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中尉日记五
就混成编制的士兵而言,他所在的步兵班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一个满编步兵班应当是12个人,包括:一个班长,副班长由中士或下士担任,一个榴弹枪兵及三个火力组,每组3个人。每个火力组中,通常有一个下士或者老资格的一等兵领头。
另外,还要有一个话务兵,由营属通讯部门另外派出。
在安南,我们缺编相当严重,我们的大部分步兵班包括话务员也只有5-6个人,绝大部分的班长也只能由下士出任,甚至还有一等兵的班长,而新征的新兵,入伍到了前线级别就是二等兵
。
所以,这里的步兵班,现在有的有可能由18或19岁的毛孩子来带着,任何在这里的士兵,如果能在战斗中扛上三个月,那他就够格有可能当上班长。
也就是说,一个某一天还拖着鼻涕的老百姓,如果运气好的话,这家伙在参军仅仅6个月后,就可能是一个正在打仗的步兵班的班长。
我们的所谓老班长,也不过23岁左右,可以说,现在的班长,通常就是这个班里,待得时间最长的那个人来当的。
班里的士兵是否是合格的步兵战士,是否有战斗力,这完全取决于班长。全班成员之间,必须是休戚与同,生死相关才行。
一个班长,要么和他的士兵抱成一团,要么他就是一块儿死肉,如果士兵们和班长对着干,那这个班长死定了,所以,别看我们的班长一付混球样,有些班长真可以算是世间最**的超级混蛋,但他们绝对能力超群。他们缺着大牙,模样长得那个难看,简直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女人能生出来的最丑的东西了。
但就是这些小混蛋,能叫那些来自任何地方的大块头家伙听话,叫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而这些了不起的小混蛋,此时年纪也不过才19岁。
前线阵地的班长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在这里,块头大小丝毫没有影响,也有些家伙宁愿放弃做班长的机会,因为他知道他干不了这活儿。
时间长了,大多数的班都有他们自己独特的入班迎新仪式,如何独特就看班长的念头有多离奇了。
有个少尉排长曾对我说过,他属下的某个班的仪式规矩,先是由新来的士兵当着全班人的面**,射出来以证明他是爷们儿,然后,全班人再把他粘乎乎的胯给裹起来。
刚刚训练三个月的新兵直接就被扔进前线部队,距他乘交通工具离开家乡不到48小时,他可能会突然发现,他已经处在了敌人的伏击圈中,真枪实弹的伏击,如果他打的不错,不用一周,他就能成为老兵。
战斗主要是士兵班打的,一旦战斗开始,所有叽叽喳喳的废话全部停止,由班长接管,没有什么胡扯蛋的事前预案,也没有什么聚成一团商量商量,更不可能对身边战友指指点点说些什么?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开枪射击,要么你打死想干掉你的敌人,要么你被干掉
。
我管辖的地盘都是自由射击区,不管你看到什么东西,直接开枪!
有时候,我们的人手缺得厉害,班长只好亲自带看步话机和榴弹枪,说起来班长也真是些勇敢的人,他们甚至还得和士兵们一起轮流当尖兵,或者巡逻时,轮流走在全班第一个,这就是班长们的表率作用。这也正是中华军和原来中国远征军的信念:别光练嘴,混蛋,做给我看!
作为军官,最好是避开班里的具体事务越远越好,有时候,士兵们在丛林里折腾了一整天,晚上我们驻下来后,他们还要花一个小时或更多时间挖地做工事。
夜里,要派出巡逻队,通常从午夜起来一直到清晨4、5点,也就是说,重新出发前,一半的时间还得保持警觉。
天刚亮,我们全体就又得出发受折磨,到从林中搜索越盟武装。
出格?去他妈的,一个年仅19岁的班长,带着他的人,连同他自己,日复一日过着这种出生入死,暗无天日的生活,一周7天,天天如此,他要不变态、霸道才怪呢?在他的班里,就得按着他的方式来,绝不允许有二话。
你不可能不赞美,赞美那些在战场上,不管怎样,都和我们待在一起的卫生员,对某些态度有问题的卫生员,我们决不留下,妈的,绝不,我们直接把这样的家伙送回营医疗站。得感谢医疗站的军医,他从来不宽容某些胆小如鼠的卫生员,那种你在国内常见的屁股肥肥、又懒又滑的杂种,在他那儿没有一点市场,愿老天爷保佑我们营的军医!
每个排都有两个卫生员,士兵们把卫生员当吉详物看待,每个人都尽可能地照顾他,也是,战斗中,无论谁被击中倒地,都只能指望着卫生员跳起来,冲过来急救。
我们的卫生员实际上也是这么干的,他们冒着弹雨一次接一次起来,跑动,救人。
我所见过的最勇敢的人中,有不少就是卫生员,他们中的很多人,看起来就象是心中充满了力量,也许是因为没有杀人的精神负担,而是承担着救人的职责,使他们比我们更坚强。
我还见过我们的卫生员温柔地救治被我们打伤的越盟军人
。卫生员施救被俘的敌人伤员时,我不得不使劲儿压制住我的一些士兵,要不他们真能冲过去干掉这些人。
我们的工作是杀人,而卫生员的工作却是救人,要不怎么说,人在做天在看!
作为后勤军士而言,我们4连的这个家伙绝对是干得最出色的,他是个花花公子,也是一个老资格的中士。
干后勤的人,得会耍赖,能从上级榨来东西,这一点这家伙没问题,好的后勤要会不择手段,擅于谈判,而这家伙做交易一流,要是我能批准他去趟岘港,他吹嘘说,他就能给我弄辆坦克来。
“我他妈的要辆坦克来做什么?再说,你怎么把那大家伙运上来?”
他只是咧着大金牙笑:“我在海军上层有关系,嘻。”
他名叫乔潜隐,这家伙太会讲故事了,有天晚上,我和尉官们聚在一起,听他吹嘘他的故事,老天,那真是听得我们目瞪口呆,他的一些经历,堪比最神奇的冒险。
有一次,他说,他去地中海旅游,他偷摸跑摩洛哥去了趟。在那儿,他给自己买了个女奴,他声称说:“我一直的梦想,就是想亲自看看奴隶制是怎么回事儿。”然后,他发出了一阵深沉的、颇具男中音魅力的大笑。
按照他的故事,那个女奴姑娘非常漂亮。接下来的情节当然就是,她疯狂地爱上了他,我们憋不住全都哄堂大笑,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想过要告诉他,这个情节他编得太拙劣完全是狗屁,他就是这么一个特能骗的家伙。
他特别能吃,所以我们总把自己储备的食品拿出来招待他。他最喜欢吃的是沙丁鱼及抹着厚厚一层辣酱的干饼,他讲故事的时候,食物能使他的双眼放光,我们边听,边一杯接一杯喝野战炉烧的速融咖啡或者茶,他到部队后经历的有些事儿,还真是我们从没听说过的。
最有意思的是,这家伙总是戴着他的钢盔,我不记得有见过他不戴头盔的时候。即使什么情况都没有,他的钢盔也总是扣在他的脑袋上。
这种迷失位置的感觉,让我烦透了。我讨厌不知道身处何处,但是,在丛林中,人的定位还不是最大的的问题,行军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