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梦幻

  战火、硝烟、血
  他刚刚把脸上的血和碎肉抹了两把,清理干净,那是他们连长的,敌人就在四百米外的坑道里,既然炮火覆盖已经停止,又一次冲锋肯定就要开始了。
  “连长阵亡!全连还有气的说一声啊!”他大喊着,手中却没有丝毫颤抖地在地面上的土堆里翻腾,找出还没有损坏的低空霰弹的发射器,这可是个好家伙,自动制导,就在离地面五十厘米的地方飞行,有效射程二百米虽然短了点,可是爆破范围可达到五十米,只要这家伙在吼叫,再多的敌人也上不来。
  从来没有一场高科技战争打的如此惨烈,没办法,那场该死的太阳风暴瘫痪了绝大多数号称多么多么精密的战争机器,那些只会按按钮的所谓新一代士兵,见到血与火的地狱,就象那些经不起考验的战争机器一样,瘫软而无力。
  但是他们不同,他们从当兵的那一刻起就被告知:你们天生是被包围的!
  没错,他们是伞兵,是这个该死的以高科技战争为主要手段的时代里,为数不多的铁血部队。今天,这只有光荣历史的部队再次将敌人的退路掐断,而他们自己,也承受着那些按钮少爷兵一次又一次疯狂的冲锋。
  伤亡在加剧,这不算什么
  几天没睡觉,这更无所谓
  弹药被打光,这是个问题
  已经三天没睡过的他,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大声鼓励着排里的战友,确切来说是满编连里最后一个排的战友,而他有幸成为该排,也可能是该连最后一任指挥官。
  敌人上来了,几天的战斗,那些战场辅助机器人早就被打成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碎片,他现在就趴在一辆号称横越西伯利亚都无所畏惧的熊式机器人残骸上,盟国支援这批机器人的时候很是吹嘘了一翻,结果遇到了对方超过四倍的金雕无人自杀攻击机,就都成了废铁一堆。
  他摇晃着脑袋,努力让自己别再胡思乱想,谨慎地通过潜望镜观察着战线。
  “啪!”还好他很有经验,眼睛没有贴在观察镜上,否则光是潜望镜被击中的强烈冲击,都可能把他的眼球瞬间给挤压出来。
  “狙击手!”他没回头,只是大喊了一声。
  “砰!”,不用询问战果,连里最好也是最后的狙击手只要开枪,就没有落空的时候。
  敌人开始冲锋了,松散的散兵线让他想起了未曾当兵时,那些古老的二维电影,百年前的那场战争,还真是壮阔激烈啊,看看今天,似乎也相差不多么。
  “打!”呐喊声响起,作为伤亡可能最大的霰弹手,他义不容辞地担当了,发射幅度和角度也只有他这样的老兵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掌握好。
  六十发自动霰弹,十分钟内,打光,起码有五百多人死在他手里,受伤的还没法计算。短短十分钟,他们排变成了班。
  看着火光还早闪耀的战线,他知道下一次冲锋对于这个班来讲,将是最后一次,因为,没有弹药了。
  一点也没有了。
  左翻右找,最后,还有对战车用的电磁爆破地雷,对人没什么杀伤力,就算有癌也要等几个月才有效果,他们几分钟都等不了,看着满地的熊式与金丝猴机器人的残骸,他灵机一动,大声喊道:“所有人开始拆卸机器人身上自爆装置!快!”
  这一次的战斗来的比较晚,让他们几个人有了充分的准备时间,每隔五米,摆放上了还算完好的机器人自爆装置以及连接它们的微型核聚变反应堆,他知道这种自爆装置为了安全起见,都是使用机器人的辅助ai控制,用火yao装置是不可能引爆的,现在只能希望电磁爆破地雷在瞬间释放的电磁波能够把自爆装置驱动起来,最起码也要在这个二百米长短的险要地带制造出几米宽深的大沟来,阻击战不就是争取时间吗?能延迟一会是一会吧。
  敌人上来了,丢弃了所有重火力的他们显然是为了生存而疯狂,最后的几发枪榴弹在阵地上激起了微小的烟尘,丝毫不能与先前那种惊天动地式的炮击相比,这说明敌人的重炮阵地肯定完蛋了,大部队已经到了敌人身后。
  果然,远处隐约传来直升机的发动机声音,与敌人的那种放屁机不同,这种低沉绵软的声音被形容成命运女神的呻吟不是没有道理的,此刻,就是命运女神对着他们微笑。
  潮水般的人群接近了地雷阵,没有任何抵抗让最后一百米还有些缩手缩脚的他们变成了无敌的勇士,呐喊着拼命狂奔,被极度恐惧所激发的疯狂虽然短暂,也确实难以抵挡。
  电磁地雷引爆的滋滋声被雷鸣般的呐喊声所遮蔽,然后,几乎是同时的,轰鸣声震天!
