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与阿瓦哈酋长的会面(上)

  “——滴——滴滴——”
  迎着清晨的微风,一辆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农用三轮电动车,正鸣响着喇叭,蹦蹦跳跳地行驶一条在印第安土著人用砂子沿着河滩铺成的小路上。
  而一只土生土长的印第安萝莉,则蜷缩在电动车的后挂斗上,吓得又哭又叫。
  接着,由于路面的凹凸不平和女驾驶员的漫不经心,电动三轮车突然猛地一歪,然后“嘭”地撞到了路边的一颗树上。猝不及防的印第安萝莉顿时脚底一滑,又没抓住护栏,霎时间“噗通”一声飞了出去,正好撞进女驾驶员的怀里,使得两人一起在草丛中打了好几个滚……
  “……喂喂,马彤学姐!你倒是开得慢一点啊!这条路可不怎么平整!”
  王秋、蔡蓉、文德嗣和杨文理教授,各自迈开两条腿,呼哧呼哧地追在后面。接下去还有几个印第安武士,一溜小跑着远远跟随。因为他们还要挑着沉重的担子,所以都累得快要吐白沫了。
  ——由于从历史书上看到,西班牙探险家曾经用战马吓唬从未见过大牲口的印第安人,于是一向喜欢出风头的马彤学姐,便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坚持要骑着电动三轮车过去。而对这只“金属怪兽”感到好奇的小萝莉蒂亚,也被她忽悠上了车,打算在16世纪享受一番风驰电掣的快感。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从文德嗣居住的渔村,到阿瓦哈酋长居住的中心城邦,或者说首都,之间隔着约摸五六公里的路程。如果电动车能够全速飞驰的话,恐怕要不了五分钟就能抵达。
  无奈这石器时代的道路实在坎坷,根本没法与工业时代的道路相比,甚至连后世的乡下土路都远远不如——虽然道路的宽度大概能有三四米,但印第安人只是砍掉了挡在路上的荆棘和灌木,在一些泥泞的地方铺上了砂子而已。除此之外,非但路面远远谈不上平整,甚至连石头都没怎么捡干净。
  ——印第安人没有车辆也没有大牲口,他们的道路只是用来给人走的,根本没考虑过行车的需要。
  在这里必须要多说一句,美洲印第安人的文明,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不是没有枪炮,而是没有轮子。
  轮子的出现,使得人力得到了彻底的解放,生产力也因此大大地提高。
  但是,美洲印第安人没有发明轮子,哪怕是在文明诞生的数千年之后,他们还是只知道手提肩扛,或者用绳子拖拽,此外就是用独木舟去运输。
  事实上,印第安人很早就有着圆形的概念,例如,玛雅人的日历和很多工艺品是圆的。在运输巨石建造金字塔的时候,玛雅人也同样知道要在石块底下垫滚木。还有,绝大多数部族的印第安人,在制造陶器的时候,都要用到横放的陶轮,把它竖起来就是一个车轮。
  但是,因为印第安人没有牛马这类牲畜可以用来拉车,所以始终没有把陶轮竖起来,发明出自己的车辆。而马匹也因此成为欧洲人征服美洲的一大优势。
  至于后世的北美野马,那都是西班牙人登陆之后丢失的马匹,在野外重新繁衍起来的族群了。
  呃,似乎有些跑题了。
  总之,由于路况太差,马彤的农用电动三轮车,刚刚开出村口不到300米,就不幸侧翻撞树了。
  不幸中的大幸,车上的两个人除了灰头土脸之外,倒是没有受什么伤。
  于是,文德嗣就留下一名印第安武士负责看守三轮车,其他人继续老老实实地步行前进。
  ————————————————————————————————————
  在离开海岸一段距离之后,清新凉爽的海风就渐渐消失了。
  穿过了村外的玉米地,四周就都被掩藏在一片茂密的绿色热带雨林之中,空气里开始弥漫着一股闷热潮湿的难闻气息,隐约带着腐朽的味道,让人不由得想起了中国南方雨季的黄梅天。
  而嗡嗡飞舞的各种蚊蝇,更是给人带来了巨大的烦恼。
  由于空气湿度太大,才走了没几分钟的路,缺乏锻炼的现代大学生王秋,就发现自己已是汗流浃背。
  ——走在这片闷热潮湿的丛林里,就能体会到为什么热带雨林不适合人类居住了。
  王秋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便打开军用水壶,往嘴里灌了一大口纯净水,然后如此默默地想到。
  幸好,这片热带雨林并不宽广,仅仅走了不到十分钟,前面又出现了大片大片玉米地和棉花田,以及种着番茄、蚕豆、南瓜和辣椒的小块菜圃,看上去一片郁郁葱葱,长势极为喜人。
  许多近乎于赤身**,只在**缠了一点布条的印第安农夫,在农田里汗流浃背地忙碌着。看到文德嗣等人过来,他们一个个全都忙不迭地或弯腰,或下跪,毕恭毕敬地向着这些“上等人”行礼问好。
  这些洪休提兹干农夫的劳动工具很原始,没有耕畜,没有犁杖,只有最简陋的木棒和石斧——尖头的硬木棒,是用来在泥土里掘坑,播种各类作物的,而石斧则用来砍树开地,清理杂草。
  总的来说,他们的劳动效率非常低下。
  更糟糕的是,玉米是一种喜旱的农作物,而热带雨林中雨水充沛,把玉米种在低洼的丛林里,就必须时常排干农田中的积水,劳动量因此剧增不说,产量也不会很高。
  因此,这地方的玉米产量,按现代标准来看,也是低得可怜——根据文德嗣的介绍,如果按照中国的市亩为单位来计算,这里的每亩玉米地大概能够收获玉米100公斤……而在后世,大多数的良种玉米,在化肥足够的情况下,都能够轻松达到亩产一吨以上!
