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半途遇匪

  烧完了黄纸,林大雄再度催动灵火将摆成星斗阵的乌鸡骨粉燃起,滚滚浓烟顿然升起,“切忌我的叮嘱,千万不要出了纰漏。”
  “放心吧,有我在。”朱三死死的攥着那根血骨头,冲大雄点了下头。
  说时,遒劲的阴风从众人头顶呼呼扫过,骇人发麻。转眼间,一种强烈的困意席卷而来……
  “呲喇……呲喇!”
  恍惚间,朱三感觉脚心暖洋洋的,似是放在炭火边上烘烤过一般,他慢慢睁开眼睛,一条大黑狗趴在脚下,伸着舌头正舔着自己的脚心。
  “快醒醒,快醒醒!”朱三摇晃着其余三人的身体,不消时便将三人尽数叫醒,他们纷纷探头看向四周,一片乳白色的飘渺景象。
  “我们这是在哪儿?”张正明惊异的叫道,腾的一下从地上坐起,惊慌的看向周边。这时一旁的文祥提醒道,“不要怕,这应该就是时空隧道了。”
  路凤仙虽说跟着大雄走过一次阴间,但眼前的景象与上次有些不一样,故此心中也是充满了好奇,起身后左顾右盼着。此时那条大黑狗见众人醒了过来,摇着长长的黑尾冲众人吠了一声。
  “这就是领阳狗?它叫了,快给它丢骨头!”张正明见状惊呼道。
  “不急,大家找找纸条是不是在身上?”朱三攥着血骨头瞥了眼大黑狗,任它口水流成线,也无动于衷。
  “在!”
  “在这,都在呢!”张正明从口袋里翻来纸条,目光扫过路凤仙身上时,瞧见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寿衣顿时吓了一跳,“路……路凤仙,你怎么穿成了这个样子?”
  路凤仙听到后,本能的朝自己身上扫了眼,下一刻缓过神来,“我想起来了!上次和大雄一起去阴间救你们的时候,就是穿的这件,怎么会这样?”
  “不必大惊小怪,莫要忘了,她的肉身未灭,根本上说属于灵魂出窍,进入时空隧道有先前的装扮也不稀奇。”朱三解释道。此时三人身上还穿着先前的衣服,白褂黑裤草鞋,路凤仙站在中间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我们的肉身却已亡,现在属于魂魄游走,一会还不知是否能找回这个时空的肉身,大家不要高兴得太早。”
  话音刚刚落下,朱三扫了眼口水直流的大黑狗,随即掂量着手中的血骨头,试着掰了一下,发现这骨头像是用面包制成的,内部结构十分松软,很容易就掰下一指长来,他探手丢过去。那大黑狗闻着味道,叼起骨块一口吞了下去,吃的满嘴胡须尽是血渍。
  瞧着黑狗吃了骨块,摇着尾巴往前面走去,朱三冲后面的三人嘀咕道:“走,快跟上!”
  ……
  老虎睁着溜溜大眼,看着马车内的众人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啧啧称奇道:“主人,他们为何全都不见了?”
  “这说明阵法施展成功了,上车,你来赶马,我们回茅草屋去找白姑娘。”林大雄站在原地看了很长时间,良久才深深的吸了口气,嘟囔道。
  “是,主人。”老虎应了一句,纵身跨上了马前,见大雄翻身上了后厢,他长鞭一挥,高喝着驾驾按照原路折返而去。
  远远的看到白青坐在圆凳上抽泣,哭得梨花带雨,让人心疼,大雄楞了一下,心道,这小姑娘究竟是遇到什么事儿了,怎么一到这个地方就开始哭,问她发生什么事也不说。
  上车之后,白青一直坐在角落低头不语,大雄几度想找她说话,见她爱搭不理的模样也不再自讨无趣,索性与老虎聊起了天。
  二人虽有主仆之名,但实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林大雄打心眼儿里也没把他当做仆人来看,只觉得他就和张正明文祥朱三一样,都是自己的好兄弟。可是老虎跟在马押司身边数百年,长此以往养成的习性让他骨子里觉得主人就是主人,而作为仆人就该斟茶递水,照料日常,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心中这么想,所以嘴上多多少少也挂着小心谨慎,生怕惹得大雄生气。林大雄心中琢磨着毕竟不属于同一个年代的人,存在这种思想代沟也实属正常,只希望以后的日子里自己能影响到他。
  二人相互聊着毫无营养的话,老虎循着记忆中的方向驱赶着马车,不知不觉一路上走的尽是曲折小道,道路泥泞难行,行约不到三十来里路,前面竟然出现了一座大山,半山腰上还扎着一座寨门。
  只见那寨门森森紧闭,门口站着几个身披虎衫的岗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的插成了一堵垣墙,寨门上还竖了一面大旗,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大字:黑风寨。
  “这是跑哪儿了——”林大雄的话还没说完,啪的一声枪响吓得他脖子一缩,慌地往前面瞧去。
  这时,五六个彪形大汉挡在了马车前面,各个穿着一色儿的黑香云纱褂裤,卷着袖子口,臂膀上纹刺的青龙图案隐约可见,手里抱着重机枪正朝这个方向瞄着。其中打头的是个方脸,眼睛往马车前面坐着的老虎一瞥,转头问为首的人道:“三当家的,瞧这马多壮!”