  当运兵直升机到来的时候,坐在直升机上,透过消散的烟尘,他看到那片洒满弟兄们热血的阵地,已经变成了一条宽十多米,深六七米的大沟,连沟底都铺满了碎石,与碎石那灰白黄黑四种颜色并存的,还有那刺眼的红。
  血色的红。
  三天后,他回到了基地,很幸运,不是吗?在最后关头,他们顶住了敌人的冲锋,他成为了英雄,被通知将获得嘉奖,并且,根据政治需要,他将成为全国瞩目的英雄,站在全连一百余条性命上的英雄。
  他拒绝了。
  躺在基地为他准备的房间里,回忆这次战斗的就经过,他始终有一丝怀疑,怀疑什么呢?他也不知道,忽然,他翻身坐起,举目望向窗外,操场上正进行着军犬操练。
  他忽然很想笑,也很想抽根烟。
  因为他怕离开这里就抽不到了,也因为他发现了破绽,让自己始终怀疑的破绽,作为陆军最常规的班用武器,没有出现在这次战役里,甚至没有出现在任何地方,它们怎么会凭空消失呢?
  “无论你是谁,最好不要让我抓到你!”他大喊!
  没有反应,似乎只是他一个人在发疯。
  他大笑,开窗,纵身。
  然后,一片黑暗。
  ***
  “老大?老大?醒醒!”
  他有些头疼,昨天晚上的酒就象尿,真难喝,可是,不喝又不成,都是惹不起的人物,他的靠山。
  “什么事情?”他睁开眼,随手从枕头下面拿出心爱的老式1911,关上保险,问道。
  “上面答应的事情已经有了准信,起诉取消了,三哥也被放了出来,只是有些小报记者还是纠缠不休,您看怎么处理?”手下轻声问道。
  这可是正经事,稍微思索了一下,忍着有些难受的头疼,他说道:“小报翻不出大消息,给时报的总编打个电话,就说他喜欢的那个头牌今天晚上会在星海顶层套房等他。只要不象上次那个孕妇弄成流产,随他怎么高兴。一会提醒我给上面挂个电话。”
  这些贪婪的老家伙,今年的红利还要加两成,他想着,头疼有点加重,刚才还是针尖如秒针般轻轻地刺激着他的脑袋,现在,针尖变成了铅笔。
  “知道了,老大,今天晚上有批货到,不过刚刚有消息过来,运货的家伙要翻三成价钱,我已经派人把他亲姐守了起来,可是这家伙明显是个青皮,根本不管他姐的死活。”
  “这种事情还用我说吗?先答应他,钱也照给,否则传出去就成了咱们不讲信用,过两天找个理由把他做了,多给的钱能追回来也要说找不到了,让他姐还,还是老方法,打上两针,钩起瘾头,要她干什么不就干什么?”他随即问道:“那女人多大,和我旁边的妞比起来怎么样?”
  “二十六,长的一般,身材还成,是个良家”手下回答道。
  “用药有些浪费,既然是良家,老样子先找几个兄弟轮大米,丢到地下酒吧做几天裸待,其余的不用我说吧?”他的头疼有些加剧,从阵阵疼痛变成连续的。“还有没有别的事情?没有就把我旁边的妞弄走,你们要是喜欢就拿去玩几天。”
  “你旁边的妞。。。。。。”忠心的手下小心翼翼地说道。
  听手下的语气不对,他回头看了看身边的女人,高耸的**洁白如雪,蓓蕾红润,下身郁郁葱葱的金色原野,还有昨晚疯狂的痕迹,丰润的红唇,半睁着眼睛,鼻子里流出的血和污物弄脏了枕头,伸手拉开抽屉,果然,两包水晶不见了,他心里一阵烦闷,这个**,昨晚上努力的讨好他,伺候的是很舒服,连屁股都舔的很干净,原来趁他睡着吃了这么多药,嗨死活该!
  “把她弄走,丢给医生,他知道怎么用尸体运货。”他低声说道。
  “可是,可是。”手下有些迟疑。
  “可是什么?”他有些不耐烦,头疼的更厉害了,要不要去看医生?
