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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揪我头发,我就想,我要是个秃头就好了。”
背起重重的器材,wilson很久没出门,春季是旧金山最美的季节,盘桓了整个冬季的雨雾终于消散,阳光照在仿古的日式园林间,处处皆可入画。
樱花很美,绚烂到极致的盛放,花林间有日裔少女穿着艳丽的和服留影,从奕调整好数据,抬头看到一个吊牌挂在近前的树上,这里很多人有在樱花树上留物许愿的习惯,他二外学过日语,并不精通,但这句日文很简单:“七日盛放”,樱花虽然美丽,韶华却转瞬即逝。
“写的什么?”wilson问他。
丛奕没回答,走到林间小亭的摊位,也买了一个木牌,一笔一划的写下:“岁岁年年长相见。”
“这几个字,我都认识。”
把木牌挂在树枝上,wilson学旁边日本人的样子合掌,丛奕说:“你上次说现在信教,到底要信哪个教啊这是?”
wilson放下手,“哪儿的神仙都一样,你看,中国的神仙和美国的神仙,头顶上都有个光环,就是一个横着一个竖着。”
一阵风吹过,樱花如雨般缤纷而下,丛奕忙俯身按下快门,直到拍完,wilson才继续说道:“但风大的时候,估计就都一个模样了。”
丛奕忍不住笑出声来,“我要是神仙就不收你。”
wilson靠在树上,“我也没想上天堂,但估计也下不了地狱,中间的地方叫什么?”
丛奕回过头看着他,“那个地方,叫轮回。”
堪留恋处,轮回仓猝。
握着相机的手微抖,林间花下这个人,能在身边多久?
从摊位上买了日式骨汤面,晚上回去他煮给wilson,化疗彻底毁了身体,半天外出,回去的时候,即使wilson不想让他看出疲态,但脸色一片苍白,热腾腾的汤面,他勉强吃了半碗,还是冲到卫生间吐个天翻地覆。
曾经高大伟岸的身躯如今形销骨立,只是脊背依然挺拔,丛奕陪他回卧室的时候,看着wilson的眼睛问,“我搬过来住好吗?”
wilson靠在床头,沉默片刻,他抬起头,唇边是淡然的微笑,“你知道,这时候,你做什么,我都会理解为怜悯。”
丛奕把他背后的枕头竖好,“你怎么理解,我都一样会做我想做的。”
又休养了两个星期,一天,丛奕去上班的时候,wilson昏迷摔倒在浴室。
这是第二次入院,丛奕双眼血红的看着医生:“不是说他的那种肿瘤,是可以化疗控制的吗?”
医生沉默了片刻,“那是从十年存活率来统计的,不适用于每一个患者。”
如果从来不曾有希望,那么,绝望也不会那么痛彻心扉。
淋巴癌会随着淋巴液扩散,连手术切除病灶的可能性都渺茫,最可怕的是,这种病多发生在中青年身上,正是身体代谢最鼎盛的阶段,病情一发,便不可收拾。
这次wilson的母亲来的很快,wilson打了杜冷丁昏昏沉睡,顾老太太流着眼泪说,他父亲就是死于癌症。
丛奕在楼道尽头的平台上,一根接一根抽烟,最后,脸埋在手掌里,再抬起头时,他要让wilson看到他平静的面容。
wilson没有再出院,他又拖了三个月。
八月中旬时,wilson对他说,有狮子座的流星雨,凤凰城的荒漠边缘是最佳观测点,你去拍照片来给我看吧,我从来没拍过流星。
从旧金山到凤凰城,要开一整天车,丛奕坐缆车到山顶,那夜,银河浩渺。
深蓝的苍穹下,无数流星划过。
扶着三角架,终于,跌坐在山崖顶上,痛哭失声。
wilson,最后,你以为我不爱你,是不是,你就能走的没有牵挂?
