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在路上

  作为贵宾,丁阳自然是和萧朝庆走在一起。
  而契丹不愧是此时大草原上的霸主,随便拉出来一匹马都极为神骏。
  千年后的世界里,丁阳所骑过的马都是影视景点旅游时候的劣马。哪里比得上眼前辽国贵族所骑的骏马,只是看见都觉得眼前一亮。
  “好马,果然都是好马呀!”连挽车的马匹都神骏无比,更别说萧朝庆的近卫们**所骑着的骏马多么风采神骏了!
  一眼看过去,这百十匹马当中居然没有任何一匹马是杂色鬃毛。全都是一水的黑色,最矮的马都至少有15o公分的身高和16o公分的身长。
  萧朝庆见他喜欢,仰天大笑着许下诺言:“这些马又算什么?我家陛下的王帐之中,好的马数不胜数。等到了临潢府,随便真人放手挑选。”
  “好,那就一言为定!到了临潢府,大王可要为我选几匹好马才是!”
  “草原上的汉子,宁可流血也不会撒谎骗人。真人若是选不到合心意的好马,萧朝庆就把这颗脑袋拧下来给真人做赔!”
  “我要你的脑袋做什么?萧大王也是说笑了!不过我相信,契丹帐下,又岂能挑不出来几匹好马!”
  “哈哈哈,那是当然的了!丝绸、陶瓷和铁器我们不如汉人做得好,可是要提起好马来,我契丹若认了第二,天下间谁敢称第一?”
  这次回程的路途颇为遥远,萧朝庆直接把自己的坐骑让给了丁阳骑用。
  不得不说,萧朝庆的这匹马名叫踏雪,果然是通气乌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掩有白色。跑得快了,真是一片乌云下闪烁着雪花。
  丁阳本来是不会骑马的人,在千年之后只是有限的骑过几次马,还都是主要为了游乐。
  通常有人在前面牵着马慢慢走,而他就骑在马上缓缓而行。
  可现在明显不能这么骑马,草原上游牧民族的马术可都是一绝。基本上都是还不会走,已经先学会了骑马。
  即便契丹的很多贵族都深受中原文化影响,也都一个个学汉字、说汉语。可是骑马的功夫却谁都没有撂下,即便是汉化程度最深的契丹贵族也是一身的精良马术。
  幸好丁阳每天都不间断修炼玄机气锁的功夫,因此本身的感应非常灵敏不说,身体四肢的协调性也极为出色。
  从歪歪斜斜初学骑马开始,到马上马下几乎如同粘在了一起的状态,仅仅只用了半天时间而已。这种进步度,顿时就把所有契丹人都吓坏了。
  明明看着早晨开始还不会骑马,可是到了下午扎营的时候已经比谁都骑的好了。
  即便的确是有好师傅精心教导指点,又能随时不断练习,可这种进步度也未免太过于吓人了吧?完全就是能用肉眼看见在神进步,过一阵子就是一个新状态。
  加上萧朝庆有求于他,更是不遗余力的亲口指点,或者让帐下马术最好的护卫示范。
  这可都是骑马骑老了的高手,无论吃饭睡觉都能够在马背上完成的那种强人。丁阳从他们的身上,真是学到了不少早已失传了的小技巧。
  从东京城出来,顺着黄河过相州,走大名府,出河间府抵达析津府,算是正式进入了辽国境内的大都市。
  析津府可是辽国南京道的治所,而南京道基本上覆盖了燕云十六州大半,还有一部分划在了西京道辖区内。
  而越过析津府再向北前行,就能看见自古以来所修建的长城了。原本是秦汉时期防御边境的地方,却被石敬瑭双手献给了契丹而成为了辽国腹地。
  一路上萧朝庆始终都是兴致勃勃的在给丁阳灌输辽国的风土人情,自然也少不了要讲述辽国铁蹄的威风凛凛。
  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记性非常好,知识面也非常广博。不管是路过什么地方,他都能讲出来相应的历史典故。甚至是何年何月在这里生过那些战争,具体当时打成了什么样子,都能说个头头是道。
  丁阳这一路上倒也没有寂寞,跟着使团的行进步伐,增长了许多见闻。
  一路上无论是宋朝的官吏还是辽国的官吏,见到萧朝庆都格外的尊敬有加。
  而踏入辽国境内后,尤其是越过了南京道再往北走。一路上就能经常看见游牧的牧民,还有浩荡的牛羊马匹成群结队。
  在这大草原上行进久了,丁阳都感觉本身的心胸开阔了许多。
  千年之后的很多地方他也来过,可全都是工厂和矿山的开采机器轰鸣声。哪有现在这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况,看着真是心旷神怡。
  越是走下去,丁阳对辽国的认知也就越的加强了印象。