  “可是她是火老大的独生女儿,昨天特意介绍给老大您的,出了这样的事情。。。。。。”忠心的手下善意地提醒道。
  “那又怎么样!他妈的连亲生女儿都送给我白玩!还有什么能耐!告诉沙皮!叫他干活!做了火老大顺便让洗脚水把他的地盘洗干净接过来!还他妈的用我说吗!快去!干!”他大吼着,手下慌忙抓起那具玲珑赤裸外带僵硬的尸体,跑出房间,匆忙间还把尸体的脑袋磕在了门框上,碰地一声,这下医生可以不用特意做伤口伪装了。
  “回来!”他又喊道。
  手下抗着尸体站在门口看着他,问道:“老大还有什么事情?”
  “把枕头一起带走,叫人换张新床。”
  头疼的想撞墙。
  他翻身下地,走到洗手间,先吃了片头疼药,用脚踹了下旁边躺在地毯上的丰盈肉体,母狗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立刻下意识地爬到他身边,张嘴han住他的东西,开始吸,早上的第一次排泄解决完后,刚感觉有些舒服的他突然脚面一湿,母狗竟然把他的尿吐出小半口来,慌忙伸舌头去舔,还是被他一脚踢到小肚子上,疼的在地上翻滚,还好,强忍着没把剩余的尿吐出来。
  吐出来也得舔回去。
  干!今天真的很不顺心,要不是他答应老帮主好好照顾老帮主的遗孀,那个心狠手辣,在老帮主死后立刻做掉少帮主想当帮主的女人,要不是这个女人在事情败露后立刻自愿成为他最下贱的母狗,只要能活下去,任凭他折磨玩弄,要不是这母狗每天恭顺地帮他处理卫生间的大小事情,甘心做帮中兄弟的公共汽车,早他妈拿她的尸体去运货了!
  他知道自己不是好人,什么坏事都做的出来,可是也有自己唯一的原则,好象捞偏门的总有一条自己绝对遵守的原则,比如有的卖毒品的小弟绝对不玩雏妓,逼雏妓*的绝对不赌博,收保护费的绝对不拿给了供奉后店里的东西等等,他的唯一原则就是,不杀未成年的。
  话又说回来,凡是跟他扯上关系的人物,只要是‘朋友’就绝对不是好东西,只要是敌人,有一小部分算是好人。
  他胡思乱想着,自己似乎什么都有了,金钱、权利、美女、*,可是还是少了点东西,让他在头疼之余,总觉得这个世界不对劲,是什么呢?
  胡思乱想中,他走出酒店,身边立刻跟上四个壮汉,他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去买上几只橘子吃,只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不多,凡是不顺眼的都被他干掉了。
  几个小孩子从身边跑过,有一个撞到了保镖的身上,摔在地上哭了起来,他制止了保镖想将孩子拎到一边的动作,掏出手帕,蹲下身,仔细给孩子擦擦受伤的地方和衣服,掏出两张零钱,打算塞在孩子手中,十岁的孩子有些惊恐地看着他,说道:“妈妈说坏人的东西不能要!”转身跑开了。
  干!
  走到杂货铺边上,他习惯性地掏出零钱,让老板称上两斤橘子,恍惚间,这一幕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好熟悉,好象下一刻街脚应该转过辆黑色轿车,然后他被人射成蜂窝?!
  等了一会,那辆黑色轿车慢慢转过街角,忽然开始加速,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刺激着周围人的耳朵,而他的保镖这时候才想起来拔枪,突然!对面街上冲过来一辆大货车,猛然撞在黑色轿车的侧面,刹车不及时,压了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那辆货车碾压轿车的动作是那么的悠闲,雅致。
  头突然不疼了,他想起来自己为什么感觉不对,哈哈大笑着掏出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在保镖惊诧的目光中喊道:“你没想到我也看过那部二维片子,脱离这里并不难,对吧?”
  砰!
  ***
  浑身酸痛,他从睡梦中醒来,脑子还有些迷糊,依稀发现他身边躺着个普通的少妇,奇怪,她是谁?
  “老公,昨晚你好棒啊。”呢喃的声音让他有些清醒,少妇的样貌普通,身材却很不错,翻身的时候露出的雪白肌肤让他咽了咽口水。
  对了,她是他老婆
  先起床洗漱了一下,回到床上,老婆仍然酣睡未醒。
  他俯下身,轻轻地吻在老婆的脸上,可能是感受到隔夜所长出的胡子茬扎在脸上麻痒麻痒的,老婆轻笑着翻身回吻他,两人从轻吻到中吻接着就演变成了一场晨间运动。
  雨过云收,余韵绵长。
  吃完早饭,看看日程,今天是给一个大客户鉴定两件收藏品,作为最年轻的世界级东亚古董鉴定师,他有着充沛的时间和高额的薪水报酬,在业界也是小有名气,当然,能获得这一切也跟他的家学分不开的,包括他的曾爷爷在内的四代人都是古董鉴定行业的顶尖人物。
  “早点回来啊。”老婆有些依依不舍。
  他温柔的答应着,说道:“别担心,今天的客户很大,估计晚上能回来吃饭。”
  出门,左转,电话铃声响起,
  换档,靠边,按下接听按钮。
  电话里传出她慵懒的声音:“我家那位刚刚坐上飞机,你来吗?”
