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心花怒放
“我哪儿能接到这些,还不是你那位结拜姐夫,为了体恤你,怕你赚不到钱变穷光蛋,才买了这么多,说是要带回去的~”
啊~原来这样啊~
人家已经在想办法还人情了,自己还去狠狠的敲诈一番,哎~不过她也不后悔,若是没有厚脸皮,又哪里会得来宝贝?
世间万物解释如此的嘛~想着,她心情舒畅,叫着小丫头们继续努力的干活,欢欢喜喜的装她的蜂蜜去了。
“打,打死他~”门口囚车里,锁着一位年轻的男人,这人眉头紧皱,头发散乱,满身污渍。整个人看起来,没什么精神的低着脑袋坐在里头。
“这是谁啊?”忽然朝外面的热闹望去,蜜蜜问道。
“他~不就是那黑心表哥,企图侵占别人的家产,现在倒成了阶下囚~”凌九抬抬眼皮,表示不屑。
只是蜜蜜到底还是个小丫头,见卫希杰已经落得这么惨,心里有一点点的不忍心。抢白了几句,“虽然他做的事情不对,假冒沈老爷,还打骂沈姐姐,但是他现在都已经给抓到了,接受到了惩罚,为什么还要给游街呢~”
愤怒的群众们,随手有什么,扔什么,有的还拿着石子去丢。卫希杰额头有一行血迹。
“他犯了错,就该接受惩罚~”凌九答得理所当然,骨子里冷血至极。
“可是,他受到的惩罚,只要弥补他犯下的错就好了,他对不起沈家,由沈家来惩戒可以,你看这些人,又没他们什么事,却打的比谁都欢,你觉得这样好吗?”
凌九一滞,忽然觉得小丫头挺有自己的见解。但转念又发现自己近来似乎太容易受人左右,遂嘴硬的答到,“我看,没什么不好的~”
“你!还真是冷血~”蜜蜜咬牙切齿,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石林寨,你说你是朝廷拍去剿灭山贼的。现在又是有钱人家的二世祖,还能让大漠的王,叫你九爷.啧啧啧,你说……”蜜蜜突然联系自己认识凌九以来,种种事迹,忽然间有些许怀疑了。
面对她提出的质疑,凌九稍稍尴尬了一刻,随即面不改色的回答道,“我确实是二世祖,但也在朝廷做事,只是这件事比较隐蔽,家里人也不知道。所以说,巴易认识我,也很正常~”
“哎?难道说,你是朝廷派过去的卧底?是不是做反间计的那种?”
谍中谍?虽然不是阿汤哥的那一个,但是还是会让人听了感觉得浑身的人血沸腾。蜜蜜高兴地挥舞着自己的小手问道。
“都说了,是朝廷的秘密,你就别继续追问了,知道太多秘密的话,对你可没好处~”凌九魅惑的声音在耳边想起,应了那句知道的越多,死的越早。
一大步跳开,“算了,我没兴趣知道了~”
这人,真是一点玩笑也经不起来。
撇撇嘴巴,蜜蜜蹦到别处去了。
要说这沈秋雁大婚,确实是掀起了七星城一场极大的风浪,尤其是像蜜蜜这种错过第一次的,总要见识见识第二回。
没错过第一次的,就更不能放过第二次了。
但从嫁衣这一说吧,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经过蜜蜜几次出鬼点子,与裁缝好好商量,据说王妃这一次的嫁衣可是融入了汉与漠两种文化在里面,一方面有着龙凤呈祥的好寓意。另一头,也有大漠人崇尚的响尾蛇的尾巴在上面。
加之布料可是玉锦轩做嫁衣最好的“霓嫁”,穿在身上,衬得沈秋雁愈加的娇媚动人,同是女人的眼光去看,蜜蜜都觉得自己被深深的吸引了。
“哎,好羡慕,若是我也能穿就好了~”
沈秋雁翻翻茶杯,闲闲的开她玩笑。“这个好说,你嫁给我弟弟,我保证把这嫁衣为你好好留着~”
“哇,好呀,那就说准了~”蜜蜜也好笑的点头答应下来,只是二人都知道这是在开玩笑。
脱下试好的嫁衣,又指点裁缝哪几个地方需要改动以后,沈秋雁忽然提及,“你总说我瞒你,却不知道你是镇国将军家的小女儿。”
蜜蜜脸上一红,小声辩解,“那都是以前的事了,再说,若我直说是哪家的女儿的话,怎么还会有人跟我做朋友?”心中却是暗骂凌九那个缺德的,定是把自己的身份告诉给了巴易。
沈家老爷知道真相以后,还亲自带了几盒白毫银针亲自送到了唐家府上。唐老爷还以为是自己的小儿子做的,加上这白毫银针的珍品正对他的胃口,一个高兴,不只加大了两家人的交好。
就连可怜的七公子,也被他老爹给卖出去做商队头领,顶替沈秋雁的位置。
只从得知这一消息后,唐七都是哭丧着脸,整日躲在丫鬟们的怀里,轮流的寻求安慰,有了理由不去给蜜蜜做苦力。
虽然担心,但是蜜蜜也觉得,应该让这位七少爷出去锻炼锻炼才是正经事。
于是趁着沈家的王妃出嫁那日,哭丧脸的唐七也骑上了马,跟着出了商队。巴易做事效率极快,几日就把几大箱子的珠宝以及玄铁送了过来。
瞧了瞧那块儿丑不拉几的铁块,拿出小方帕小心的收好。
杜仲偶尔想起欠自己的一千两银子,不想却被满屋子的珠光宝气给亮瞎了眼。不住的咂舌赞叹,当初就该向沈秋雁要钱的,而且不是一千两,而是一万两,这里任凭哪出一箱宝贝中的一个,都是世间少有的珍品。
亏大了,真是亏大了。
说什么他杜仲是最不吃亏的那个,现在他可吃大亏了。
蜜蜜随手打开箱子,找出一个明亮的夜明珠,周围用丝网编着,套在里面,链子是由大小一般的十二颗耀眼的珍珠串在上面。
十三颗珠子穿成的链子,怎么看,都让人觉得爱不释手。
“这个给你,可以抵过医药费了吧?”
杜仲是个识货的,心花怒放,点头答应。“抵得过,太抵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