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高不成低不就
战舰大型化,可以说是海军发展的必然趋势。
更大的排水量,意味着更大的甲板面积、更大的内部空间、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与更广的作战应用范围。
在“北京”级的时代,巡洋舰的排水量超过了一万二千吨,因此同时代的驱逐舰,满载排水量都在一万吨以上。随着“台湾”级的满载排水量超过两万吨,驱逐舰的排水量自然是水涨船高。
问题是,随着排水量增长的,还有建造费用。
“昆仑山”号的建造费用是二千六百亿元,“台湾”号的建造费用是一千四百亿元,而海军除了航母、巡洋舰之外,还得建造专门执行反潜任务的远洋护卫舰,以及更加重要的核潜艇。结果就是,能够用来建造多用途驱逐舰的费用寥寥无几,让海军不得不放弃一些好高骛远的想法。
事实上,在海军中,多用途驱逐舰的地位非常尴尬。
在“台湾”级巡洋舰项目启动之后,多用途驱逐舰就成为鸡肋。毕竟在对地打击与舰队防空方面,驱逐舰远远比不上巡洋舰。如果需要增强这两种作战能力,海军的理想选择是增加“台湾”级的建造数量,因为通过大规模建造,能够有效降低建造费用,还能减轻后勤保障负担。在反潜方面,驱逐舰的作战效率比不上护卫舰与攻击核潜艇,因此海军更情愿建造更多的护卫舰与核潜艇。
只是,海军没有放弃多用途驱逐舰。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的建造费用过于高昂。
按照二零二九年提交的审计标准,即便加大建造规模,“台湾”级的造价也不可能低于八百八十亿元。在一支航母战斗群中,至少需要八艘护航战舰,其中四艘是护卫舰,四艘是巡洋舰与驱逐舰。如果全部采用巡洋舰,则需要支出近三千亿元,而选择用两艘巡洋舰搭配两艘驱逐舰的话,则只需要二千四百亿元。此外,巡洋舰基本上不具备反潜作战能力,而驱逐舰的作战灵活性更强。
显然,海军需要一种廉价的多用途战舰。
问题是,要想达到海军提出的战术标准,驱逐舰就不可能廉价。
要知道,驱逐舰是海上多面手,作战能力最为全面,因此战术指标不会低到哪里去,也就不可能有效控制建造成本。
如果同步增加驱逐舰的排水量,建造价格不会比巡洋舰低多少。
这不是中国海军面临的问题,也是美国海军面临的问题。
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美国海军采用了向上看齐的方法,即让巡洋舰与驱逐舰采用同样的舰体,只是在武器配制上有所区别,巡洋舰属于“高配”战舰,驱逐舰则是典型的“低配”战舰,以此降低驱逐舰的建造成本。
中国海军则采用了完全相反的办法,即向下看齐。
说得直接一点,在“台湾”级占据了“高配”地位之后,中国海军没有必要在同样的舰体上建造一种“低配”的驱逐舰,而是让驱逐舰向远洋护卫舰看齐,成为驱护搭配中的“高配”战舰。
正是如此,“昆明”级驱逐舰成为“成都”级之后的主力战舰。
与“成都”级相比,“昆明”级的大部分指标都有所降低,比如标准排水量只有七千五百吨,满载排水量不到一万吨。在武器配制上,“昆明”级保留了大口径电磁炮,而且向巡洋舰看齐,只是数量减少到一门,备弹量也只有二百四十枚。此外,“昆明”级只有八十具垂直发射筒,一般情况下携带六十枚远程防空导弹、三十二枚中程防空导弹与十二枚巡航导弹。根据任务不同,还可以携带战术弹道导弹、远程对地攻击巡航导弹、反舰导弹与反导导弹等。
最重要的是,“昆明”级也采用了核动力,而不是常规动力。
这是配备大口径电磁炮的必须条件,即常规动力战舰无法为大口径电磁炮提供足够多的电能。
从作战能力上看,“昆明”级非常全面。
可以说,这种“廉价”战舰能够执行几乎所有作战任务,而且不需要针对不同的作战任务更换武器模块。
问题是,过小的排水量,严重制约了“昆明”级的作战使用价值。
说得直接一点,有点高不成、低不就的味道。
比如在执行打击任务的时候,“昆明”级的火力只有“台湾”级的一半,而且持续作战能力仅为“台湾”级的三分之一。如果在战斗中过于频繁的进行弹药补给,必然大幅度降低战舰的作战效率。在防空作战中,“昆明”级的火力也只相当于“台湾”级的一半,持续作战能力更差。即便在较为侧重的反潜作战能力上,“昆明”级也不比远洋护卫舰强,而其造价却比护卫舰高得多。
结果就是,中国海军对这种战舰并不感冒。
