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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言原本心里并未想太多,可是当她扶起女子时,看到她眸中不同寻常的光亮,猛然怔了怔,随即一下子才反应过来这湘奴刚刚那段话的意思,顿时忍不住一囧。
  糟了,她怎么就忘记了呢?
  她现在是男子,之前同这湘奴的接触之中,他因为心里没有想起自己正处于男子的身份,所以肢体接触之中并没有避讳什么,而今他对她有救命大恩,湘奴这一番话,不言而喻了,她这是对她以身相许来报答她啊!
  锦言当即扶起她道:“医者救人,是本分,你若觉得过意不去,日后等手头宽裕了,可以付给医馆医药费,就当是我今日为豆豆治病的赊账。”
  湘奴起先是一怔,随即明白锦言的意思,眸中再一次蓄满感激之情道:“多谢温大夫!”
  锦言忙活了一天,晚上自然是歇息去了,而经过这件事情,医馆的生意一下子便好了起来,一传十十传百,不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便门庭若市,慕名而来的人,络绎不绝。
  医馆里的人,每天累得半死不活,单飞宇那边的药材也开始络绎不绝的往医馆送。
  因为来看病的人非常多,一个人招呼不过来,锦言便想要多招几名大夫,这样一来,疑难杂症,可以由她来解决,小问题,便由其他的大夫医治,既能有充分的时间休息,也可以医到更多的病人,一举两得。
  故而,在店铺开张第三个月的时候,锦言让人贴出告示,招聘高明的医者,待遇丰厚。
  白天两个人,晚上两个人,半个月一次轮换倒班上岗。
  招聘当天便有很多大夫前来应聘,有的都要七老八十了,锦言一一试探过这些大夫的医术,最终留下两名医术虽不算太高明,却为人勤奋好学,老实本分的两个人。
  次日,便让两人上岗。
  因为近来病人众多,却都没有什么大的病例,苏绵绵体谅锦言,决定先由她来上半个月的白班,锦言和另一名新进的大夫上夜班。
  半个月之后,新来的大夫差不多适应下来,偶尔的时候,能委以重任,锦言和苏绵绵也能偶尔轻松下来,做做别的。
  因为一家医馆的开张行医,并不仅仅只有给百姓看病这一件事,还有进货,别的材料采办。单飞宇家里,虽说是医药世家,但发展至今,已经逐渐没落,也因为这个关系,很多药材都失去了来源,所以锦言一方面不仅仅要顾及医馆,另一方面也要去采办多种药材。
  现在市面上流传的药材,大多都是常用药,一些稀有的病并不多,况且,锦言经历过现代生活,接触过各种各样的病例,她来古代之后便接触过古代的疾病种类,发觉,很多现代发觉的病在古代也有,却又是为人所不知的病例,故而也就没有对症下药的药材,所以,锦言要制备的就是这样的稀有药材。
  一家医馆,想要救更多的人,不仅仅要医者医术高明,药材种类齐全,也是重中之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的就是相同的道理。
  又是三个月过去,一切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医馆的生意一炮而起,以至于近来邺城最热闹的事,便是谈论城东医馆的神医——温言。
  而且越传越邪乎,说是这温神医能治百病,只要是你还有一口气,不论得了什么病,他都能医活,而且更加神奇的是,这温神医只是一个半大少年,这话说出去,谁都不信,可是,整个邺城那么大,生病的人又那么多,见过锦言的人,没有上万也有上千,一传十十传百下,不但流言越传越大,还越传越让人相信。一时之间,锦言可谓名声大噪,甚至连楚国皇都都不时有人慕名前来求医治病,眼看事情一发不可收拾,锦言只好退居幕后,所有的病人,在经过前面的大夫诊治无果,到了苏绵绵手上也没办法,才会转到她的手上。所以,更多的时间,锦言都在研习经商之道,以及各种奇妙的医书,还有寻找更广阔的药材补给之路。
  春去秋来,寒冬眨眼间到来。
  这日,锦言抱着暖炉坐在书房里,正在对着上个月医馆的各项进出货单据,说起这单据的写法,还是锦言教给冷月的。她用表格的方式,并且,教她认阿拉伯数字,很快,冷月便学会,并且用了她的方法,用阿拉伯数字记载数据,做出表格的形式,这样单据一目了然,锦言看起来轻松,她做起来也省力。
  外头忽然有人敲门,随即便听得平安的声音道:“公子,单公子来了。”
  单飞宇么?