  原来以为辽国和宋朝鼎力南北,立国两百余年的时间,肯定也是从游牧状态走进了农耕状态。可不曾想亲眼看见后,才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儿。
  辽国境内不像宋朝境内村庄成片,到了晚间炊烟袅袅。这里有时候走几天时间,都根本就看不见人烟。
  除了大草原之外,还是大草原。放牧的部落很多,种田的农人却很少。
  整体看来,还是属于半游牧而又半农耕的状态。实际上游牧为生的部落远远要过种植的农民数量,大都还在不断的迁徙着住所。
  有些辽国的城镇,在丁阳看来还不如千年之后的小村庄热闹。
  这些所谓的城镇根本就是用一些木栅栏围起来,勉强凑出个集市而样子而已。别说城墙,有的地方连木栅栏都不全。
  丁阳看的是直咧嘴,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情况。
  可萧朝庆却非常自豪的向丁阳作介绍,何处何处当年生过怎么样的捷激烈战争。当初辽国的大军,又是在那个部位打败了那家叛乱的部族。
  这里原先居住的部族当初是多么的强大,手底下有多少帐篷,多少马匹;哪里原先占据水草最肥美的部落当初如何如何,又是怎么被契丹给扫平了。
  那个部族的牛好,那个部落的羊鲜美,谁家部族的男人善于放牧,那家部族的女人肢体柔顺,反正萧朝庆始终都有话说。
  本来还觉得辽国这些城镇完全没有文明的气息,可后来随着萧朝庆的介绍,丁阳慢慢也明白了。这或许就是大草原上的特色,能够用来讲述的全都是铁与火。
  除了抢掠和战争外,根本没有建设的概念。只要有刀有马有人,那就足够了。
  建设的再好,等到水草不够放牧的时候照样是需要放弃掉的。根本没必要建设,整个大草原无处不是可以安家的地方。
  这一路上丁阳也算是见识了这些契丹人的饮食,真心是有点吃不惯。
  大块大块的牛羊肉,就放在火上烧烤。拿下来以后,一人分一块就开始吃。文雅一点的还用刀子切肉,而更多人直接干脆上手抓着连撕带咬直接吃。
  肉块基本都是很大一块,说是烧烤,可实际上根本就烤不熟。
  于是丁阳就看着这些人半生不熟的撕来吃,伴随着吃肉的就是马奶酒或者中原的烈酒。
  一口肉一口酒,顶多再来一些馕饼。也是大块大块的圆饼,每一块都一个篮球那么大。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吃些馕饼。
  总算是萧朝庆还稍微斯文一点,也照顾着丁阳的口味,要求手下把牛羊肉切小块烧烤。但这种粗犷的生活方式,丁阳三天两天的还觉得新鲜,日久天长可就有点受不了啦。
  看着他们就吃这些半身不熟的牛羊肉,好多肉里面还都血红血红的。丁阳终于明白为毛大宋朝野上一听契丹骑兵,就会感到由衷的害怕。
  根据后世的科学研究成果来看,游牧民族长期吃肉类,本身的肌肉就更达。
  好比千年之后的运动员,他们的营养餐基本就是少量的盐和油搭配,然后以牛肉和鸡肉作为主食,才能很好的保证运动状态。
  丁阳也听说过西餐当中的牛排,似乎全都是以三分熟或者五分熟为最佳状态。据说营养全都在这种状态下,才能保全。
  若是把肉完全烤熟了,里面的很多氨基酸或者其他铁锌钙之类的营养元素就少多了。
  人家这样吃肉,可是宋朝境内的百姓们却都是吃稻谷和麦子,两者之间的身体素质的确是没法比。就算宋朝的菜肴美味可口,但是只论营养的话还真比不过人家。
  当然以肉食为主,对于健康的长寿来说又是不利的,清淡的饮食更利于健康。
  不过眼下的世界里注重健康保养显然没有意义,平均寿命都很低。丁阳觉得今后他要建立新宋的话,草原上的肉食应该大规模的引进平常人家才行。
  既然吃不惯这些东西,丁艳干脆就从储物戒指里面拿出来各式各样的好东西来吃。
  就算是千年后所生产的食食品,单论口味而言,也远远要过这些半生不熟的肉食。
  于是每当丁阳拿出来什么,全都会引起整个使团的惊呼。他也不小气,无论多少都肯定要让这些人尝尝新鲜。
  这一路上,不得不说使团的上上下下都对丁阳十分的尊重。丁阳对待他们,当然也不能不够意思。好酒好吃的,不敢说应有尽有,至少也是五花八门。
  越是走下去,大家对他的态度就越的敬畏起来。
  八妙真人果然是不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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