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遗产

  “你有遗产?”
  龙灏眼睛一亮,连忙转回头:“你怎么不早说?这世界上有钱就能办成事,哎,你要是早点告诉我,我有足足十八种法子可以帮你赶走辛格尔顿!这样的话,我们就不用来巴塞尔找你弟弟,你的弟弟也就不会死去了!”
  十八种法子?杰玛进一步领略到了龙灏的‘无耻’:别的甭提,有钱才能办事!
  “我此前没有这份遗产的,确切的说,这份遗产本来也不是我的,而是我父亲留给格林的。”杰玛面色苦凄,将查理斯.安德里尔留下两份‘半把钥匙’才能取出遗产的事情说了一遍。
  “哦,原来你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你弟弟,为的就是凑齐钥匙,取出这份遗产!”听完后,谢林米尔恍然大悟:“这笔遗产价值一定不菲,这可是用来复兴你们家族的钱财啊!这笔财产本来属于你弟弟,可现在……全归你了。”
  谢林米尔的话语里,不无几分嫉妒、羡慕。
  一位苏丹王为了复兴家族而留下的后手,这笔遗产能少吗?现在看来,杰玛死了弟弟,反而是因祸得福,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富可敌国、潜力无限的‘破国公主’!
  “我宁愿取出这笔遗产的是我弟弟……”杰玛低下了头,避开谢林米尔异样的眼光,幽幽地说道。
  “哈,我很好奇……请公主原谅我的冒昧。”
  龙灏呵呵一笑,问道:“这份遗产的钥匙是在你身上吗?你是怎么躲开那群黑衣人的检查的?你刚才说,你被野蛮地搜过身……”
  “伯爵大人,你看了这个‘钥匙’,就会明白的。”杰玛重新抬起了头,脸上依旧是一副淡淡忧伤的表情。她抬起手,在自己厚重如云的头发里翻了一会,摘下了一支金黄色、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发夹。
  发夹,怎么看都是女子饰物的寻常发夹,静静地躺在杰玛洁白如玉的手掌上。
  “这就是……钥匙?”龙灏吃惊地问。
  世间只怕没有长得像发夹的钥匙了吧?或者说,‘钥匙’只是开启宝藏的一个代号?是了。定然是代号!
  “当时情况紧急,齐格知道即使自己牺牲,也很难救出我和格林,所以这个‘钥匙’,就暂时交到了我的手上。”杰玛回忆着,“只有女孩子带发夹,才不会引人注目!”
  照杰玛的说法,这个长得像发夹的‘钥匙’看起来还真的就应该属于她,格林若是戴了发夹。那岂不是不打自招么?
  “他们对我搜遍了全身,可是我头发很长,这个发夹藏在头发里,侥幸没被他们发现。”
  杰玛解说着,双手一拧,那只普通的发夹就突然变作一个精巧的机关,从中断开,变成三截。而每一截都藕断丝连,没有彻底地分离。
  龙灏、微风和谢林米尔都好奇地凑过去看。灯光下,‘断’开的发夹闪着暗暗的金色,一长串古怪的字符在里面闪烁,就好像是一块刻着字的石板沉到了清水中,既清晰、又朦胧。
  “啧啧,好巧妙的设计!”
  龙灏身为炼金术士。对机关一类的事物有着职业的爱好和眼光,他看得出来,这个发夹巧妙地利用了光线折射原理,绝不是一般的匠人能打造出来:“如果我没猜错,公主那一拧若不得法。这个‘发夹’便不会断成这三截,而这串字,也不会显现出来。”
  “伯爵大人好眼力!”
  杰玛眼中闪过一丝惊异,她点头认可了龙灏所说,接着手指一推,那断成三截的发夹立刻还原,而接着她的小手再次一撇一提,这次发夹就真的断了:断成了一长一短两段。
  “这一段是父亲给我的。”
  杰玛举了一下短的那一段,“而这一段,是父亲留给格林的。”
  格林的是长的那段。
  杰玛一边把发夹还原,一边说道:“缺了哪一段,发夹都不会变成那‘三截’的模样,里面的密码也就不会被人看见!我之所以坚持要亲自见我弟弟,就是为了亲手让这两段发夹合拢,读出密码,取出父亲留下的遗产……对不起各位,这件事此前一直瞒着你们,请你们谅解!”