病房外,是城市璀璨的灯火,wilson最后一眼看着窗外,看不到星辰。
他闭上眼睛,丛奕,还好,你最后没有爱我,我走了,你依然能幸福。
流星殒落在天际,刹那交汇光芒……
下部
第 100 章
(一百)
七年后。
深秋。
丛奕进电梯时还在看手里刚洗印出来的样片,杂志从月刊改成半月刊,人手还是那么多,工作量增加了一倍,《fortuneone》虽然是以金融财经为主的杂志,但涉及非专业的内容也不少,享受生活是事业的一部分,所有这种杂志都可以用那句话形容:一群月薪几千的人看着月薪几万的人做一个告诉你月薪几十万的人如何工作和生活的杂志,这事本身,不能不承认有教育意义。
这期的选题图片不是他操刀的,照片虽然色彩和构图都不错,但关键人物的表情却有些生硬,摆拍痕迹过于明显,重拍的可能性不大,一边走一边看了七八张,都不满意,索性想一翻到底,看到底能不能从中选几张入专栏。
他们杂志社在这个写字楼的最高两层,近四十层的大厦,电梯总要走一分钟,怎么样的一分钟最长?一是等电梯,二是,洗澡前等水变热。
门已经缓缓阖上,忽然听到电梯外的脚步声,门停了两秒,又徐徐开启。
有人赶电梯很正常,丛奕的目光全神贯注停在照片上,终于看到两张不错的图,亮度不足可以ps修补,不开天窗对编辑来说,意义高于一切。
漫长的一分钟,看显示楼层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落在面容上的目光。
抬起头的瞬间,时间在那秒停滞。
岁月的痕迹把那张记忆中青春的面容雕琢的成熟沉稳,但那线条棱角,是无法抹去的记忆,无论已经以为自已遗忘多久。
两个人互相凝视着,直到,那个人声音低哑的开口,“丛奕。”
声音比影像更久远,一个人的样貌在岁月里终究模糊,再也记不起细节,但声音在脑海中,却清晰如昨。
人口一千多万的城市,数以十万计的高楼大厦,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60分钟,电梯四十层,每一秒都在起落,他和他,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竟然不能幸免。
本能的错愕过后,是浮现出的淡然表情,“马江宁。”
两个人名字间,隔着一个久远如同前世今生的过往。
“好久,不见”,江宁的声音依然沙哑。
八年,到现在,几乎人生的四分之一,成年后的半壁年华。
“是”,丛奕回答。
江宁的目光没有移开,丛奕也没有,但视线交汇里,没有温度,除了意外,没有其他。
刹那沉默中,甚至听得到呼吸的声音。
如果时间有声音,它是滴答,滴答,一秒接着一秒。
“你回国了?”终于,还是江宁开口。
“嗯,今年春天回来的。”
再一次沉寂,过去八年的岁月,横亘在彼此之间,沟壑一般分明。
随着每一秒升起,两个人都收回目光,但电梯门清晰如镜的映着两个身影。
再不是当年的他们,容貌,神色,都褪去了青涩的痕迹。
残存的回忆,还有几分?
第 101 章
(一百零一)
再在会议室见到江宁时,热情的为两人介绍,“丛奕,这是ansy的市场总监马江宁先生,马先生,这是我们网络编辑部的主编丛奕。”
两个人同时伸出手,礼貌而客气交握瞬间,又再松开,“幸会。”
“很高兴认识您。”
在会议桌两端坐下,“马先生,我们很重视跟ansy这样的顶尖优秀团队合作,就像我们之前谈到了双方的市场扩展和资源共享……”
一番官样文章说完,最后对江宁说道:“具体的推广方式,当然还要您多加指导,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跟丛奕沟通,我们这边一定全力配合。”
隔着圆桌,江宁抬头看着总监,目光又落在丛奕脸上,淡淡的微笑下,“您太客气了,传统媒体这一块我们刚涉足,要向您学习的很多。”
过了这么多年,江宁那双眼眸,比从前更深静,不透露一分情绪。
“具体的事情,您可以跟从奕多沟通,他在这方面经验也很丰富,预祝你们合作愉快。”
两个人礼貌的相视点头,表示认同,都没有说话。
目光交错间,笑意疏忽淡薄。
江宁带了两个助理,丛奕也把副主编和主管找来,会议室很宽敞,他们合作并没有过多的异议,洽谈很顺利,敲定合作的大体框架时,已经接近下班。
会议暂歇,他们杂志社茶水间没有别的好,但咖啡质量不错,傍晚的阳光从窗口倾泻下来,下过一场小雨,此时天边的烧云渲染整个西方天幕。
听到脚步声,丛奕转过头,江宁站在门口。
“我不知道你是这里的网络总编。“
“我也不知道你去了ansy,这没什么,不影响我们合作”,丛奕把杯子放下。
沉默的静寂,他们除此之外,本来也无话可说。
这些年,丛奕明白了一个道理,年轻的时候以为是命运弄人,但最后明白,其实,一切还是取决于人。
他们曾经相爱,不是偶然,最终的诀别,也同样不是。
但这一切,都沉寂在岁月里,每个成年人心底都埋葬着一个人,是他曾经的深爱,曾经的可能。
他的心底,还埋着另外一个人,同样刻骨铭心,可是命运插手的太匆促,没有给他们幸福的机会。
这晚上安排了晚宴,觥筹交错间,一切都如常般真实现实,却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虚无。
他们竟然,毫无征兆的再次相遇,这一天的信息量太大,他还没处理完。
因为知道晚上会喝酒,他没有开车,对方是宾,他们是主,在酒店门前握手言别后,丛奕拉松领带,沿着小路缓缓向前,他住的方向相反,这种商务宴请根本吃不饱,酒倒跟不要钱似的一杯一杯不断,总监有糖尿病,滴酒不沾,纵然他酒量不错,也是醉意醺然。
秋天的夜风吹过来,他沿着路走,身后有洗车行驶的声音,他向路边靠了靠,但车停在他身边。
转过头去,江宁从车上下来,对司机摆了下手,汽车静静驶离。
跟江宁面对面站在路边,落叶满地,秋意萧瑟。
他们已经相识二十年,十年相知,两年相爱,八年分别。
人体器官彻底的新陈代谢周期是七年,每一个细胞,都会死亡又重新分裂过至少一次,七年,足够抹去一个人存在过的痕迹,眼前的人,是故人,也是陌生人。
江宁点着一根烟递,陪着他一直沿着路走,路灯的灯光照在他脸上,离的这么近,纵然额头依然光洁,纵然眼角没有细纹,但江宁不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男孩。
他也不是。
他们在岁月里,都老去了。
第 102 章
(一零二)
这晚上月亮很明亮,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地上,从一个路灯走向另外一个路灯,影子拉长,缩短,重叠,再分开。
丛奕忽然想起一句歌词:回头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现在都一样。
突然,意外,但无惊也无喜,这大概就是他对马江宁现在,全部的感情。
他曾经那么爱过他,爱了,整整一个曾经。
但这些年,经历了太多事,他早不是当年的他。
他并没有恨过马江宁,当年只有伤心,并没有怨恨,当年尚且没有,何况如今。
他们曾经一起走过青春,只是,现在,他们是彼此擦肩而过的路人甲,再没有可能一起蹉跎深情到天涯。
静静的走了很长一段路,可以伸手拦出租车,可他想再走走。
能听到脚步踩在落叶上的声响,过了很久,江宁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丛奕停下脚步,转身沉默的看着他。
“你这些年好吗?”江宁开口。
“还好”,丛奕回答。
“你呢?”隔了一会,他问。
“也还好。”
丛奕淡淡笑下,“事业很成功,你能力一直很强,恭喜。”
或者是因为喝了酒,江宁的神色有分恍忽,他的目光停在丛奕脸上,“我后来,去旧金山看过你一次”,他再次开口。
丛奕有刹那意外,但转瞬就恢复了自然:“是吗?什么时候?”