  那为首的大汉朝这边看了看,嘴边掠过一丝玩味的笑,摆了摆手,然后扯着嗓门说道:“不急不急,我怎么瞧着里面还有个娘们儿?”
  老虎一惊道:“主人,不好了,遇上了麻匪!”
  林大雄心叹一声不好,还没来得及回应他的话,只听白青幽幽道:“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遭大头风……”
  天下动荡时,兵荒马乱的,劳耕大众吃不上饭的事儿常有。俗话说,一人一杆枪,不偷不抢难听响儿。铁骨铮铮的汉子只为填饱肚子,也就撇下了道义,端起了洋枪杆子讨饭吃。
  当然,同样是拿枪拼饭,此时却是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充军,要么立匪。然而充军就必须遵守军纪,处处受人约束不说,还要统一着装,穿那并不合身的军服,而且吃食的也是清汤寡菜,领导者喊一嗓子就要提着小命去拼仗。做匪溜子就不一样了,披貂挂皮,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略微施舍给穷人一两二两的还能落得个“劫富济贫”的美名。
  二者相比,结果可想而知。
  一时间,投身做了匪类的汉子络绎不绝。靠着拦路劫道,打舍掠家的匪帮也因此而声势大起,类似“黑风寨”这样的寨口,白青自是多有听说,比如:江南一带的狗腿子,山东一带的刘老疤,东北的刘胡子等等,多不枚举。
  自从袁世凯风生水起,也招安了不少,但此时仍有匪类流窜山间,从而占山为王,逍遥一方。黑风寨的“老妖棍”就是其中之一,民间流传他是某位得道大仙座下的一根竖棍成妖所化,但他真正的面目却罕有人知,因为多数都惨死在了他的妖法之下。
  而拦路的这几位,正是人称“黑风老妖棍”的手下。
  当然,为首的这位彪形大汉也不一般,他叫马三炮,正是这‘黑风寨’的三当家,这马大炮有‘三准’,一是枪法极准,百米之内弹无虚发;二是下手准,杀人时就像女子在做针线活儿,细致而有条不紊;三是嘴准,他在道家的占卜算卦一术上也颇有造诣,上能算天时,下能算地利,中能晓人和。老妖棍也是因为有了这位得力猛将,才能躲去袁世凯的穷追不舍,围山称霸。
  “主人,怎么办,他们过来了……”这种形状的热武器老虎也曾见过,在他那个年代,这属于西域洋人的玩意儿,威力极强,触之即死。可是眼前的这挺明显超出了他的认知,单凭一眼就知道它比以往见到过的任何一把都凶猛上好几倍。
  说时,打头阵的四名壮汉抱着重机枪朝这边走了过来,临近时,倒是马三炮率先冲了来,端着一把精致的小手枪瞄上了老虎的脑门,厉声喝道:“别给我耍花样,回座位坐好。”
  “不要开枪!我不往前走了便是!”老虎怔了一下,卷着鞭子勒停了马车。
  马三炮见状微微侧着脑袋,冲身旁那名方脸的土匪说道:“过去,看看后面那女的长得怎么样,如果好看,劫回去压寨。”
  方脸大汉点头应是,然后提着枪慢慢移到马车后面,搭眼一瞅就惊呼道:“好生的标志!三当家的,你快过来看看!”
  “嗯?你们给我看好这个车夫,我过去看看。”马三炮一听这话,急忙冲手底下的人言语一声,疾步跑了过去,探头瞧见白青的这一刻,他明显楞了一下,接着抖了两下嘴唇,嚷嚷道:“好!好美!给我请寨子里去!”说完,方脸大汉会意的用手伸进车厢。
  “劫钱我给你,劫人不太好吧?”林大雄坐在白青旁边,挥手将对方的手挡了去,而后眼神冷冰冰的打量着这方脸大汉。
  那方脸大汉被挡了一下,与马三炮相视一笑,并没有露出生气的样子,反倒玩味似的笑道:“哟!兄弟你挺通路数嘛,不过……”只见他话锋一转,脸色突然一变,咬着牙说道:“今天老子劫你财,还要劫你色!”
  “这位兄弟,我看你身上隐有灵气流动,应该修过道法……”
  林大雄的话还未说完,后面的马三炮举着手枪瞄着大雄的脑门,手指一勾,‘嘭’的一声,开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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