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贵金铠甲
下午,驻地的公寓宿舍,比莫耶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出来时见客厅里伊琳娜正拿着一整套的铠甲让洛试。
费了些劲,洛把铠甲穿好。
伊琳娜问道:“合适么?”
洛蹬了蹬脚下的钢靴,扭了扭身体:“好像大了一点,穿在身上有点硌。”
伊琳娜道:“那你脱下来,等下我去找匠人改小一点。”
“嗯,把里面凸起的地方多裹一层毛皮,穿着会舒服一些。”洛对着镜子照了照,又拔了拔配在腰间的长剑:“挺不错,这种分拆的比我之前那套连体的舒服,灵活很多,就是觉得挺眼熟。”
维恩道:“这套铠甲就是旁边艾德杰拉佣兵团,那个拽拽的家伙的铠甲,他卖之前把它翻新打磨过了。”
洛道:“难怪,听说是一套很不错的铠甲。”他见比莫耶出来了,问道:“你来帮我,这套怎么样?”
比莫耶拿干毛巾擦干头发,上前瞧了瞧:“不错。”
“怎么不错,好在哪里?”伊琳娜道:“我不出它好在哪里,当时买的时候我都有些点忐忑。”
洛道:“那你为什么要买一套不了解的铠甲?”
伊琳娜道:“我发现有不少人都有意买这套。我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不错,所以才决定买的,花了我两万多金币。”
“花两万多买一套旧铠甲?”维恩道:“真是钱多了烧的,去店里买全新的骑士铠都可以买两三套了。而且这套铠甲又土又不好,银底金边一点花纹也没有,一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估计最多就值一两千金币。”
“不是啊。”洛道:“我记得那家伙每次出任务回来都没怎么受伤,而且我还和他比斗过,感觉是一套不错的铠甲。”
比莫耶拔出铠甲上的配剑了一眼,道:“这把剑和铠甲是原配的,而且是我们国家所产的,并且它不是普通人能穿的。”
“什么意思?”维恩问。
“剑上面有字,你们自己。”
几个人围着剑仔细瞧了瞧,果然发现剑身上刻有痕迹,虽然已经被长剑打磨得有些模糊不清了,但勉强还可以认出上面刻的是:贵金-赐-xxxx。
比莫耶指了指洛脖子后面:“这里也有。”
维恩他们一,果然铠甲背后的披风下也刻了同样的一行小字。
‘赐’这个字引起了苏珊的注意,她说道:“一般朋友、师徒、长辈之间都会写‘赠’,好像只有国王、王后,公爵、王爵赠予下属,才会用到‘赐’字吧?”
比莫耶道:“这是我国赐予有战功的将军穿的铠甲,叫做‘贵金铠甲’。这种款式的是老式的,设计于722年,至7260年停止制造,新款的比这种要华丽很多。这种铠甲一般都会做为荣誉摆放在家里,不会有将军穿这个出去打仗。”
伊琳娜愣住了,没想到自己一买买到了这种东西。
洛问道:“这么贵重的铠甲,怎么会在一个普通佣兵手里?”
苏珊道:“也许拥有这套铠甲的人家族破落了才会流出来吧,现在的跳蚤市场时常会有这种东西。”
维恩拉着比莫耶兴奋的问道:“你家里是不是有很多这种铠甲?”
比莫耶汗。
伊琳娜一拳敲过去:“有也不会给你呀!真受不了你,大白痴。”
“呵呵,呵呵,是哦。”维恩傻呼呼的揉着头。
苏珊忍不住笑出来了,问比莫耶道:“价值多少,一定不低吧?”