“六年前,我离婚之后,去旧金山找过你一次,不过,后来觉得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六年前,那是最后,他守候陪伴wilson的岁月,逝者已矣,往事历历。
江宁的表情也没有太大波动,像是在诉说的,是一个早已不会牵动心怀的故事。
丛奕垂下目光,是的,过去太久了,几千个日子,以为永远不会忘怀的,就在日复一日的日升日落里,渐渐,遗忘。
爱过的,痛过的,美好的,心碎的,最后,全都不见了痕迹。
太长久的静默,丛奕再抬起头时,“要帮你叫部出租车吗?”
“想去看看你付过款那套房子吗?共有人上有你的名字。”江宁同一时间开口。
丛奕凝视着江宁的眼睛,“这笔投资我赚钱了吗?”
“应该赚钱了,要折现吗?”
那时候,在小房间里埋头翻译,一页页枯燥的稿子,一碗碗自已煮的差点咸的他质壁分离的挂面,炎热的盛夏,飘雪的冬夜,那是属于过他的,一去不复返青春。
不是为了缅怀他和江宁的过往,他是对曾经那么年轻的自已念旧。
没有等到他的回答,江宁抻手拦住出租车,“二房东总要去看看,要不然,我不好定价。”
丛奕笑笑,坐在出租车前面,司机问地址时,他发现自已还记得。
这个小区,他只在样板间的时候来过那一次,当时尘土飞扬的工地早就是一个交付多年的小区,一栋栋高楼,一层开了超市,按摩,美发,棋牌社,曾经见过的中心花园林木扶苏,他们一直向里走,
所有的一切,都陌生。
无人的走廊,最后,江宁掏出钥匙打开一个门。
第 103 章
(一零三)
按亮门灯,房子里东西不算多,但也不空旷,这本来就不是豪宅,所以家具选的是朴素舒适的风格,靠门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景观鱼缸,做了入门隔断,荧光灯亮着,金鱼摆动着优美飘扬的尾巴游来游去,丛奕不认为以江宁现在的成功还会住在一个七十平的房子里,但这看起来并不像没有人居住。
换了拖鞋,江宁回头问他,“参观一下?”
丛奕点点头,客厅的布置一目了然,两个房间的门都开着,走到一间时,江宁回头看了他一眼。
他知道为什么江宁会那样看他了。
卧室墙上贴着米色素雅的壁纸,垂着咖啡色的落地帘,但房间里,只有一张样式和品质都明显过时的格格不入的单人床和小书桌。
这两样家具,不是他们原来租住的房子里的,那张床是因为他去蹭房,江宁买了放在小厅里给他睡的,那张书桌是因为他和江宁都要在家里工作,他的资料,江宁的文件摊开满满一桌子实在摆放不开,他去买回来的。
“以前那房子到期的时候,我搬到这里来了”,江宁说道。
丛奕的目光从书桌上飘过,他在那里伏案写作过很多个夜晚,只是隔了这么多年,记忆早就模糊了,他认得出这两样旧物,但已经告别了十年前的自已。
看着江宁,忽然笑了下,不合时宜的,他忽然想起来小时候看过的射雕英雄传,里面,包惜弱在王府里布置了一间陋室,把牛家村所有的旧物一样样搬来,但最后丘处机还是骂她:“水性杨花,停夫再嫁。”
他绝对没有自比女人的错位,只是忽然觉得江宁这个举动很让他唏嘘,东西是死人,人是活的,人他当年抛弃了,留住这些旧东西,有什么意义?