从某种意义上讲,“昆明”级只是为了取代“成都”级而建造的,关键就是采用了核动力系统,达到与核动力航母同等的续航能力,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伴随航母在远离本土的海域执行作战任务。
也正是如此,“昆明”级只建造了八艘,分别配属给四艘“昆仑山”级航母。
在“长江”级航母战斗群群里,充当主力的仍然是“成都”级驱逐舰。
“昆明”级存在的缺陷,让海军在二零三零年发出新的标书,为建造先一代多用途驱逐舰拉开了序幕。
只是,招标工作到二零三二年中期都没能完成。
原因只有一个:海军提出了绝对不算低的战术要求,却希望尽量压低建造成本。
按照海军提出的要求,新一代多用途驱逐舰也将采用与“台湾”级类似的设计方式,以便适应不同的作战任务。与巡洋舰不同的是,新一代驱逐舰并不要求具备完善、全面的作战能力,而是根据不同的任务有所侧重。比如在执行对地打击任务时,火力投送能力要达到与巡洋舰同等的水平,却不要求具备完善的区域防空与反导作战能力;在执行舰队防空任务的时候,则不要求具备完善的对地打击能力。说得直接一点,如果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将以舰炮模块为主,而在执行舰队防空任务的时候,则以导弹垂直发射模块为主,如果需要执行反潜任务,则以搭载反潜飞机为主。
问题是,即便如此,建造成本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拿防空作战型来说,即便取消所有大口径电磁炮,也仅能减少大概一百八十亿元,而其他的模块,比如导弹垂直发射模块与电子模块将与巡洋舰一致,而最基本的动力等模块更是不会有任何降低。
按照几家造船厂提供的标书,新一代驱逐舰在大批量建造的情况下,成本也在六百亿元以上。算上造船厂的最低利润率,以及初期设计与研制费用,新一代驱逐舰的采购价格不会低于八百亿元。
对海军来说,这显然难以接受。
要知道,“台湾”级的批量建造价格也就八百八十亿元。
与巡洋舰相比,新式驱逐舰在成本上的唯一优势,就是长期使用的投入费用相对较为低廉,而且在后勤保障上更加容易。比如采用通用武器模块之后,就能同时为驱逐舰与巡洋舰建造模块。
牧浩洋了解这些情况的时候,新一代驱逐舰还在项目审议阶段。
显然,即便立即选择设计方案,也不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间完成第一批驱逐舰的建造工作。按照最乐观的估计,如果能在二零三二年底之前确定建造方案,到二零三五年的时候也只能完成船台建造工作。
结果就是,在中国海军中,没有全能型的多用途驱逐舰。
虽然在某些战斗力上,“昆明”级不比“朱姆沃尔特”级差,但是在综合战斗力上,受排水量限制,“昆明”级远远比不上美国的同级战舰。特别是跟第二批次“朱姆沃尔特”级与肯定能在二零三五年服役的ddg-x级相比,“昆明”级的持续作战能力相差太远,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一种过渡型战舰。
事实上,如果不是用来取代“成都”级,“昆明”级很有可能被归为护卫舰。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海军在完成了第一批“台湾”级巡洋舰之后,追加建造第二批八艘的主要原因。
在驱逐舰无法撑起半边天的情况下,中国海军只能加大巡洋舰的建造数量。
要知道,算上四艘“北京”级的话,中国海军能在二零三五年获得二十艘巡洋舰。到时候,部署在印度洋的两支航母战斗群最多需要四艘“北京”级巡洋舰,十六艘“台湾”级都可以部署在本土。如此一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为每艘“昆仑山”级配备四艘,从而弥补驱逐舰不足产生的问题。
从综合作战能力上讲,四艘“台湾”级肯定超过了“二加二”。
正是如此,“昆明”级的问题,并没有影响到中国海军的综合作战能力,反而给巡洋舰留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只是,在舰队中,巡洋舰与驱逐舰的主要职责都是防空与对地攻击。
在至关重要的反潜作战上,巡洋舰与驱逐舰都存在一些性能缺陷,而且受昂贵的造价限制,也不可能成为反潜主力。
正是如此,远洋护卫舰成为中国海军辅助战舰中的“第二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