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新衣

  第一百二十一章新衣
  约莫是在青歌赛上的表现,也或许是毕文谦的间接原因,孙云转眼就有了调入某某歌舞团并在京城落户的机遇——所谓某某,也就是不只一处了。
  为此,孙云来了一趟招待所,和毕文谦商量了一阵。
  她很爽快地拍板了毕文谦转学到东直门中学的想法,却没有和毕文谦同住的打算——虽然那些歌舞团都有住宿的条件,但她似乎觉得自家儿子和黎华在一起更好。
  “那些来找我的歌舞团在想什么,我多少都知道。文谦,你就安心和黎华一起开公司吧!住招待所,贵是贵了点儿,至少没什么纷扰。我也见着了,整个京城,稍微起晚一点儿,你那磁带就买不到了。起码这段时间,你是不必担心吃住了。”
  没有什么多余的姿态,孙云也不让毕文谦相送。
  “我这就回去准备你转学的手续了。没有什么事儿,就不用挂念我这边。我很好。另外,如果我娘家那边有什么人找你,你不想理,就大可不理。”
  等孙云走远了,黎华才重新翻起手里那本《音乐理论基础》,顺口问了一句:“文谦,孙阿姨是什么意思?”
  毕文谦摇摇头:“大概,是什么‘富在深山有远亲’的剧本儿吧!”
  “哟!读过《增广》啊!”黎华笑了笑,“你之前不是说你是什么‘丫头养的’吗?反转得倒精彩。”
  这样的事情,虽然只是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虽然只是孙云一句未雨绸缪,毕文谦也觉得挺有趣——在事情还只是想像时,的确貌似有趣。
  不过,这些都是些余小事了。
  “黎华,中唱那边,这两天你都让万鹏在跑,这样合适吗?”
  “师父啊,我可是听了河合奈宝子在青歌赛上唱歌了。差距太大了!我可不比她年轻多少,再不努力,我连你说的偶像歌手都比不了,我还怎么当歌神?”黎华挥挥拳头,又眨眨眼睛,“再说了,万鹏有事可忙,他家里也是喜闻乐见的。磁带卖得越好,等我们的公司正式开张了,万鹏越可能在我们的公司挂号。”
  “挂号?”
  “虽然只是可能,但如果真的发生了,我也不好阻止。可我讨厌那种挂号的**。”黎华理直气壮地笑着,“所以,我得让他多干事儿。”
  黎华如此说了,毕文谦也不再说什么了。
  貌似归于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星期五仿佛眨眼就到了,连毕文谦的磁带在京城脱销的状态也没变化。
  中午饭点儿,夏林带着吃喝来了。
  “毕文谦……黎姐姐好!毕文谦,这几天你都没来学校,晚上的演唱会,你到底去不去?我已经和那边说好了,我要唱你那首歌。”
  除了和黎华问好的瞬间颇为乖巧,夏林大咧咧地搬了板凳,镶坐在了毕文谦和黎华中间,低头就抄起了筷子:“竟然三荤一素!你果然在朝小富爷儿进化!”
  黎华微笑着,毕文谦则没好气地盯着夏林:“什么小富爷儿!古里古怪的……还有,你真确定你能唱好那歌?你有想过伴奏的问题吗?”
  夏林挥挥筷子:“我和办演唱会的人说过了,他负责帮我伴奏了!对了,他想和你聊聊。”
  “聊聊?”听着夏林的话,毕文谦心念一动,“他叫什么?”
  “郭风。”
  ……果然如此。
  毕文谦脸上浮现起笑容来——果然是那场演唱会了。作为发起人的郭风,被夏林误会成演唱会的举办者了。
  而他嘛……和那一头染出来的金发相比,这个年代的他,会是什么样子呢?
  起了考古式的好奇心,毕文谦咂咂嘴:“人家都帮你伴奏了,我自然得给个面子。不过,下午你们都要彩排,肯定很忙。之前王胡子也和我提过这演唱会,我可能会和他老人家一起当观众……见面的事情,今天恐怕不行。”
  “没问题,你有这句话就好。”夏林又吃了一阵,忽然停了筷子,“对了,毕文谦!”