  他笑了,问道:“当然,整个上午你都是我的,你就不怕他的飞机再飞回来?”
  “不怕!大不了和他离婚,一个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父亲怎么会选他当我丈夫。”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的性感。
  “呵呵,别和我谈你们家的事情,我没兴趣听,只有兴趣做。”他轻笑道。
  门开了,青色纱裙下没有任何的遮挡,隐约却又清晰地挑逗着他的视线,她转身进屋,走动间轻扭的腰部在阳光下如同蝴蝶般轻盈,他的眼光很准确的捕捉到那隐秘处的粼粼水光,她已经湿了。
  一样是年轻的少妇,不一样的风情与迷醉。
  她似乎很愿意被他肆意侮辱,做出各种下流的事情,只要他想,她就肯做,甚至很多时候,她刻意地让他对自己很残忍,是的,可以用残忍这个词,也只有他那双抚mo过无数古董的手才会控制好力道,能让她被掐到昏迷,失禁,而不会死亡,而他则深馅在她昏迷那一瞬间的紧窄和收缩里。
  偏偏她还说他只是自己的肉体情人,感情上,两个人只是朋友,绝对不要涉及双方的家庭。
  “我喜欢你的技术,你喜欢我的肉体,不是吗?”她说。
  “不是,你喜欢我的野蛮,我喜欢你的淫荡。”他回答。
  “不是一个意思么?”
  “不是,技术是需要控制的,野蛮则是肆意妄为,肉体只是物质上的表现,淫荡则是精神上的堕落。”他解释道。
  “那下一次你掐死我好了,野蛮人。”
  “尽力而为,荡妇。”
  下午,在开车去客户家的路上,他有些迷茫,娇妻、情妇、金钱、自由,他都拥有了,而且没有任何麻烦和危险,可他似乎忘记了很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
  一个红灯打断了他的思索与追忆,再过两个路口,就要到客户家了,他决定先专心做完工作再想这件事情。
  豪华的甚至是奢华的建筑从来不会被他所注意,那意味着这不过是个政治白痴或者商业新手的小品位,只有那些深深的庭院,小巧但是精致幽雅的小装饰,充满历史班驳痕迹的墙面才会让来访者索然起敬,因为他要面对的是一棵根深茂盛的参天大树,一个关系网遍布,实力不可忽视的家族。
  今天的客户就属于后者,客人新得到两件收藏品,打算在父亲八十寿辰上将藏品作为礼物,为了防止出现问题,特意花高价请他来做鉴定和适当的保养。
  在管家的带领下,他又看到了那张久违的面孔,仍然是那么的谦逊、慈祥和平凡,谁也不会知道这个人就是这座城市里最富有的人之一。
  “坐吧。”主人说道。
  他很随意地坐在起码有百年历史的椅子上,还拍了拍,问道:“一百一十年?”
  主人笑了,回答说:“很准确,一百一十年零两个月。”
  “职业习惯罢了”他回答着,却有些心不在焉。
  那人拿出两件青铜器,不大,分别是三足鼎和四方鼎,他先戴上手套,将四方顶拿到手里,仔细观察着,四方鼎上的花纹显示它起码已经有四千年的历史,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带来的测试仪器也显示了他的眼光是如何正确,只是鼎腿有处痕迹引起了他的注意,那种位置不应该有这样的铸造痕迹,他很清楚,这种工艺是汉朝以后才有的,看来古人一样很会做生意啊,将破损的青铜器修补好自然能卖个好价钱,二千年以后,这种修补的痕迹也早就消失在时间的磨损中,除非很内行的人,谁会发现这件青铜器是在两千年前用两件不同的东西组合起来的呢?再加上现在人很轻信仪器测量,很少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了。
  将情况讲明后,他拿起第二件青铜器,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总是难以集中注意力。
  我是谁?
  我在这里做什么?
  我真的是家传学会这些的么?
  我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是什么呢?
  他被一声熟悉的声音吸引,好熟悉,可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听过,回头一看,那是只猫,一只淡黄色的小猫。
  他笑了,随手把古董丢在了地上,说道:“别玩了,不管你是谁,我认输,你要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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