“嗯嗯。”这是伊琳娜最想问的问题,想知道自己是买亏了还是买赚了。
比莫耶道:“价值不好说,实用性也就和普通两三万金币的铠甲差不多。”
“那就好,总算没买亏。”伊琳娜高兴道。
伊琳娜高兴,维恩却有些不高兴了:“真郁闷,洛你这一去一回就这么几十天,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你我,除了一把逆戟刀能拿得出手以外,其它的都比不过你。”
被这么一说,洛满心欢鼓,穿着将军的铠甲感觉自己真的是将军了。
苏珊道:“是啊洛,你现在全身上下都不是普通装备了,武器是‘魔缨’,铠甲是‘贵金’,连守护我们这几个也就属你的‘幻流狮’最强。光请吃一顿饭可不行,还得有点其它表示吧。”
高兴的人自然不会小气,洛道:“那你们说还想怎么样?”
苏珊道:“呆会儿再说,让我想想。”
维恩在洛身上又摸又,摸来摸去,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道:“真想和你打一场,到底怎么样。哎,你说是我的爆炎角魔厉害,还是你的幻流狮厉害?”
爆炎角魔:与嚎叫角魔一样,属于长角恶魔成长后的品种,特点是右手变异,会长出许多角刺,像爬满荆棘的狼牙棒一样,伤害性很强,且背部脊椎部位的裂口会更大,不时会喷出火焰。战斗实力4阶。(魔兽是会成长的,介绍是按标本来介绍的。所谓标本,就是这个物种中最普通,最平凡,最没有特色的。)
伊琳娜道:“当然是幻流狮更厉害啦。在《魔兽大百科》上幻流狮是五阶魔兽,爆炎角魔只是四阶,更何况幻流狮是在天上飞的,占有空中优势,你的爆炎角魔只有挨打的份。”
“那可不一定。”维恩道:“你说的那些都是客观条件,真正决定胜负还得战场上的发挥和主人的指挥。我就很有信心能指挥爆炎角魔打败洛的幻流狮,只要它敢来抓我的角魔,我就让我的角魔自爆,嘿嘿嘿嘿……”
正争执着,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比莫耶打开门道:“什么事?”
“比莫耶队长,有人找你,在会议厅。”
“是什么人找我?”比莫耶问。
来人道:“好像是帝国的军人,全部穿的是军队的制式铠甲。”
比莫耶点头:“好,我知道了。”
会议厅,洛他们跟着比莫耶一起来了。此时,一队士兵正围着会议桌坐下,团长巴淖干正和其中一人说着话。
到比莫耶来,士兵的领队起来道:“我们是奉克里斯汀?夏伐洛公爵的命令,请您回帝都。”
“是因为前线的事吗?”比莫耶已经猜到是这样,做为魔月帝国五大家族之首,克里斯汀家族的每一辈必然为会帝国而战。
“什么原因我不清楚。”士兵领队犹豫了一下又道:“我想应该是这样。”
比莫耶道:“我不会跟你们回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士兵领队为难道:“我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把你带回去啊。”
比莫耶冷冷道:“我要是坚决不走,你们是不是要和我动手?”
“不不。”士兵领队道:“可是,我们总得有个交待吧。”
比莫耶想了想,道:“我现在不是帝国的军人,如果有需要,我会以自己的方式去前线参战。你就这样对夏伐洛公爵说吧。”
士兵领队还是有些为难,但比莫耶并不想再多说了,士兵领队只好道:“那好吧,我就这么回复。”说完又了比莫耶一眼,带着士兵们离开了。
出了会议厅维恩问道:“为什么不答应回去?我还正在想怎么去前线参战呢?”
比莫耶道:“我们即然是佣兵,就以佣兵的身份去好了。”
“这又是为什么?一定要以佣兵的身份去?”维恩追问。
比莫耶面无表情的他一会儿,蹦出两个字道:“笨蛋。你是想以一个无名小兵的身份先去受训,再到前线去听从指挥,还是想不受约束的自己制定作战方案来战斗?”
维恩一愣,哈哈笑道:“原来是这样,你想得真远。”
洛挥起手中的剑道:“那我们这两天就出发吧。”
“要不要等前线出招募佣兵的任务啊?”
“管他呢,没有任务你就不去了吗?”
“我们会不会战死啊?”
“乌鸦嘴,说点好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