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9章 消极措施

  这些应急措施作为紧急措施而付诸实施后,我们就需要着手执行一项影响深远的任务,即审查国家的战略,和朝着灵活反应的战略作出调整。
  这里,必须考虑促成这次审查的一些新的因素,衡量它们的影响和“应急措施”的效果,并为新的计划规定明确的目的,这些目的应当是遏制对我国的核攻击,遏制或击败对任何地方的有限侵略,包括使用常规武器对我们国家的进攻,以及准备采取必要的措施,俾能在大战无法遏制,或因估计错误而不幸爆发时,继续生存。
  在开始重新审查我国的战略时,我们就应看到和承认我们的原子报复力量,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在我们在今后几年必须预期的情况中,敌友我三方都不能设想,除了为了保证自己国家的生存外,我们将会使用这种报复力量于其它目的。
  到什么时候才算是危及我们的生存呢?这里包括两个明显的情况:一是对我国大陆进行原子攻击,一是发现了无可置疑的迹象,证明这样的攻击即将发生。
  第三种可能情况就是对我们的盟友和中亚地区发动大规模的进攻,因为那个地区如果落入苏联之手,最终将危及我们国家的生存,这些就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可能需要有意识地使用原子报复力量的唯一情况,也是我们唯一应该使用威慑力量的情况。
  承认了我们原子威慑力量的局限性后,我们就应据此对大战重下定义,即将它看作是敌我之间互相进行核攻击的同义语,有限战争则是指其它一切形式的军事行动。
  关于在有限战争中是否使用原子武器的问题,则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即主要还是依靠常规武器;战术原子武器,则应作好准备,以便在比较少数的情况中,当对国家的利益有利时才予以使用。
  灵活反应的国家军事计划,首先应当无条件地放弃对大规模报复战略的依靠,我们应当清楚地说明,我国准备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以适合于情况的武器和部队,作出反应,这样,我们就使战争重新具有其固有的意义,即作为在战后建设更美好的世界的手段。
  这些关于我们战略的目的与性质、原子武器的使用、以及确定我们必须进行的战争的定义等基本问题,应由总统根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决定。这些决定一经批准,就应成为军种军事长官会议的行动依据,用来确定为执行新战略所需的武装部队的类型、规模和建设的先后顺序。
  军事行动的耗费巨大,因此,我们新的军事计划就应当正确地了解什么是首先需要的东西,并将需要的东西放在前面去做。
  根据我的判断,我们的军事计划中最首要的事情,就是应当双管齐下。一方面使原子威慑力量现代化并加以保护,另一方面建立我们进行有限战争的、反消耗的部队来抵消苏联目前在地面部队数量上的优势。
  此后,我们将仔细地有选择地加强大陆防空,准备全面动员的需要和采取威慑失效后的求生措施。
  在这些方面,我们的钱会象流水一样的花出去。在比较详细地算出总的计划的经费前,我们是不知道究竟在这些方面能做出多少成绩的。
  假若国防部长同意了对这种先后次序的看法后,会议就应着手研究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即决定所需的部队的规模和类型及其运用方法——用国防部长的术语来说,就是决定部队的数量标准,拟定部队一览表和确定战略概念。
  可能写入军事计划的战略概念,应当说明我国在战线、有限战争和原子大战情况下使用其武装力量的方法,它将概括地说明我们的努力重点,并且根据预期的各种意外事件赋予我们国内外部队以概略的任务。
  实行这种战略概念所需的武装部队包括:
  (1)原子威慑部队,包括进攻性和防御性的两种原子威慑部队。
  (2)驻在我国本土的大陆防空部队。
  (3)我们在海外的驻军。
  (4)驻在我国本土的战略预备队。
  (5)使战略预备队具有机动性和维持海上与空中交通线的空军部队和海军部队。
  关于这些类型部队的重要性,三军可能会轻易地取得一致的意见,然而,要决定每种部队究竟要多大,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据估计,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有分歧的,但是,如果我们遵照上面所确定的先后次序,那么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至少可从质量上找到解决。
  关于优先保护原子威慑部队并使之现代化的问题,是不会有什么争论的,我们必须提供一支打击力量,它完全能够经受住突然袭击和使苏联遭到难以忍受的损失,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有进攻性的和防御性的两种威慑部队。
  进攻性的威慑部队的规模可以很容易地予以确定,即只需根据必须摧毁的敌人目标的数量,这些目标只有数十个,加上未能飞抵目标的武器数量、敌人的防空能力以及人为的和机械上的事故,就可以算出为摧毁敌人目标体系所需要的原子运载工具的数量,即使再加上一些意料不到的损失,其所需的原子报复部队仍要比我们现有的轰炸机和导弹部队小得多。
  部队的规模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质量是更加重要的,我们的军事计划一定要给远程导弹计划增加新的力量并加强防护,它们都需要机动、疏散、隐蔽和预先警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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