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后勤之16世纪末

  但是,到了17世纪初叶,这个由来已久的制度变得不中用了,这时,军队的规模过大,靠抢劫已保障不了,当时又还没有后代那种统计制度和后勤机构,能够把抢劫变成一种有组织的盘剥,以适应军队人数的增长。
  结果,这个时期的军队可能是历史上供应最糟的,好象成帮结伙的武装匪徒,将他们所经过的农村地区劫掠一空。
  即便单纯从军事观点来看,这种情况的后果也是灾难性的。指挥官不能让部队吃饱饭,就无法对军队保持控制和防止士兵逃亡。
  为了克服这两种现象,同时也为了得到一种比较正规的补给来源,解决就连最彻底的洗劫也解决不了的经常供应问题。
  到了16世纪的最后20-30年间,指挥官们开始感到有必要由军队给士兵提供至少是最起码的必需品,包括给养、饲料、武器,还有被服
  。这一点又是靠了随军商人才实现的,办法是同他们签订供应合同,而所花的费用仍从士兵薪饷中扣除。
  这种新的制度几乎是同时在当时欧洲最大的两个强国——法国和西班牙的军队中开始实行的,这两支军队分别由亨利四世的陆军大臣苏利和西班牙的安布西阿若-斯皮洛拉统率。
  一支有正规建制的军队,无论采用何种补给制度,其第一位的需要总是金钱。
  但是,16世纪后半叶,军队人数的增长大大超出的政府财政能力的增长,就连当时最富的强国——西班牙王国,在1557至1598年间,也曾三次因军费开支过大而破产。
  在三十年战争期间,欧洲的主要国家,除荷兰外,没有一个养得起自己的军队,结果只得求助于征收特别税的制度。
  虽然这一制度最后被所有的交战国所采用,但一般认为它的创始人是帝国指挥官华伦斯坦。
  华伦斯坦不用那种从地方居民征收粮食,付给国库收据的办法,而代之以大量榨取现金。这些现金是交给军队的出纳官,而不是直接发给士兵个人或部队。
  这种建立在公开勒索基础之上的制度,有两个明显的优点:一方面能保证士兵得到正规的薪饷,另一方面使他们不必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抢劫。这种制度的意图是要较其前身多一点秩序,因而也就多一点人道,尽管在实践上它是如此可怕,以至于饱受恐怖的欧洲人直到一个半世纪以后还到处在设法防止这种制度复活。
  以上是这一时期补给制度的概述,从它对战略的影响来看,最惊人的事实是--如果一支军队不能相对固定地以城镇为基地,那么,为了活命,它就不得不经常处于运动之中,无论采用什么方法,不管是华伦斯坦的特别税,还是直接的抢劫。
  总之,军队及其毫无纪律的随从人群所组成的庞大机体,很快就会把一个地区搞得民穷财尽,这一事态之所以特别不幸,还因为它在时间上与堡垒的推广及改进相重合,这种堡垒使防御迅速地加强起来而不利于进攻。
  如果说法王查理八世能够**地征服意大利,那么,到了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初期,一个强国的力量主要地已不在于它的野战军,而在于坚固筑垒的城镇,一个到处都有坚固筑垒城镇的国家,就是完全没有真正的野战军也能够打仗
  。在这种条件下,战争主要就是一系列周而复始的围城战,而深入敌国领土的战略进军,通常总是徒劳无功的。
  因此,当需要决定围攻哪一个城镇,或解救哪一个城镇时,补给方面的考虑常常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那个时代的后勤的实际情况来看,一座城镇,若其周围地区已被洗劫一空,一般就不会遭到围攻,对已经被围的则很难前往解救。
  1586年荷兰人解救恩德霍芬之役的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造成这次失败的原因是给养保障困难,但这种困难主要不是发生在这支10000人的部队前往目的地的50英里行军途中,而是发生在他们已在城外设营之后。
  一场旷日持久的围城战,将使其周围农村地区的给养资源,不管原来有多少,通通被吃个精光,因此,这样的持久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进行。
  例如,莫里斯围攻奥斯坦德时,他的军队可以从海上得到补给,但不幸的是,守军也能用同样的方法得到补给,结果这场围城战持续了打破纪录的两年之久。
  在野战条件下,吃光一个地方之后可以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因而指挥官们认为野战比较容易些,由于军队不是从后方基地得到补给,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根本不指望从他们为之战斗的国家得到薪饷,所以交通线对于决定军队的运动方向意义不大。
  征收特别税的制度,使得华伦斯坦的军队几乎可以自给自足,其他大多数军队的情况也是如此,包括古斯塔夫-阿道夫的军队在内。
  他从1631年初起,就以同别人并无显著区别的方法,在作战地区大量榨取他所需的补给品,因此,就17世纪的军队而言,除特殊情况外,在战略上不存在什么割断其后方补给的问题,唯一的例外是有时可以割断其同新兵补充地域的联系,以此为目的的战局偶尔有之。
  这个时期的军队,除受到上面所说的限制以外,可以——而且的确是——服从肚子的需要,自由地到处流动,开往能够提供给养的任何地区,根本不考虑同其并不存在的后方基地的交通联络。
  在这样的战争中,不但不强调作战的速度,而且也不提倡向着一个明确的方向作持续而有目的的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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