  “哎哟喂,谁会怪你啊……”谢林米尔眨着眼睛,一边盯着那‘神奇’的发夹一边嚷嚷道:“你也是有苦衷的……对了,那串密码是什么字?我怎么都不认得。”
  “是古埃及的一种文字,法老时代祭祀专门用来祭神的,现在已经很少有典籍记载了。”杰玛解释道。
  “法老时代啊……那这密码怎么用的?噢,我们的下一站难道是要去往埃及的金字塔吗?”谢林米尔满眼闪光,握着拳憧憬道:“苏丹的遗产在金字塔里,再合理不过了,说不定我们还能碰到活的木乃伊,嗬嗬嗬……”
  她说完这句话,几乎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令得旁边的龙灏三人,都有些无语地看着这位奥匈帝国的公主:想象力这么丰富,你不出生在丹麦(安徒生的故乡)可惜了!
  “拜托,谢林米尔公主,麻烦你清醒一点,你要是查理斯苏丹,会把遗产安放在埃及国内?”龙灏轻咳一声,把谢林米尔从与木乃伊大战的幻想中拖了回来。
  “呃,也对哦!”
  谢林米尔一愣,脸上露出少许失望:“我还想着能生擒一头小木乃伊回来养呢……”
  把木乃伊当宠物?!龙灏背脊大汗,翘起拇指:……你够强大!
  “什么是木乃伊,是谁的妈妈(也读)啊?”这时候,一直疑惑的微风忍不住插嘴了。
  “你这不学无术的家伙!”
  龙灏踹了一脚过去,笑骂道:“木乃伊是一种干尸,不是谁的妈妈!你要是不明白,明天我就把你裹成木乃伊,让你照一天的镜子!”
  “啊少爷。不要!”微风面色惨变,连忙躲开。
  经过这么一闹,屋子里一直有些压抑的气氛总算是散了开,等大家平静了点,杰玛开口说道:“这段密码对应的是瑞士一家银行的密码箱,只要有了密码。无论任何人都可以去打开箱子,取走我父亲的遗产!”
  瑞士的银行业,蒙于14世纪,在1世纪中叶出现了少量私人银行,19世纪初私人银行竞相合并,成立了州立银行。到了19世纪下半叶,随着瑞士铁路的修建和制造业迅速发展,瑞士国内亟需大量资金,这就更加促进了多家银行合并。产生了比较大型的银行巨头。当然了,瑞士银行业真正的崛起,还要等到二战之后,那时候欧洲一片疮痍、百废待兴,中立的瑞士正好吸纳了欧洲许多富豪(多为犹太人)的资金,那时候借贷出去、牟利巨大。
  不过,以上这些信息目前只有来自未来的龙灏知道,就当前来讲。瑞士的银行还是籍籍无名,不过有一点好处。它们只认密码不认人的存取款制度,已经初步地建立了起来。
  “那太好了,等明天一早,我们便陪你去那家银行,取出你父亲留下的东西!”龙灏拍着胸脯,一个劲地向杰玛保证她的安全。
  “嗯。不用伯爵说,我也要求您帮我这个忙呢!”杰玛小心翼翼地收起了发夹,终于绽出了她回来后的第一缕微笑。
  ……
  夜幕降临,两位公主的房间里隐约传来鼾声,这对以优雅著称的贵族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唯一可能的解释便是,两位公主最近一段时间承受的压力太大,特别是经历了‘丧弟之痛’的杰玛,精神一旦有所放松,呼噜就接踵而来。
  旅馆的走道黑漆漆的,两条鬼鬼祟祟的身影从一间客房里摸出来,其中一个身影低声说道:“少爷,方向错了,杰玛公主的房间在这头!”
