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瘸腿道人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凶禽猛兽巨多,四处伤害人和牲畜。为了生存,先祖们就组织起来与它们争斗。有一只神鸟因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猎人射死。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立即传旨,下令让天兵天将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把人间的人畜财产统统烧死。
  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见无辜百姓蒙难,就冒着生命危险,偷偷驾着祥云来到人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人们。众人知晓这个消息后,就如头上响了一个焦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后来,有位年老的智者出了个主意:正月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里张灯结彩、点响爆竹、然放烟火。这样一来,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
  果不其然,到了天罚当日,天帝果然没有再派天兵下凡放火。为了纪念此事,人们便把十五作为一个专门的节日供起来,这也就是后来的元宵节了。当然了,元宵节的来历众说纷纭,这也只是其中一个民间传说罢了。
  明代元宵节其实非常的铺张,它是将元宋时期的十四、十五、十六,三夜改为了十夜。场面也从原先的各种花灯、戏台拓展到了舞火把、火球、火雨,耍火龙、火狮等。
  许多大姑娘小媳妇也会在元宵节于人前露面,即便官宦之家在元宵节也会大开门户放家中女眷外出游玩,而这也就给了大明的文人才子寻觅佳人的机会,从而造就了许多风流佳话。
  当然了,同样的这一天也给了市井无赖们一个打野食的机会,传说中的挤神仙也能在今天于人前上映,许多妇女在今天总会或多或少地被这群痴汉前辈凑到身前卡油,而她们也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据说八仙之一的吕纯阳生平最爱嬉戏人间,每逢节日盛典他总会化身乞丐、小贩,混迹在人群中济世度人,因此逢此盛日每个人都可能是他的化身,挤到他身边,就会得到仙气,交上好运。
  郑雁卿对于挤神仙也是非常眼馋的,只不过碍于张县令还在自己身边,而且身边四周八个牛高马大的护卫也不是吃干饭的。但凡来人想要过来,也都被他们面目可憎的吓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张县令带大家来的地方是由县里有名望的乡绅带头圈的一个大灯会场,这里的门槛极高,有专人在外护卫,非才子佳人不得入内。
  灯会里的人所作的花灯也与别处不同,是很有雅趣的,它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祭拜天官。灯上或有画,或有字。更有三七好友,将彼此所作的花灯挂出,请人与其点评饰词,被人传成风趣佳话。有些个甚至还会有才女将诗迷置于灯上,若有人对出,定能博得佳人青睐赠出她们亲手作得女红。奖品并不珍贵,却十分风雅,惹得一众少年公子争先恐后。
  满城的喧哗,郑雁卿却有些意兴阑珊,想要回家。
  为了避免张县令在出幺蛾子逼迫自己作诗,一行人刚到会场,郑雁卿就借故暂离。
  张县令知道少年心思,略略沉吟一会,就勉强答应了此事,只不过他仍旧将郑雁鸣带在身边,想要把他介绍给几位老友认识,至于郑雁卿则安排了几个身形彪悍的随从护卫左右,只是这个做法直让无良堂兄心中大呼不公,他连连朝郑雁卿使眼色求救,只是要来得结果却不尽人意。
  这个灯会场地极大,郑雁卿领着两个护卫漫无目的的闲逛着散心,可巧这时旁边来了个颇足道人,他虽麻鞋鹑义却穿着得体,口中吟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
  “走!咱们去那边看看!”
  见来人模样癫狂,而且他分明是冲着自己过来的,郑雁卿哪里会如他意愿,忙唤了一声身侧这两个还在着迷在这颇足道人吟唱之中的护卫,便带头走了。
  “呃~!”
  这道人看着疾步离去的郑雁卿颇是无语,“咳咳,有趣、有趣!”
  “前面那位锦衣公子暂且慢些走,道人的腿脚不好,跟不上的!”
  “你们两个走快些,咱们去那个拐角看看!”
  听到颇足道人的喊话,郑雁卿不免又加快了步伐。
  “呃~!郑公子,那瘸脚老道是不是在喊你啊?”
  “别废话,本公子让你走快,你就赶紧跟上就是!….这满大街的锦衣公子,你哪只耳朵见他是在喊我了!..快!我刚才看见南边有个小姐长得怪俊俏的,咱们走快些,赶到她前面也好瞧个仔细!”
  “呃~!”见郑雁卿一行人不仅没有按自己想得那样停下,反而走的更快了,那道人赶紧一深一浅的跟上,接着又再撩了一嗓子:“前面那个身着蓝袍、年岁不大的公子,你且等下道人!老道腿脚不好跟不上的!”
  “郑公子…那瘸子好像真得再喊你啊!”
  “胡说什么鬼话!这满大街都是少年公子、穿蓝袍的又不只本公子一人,你哪只眼看见那道士指的是我了!快!咱们走快些,我刚才好像在前面看见熟人了…”
  说着,郑雁卿竟是小跑了起来。
  “哎~!前面那个身着蓝袍、年岁不大、旁边还带有两个护卫的少年公子,你且等下!道人腿脚真得不好,你再跑,老道真就撵不上你了!”
  “郑公子,那瘸子这次真得是在喊你!….你瞧,他都把你说的仔细了,连我俩兄弟都说了!…要不咱们等等?”
  “屁话!本公子不是说了么…这满大街的身着蓝袍的的少年公子,难保他们没有一两个会带护卫在身边的…你咋就知道那道士说的护卫是你们了!别废话,走快些!我刚才好像看见张叔父和兄长了!咱们赶紧过去跟他们回合!”