江宁没有再开口,丛奕也没有再问,另外一间屋子也是书房,整面墙的书架,只是大部分的地方都是空的,但这书架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近年来所有的流行款的相机都在其中,两栏是相机,另外两栏是镜头,甚至,几部莱卡,几部康泰时,哈苏,这些相机和镜头的价格应该就远高过房子总价。
“你现在喜欢摄影?”丛奕转过头问他。
“有时间的时候拍拍,水平一般。”
丛奕不置可否的笑笑,好奢侈的业余爱好,成功人士总跟常人不一样,这里要是有个小偷来盗窃,可是如入金库。
上帝在一个地方关了门,总会在墙上留很多开锁电话的,应该换个防盗门。
现在看纸质书的人太少了,这么大的书架,另外放着的是大小不一的镜框,有风景,静物,其实拍的很好,就算他现在算半个专业人士,评价也不低,构图,光线,技巧,无一欠缺,才华本质是一种学习能力,能了解,掌握,提高,江宁是个有才华的男人,他从来没否认过。
再往下,是一些从前洗印的照片,出国的时候他没带走,这些图片在后来一次电脑病毒里都丢失了,没有存档,此时再见,恍如隔世。
照片上的他,那么年轻而且神采飞扬,像框的玻璃上映着他现在的容貌,一个清晰,一个模糊,像双重对焦,轻易,就重叠了十年光阴。
只是,早已遗失了那个自已,只是,早已经回不去。
第 104 章
(一零四)
开完季度例会,总刊总编发红帖的时候,丛奕还以为他要再婚,请柬拿在手里,原来,是满月宴。
总编是潮汕人,南方沿海地方好像对子嗣看的比北方重的多,总编马上就五十了,他太太也三十八九,总算老来得子,喜获麟儿,真是照着婚宴那标准来操办的。
满月宴在周末,是大老板的喜事,自然没人敢包个红包就了事,不但杂志社大小主编悉数到齐,连很多他们合作伙伴也来道贺。
丛奕本来就是不喜欢显山露水的人,坐在公司同事间,微笑着向总编敬过酒,也不过就等着散场。
倒是他们隔壁一桌吸引了他的目光,难道因为是给孩子庆祝的?他们隔壁一桌,全是小朋友。
见丛奕看的不解,副总编笑着对他说,“你看穿红衣服那两个,是总编家老大老二,双胞胎。”
果然是样貌衣着都一样的两个小女孩,有七八岁大?长的那叫跟他们主编一影不差,圆圆的小脸,很喜庆的模样,都不用亲子鉴定,一看就知道亲生的。
那桌孩子叽叽喳喳的像一群小麻雀,都是差不多大的小孩,有的桌上还摆着系着缎带的礼物,应该是双胞台的朋友。
他的目光随意的掠过那群孩子,直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停下来。
那孩子双手撑着下巴,一双大眼睛看着其他朋友,几乎没听到她开口。
这个小姑娘长的很好看,尖尖的小下巴,秀气的鼻梁,红润的嘴唇,头发没有像寻常小女孩那样扎辫子,而是软软的披散下来,齐眉毛是修剪整齐的刘海。
很纯真清澈,又有些许不应该出现在这样面孔上的早熟,这孩子让他想起了这个杀手不太冷里14岁的娜塔莉波特曼。
双胞胎之一应该跟她很要好,刚端上来的点心先拿了一块递给她,这孩子终于松开手,她唇边有一个很清晰的梨涡,笑起来甜美可人。
终于还是个孩子,她拿着叉子对着那块点心开工,眯起眼睛笑成一弯月牙,因为笑的太好看,反而很难判断她的笑容是不是发自内心。
丛奕想转过头,但这个孩子身上有一种很复杂的气息,没来由的吸引他的目光。
或者他盯着她看的太久,那孩子从甜点上抬起头,看着他,丛奕没有看错,那张姣好柔美的小脸上,立即是戒备的神色。
这小东西像只小刺猬,丛奕哑然失笑,他点了点自已唇角,对那个小姑娘笑笑。
那孩子疑惑的看着他,也学他的样子擦了擦自已唇角,果然蹭下一块果酱,看她咬着嘴唇,神色里有不甘,但眼中却不再有那么多敌意。
丛奕笑着转过身来,他从来没跟孩子打过交道,但这小姑娘真的很有意思。
刚回过头,就看到马江宁正从门口走进来,这样的场合见到他不奇怪,主编夫妻已经笑着迎上去。
抬头不见低头见,这阵子,想不习惯都没机会。
忽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然然,你爸爸来了。”
丛奕愣了两秒,他转过头去,那个小姑娘脸上之前那种落寞的神色已经不见,一双眼睛定定的停在江宁身上,江宁还在跟总编应酬,这孩子忽然从座位上跑开,丛奕看到江宁俯下腰,把她扑上去的小身子拥抱在怀里。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刚才他会对着那张面容无法移开目光了,这孩子长的,像江宁,眉眼轮廓,尤其是唇角的笑靥……
第 105 章
(一零五)
江宁牵着那个孩子的手走过来的时候,他们同事里有人站起来跟江宁打招呼,大家都热情而又客套,说的无非是,“可真看不出来马总姑娘这么大了……”,“都说女儿长的像爸爸有福气,小丫头长的多漂亮啊……”
江宁一一应酬过,他低头对那个孩子说:“跟叔叔伯伯们打个招呼。”
“叔叔好,伯伯好”,那个孩子依偎在江宁身边,完全是这么大的小女孩应有的乖巧。
江宁的目光最后停在丛奕脸上时,丛奕也淡淡笑下,“长的很像你,”
那孩子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丛奕,忽然清清脆脆的又叫了一声,“叔叔。”
丛奕略俯下些身子,“你叫然然是吗?”,他温和的问她。
“我叫马奕然。”
丛奕微笑一下,“很好听的名字。”
江宁的手扶在她肩膀上,“然然,去跟大雅小雅一起玩,她们等你呢。”
奕然抬起头仰视父亲,拉拉他的手,“爸爸,你坐在这好吗?”