  另一个身影停住了脚步,回头疑惑地说:“微风,你搞什么鬼?什么方向错了,谁告诉你我要去杰玛的房间了?我们这是要出门,偷偷摸摸地出门啊!”
  “啊,我还以为少爷你要去偷香窃玉……啊,少爷饶命,别打头!”
  微风捂着脑袋,心里十分费解加不平:少爷你不去偷吃,为什么要我调配可以让人熟睡不醒的药剂啊!!!
  原来,令两位公主打鼾的真正‘元凶’,是这两个家伙。
  龙灏二人出了旅馆,借着月光,朝东北方向快步走去。
  “为什么下药?笨,我还不是不放心那位杰玛公主嘛!她睡死了,我才安心。”龙灏一边疾行,一边跟微风解释。
  “杰玛公主死里逃生,少爷您有啥子不放心的啊?”
  “嘿,懒的和你解释,你跟我去见一些人,就会明白了!”
  “少爷,这条路好生熟悉啊!”
  “算你有点记性,上次被我打伤的那人,你不就背着他走过这段路吗?”
  “噢,您是说‘伯尔特’啊!少爷您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们这是要去那个什么金星饭店吗?”
  “嗯嗯,少废话了,抓紧时间赶路吧。”
  十五分钟后,金星饭店。
  踏在明显高级很多的地板上,微风心里满是感慨:少爷太省了,刚来巴塞尔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住到这里呢?
  敲开了一扇房门,龙灏和微风迅速闪身进去,接着,房门就被死死关上。
  金星饭店的客房装修极好,有套间、镶金嵌钻,华丽程度都能赶上皇宫了……这不禁让微风更是心有怨忿:凭什么伯尔特能住这里?早知道我也让少爷用石头打出一脸血好了。微风有此怨念很正常,因为一进到房间,首先映入他眼帘的就是那位曾用番茄汁扮重伤的伯尔特。
  伯尔特此刻自然是一脸齐整,乃是一位白白净净、鼻梁高挺的东欧系小伙。他把龙灏二人迎了进屋,第一动作就是递上一只雪茄(当然是给龙灏):“抽不抽?古巴哈瓦那的上等货,嘻嘻,特等房免费供应的!”
  龙灏接了雪茄,却不点上,反而微风插嘴问了句:“特等房?多少钱一晚?”
  伯尔特眯眯笑着:“不贵。125法郎。”
  125法郎一晚还不贵啊?微风直想喷伯尔特一脸狗屎:话说我们住的那家旅馆,总花费还没这么高呢!
  就在微风琢磨着这特等房住的是何方神圣,要少爷和自己深夜前来拜访时,里屋的门开了,一名高高大大、大约四十多岁的华人汉子快步走将出来,一见到龙灏。就拜倒在地。
  “党卫团中尉肖秋水,见过我党最高领袖龙少爷!”
  微风闻言,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党卫团!!华夏镇最神秘的组织党卫团啊,怎么在这异国他乡碰上了?
  龙灏倒是一点惊讶没有,他找了张椅子坐下,摆摆手微笑道:“不必多礼……我对你印象好像不深,嗯,你是郑荡龙手下的老兵吧?”
  肖秋水起身后站得笔直,咧开嘴不住点头:“龙少爷好记性。我正是老郑从前手里的兵,被郑团长从国内接出来的,呵呵!”
  没错,肖秋水就是一员曾经参加过中法战争的老兵,他跟随郑荡龙被郑公肖集体‘拐’到美国后,选择了加入党卫团,去年上半年就跟随郑公肖来到了欧洲,任务有二。一是筹办欧洲货运采购公司,二是架设分部。把党卫团的情报网尽力地在欧洲植根布下。
  前一段时间,郑公肖几乎和华夏镇失去了联系,今次不晓得龙灏花了什么手段,居然使得双方在这座瑞士的小城重逢了。
  “你的表现很不错,听老郑说,这一次能抓到目标。你是首功啊!”龙灏用上位者的口吻称赞着肖秋水。
  “龙少爷过誉了,我就是运气好,那几个倒霉蛋正好选择从我守的这个门口跑路,我要是还抓不住,那岂不成了熊蛋一颗了?”肖秋水摸着脑袋。极为憨厚地笑着。
  微风在旁听得一头雾水,什么目标?什么首功?耶,貌似党卫团那个从未谋面的郑公肖郑团长也来了?
