯定是人的血迹--丧尸居然已经深入到山区这个程度了。
  不过,有车代步,可比两条腿走路强,王路骑上车,后座带着冯臻臻,顺着山路一脚一脚蹬着踢板,生锈的链条在挡泥板上发出哗啦哗啦的磨擦声,打破了山里的寂静。
  有自行车,就说明附近有村,有人烟的村,果然不出王路所料,又骑了有一小时,水泥路越来越宽,旁边也出现了护栏,护栏外是梯田,种的是茶树,虽然没有人照料,茶树长得却很是茂盛,绿油油的叶片长得又肥又厚,这样的叶子,自然是无法炒青烘茶的,在绕过一个大拐弯后,前方山坡上,出现了一村,房屋就建在山道两侧,错错落落,约有2、30家。
  嘎,王路握住了刹车,刹车不是很灵光,他又伸出脚尖在地上磨擦助力,这才刹住了自行车。
  王路对冯臻臻道:“我过去看看,你在这儿等我。”
  冯臻臻摇了摇头:“一起去。”
  这一路来,冯臻臻和王路之间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气氛,两人之间连句随意的攀谈都没有,还不如萍水相逢的路人。
  王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离崖山越近,就意味着自己和冯臻臻之间的距离越远--心的距离。
  等到了崖山,也许从此两人真成了陌路人。
  王路脸皮再厚,也不敢当着陈薇、王比安、谢玲的面拉着冯臻臻道:“我又给你们找了个姐妹来。”
  所以,王路很内疚,觉得对不起人家。因为内疚,更觉尴尬。
  这时听到冯臻臻要一起跟自己去村内,王路想要拒绝,却又硬不起态度,软软地回道:“这样不好吧,太危险了。”
  冯臻臻也不看王路:“我不怕。”说着抬脚就往村里走。
  王路唉了一声,忙拨出折叠小刀,打开,匆匆赶到冯臻臻前面。
  冯臻臻看着王路匆匆前行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个男人啊,做事拖泥带水,不清不爽,如果自己以前还是活人时。根本看不上眼,只是自己这特殊的智尸身份,才造就了这段孽缘。
  也许,就这样结束,也是桩好事,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的了。不仅是心理上,同样的生理上,所“得”也超乎自己的预料。就此罢手也好。
  入村了,王路紧张地在前面四处探望着。每经过一幢楼房,都要趴着窗户望里张望,只是一路行来,居然一只丧尸也没看见。
  村里的必然来过丧尸,因为山道上能看到已经干涸褪色的血迹。窗户和门都有抓挠后的破损,甚至还有辆拖拉机冲出了山道,四轮朝天翻倒在山沟里,想来生化末世时,这个深山里的小村子,也是一团乱像。但是,如今却一只丧尸也没看到。
  王路大着胆闯进一户居民家中。上上下下翻腾了一阵,出来的时候,却是一脸沮丧:“见鬼,什么也没有。比水洗了还干净,没有吃的,没有衣服,连把盐都找不到。肯定是有别的幸存者来搜刮过了。”
  又搜索了几户人家。依然还是空空如也,王路气得哭笑不得。这是哪来的幸存者啊,居然跑到这样的深山冷岙里,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徒手都不好搬,非得用车辆来拉吧。
  王路尴尬地对默默跟在身后的冯臻臻道:“对不起,我思虑不周,原以为出了废弃的小山村后,沿途能在人居的村镇里找到食物,可没想到,幸存者连这样的小村子都搜刮得干干净净。没有食物,回家的行程又远,可要委屈你吃苦头了。”
  冯臻臻其实不在乎食物,但看着王路为自己着急,心中却是甜甜的,她取下肩上的小包道:“没关系,我现在不饿,对了,你要不要吃些肉条垫垫饥。”
  王路抽了抽鼻子,嗅着肉干诱人的滋味,却摇了摇头:“我也不饿。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我倒不信了,找不到一点吃的。”
  这处小村,却有一桩好处,那就是找到了好几辆车况不错的自行车,还有一个打气筒,不过古怪的是,王路只是取了打气筒,依然带着冯臻臻一起上了那辆28寸的老永久,哗啦哗啦向前骑去。
  冯臻臻的双手,自然而然环在了他的腰里。
  转过几个弯,王路突然刹住了车,因为刹得太急,冯臻臻的头和他的背不轻不重撞了一下,冯臻臻正在诧异,王路惊喜地道:“快看,有好东西。”
  冯臻臻跳下后座:“什么好东西?”
  “枇杷!”王路乐呵呵地道。
  真的是枇杷,成片成片的枇杷树就在山道两旁的坡地上,如今这季节,正是枇杷成熟时,累累的果实沉甸甸压在枝头。
  王路磨拳擦掌:“那些幸存者能把居民家里的东西搬空,总不能把这些枇杷树也挖走吧。冯臻臻你等着,我去给你摘些枇杷吃。”
  说着,跨过护栏,跳进了坡地里。
  枇杷没有疏果,也没有施肥,更没有打药,果子结得多,但个儿不够大,有不少还被虫吃鸟啄了,地下也掉了不少,但却是浙东一带有名的白枇杷种,皮薄肉甜,最是美味不过。王路匆匆摘了几把,用枇杷叶裹了,扔给了山路上的冯臻臻。
  冯臻臻剥了颗放嘴里,冲着王路嫣然一笑:“好甜。”
  王路兴冲冲地道:“我再去摘一点,带在路上吃。”说着已经回头钻进了枇杷林里。
  枇杷林虽密,但结出的果实中个子大的却不多,王路又专挑个大的摘,渐渐越走越远,突然,他感觉到前方有什么东西,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王路抽了抽鼻子,突然脸色大变,他把兜在怀里的枇杷往地上一扔,拔出了小刀,闪到了一棵粗壮的枇杷树后。
  哗啦哗啦,前面传来身影擦着肥大的枇杷树叶的声音,王路不用眼睛看,不用鼻子嗅,就能感应到那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就是这个时候!王路猛地蹿了出去,扬手一挥--他的面前,站着一只丧尸,林间穿梭的声音,正是它发出来的。
  只不过,王路咋看到面前的丧尸时,握着小刀刺向对方的眼窝的手,突然顿住了--因为,因为面前的这只丧尸,实在是太滑稽不过。
  那丧尸,身上裹了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床单,用稻草绳胡乱在身上捆了几道,用来固定床单,脚上一只皮鞋,一只跑鞋,头上戴着顶绽开了线的草帽,两只手上绑着两把破蒲扇,一边走一边上下扇动着,刚才枇杷林里的哗啦哗啦声音就是扇子刮擦枇杷树叶发出的。
  这、这是闹哪样啊?
  王路被这怪模怪样的丧尸吃了一惊,以至刺杀动作一顿,等他准备再次刺向丧尸后,他又一次愣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只古怪的丧尸对自己毫无敌意。
  面对自己这个突然从林里窜出来的新鲜大活人,丧尸居然看都不看一眼,依然一上一下舞动着胳膊上的扇子,不紧不慢向前走去,和王路擦肩而过。
  王路原地呆了半晌,终于挠了挠头,好吧,这一定是异能,没错,除了异能不可能有别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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