江宁还没回答,已经有人赶紧让出来一个座位,笑着说道:“马总坐这里吧,还是女儿跟爸爸亲,你看我们家那混小子,就从来没找过我。”
座位在丛奕旁边,他也把椅子挪了一下,奕然对江宁甜甜的笑下,回去跟小朋友坐在一起,只是一双眼睛始终留意着江宁。
丛奕坐下,安静喝他的茶,不管看起来多平静,心底没有一丝感触那是骗人的,当初他和江宁结成死结,不可逆转正是因为这个孩子,他没想过,有天,竟然会亲眼看到。
但这样的结局,没有什么不好,求仁得仁,江宁是离婚了,但他还有个女儿,而且,看得出来,父女俩感情很深,不管江宁是不是一个好恋人,一个好丈夫,但是,他会是一个好父亲。
江宁来的迟了,总编过来敬酒,江宁自罚三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江宁现在酒量了得。
上市公司的市场总监没有一斤白酒的量,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不会喝。
总编开了个头,他们几桌同事自然轮番上阵,江宁不好拒绝,一杯接一杯,他喝了酒脸色先红后白,当嘴唇也血色渐淡的时候,丛奕知道他真的撑不住了。
倒了一杯微温的淡茶推到江宁手边,忽然感到身边有动静,他转过头时,正看到奕然倒了一杯酸奶给江宁端过来。
丛奕看着她,她也看着丛奕。
这确实是个早熟的孩子,她的眼波是孩子的清澈,又有着不属于孩子的敏感。
奕然没有缠着江宁,只是拉拉他的衣襟,指了指杯子,嘟了下嘴,江宁揉揉她的头发,“听话,爸爸一会就过去陪你。”
小姑娘抬起头,看了一眼丛奕,乖乖的回去。
江宁坐下时,深深的喘息一声,手指抚在茶杯上,低声对丛奕说了一句:“谢谢。”
这没什么可谢的,就是普通朋友,他也会这么做。
这天酒宴终于散了的时候,江宁已经半醉阑珊,勉强支撑脚步平衡,亦然紧紧拉着江宁的手,主编早就高了,他太太带着两个女儿送出来,“戚姐来了吗?江宁,我帮你叫了代驾。”
正说着话,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出了电梯正张望,主编太太赶紧叫她过来,丛奕猜测这应该他家的阿姨,几个人在那里说话,原来奕然下午还有钢琴课,“你带她去吧,下课早点回来。”
奕然终于依依不舍的跟阿姨向电梯走,主编太太转过身对丛奕说:“丛奕,能不能麻烦你送马总一趟,这我也不放心。”
丛奕点点头,搀扶过江宁,“您放心吧,我送马总回去。”
(一零六)
丛奕也喝了酒,代驾把车开到江宁楼下,这套公寓很大,扶他到客厅坐下,江宁低头手握拳抵在眉心,事业发展总是有代价的,没有人会觉得喝醉了好受,但有很多酒,不能不喝,人在一个社交群体中,要遵循它的规则。
四下打量一下,这套公寓很大,低调的舒适和奢华,符合江宁的性格,厨房是半开放的,他站起身,“我倒杯水给你。”
从客厅到厨房经过一个房间,门开着,他的目光停顿了瞬间,这应该是那个孩子的房间,粉色的窗帘,床单,雕刻精美的纯白家具,对着门的架上是满满的各种洋娃娃和玩具,谁都看得出这个父亲对女儿用了心。
冲了一杯淡盐水,走回来递给江宁,“喝了能好受一点。”
客厅里很寂静,只能听到江宁略重的呼吸,楼层的位置正好对着庭院中高大的梧桐树冠,枝叶扶疏,进门的时候看到这个小区叫琴川园,难得现在开发商也开始讲究内涵,不全都是什么豪庭之类的,只是,吴王夫差专门赏梧桐的琴川园,终究也不是太吉利的寓意吧。
不知道对着窗外的梧桐出神了多久,可能只是瞬间,但他转过头的时候,江宁的目光停在他脸上。
他并不想这样跟江宁两个人独处,做为普通朋友,这样送他回来,也算礼数周全,丛奕站起来,“你喝了不少,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先走了。”
手腕突然被江宁握住,丛奕挣了一下没有挣开,江宁的目光幽深,“我不会对你做什么,你不用这样躲着我。”
丛奕摇摇头,”我只是觉得我们俩没什么可说的,尤其你现在这样的状态。