  这半年的时间,倒是多亏了他,锦言的生意好起来,顺其自然的,也带动了他药材的生意,不过却并没有像她一样红红火火,但比起之前的一蹶不振,可算是好多了。
  所以,单飞宇大抵也是为了感谢她,常日来医馆帮忙,他甚至送给锦言一本手抄本的百药书,上面记载了各种各样的草药名字样貌和功效,据单飞宇所说,那是他家祖传的宝贝东西,常人连碰都不给碰一下,因为感恩锦言救过他的命,又知道锦言在寻各种各样的草药,便将那本书偷偷抄录了一份送给她,让她千万保密,不可外泄,否则,这件事要是被祖母知道,他是要被打断腿的。
  锦言原本是不打算收这东西的,不过,单飞宇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锦言有它在手,还能医治更多人的性命,是大功德一件,他也想为那些百姓尽绵薄之力。这样一来,锦言才没有推脱。
  那本书也确实给了锦言极大的帮助,单飞宇家几百年医药家史,有了那本书在,锦言也不必大费力气的去查古典古籍去弄一些草药的出处和样貌了。
  也正因为两人这半年来的互帮互助,锦言也把他当做好朋友看待,所以平凡在外面通传一声,锦言想都没想便让他进来,头也不抬的道:“这大冷的天,外头都下雪了,你居然不在家里好好呆着?若是奶奶知道你又来了我的医馆,指不定怎么骂你。”
  说起一件好笑的事就是,单飞宇今年已经二十又一了,却尚未娶妻,可谓是奶奶心头的一块心病,所以老夫人近日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城西做丝绸生意家的王姓小姐,今年刚几笄,听说生得样貌端正,知书达理,是极好的大家闺秀。
  其实,在单飞宇说亲前一个月,老夫人是找过锦言的,因为现下她的生意已有了起色,应该考虑终身大事,不过却被锦言婉拒了,老夫人平生识人无数,只怕也是看出来了,锦言的心根本就不在自己孙子身上,故而,这才断了念头,给自己孙子求了另一门亲事。
  毕竟,老夫人已经年纪大了,怕自己时日无多,等不及,若是在有生之年能抱到曾孙,那就此生无憾了!
  不过,这单飞宇却似乎并不中意这门亲事,总是千方百计地躲着对方家里的姑娘,上一回,便是老夫人请亲家人在邺城酒楼吃饭,单飞宇只坐了小片刻便借口有事溜到了她这里,在她面前唉声叹气地说,他向来觉得女人啰嗦,不及男人万分之一,此生怕都是跟女人无望了。
  锦言笑着说他是还没长大,他当即面红耳赤地反驳说,锦言都才十六而已,就开这么大的医馆,他大她四五岁,怎么就不算大了?锦言笑着在心里摇了摇头,默然不语。
  锦言知道他这般性子,故而今日才刻意拿话笑话他。
  不过,她说完之后,却迟迟未听到反驳声,反倒是从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道尴尬的咳嗽声,她当即一怔,随即抬起头来,这才看到,原来今日这单飞宇竟并不只是一人前来,他的身侧站了一位看起来二十三四岁的男子,他生得剑眉星目,高大英俊,身姿挺拔,锦衣玉带,一双星眸极尽锐利之色,看人之时,看似不动声色,却给人极致的压迫感,尤其眉宇之间依稀有王者霸气,尽管他此刻面色带笑,锦言却觉得,他根本就未笑入心底。
  她顿了一顿,随即看向单飞宇,责怪道:“怎的带了新朋友来,也不提前支会一声,我也好准备准备,这样打我一个措手不及,可真是怠慢朋友了。”
  她随即微笑着看向单飞宇旁边那人道:“温言未曾预料有客人远道而来,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她随即便吩咐外头的下人上茶,请二人就座,那人听闻锦言此言,微微挑眉道:“你怎知我是远道而来?”
  单飞宇也同时疑惑的看向锦言,只听得锦言微微笑道:“公子一身锦衣华服,不似寻常人衣着,而反观邺城,最权贵的人家也不过绫罗绸缎做衣,再者,公子脚上沾有黄泥,邺城周围,唯有十里外的禹王坡有这种泥色,而那里恰巧是出城的唯一出路,而现在的时间是上午,公子若是城中人,一来一回,这个时间是到不了这里的,所以锦言猜测,公子必是远道而来。”
  “好缜密的思路。”那人眸光一闪,颇为赞赏的看着锦言,道,“都说邺城人才辈出,我还以为,只是有人胡诌了去,却原来,果真如此,一个十几岁的大夫都能如此察言观色,叫凌某好生佩服。”
  锦言微微一笑道:“不敢不敢。”
  这时,有人上茶,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湘奴。
  她起初是在前面做客服的工作,不过后来锦言转到幕后,她照顾两个孩子,在前头医馆,难免会有不方便,所以锦言便索性让她在后头给她帮忙,这样一来,平常有什么贵宾或者重症客人,她算是一个帮手。
  锦言拿过茶之后,那单飞宇喝了一口,这时才道:“温言果然聪明得很,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来做个介绍吧,这凌公子也是我在路上偶遇到,因为听闻他打听温言你的医馆,我又正好没事做,便索性将他带了来。”
  锦言微微一顿,看了他一眼。
  她的脾性,单飞宇同她相处这么久,也清楚一些,知道她这是责怪他带人走后门,嘿嘿一笑道:“温言啊,这公子可是个大客户,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你知道的。”
  锦言无奈叹了口气,这才看向那姓凌的公子道:“不知公子寻温言医馆,是有亲人身体不适吗?”
