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偶尔坏一回(下)

  白玉娘活泼,身体灵活,谭婉性安静,人就有些慵懒,跑来时,又怕落了后,跑来时,都累得弯起腰。
  看着两位美丽的小姐,郑朗好奇的问:“请问,你们……”
  白玉娘抢着说道:“郑郎君,奴想请到到奴阁中一叙。”
  谭婉有些急,也道:“郑郎君,从你赎出四娘看,大约郎君颇懂音律,奴家想请郎君到阁中,为郎君弹奏一曲。”
  弹奏曲子都会有的,可入了她的闺阁,仅是弹奏曲子……?
  郑朗迟疑了一下,两个小女子长相很漂亮的,但转念一想,我这也昏了头,想这个干嘛,自己入了她们的阁,然后呢……油炸小绒鸡,或者清蒸小绒鸡?
  咱什么也做不了,岂不是浪费表情?
  顿了顿说道:“行啊,有空我一定过去。”
  两个小女子气苦,晕,你胃口不小嘛,照规矩来,你只能相中一个,可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全吞掉啊?但谁叫人家是少年英才呢?看到没有,那个知州慎重的样子,那个字,那个诗,将来前途不得了啊。
  规矩只能对普通人,得,让一让。
  谭婉从怀中掏出了香帕,道:“这是奴绣的方帕,大郎,请收下吧。”
  啧啧,难怪称为行首啊,谁曾想到,这个帕儿是放在胸口处,这往外一掏,以后见帕思人,甚至都让人感到淡淡的乳香,能不心动嘛,能不往往她哪里跑吗?
  郑朗啼笑皆非的接了下来。
  白玉娘气苦,心里骂道,原来你是假清高,却是闷骚一个,那一个将方帕往胸口处藏的?怎么办呢?难不成将自己肚兜儿解开?想了想,狠下心肠,将头上价值不菲的碧玉簪拨了下来,说道:“刚才看到你写那句粼光弹奏黄金曲,青藻编织碧玉钗,奴钦佩不止,这根碧玉钗略表奴的敬仰之意。”
  郑朗摸了一下鼻子,识破,仅这玉料与做工,它的价值就胜过金钗了。
  难道行首拉恩客也会倒贴?
  他不是古板的人,收了下来,唱了一喏:“谢过白娘子。不过今天我有事,恕不能奉陪。改天必定会登门拜访。”
  “奴家一定扫尘相迎,”白玉娘高兴的说道。
  目送他们三人远去,谭婉不服气的说:“莫要高兴了,四娘才是最开心的。”
  说完了,两人都有些不解,乍就看重了这个老娘子呢?
  离开了人群,但离得不远,老百姓能看到,看着两女抢着献殷勤,又是哄笑。
  ……
  六兄弟就追了上来。
  魏三郎一把将郑朗抱起来,大笑道:“好兄弟啊好兄弟。”
  “放我下来。”
  哥八个当中,魏三郎年龄不是最大的,块头却是最大,十三岁的少年,长得象十五六岁。这一抱,郑朗都让他抱得喘不过气。
  “郎子哥,今儿长了咱哥的脸,我请你,到城中最大的长和楼吃撺鲈鱼去。”
  “不准,”四儿凶巴巴的拦在前面道:“你们在一起,又要打架,大郎名声全是你们败坏的。”
  娄烟是一只坏麻雀,这哥七个连坏麻雀都不是,而是七只黑乌鸦,但不明白,大雁不与麻雀计较,为什么与乌鸦能呆在一起?这话也不对的,哥八有今天的名声,至少有一半功劳是郑朗那一把小水果刀。但胳膊肘儿总是向里的,人心,总是向着自家的。
  “四儿,我对天发誓,绝不会打架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行么?郎哥子是奇才,怎么着,我们也要替他长一下脸。”
  “咱家郎君要你们长脸?”