江宁的掌心滚烫,“丛奕,你这些年变了很多。”
几乎哑然失笑,怎么可能没有变化,当年的他是二十出头,未曾踏入社会的青年,现在的他,是久经世事,看尽生离死别的中年人,如果十年光阴不能让一个男孩褪尽青涩成熟起来,那逝去的年华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当年的他是春风桃李花开日,那现在就是秋雨梧桐叶落时,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阶段。
丛奕觉得经过这些年,他并没有因为命运一次次没有预兆的变故转折变得愤懑消极,他只是,觉得淡然豁达了。
他的变化或者是比江宁大,江宁当年就是沉稳成熟的,那时候,是他太冲动太年轻。
伸手去推江宁的手腕,但江宁把他钳制的更紧,丛奕声音冷淡下去,“你这样我们俩再见面会更尴尬,我们还要共事。”
江宁的目光仍然凝视着他的眼睛,终于,握着他的手蓦然垂落,向后重重靠在沙发上,从裤兜里摸出烟,啪的点着,“我醉了,抱歉,你走吧。”
丛奕转过身时,听到江宁在他身后沙哑的声音,“趁我,还能放开你。”
脚步停顿一下,丛奕没有回头,拉开门离开……
(一零七)
丛奕的脚步很快,从江宁那里离开,他没有回家,这个周末秋日艳阳的午后,他不想一个人回去面对同样空荡的房间。不想让心底深埋的阴霾记忆再次浮现,叫了出租车去林安东那里,林安东开门的时候非常诧异,“这是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林安东后来毕业进了电视台,丛奕虽然回国半年多了,但两个人工作都忙,住的也是一东一西,隔在城市两端,见面的次数倒不算多,他来了林安东自然喜出望外,他来之前林安东应该正在赶稿子,桌上的烟灰缸里堆满烟蒂,丛奕知道他一写东西烟就不离手,这回除了烟,桌面还一大盒子零食。
四年前,经历一番苦难,林安东终于出柜,他现在的男朋友是个公务员,丛奕见过两次,外貌不算出色,话也不多,但人很踏实,对林安东很体贴。
“你什么时候养成吃零食的习惯的?”丛奕问他。
林安东笑笑,“这不是,那谁,最近天天唠叨着让我戒烟,说吃零食有效。”
打量了一会林安东,“你好像还真是胖了。”
林安东马上去照镜子,“你别咒我,我这是人到中年正常的体型。”
丛奕也点着一根烟,“你不是说不发胖是身为gay的基本自觉吗?”
林安东确实有些发福了,他气的横丛奕两眼,“我跟你说,吃,我所欲也,瘦,亦我所欲也。”
丛奕接下去,“然二者不可兼得,我勒了个去也。”
“我这叫左右逢圆,你懂什么?”
丛奕被他逗的笑出声,林安东去泡了壶茶过来,“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也不先打个电话。”
随便聊了半天,林安东忽然看着他的眼睛,“你还有话,没跟我说吧?”
丛奕喝口茶,“没话。”
林安东摇摇头,“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们杂志社跟ansy的跨行业联手,上次我做的一期财经访谈节目还谈到了,你别跟我说,你没见过马江宁。”
丛奕不回答,林安东接着问,“你部门跟他有合作?”
“是主要是我部门跟他有合作,我们要用他们公司的网络媒体平台和渠道,现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林安东做出一个理解的表情,“这不科学,难怪弄的你情绪不好。”
“那倒不至于,没影响工作。”
林安东也沉默了一会,“今年年初我还真见过马江宁,他是别的栏目的嘉宾,我等着排演播厅,跟他碰了一面,他倒是跟从前没太大变化。”
丛奕看着杯里的茶叶,林安东又问道:“他离婚了?”
“嗯。”
“他妈估计早就去世了吧?”
“应该是,我没问过。”
林安东加了些水,“那孩子呢?跟他还跟他前妻了?”