  那凌公子随即放下茶杯,微微一笑道:“不错,我本身患绝症,打算游历周国度过最后的时间,却在都陵时听闻邺城有位医术了得的大夫,心里存了几分期盼,故而想前来一试。”
  单飞宇闻言,顿时一呆,看向凌公子道:“你得了绝症?”
  他看起来眉目清朗,精神健硕,半点绝症的样子都没有,怎么可能会得绝症?
  那凌公子微微一笑道:“凡事不可看表面,我的确是得了绝症,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寻来邺城找大夫。”
  单飞宇想想也觉得是,随即露出一份惋惜之色,愧疚道:“真是抱歉,之前,我还跟你开那样的玩笑。”
  之前一路,他们二人一起,单飞宇对锦言的医术极尽夸赞,说是,就算他得了绝症,温言也一定可以治好,现在看来,当时真是自己多嘴了。
  “不过……”他继续道,“温言的医术确实高明,或许,你的病就会好了呢!”
  那男子微微一笑,虽然嘴上一直说着自己得了绝症的事,但他整个人看上去似乎十分开朗,并没有什么苦恼之意,故而,一时竟让人真有些怀疑。
  不过,锦言却并没有太大的怀疑。
  一个人,没必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尤其,是在一个大夫面前。
  她随即道:“既然是治病,那就请凌公子随我来。”
  她随即站起身来,凌公子微微一笑,放下茶盏起身,单飞宇耸了耸肩,一口将茶饮尽,随即也跟着站起身来道:“既然你有事,我就不打扰了,我改天再来。”
  锦言点了点头,他这才离去,随即,锦言带着那凌公子,进了她专门的诊室。
  室内一切设施齐全,备有手术室,病房,休息间,还有办公区,极其方便。
  那凌公子纵然是见多识广的人,看到这样的格调区间,眸中竟也掠过一丝讶色,锦言随即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坐定,从工具箱里,拿出垫枕放在桌上道:“凌公子请坐这里,我先为凌公子把脉。”
  凌公子点了点头,随即在一旁坐下,伸出手来,放到垫枕上。
  也就是在这时,锦言这才注意到,他衣袖下面的手腕上,有一道红一道青的青筋暴突出来,筋脉的分枝尤其清晰,就似乎要破皮肤而出一般。
  她视线顿了顿,随即搭上他的脉搏,聚精会神地听起脉来。
  那人自然是留意到了锦言的目光,却并不避讳,坦坦荡荡的端坐在那里,仿佛那丑陋的手臂不知自己的,那病也根本与自己无关一般。
  锦言诊完脉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抬起头来,看向面前的男子道:“凌公子的身上是不是有很多这样的肤色?平日不痛不痒,但一到月圆之夜,便全身疼痛无比,不仅如此,疼痛过后还是奇痒难耐,恨不得将自己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戳破?”
  那男子一直波澜不惊的眸光,到这一刻才终于变得不平静起来:“不错,正是如此。”
  锦言恍然大悟,她终于能破解这男子为何面色同常人一般,却身患绝症了。这种病其实并不是病,而是一种毒药的反应,这种毒配有三十二种药方,每一样都是无毒的药材,但加在一起,却能产生微妙的变化,成为一种剧毒,而且,是一种慢性剧毒,起先,它只会缓慢的在皮肤中慢行,再然后会深入血液,最后侵入人脑,它会从里面一点一点的吞噬掉人的五脏六腑,直至这个人五脏六腑全都腐烂,油尽灯枯,才最终死亡。而中毒之人除开身体会长出奇怪的突出经脉之外,便是月圆之夜的痛苦反应了,但是,身体虽然会如此,这人的面貌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反而会越加精神烁然,直至死亡也同样如此。
  并且,这种药是慢性,身体出现反应一般都是服药一年左右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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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非离:娘子,听说啪啪啪可以求月票,是真的吗?
  锦言:那是对霸道总裁,不是对你。
  秦非离:我怎么不是霸道总裁了?就凭我富可敌国,貌比潘安,那些所谓的霸道总裁,连一个镇都买不了,哪个有我厉害?
  锦言:……因为你不溺*我。
  秦非离:我怎么不溺*你了?我就喜欢和你一个人啪啪啪。
  说着已经开始脱衣服。
  锦言(羞羞):那么多人看呢,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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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干脆扑倒。
  一波惊涛骇浪过后。
  锦言:……委曲求全的明明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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