  听人说,他可是位铁面无私、执法无情的厉害人物呢!
  龙灏与肖秋水谈了一会,便笑着一起离开了这间屋子,只留下了微风和伯尔特。
  抓住机会,微风便去问伯尔特:“喂,你这几天,都住在这家金星饭店吗?”
  伯尔特笑着点头:“是啊,那天你送我来,我就纳闷,你怎么不一起住下呢?这可是巴塞尔最好的饭店。”
  一提这茬微风就来气,他鼻腔哼哼道:“我要服侍我家少爷,你懂什么?对了,你是代表乔金来与我家少爷联络的吧,你这些天都做什么了?不是光在这里吃闲饭、混免费的雪茄抽吧?”
  明显的讽刺口吻,伯尔特却一点没动气,他笑了笑:“我这些天是什么事都没做,但马上……我就有事情做了!”
  “马上?”微风瞪了伯尔特一眼,扬起了拳头:“神神秘秘的,跟我卖什么关子?当心我替少爷教训你,看你今天身上还带了番茄汁没!”
  伯尔特一捂脸,连忙喊道:“文明人不动手!透露你一点点,事情跟今天他们带回来的那个小子有关!”
  那个小子?哪个小子?
  微风一愣,愈发糊涂了,想了想,拳头还是不留情面地打了下去……
  金星饭店的另一间特等房,肖秋水领着龙灏走了进去,相较而言,这间屋子里就热闹多了,起码十多个黑衣黑裤的彪形大汉围着圈站着,一见龙灏微笑着进来,他们粗犷的脸上都浮现出激动的神色。
  “少爷!”
  “龙少爷!”
  十几声都是这样的问候。
  一脸呆木刻板、有如麻将牌一般的郑公肖从圈子里走了出来,见到了龙灏,先行了个标准的党礼,然后沉声道:“少爷,这个外国小子知道真相后情绪很激动,我已经连续敲昏他四次了,再敲下去,只怕会对他的脑子造成一些永久性的损害。”
  不愧是在公门里干过的冷血捕快啊,生敲啊……
  龙灏心里一阵狂汗,不禁为那位素未谋面的格林.尼尔默哀三秒钟。
  “嗯,我这么晚来,就是来见他一面的。”
  龙灏说着,走进了党卫团成员包围的圈子,只见里面摆放着一张小床,上面躺着只着一条内裤的格林.尼尔!
  格林.尼尔双目紧闭,额头、肩膀、胸口、小腹……甚至是**处都插着晃颤颤的细长银针,要不是他的胸口还在起伏,有着微弱的呼吸,龙灏都要以为这是他尸体的标本展览!
  可怜的苏丹王私生子啊,碰上郑公肖,算你上辈子没积德。
  “敲晕就好,用得着针灸么?”
  “这是我手下苏兴海的意思,他出身中医世家,说家传了一套灸法,只要扎满了针,能让这小子冷静下来。”郑公肖指着一名略带书卷味的团员,不冷不淡地说道:“我觉得这是好事,便让他出手试试,以后兴许我们能用上呢!”
  苏兴海出列,咧嘴笑道:“少爷,我已试了两次,俗话说事不过三,等我把他弄醒,再试几个穴位,一定能让他彻彻底底冷静下来。”
  说着,他手腕一抖,变戏法般地变出四根银针,夹在指缝,嘴角露出人畜无害的阳光笑容,这让龙灏蓦然想起了王勃淘那个家伙。
  这两个,一类人啊!(。)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