  虽然文德嗣已经来到这里大约20个月,但他也没有办法凭空变出大量的金属工具,来提高这些人的劳动效率。至于修筑小水坝和灌溉水渠的技术,这些印第安人早就掌握得十分熟练,根本不需要他的指点。
  不过,在先前的这段时间里,他还是绞尽脑汁,为这个国度的农业技术,提供了一项重大创新。
  ——那就是土化肥。
  正当王秋等人缓缓走过这片农田的时候,就看见几个农夫抬着一个巨大的陶缸迎面过来,旁边还有一个人手持葫芦瓢,不断地往农田里泼洒着气味刺鼻的浑浊**。
  王秋和马彤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而蔡蓉和杨文理教授见状,却是不由得“咦”了一声。杨教授还忍不住在嘴里开始低声念叨,“……不对啊!印第安人什么时候有这种技术了?”
  文德嗣在看到了之后,便颇为自得地向他们介绍说:“……呵呵,大家不必惊讶,这种土化肥的做法,是我教导他们的。在我的北方老家,由于化肥的价格太高,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村的乡亲们还在用土化肥,所以我对这方面多少有些了解。
  我们老家的土化肥一共有两种。一种是土氨水,其原料是鲜牛粪、熟石膏粉,两者以十比一的比例,密封于常温之下三天,然后再兑水便可使用;另一种是土硫酸铵,由人尿、水、熟石膏以十比五比一的比例,混匀后封闭十日,就可取出使用。
  因为在古代中美洲这地方,除了狗儿之外,什么牲口都没有,所以我只能试着生产后面那种土硫酸铵。嘿嘿,没想到一次就成功了!把它撒到玉米田里去之后,亩产足足提高了一半呢!”
  “……呃,难怪这边的人都对你这么恭敬,原来是弄出了这么厉害的创新啊!”
  马彤笑着往文德嗣的肩膀上捶了一拳,而王秋也是颇为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如果换成是他穿越过来的话,恐怕绝对搞不出这种立竿见影就能发挥作用的技术进步来。
  想想看,能够让粮食亩产增加一半,在社会上最起码也该有大德鲁伊袁隆平的地位了吧!
  “……不过,光是吃玉米作为主食,恐怕对身体健康还是不太好啊!我们这次给你带来了不少水稻和小麦的种子,你不妨也让人播撒下去试试看吧!”
  在思索了一会儿之后,王秋又对文德嗣如此劝说道。
  ——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之一,也是全世界除了红薯(也是印第安人的发明)之外,单位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而且,玉米的适应性很强,在干旱、贫瘠等艰苦的条件下都能生长,堪称是好种保收的铁杆庄稼,因此在全世界都种植得极为广泛。
  但问题是,玉米的单位产量高,还有另外一层不太好的含义,就是营养含量不足。
  今天的玉米之所以成了健康食品,是因为它能够发挥为胖大叔胖大妈们撑起肚子的效果,防止诸位胖子们营养摄入过剩。而在工业革命之前,全世界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吃不饱肚子的年代里,吃玉米的人由于饮食营养不够,体质通常就要差一些。
  当然,从后世带来的高产作物种子,也不是没有问题。譬如说,它们的高产属性只能维持一代,而且这些庄稼都非常消耗地力,需要大量古代不可能生产的化肥才行……不过,在时空传送门这个巨大的金手指之下,上述这些问题暂时都根本不是问题。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