  “……”魏三郎急得抓耳朵,以前怎么就没有看出来,这个小丫头越长大,一张嘴越发变得尖牙利齿了。
  “四儿,不得胡闹,我也要进城,不仅是因为四娘的事,还有其他的事顺利办一办。”
  为了紫砂壶的。
  牙刷终于做了二十几把,一家上上下下每人两把。
  这是郑朗最不能容忍的,宋朝人也刷牙,但是什么方法呢,用杨枝做成牙签状,点药揩齿,其实就是用杨枝在牙齿里面掏。或者直接用手醮牙粉,在牙齿里面挖,高手者能左右手一起开弓。平民百姓家中买不起牙粉,只好用盐代替。有的也爱干净,这两种方法不管用了,怎么办?用马尾巴在嘴里刮……
  效果可想而知。
  特别是皇宫里皇上与诸相议事,能到那级别的都是老家伙了,人又懒,索性四五天掏上那么一次。假如再上一个肝火的什么,一张嘴,臭气薰天,皇上闻不下去了,那么喊道:“来香粟儿。”
  也就是糖爆板粟,吃上一吃,牙屑牙诟全部咽到肚子里面,闻一闻,臭味少了,再来议事。
  宋代工艺落后,做土制牙刷成本有些高,打眼儿,将硬鬃毛用麻线串连起来,十分费工时。不过作为郑家,也不算是奢侈的消耗。每一个娘娘早上起来刷一次牙,觉得神清气爽,便眉开眼笑的说道:“我的好儿。”
  只是名气太臭,没有人学习,也没有普及起来。
  最大的爱好是收藏,但现在不行。一些奇石奇桩子,藏在深山之中,自己不可能派人满世界去找,即使行,这些人也未必能识。剩下的古玩字画的什么,都是在富贵人家中,或者在皇宫里,自己有什么资格上门讨要。
  还有的没有出现,比如鼻烟壶与紫砂壶。紫砂壶有了,已有人认识到紫砂的功能,可做工的不精制,与选泥的不当,并没有普及。想一想,手中拿着一把上好的紫砂壶,抛去紫砂壶的养茶功能不说,凭那份雅趣,也赏眼哪。
  今天正好是一个机会。
  蔡水边举办诗社,并不是每一个郑州百姓都来观看的,大多数百姓依然在耕种,或者做工,或者经商,越是商人,这时候各店的掌柜与伙计,更是忙得不可抽身。
  寒食时分,正是郑州布帛团行广进春纱之时。
  宋朝丝绢的主要产地有四块,质量最好的是齐鲁,青州的东绢名列第一等,河北路经过多年休生养息,又是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中心,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然后是成都府与梓州的蜀锦,长久不衰,再就是江南与两浙,质量不及其他三处,可产量最高,进步也最快。
  因此,也会来一些苏州的商家。
  紫泥不是新鲜事物,给他们一些钱,带一些回来,总归可以的。既然出来了,顺便小小的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
  魏三少冲四儿得意的挤眼睛。
  四儿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一路往前走,武三郎说道:“郎哥子,今天那个小姐真的很可恶,为什么你放过她?”
  “不放过她,难道与她吵架?”
  武三郎语塞。
  但这事儿放在谁身上,说一点都不计较,那是不可能的。看着远处的一片翠竹,郑朗心中有了计较,又说道:“不过三郎想要替我出气,倒可以做一件事。”
  “放心,只要不杀人,我一定会替你办到。”
  “杀……人……不必了,郑州有五大行首,只要利用你的关系,鼓动她们,说春天知州办了诗社的盛会,那么中秋节到来时,她们也可以办一场盛会,比论才技,排出一个名次,谁是郑州真正的花魁,花眼,探花,进花,同花。”
  花魁如同殿试的状元,花眼如同榜眼,进花如同进士,同花就是第五甲的赐同进士出身,也就是一颗草了。
  “大郎,想做什么?”牛二郎好奇的问。
  “你们照我吩咐的去做就行了,”郑朗道。除非娄烟能找到晏殊为她作词,否则一比试,她会输得连裤子都没得穿。自己算不算小小的坏了一回?想到这里,嘴角居然都露出了坏坏的笑意。
  ps:各位猜一猜,竹子在这中间会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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