“跟他,我今天,很巧合,见到那个孩子了,挺大了,应该上学了吧,是个女孩。”
林安东一下子抬起头,目不转睛的看着丛奕,“你别告诉我你一直这么沉得住气的。”
丛奕也看着他,“我有什么沉不住气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该释怀的早就释怀,该放下的也早就放下了,他和我现在除了工作上的合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
林安东的手指弹着桌子,过了很久,还是骂了一句:“操,他倒是什么都有了,好人没长寿,他倒是活的春风得意,你能这么想最好,还是尽量少跟他打交道。”
丛奕又点上一根烟,看着烟雾一点点在眼前凝聚,消散。
第 108 章
(一零八)
冯宇打给丛奕的时候,他刚完成一天的工作。
“晚上有时间吗?好久没见了。”
他是回国后认为冯宇的,这归功于林安东,这个娘c有部分女人的特质,表现之一是喜欢做媒。
林安东说,“冯宇可是我们圈子里的尚品,眼界极高,他是一是零众说纷芸,我看他是个0.5,你考虑一下。”
丛奕到底是什么时候彻底完成作为一个gay的心理建设的,他说不清楚,但是,这一生还有几十年的岁月,他没结婚生子的打算,太长久的独身生活终究孤独,林安东那晚拉着他去酒吧的时候,他也没拒绝。
林安东没夸张,冯宇颇为引人注目,身材高挑,眉目秀美,风流倜傥,谈吐风趣,品味不俗。
那天晚上丛奕话不多,但冯宇眼风飘过,把他的手机从吧台上拿起来,打过去,存上,“这是我的电话,有时间,打给我。”
丛奕没打过,但三天后,接到冯宇的电话,“有时间吗,晚上一起坐坐。”
冯宇是在这个圈子里混熟的人,林安东说,“当个床伴挺好,其他的,看你们的缘份,他其实人不错。”
丛奕没问林安东这个结论是从何得来的,他相信林安东的判断,但是,跟冯宇不远不近的交往了半年,他们仍然止步不前。
冯宇出差了一个月,再见面那家酒吧是他们初识那家,冯宇的打扮并不张扬,但搭配的很讲究,归根到底,还是骚包。
天还不冷,他穿着件v领的紫色薄羊绒衫,椅背上搭着米色的休闲西服,丛奕进门他就微笑着向他挥手。
这家酒吧是个gay吧,丛奕是来过两次之后才知道的,林安东用酒杯砸他的头,“有这么好的本钱不珍惜!你活该单身。”
林安东不是个滥人,这家酒吧在同类里品味算高的,但这个圈子,零多于一是众所皆知的客观事实,丛奕一米八的身高,挺拔俊朗的外表,自然,吸引众多小零秋菠一茬茬的割来。
坐到冯宇身边,冯宇帮他叫了上次喝过的酒,他的双目狭长,斜睨人的时候,带出风情万种的眼风。
冯宇口才很好,是个不会让气氛冷场的人,这跟他的职业有关,他是个在培训界小有名气的英语老师,电视台也有个美语节目兼职主持,他就是这么跟林安东相识的。
两个人说笑了一会,冯宇抱怨:“新换的这个乐队以为颓废就是摇滚了?”
丛奕淡淡笑下,冯宇不算刻薄,就是他这个不懂摇滚乐的人,也觉得表演水平不怎么高。
正说话间,有只手搭上冯宇的肩膀,“hi!”
两个人一起回过头,说话的是个年轻的男孩,丛奕觉得,他应该还是个大学生,牛仔裤格子衬衫,穿着很简单,但这个男孩,长相确实出众。
冯宇的笑容更深,“哟,你什么时候出巢的?”
那男孩拿起冯宇的酒没客气的一饮而尽,“早实习结束了。”
两个人的关系看起来很熟稔,那男孩看着丛奕,“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冯宇笑笑,“这是我同门小师弟,名字拗口的很,你叫他eso就行了。”
那男孩笑起来更生动,“很高兴认识你。”
丛奕也伸出手,“丛奕。”
丛奕和冯宇说话的时候,看到eso在酒单上写下几个字,楚启允。
丛奕看着那三个字,也不禁笑了,不难写的三个字,全是上声,他爸妈起名的时候,没嫌叫起来费劲吗?
又坐了一会,楚启允对冯宇说,“换家吧,这里太闹腾了。”
冯宇没意见,看着丛奕,丛奕看了一眼表,还不到九点半,回去是早了些,他微笑下,不置可否。
第 109 章
(一零九)
新换的是家位置稍偏的俱乐部,只接待会员,领班微笑着引着他们去酒吧,边走边跟eso应酬,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
这里绝不是大学生可以消费得了的地方,丛奕没那么无聊去打探别人的隐私。
这里果然安静许多,找到一个靠边的座位,点了酒,只是听着乐队演奏。
楚启允的腿伸的很长,更显修长笔直,他神色间有几分寥落和醉意,一曲终了,冯宇端着酒杯问他,“你最近怎么样?”
“嗯,工作定下来了”,他淡淡的回答。
“看来不错,恭喜。”
楚启允苦笑下,“好,杯净,解决一件算一件。”
冯宇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应该是一个跟他搭课的老师跟他商量要调整教案,说了几句,音乐声太大,他对两个人比了下抱歉,走出去讲电话了。
丛奕把目光从演奏上移回来的时候,发现楚启允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他笑起来很好看,身子俯向小桌,“我听冯宇提起过你。”
“他说我坏话了?”丛奕笑下。
“他追求了半年没追到的,你是第一个”,楚启允端着酒杯对他说。
这算恭维?但没什么可虚荣炫耀的,丛奕没欲擒故纵过,别人怎么看,他不是太在乎。
不知道eso比他小多少,十岁?但这个男孩很成熟。
过了五分钟,他觉得刚才的结论可能下早了,楚启允一直看着他,并不是说他不礼貌,只是,没人被这么看还能视若无睹。
丛奕被他看的,几乎有些尴尬了,这男孩是要闹哪样?
冯宇回来的时候,楚启允收回目光,他看起来有些飘了,连冯宇都把手扣在他杯口,“醉了没人送你回去。”
楚启允手里一直握着手机,不时按一下让屏幕亮起来,他撑住额头,忽然醉笑着问冯宇,“你说,他两个月没找过我,我是应该接受分手这个事实吗?”