  “嗯?”
  “你都说我是自己人了,对吧?”
  毕文谦隐隐觉得夏林的口吻藏了什么阴谋:“我是这么说过。”
  “你不是说你和黎姐姐要开唱片公司吗?你不是说要我当什么偶像歌手吗?”夏林亮着眼睛,直直地看着毕文谦,又对着黎华笑,“你说了,河合奈宝子就是日本的偶像歌手。她唱歌的样子,我也见了。昨天,我妈终于正式同意我唱歌了!”夏林的声音里,表情中,仿佛在庆祝三大战役的胜利一般,“所-以,你的磁带已经卖得那么好了,你们的公司呢?我可等着的!”
  终于,黎华忍不住笑出了声。
  “师父,夏林是要唱你哪首歌啊?”
  “别的,前两天我临时和她唱的。”毕文谦一脸平淡,“有点儿顺口溜的意思,既然她想唱,那就先让她试试呗!反正,迟早是我们的人。”
  黎华来了兴趣:“是吗?那我晚上得去听听。”
  似乎,毕文谦刚才的话不太妥帖,过了一会儿,夏林忽然微微红脸,细声道:“什么你的人……我是……我是黎姐姐的人!”
  “反正是自己人!”毕文谦一愣,旋即呵呵地笑,一边笑,一边不住打量着她,“偶像歌手啊……”
  很显然,与河合奈宝子相比,夏林的外貌是差得挺远的。但在上辈子的“历史”里,她可没必要靠脸吃饭。而现在嘛,还只是一只唱歌悦耳的青涩而活泼的京城大丫头……
  一种养成的喜悦莫名的爬进了毕文谦的细胞里。
  当天晚上,毕文谦和黎华挺早就去了首都体育场。没有立即入场,而是先在门口附近转悠,望望即将入夜的街景。
  五月的京城正是气爽的时节。白帽子,浅蓝汗衫和衬衣,棱角分明的湛蓝腈纶裤,深蓝的运动鞋,仿佛从头到脚逐渐加料了染料一般——毕文谦新穿着黎华定做的行头。
  “从出门时我就想问了,这一身,花了不少钱吧?”
  “你在青歌赛决赛上那样子,倒是朴素得让人印象深刻。”黎华似乎颇满意自己的手笔,“师父,你终究是要经常上舞台的。”
  “但今天我又不上台……”毕文谦声音不大不小地嘟囔,扫视着隐隐开始围观自己的人群,“穿成这样,总觉得自己……脱离群众。”
  好吧,也许在毕文谦心里,脱离的不是群众,而是时代。这样的穿着其实并没有不妥,相反,倒让他生出了些许源于上辈子的亲切感来。可问题是,这是80年代……
  “脱离群众?我怎么不觉得?”黎华四望着,“又不是70年代了,这很正常嘛!”
  “正常?”毕文谦只觉得残念,“我可是男人!这个时代,几个男人穿得这么……跳脱?”
  没错,80年代的中国,不仅大城市和小地方的穿着打扮区别很大,男女之间的奔放程度也是大相径庭——毕文谦这样子,放在姑娘堆里,远看起来的确没什么违合感,但在这个小伙子穿红喇叭裤会被大爷大妈自发剪裤脚的时代……颇有一些走在时代前沿的哭笑不得感。
  算了,就当是引领时代吧,至少是黎华的一片心意。何况,不考虑可能的影响问题,这种哪怕在10年代也挺潮的衣服,毕文谦倒也觉得不错。
  想通了,毕文谦把眼睛放在了黎华身上。
  “那你怎么没给自己做一身?”
  “我?”黎华一愣,“你知道我这些衣服有多贵吗?才穿了几年?现在就买新的,多浪费啊!”
  对着她理直气壮的眼神,毕文谦呆了几秒,终于把话和着口水吞了下去。
  是在下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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