  说着,郑雁卿便带着两个护卫跑了起来。
  “唉~!前面那个身着蓝袍、**岁年纪、身后跟着两个青衣青库护卫的少年公子,你等等老道!老道左腿残疾,走不快,撵不上你啊!”
  “郑公子….”
  “就是话唠!本公子能不知道他在喊我?…你看那道士刚才举止癫狂、满口胡话而且他身患残疾、面目可憎,一上来就冲着咱们走过来,端不像是个好人!以本公子阅人无数鉴:此人八成是个拍花子的人贩子!…呼~呼!….你俩快些,咱们过了前面那个拐角,就歇会!”
  “前面跑着的那个名叫郑雁卿的公子,请你暂且留步!贫道乃是龙虎山道人玄慈,是你祖父郑鞅的好友,是你们县里的王大夫王焕特地请我过来的!…郑雁卿!你等会儿啊!..贫道是个瘸子,你体谅下老人啊!….哎…你咋越跑越快了!…臭小子!你听到没有!贫道都说了,我是好人呐!”
  郑雁卿当然听到了,只不过他并不觉得这个道士是好人,相反地能在素未谋面之下能从满大街的人群中一眼认出自己,此人一定早就谋划已久!至于他说他是祖父的好友以及王大夫请他过来….抱歉!至今不大记得祖父名讳的郑雁卿实在没听说过郑家有这么一号往来的朋友,而王大夫虽说出去访友,但他也没给自己留信说访得是个瘸腿道士啊!
  “哟!雁卿公子,你咋也来了!…瞧你满头大汗的,是不是想得姐姐紧了!…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哎!…奴家这厢有礼了!”
  “辛妈妈,怎么是你啊?”郑雁卿微微摆头,躲过了辛妈妈伸过来给自己擦汗的手。
  辛妈妈抿嘴一笑,“哟!雁卿公子也知道害臊了!这么防备姐姐了!…奴家又不是婉儿那小妮子,定然不会籍此缠着公子不放的!…喏!手绢给你…瞧你跑的满头大汗的,好像后面有老虎在追你似的!”
  郑雁卿嘿嘿一笑,“那小生谢过辛姐姐了!…”
  “嗨!雁卿公子你总算改口了,唤奴家姐姐了!之前一句一个辛妈妈,直把奴家唤的老了!….与姐姐说说,你这是怎么了!”
  “倒也没有大事!”郑雁卿擦完头上的汗后,直接把手绢往怀里一放,直惹得辛妈妈嗔怒连连,“就是后面碰到了一条乱叫的疯狗,心里害怕就跑的快了!”
  “哼~!”辛妈妈哪里会信,白了郑雁卿一眼,“你真当姐姐是个傻得!要真有疯狗追你,就凭你这三寸丁的小短腿,能逃得掉?…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我可没有骗你,确实是条疯狗!…只不过是条瘸了腿的老狗罢了!”
  辛妈妈眼珠一转,小嘴一努,十分妩媚,“好了!你不愿说,姐姐也不能逼你!…只是你平时出来,不都是你那无良兄长一路陪伴么…今个咋了?那死人吃错药了?竟放心你小小人儿一个在这瞎摸乱跑?…他就不怕你被怕花子的给捉了去?”
  “没呢!我兄长当然也来了!只不过,他现在陪着县老爷在旁边的八宝楼见客呢!我觉得无聊,就像他们告了假,出来逛逛!…倒也不是一个人的,你看我身后不是跟着两位壮士么!…到是姐姐,你怎么有闲情到这玩耍了?”
  辛妈妈打量了下郑雁卿身后二人,微微点头,“你当姐姐愿意来啊!...要不是某人把我楚袖馆新晋的花魁娘子给勾跑了,姐姐能这样费尽心思地来着贵人圈子巴结讨好,想要给楚袖馆再捧出个台柱子么!”
  郑雁卿讪讪地摸了摸额头,“姐姐是说,你们楚袖馆又要出花魁了?…是谁,我见过么?”
  “你不认得的!晴儿是姐姐早年当作闺女养在身边的,原本就没打算让她涉足风月的。要不是某人来我楚袖馆将婉儿吃饱、抹嘴、然后扭头就跑!让姐姐手里一时无人可用,也不会推她出来的!….不过,即便今日把晴儿推出来做我楚袖馆花魁,姐姐也都事先与人言明,她只卖艺不卖身的!…将来姐姐还寻思给她找户良善人家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呢!…臭小子,你可千万别再动了歪脑筋,你都一妻一妾了,可别再惹风流帐了!”
  郑雁卿被说的有些尴尬,“姐姐放心吧!你家晴儿即便真得相中了我,我也只会劝她另觅良人,再也不敢乱收了!”
  “那可别!…这晴儿要真是看中了弟弟,那是你的福气,那你得收!…姐姐让你别动歪脑筋,也不是存心要棒打鸳鸯的!”
  “啊~?”
  “啊什么啊!…你以为我家晴儿还真就看上你了,美得你吧!…趁现在得空,快给姐姐再写两首诗词,待会姐姐好递给晴儿,让她登台献唱啊!”
  “啊~?”
  “啊啥呀!你又不是哑了,说句教人能听懂的!…我家婉儿可是被你哄了去的,你就不给她娘家人表示些心意?…奴家知道弟弟最是心善,麻溜的,把你肚子里的墨水再给姐姐掏点!”
  郑雁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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