冯宇没说话,楚启允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我说错了,分手这两个字,我抬举自己了。”
“别喝了”,冯宇把他杯子拿过来。
这孩子忽然握着冯宇的手腕,“师兄,求安慰啊!”
他朦胧惺忪的眼眸望向丛奕,“别介意,我们俩不来电。”
丛奕沉默,这男孩真醉了。
楚启允突然站起来,“我去洗手间。”
并不明亮的灯光下,也看得出他眼圈红了,脚步踉跄的向外走,冯宇叹口气,“我去看看他,你别笑话,他平时挺坚强的,这是酒入愁肠了。”
丛奕点下头,他能理解,太能理解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俩去了很久,乐队演奏结束也没回来,丛奕听到脚步声时候,他还背对着门口,低着头没抬起来。
“eso。”
丛奕瞬间转过头,看清来人时,他愣住了。
江宁也是。
第 110 章
(一一零)
浮光掠影,霓虹闪动。
江宁一步步走过来,“这么巧。“
丛奕站起身,“我正要离开。”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离的很近,丛奕从江宁身边擦身而过时,江宁一把握住他胳膊。
丛奕不想当着这么多人跟他起冲突,但前提是马江宁不要触到他的底线。
手臂的肌肉绷的很紧,马江宁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他不怕大庭广众下丢人现眼,丛奕怕什么?
两个人僵持了几秒,看到冯宇和eso从门外进来,江宁的手瞬间钳制的更紧,但最终,还是放开了。
eso的目光定定的凝视在江宁脸上,嘴唇翕动一下,说不出话来。
冯宇是个极善察言观色的人,瞬间就感受到了气氛的阴沉,他故做轻松的笑笑,“eso,是你朋友吗,怎么也不介绍一下。”
他的眼光落在丛奕身上,丛奕咬下牙,冯宇不是小男孩,再怎么样,也不能不给他分面子,eso站的直了些,“这是我师兄冯宇,冯宇,这是,马江宁。”
在酒吧相遇不必客套,江宁和冯宇都没有伸出手,只是互相点下头,算是打了招呼。
丛奕没有再看江宁,他对冯宇说,“不好意思,我临时有点急事要处理,要先走一步。”
冯宇看了另外两个人一眼,马上开口,“我送你,正好有些事要请教。”
他看了看eso,又对江宁说,“你们好好玩,改天再聚。”
留下站在原地的两个人,他们俩一前一后的离开俱乐部。
从这里出去要走很远才能到公路上,一路丛奕都没有开口,冯宇在他身边,也没有说话。
这里经行的出租车不多,站在路边时,冯宇揉了揉眉心,“酒没喝多少,头倒晕了,我知道有一家宵夜的酸汤粉不错,蛮解酒的,要不要尝尝?离你家不远。”
丛奕摇下头,“下次吧。”
终于有空车驶过,晚上不堵车,到丛奕家也不过四十分钟,冯宇跟他一起下车,站在楼下,他终于笑了笑,“我什么时候能上去喝杯茶?”
“茶没有,想喝酒吗?”
冯宇挑了下眉,“这可是意外之喜。”
丛奕的房子是两居,简洁的一目了然,从厨房拿过来一瓶红酒两支杯子,冯宇正饶有趣味的看着他书架上的器材和照片。
“都是你拍的吗?”
“不全是,有些是朋友拍的”,丛奕给自己倒上一杯,他喝红酒永远是牛嚼牡丹,这瓶酒是一个作者送的,他忽然想起了当年祝平远留着再婚的那瓶好酒。
一转身,就别了此生经年。
冯宇走过来,接过他递过来的另外一个杯子,“你的几张照片都拍的很好,也是朋友拍的?”
“嗯。”
冯宇在他身边坐下,“丛奕”,他低低的说了一声。
“嗯?”
冯宇把杯子在手里旋转,忽然笑下,“丛奕,我不兜圈子了,你知道我在追求你,我其实不是一个特别有耐性的人,半年了,我一直按步就班的,本来,我给自己的期限是一年,到时候,你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你不喜欢我,我就潇洒放手。”
丛奕又倒了一杯酒喝下,冯宇继续说道:“我是一是零都无所谓,这个可以看你喜好,本来,我不在乎再等半年,但是,今天晚上,我觉得我再不加紧一些,恐怕,就只能追悔莫及了。”
丛奕从酒杯上看着他,冯宇也俯身向前,“那个马江宁,对你,一见钟情?还是故人重逢?”
(一一一)
是一见钟情还是故人重逢?
他们相识二十年,何其漫长的二十年,横亘半生,到如今,连故人重逢,都算不上。
“都不是,”他回答。
冯宇靠在沙发上,“有时候我觉得你的性格太淡漠,可是,又有种直觉,你不应该是这样的。”
酒杯不小,两个人几杯下去,已经空了大半,他们这晚上曾经辗转了两家酒吧,到此时,再怎么样也都有了醉意,丛奕苦笑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句话。
他本来是什么样的?自己已经不太记得了。
冯宇离他更近,温热的呼吸几乎吹拂在面颊,“丛奕,我们试试吧,没试过怎么知道喜不喜欢。”
没有等他回答,冯宇的嘴唇忽然覆盖上来,带着红酒的醇甜,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