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强硬的要求

  掸邦作为缅甸第一大邦,在历史上和缅甸王国的关系不是很明确的,有点像清朝时候西藏东部波密王国与西藏地方政权的关系。
  掸邦居住了多种少数民族,其中掸族最多,以前一直是土司管理,缅甸政府也不过羁縻而已。
  根据1948年缅政府和掸邦代表签署的协议,缅甸政府允许掸邦组成一个高度自治的邦,但后来缅政府撕毁了协议。
  现掸邦的形势大致如下:约有二十多个割据武装控制着掸邦。
  西北边是克钦族军队,这里与瑞丽相邻。
  向东走,是所谓掸邦第一特别行政区,即果敢地区。
  所谓果敢族,其实是明朝的汉人后裔,当初他们随南明永历帝逃入缅甸,后来缅王出卖了永历帝,致使其被吴三桂杀害。
  但南明军队的残余在李定国的率领下,以后在缅甸北部生存下来,就是现在的果敢族。
  第一特别行政区十分汉化,从文字到语言,到政治制度都和国内保持一致。
  还有一个佤邦,就是佤族,佤邦军队目前是掸邦最大的割据势力。然而掸邦至少还有三分之一的版图在缅甸政府控制之下。
  此外,在西北野人山的深山老林里面,还有几只游击队,似受印度当局暗中出钱支持
  。
  对于缅甸的作战情况,在白将军的要求下,严明中将的突击大队和孙二虎中将的特殊作战部队各派出三百名教官进入广西和云南开始训练相应的人员。
  1948年3月10日,新成立的缅甸政府收到以中国云南省主席卢汉的信件。
  中国云南省政府致缅甸联邦政府。
  为了促进中缅边界问题的全面解决,为了巩固和进一步发展中缅两国的友好关系,同意在和平原则的指导下,商定本协定,并且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双方同意立即成立由双方同等人数的代表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并且责成该委员会根据本协定的规定,商谈解决本协定第二条所列的有关中缅边界的各项具体问题,进行勘察边界和树立界桩的工作,起草中缅边界条约,联合委员会定期地在中缅两国的首都或者中缅两国的其他地点举行会议。
  第二,双方需同意,有关中缅边界的现存问题按照下列的规定解决:
  1,中缅边界的全部未定界,将按以下划分。
  腊戍,瑞保,吉灵庙至邻国边界的延长线的以北地区成为中缅之间永久的路上边境线。
  联合委员会将派出由双方同等人数的人员组成的联合勘察队,沿着上述分水岭进行勘察,以确定这一段边界线的具体位置,并且树立界桩。
  2,由联合委员会根据缅甸政府和中国云南省政府分别用地图标明的方法商谈确定。
  3,联合委员会在解决本有关中缅边界的现存问题以后,将负责起草中缅边界条约,其中不仅将包括本协定所提到的各段边界,而且将包括过去已经划定,无需加以更改的各段边界。
  4,新的边界条约经两国政府签订和生效后,将代替一切旧的有关两国边界的条约和换文。
  5,联合会的任何协定须经批准,批准书应尽速在仰光交换。
  6,条约将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并向全世界公布。
  从当时情况看,缅甸1948年底的全国武装力量民族和军队的组成状态是这样的。
  合计15个营,由英属缅甸殖民地军与缅甸爱国军改组成立,主力由非缅族的少数民族构成,军官由前英属缅甸殖民地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担任。
  具体编制如下
  缅步1营(宪兵营)-缅族。
  缅步2营-克伦族人为主加上其他非缅族组成。
  缅步3营-缅族,由原缅甸爱国军成员组成。
  缅步4营-缅族,由原缅甸爱国军成员组成。
  缅步5营-缅族,由原缅甸爱国军成员组成。
  缅步6营-缅族,由原缅甸爱国军成员组成。
  克伦步1营-克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克伦步2营-克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克伦步3营-克伦族,友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克钦步1营-克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克钦步2营-克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钦步1营-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钦步2营-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钦族山地营-钦族由原英属缅军及缅甸预备役武装成员组成。
  缅甸第4团--由尼泊尔的廓尔喀人雇佣军组成。
  1948年缅甸国防部的构成是这样的
  。
  职位名称-等级-民族
  总参谋长(三军总司令),中将史密斯-董--克伦族
  陆军参谋长,苏甲铎准将--克伦族
  空军参谋长,苏锡索中校--克伦族
  海军参谋长,钦孟博中校--缅族
  北缅战区司令,耐温准将--缅族
  南缅战区司令,昂鼎准将--缅族
  陆军第一旅旅长,苏其钦准将--克伦族
  幕僚总长(军务总长),觉温中校--缅族
  军需总长,苏棠尼中校--克伦族
  缅甸吴努总理召集了相关人员开始讨论这个突然发生的重大问题。
  中华军对此只是得到了通报,中华军参谋部认为东南亚的情况在掌握之中,现在还有很多事要干,为了腾出更多的兵力用于对苏作战,李英杰中将的武装警察部队开始扩张。
  武装警察部队营级单位编制如下
  1,步兵连3个,各300人,每连装备步兵战车5辆,装甲输送车5辆,卡车20辆,吉普车10辆。
  2,攻击车连1个,200人,装备重机枪和25mm机关炮攻击车各10辆,吉普车15辆。
  3,保障连1个,300人,装备装甲输送车5辆,卡车30辆,吉普车10辆。
  4,火力连1个,200人,装备60mm迫击炮10门,82mm迫击炮和107mm四管火箭炮各5门,吉普车20辆,卡车10辆。
  5,特勤中队1个,200人,包括狙击小队,突击小队,直升机小队和中队部。装备多用途直升机6架,吉普车30辆,卡车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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