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路爸跳了起来,道:“你让咱家的娃给人家入赘?你让咱们孙子跟人家姓,绝对不行!”
路妈将手中的面团往面板上一搭,道:“你有娶媳妇的钱麽?人家闺女会跟著咱们的儿子住在咱们这个小破窑洞里麽?我们的儿子到了城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人家能心甘情愿替你养儿子,回头还替你养孙子麽?你能保证你的孙子跟了你姓,但认得你这个爷爷麽?”
路妈一连串的反问让路爸彻底哑了壳,路妈精明的眼神闪闪发亮地道:“所以我们的儿子跟他们的女儿成亲,我们就注定要损失了一个儿子了,这个儿子我们不能白损失!”
路爸不吭声了,他拿起烟袋蹲在了厨房的一角画起了圈圈。
路小平一眼就看看见了站在一颗大核桃树下的贝律心,她穿著一身红色的蝙蝠款羊毛衣,脚下穿的是踏脚裤(注:九十年代很时兴的连跟的弹力裤)跟高跟鞋,配上卷卷的短发,这在路小平的眼里时髦到了极点,比起西安那些姑娘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他第一眼看见贝律心就喜欢,虽然贝律心一脸不加掩饰的厌恶加不奈,但他对这个高挑,时髦,浑身上下透著不凡的女孩子感到心跳。
贝律心一路晕车,从西安到这个破地方,她把一辈子能见过的泥路,泥房都见到了,车子颠得她五脏六肺都快吐出来了,她不禁恨恨地想要是把能把肚子里那该死的东西也吐出来就好了。
“好些了吗?喝口水吧!”路小平想到眼前这个女人很快就要变成自己的老婆,连说话的语调都缠绵了几分。
贝律心看了一眼那个碗,由於长期烟熏,路家的碗的釉面都是灰扑扑的,贝律心恶心地将路小平的手一推,指著向他们探头探脑围观的村民道:“这些人是不是有病!”
路小平连忙道:“没有,没有,我们村的人可健康了,上次县里组织的健康普查,我们村连高血压都没几个!”
贝律心看著眼前这个穿著白衬衣,满面土气,却一脸精干卖相的男人,想起要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红润润的嘴唇不屑地上弯,吐了一句粤语:鸡同鸭讲。
她说完就踏著铿锵的脚步走了,光留下路小平在後面琢磨那一句粤语。
要说路小平自负读过大学,读过英语,依稀能分辩得出为来贝律心那句话的第一单词:gay,後面依赖学校粤语卡带歌词的听力,似乎是粤语鸭,gay同鸭讲,路小平心想要麽是一拍即合的意思,心里虽然有一点欣喜,但觉得这女子讲这种话也太那个了……以後当了老婆要好好说说。
他胡思乱想之际,刚巧看见二弟路小凡挑著水过来,心中的大喜之情自然第一个跟兄弟分享。
胡爸出於对描述煤矿工人著名小说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的敬仰,所以给自己的四个孩子,依次取名为路小平,路小凡,可怜第三胎的女儿,好端端的姑娘家叫路小的,最後一个是路小世。
不过路爸跟路妈大约没什麽可能再生一个了,路爸也只好遗憾此生凑不足平凡的世界了。
“知道那大官是来做什麽麽?”路小平拉住弟弟问。
路小凡不得不放下肩上的担子,道:“来做什麽的?”
他跟路小平一脸精气神十足的精明样子不同,路小凡长得有一点蔫,瘦不拉叽的,歪头搭脑,戴著一幅黑框眼镜,穿著一身过大的藏青色运动服,所以相比之下他远没有路小平讨父母的欢心。
事实上对於四个孩子,排行在二的路小凡即不是长子,不是唯一的女儿,也不是幼子,父母一二三四清点自己孩子的时候,他是最快掠过去的一个。
“向我提亲的!”路小平将提亲那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什麽?”路小凡果然大吃了一惊。
“我就要娶一个城里老婆了!”路小平得意非凡。
路小凡呆头呆脑地道:“哥,我看这亲事没什麽好的,咱们是乡下人,人家是城里人,娶了她要受气的吧,你不是喜欢邻居家小凤吗。”路小凡挑著水走了那麽一趟,贝律心的白眼已经吃了好几个,人家明显看不起他们乡下人。
路小平嗤之以鼻,道:“所以说你见识少,我在城里这几年可算看透了,没有关系,没有人脉,再能干,也没用,娶这样一个老婆,要少奋斗多少年,小凤,人家贝小姐才是凤凰呢!”路小平到西安城里读了几年书,一年比一年觉得跟家人没什麽能交流的,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见识,所以他一搭路小凡的肩道:“算了,跟你说也不懂,别守著自己的狗窝,人呀,眼光要放长远一点。你放心,哥我去了北京,就凭我的天资,借著他们家的势,绝对能混得风声水起,到时我也绝对不会忘了父母兄弟的,尤其是小凡你!”
路小凡去年高考,其实成绩不差,甚至比路小平当年考得还要好一点,但是因为家里供了路小平,他一年开销大过一年,园子里的果子又只有那麽几颗,实在无力再供养一个大学生。
路爸路妈想想路小凡完全没有路小平那种机灵劲,读了书也不会有什麽大出息,若是为学费再背上一身的债怎麽养下面两个,所以就让路小凡回家辍学务农了。
路小平的意思是路小凡也算为他牺牲了,他不会忘记。
路小平空著两只手走了,路小凡重新挑起了水,他突然听到旁边的麦秸堆里一阵响,他一抬头见麦!堆上坐起来一个年青男子,一身白色的运服服,长得也白净帅气的,不是贝家的那个儿子贝律清又是谁。
路小凡立刻想到的就是贝律清肯定将路小平刚才的话都听进去了,顿时脸红的跟冲了血的鸡冠似的。
贝律清修长的腿从麦秸上很有弹性的轻松一跃而下,冲著路小凡歪了一下头,从耳朵里掏出耳麦,示意自己刚才听音乐什麽也没听到,然後跳下麦秸拍了拍身上的碎片走了。
路小凡面红耳赤地看著人家的背影,他又不是傻瓜,贝律清要是没听见路小平的话,做什麽要撇清,但是想起贝律清避免他尴尬的动作,又对贝律清顿生了好感。
其实路小凡第一眼见到贝律清就有好感,因为贝律清是他见过长得最漂亮的人,路小凡见过的人,从同学到村里的邻居,不要说男孩子,就算是女孩也没有贝律清长得漂亮。
路家弯的风沙很大,再亮的衣料被风沙这麽一吹,日子久了也是一种脏兮兮的颜色,还不如穿直接穿黑蓝灰。
因此当贝律清穿著白色的运动服,耳朵里塞著耳麦,出现在路小凡面前的时候,路小凡真得有一种眼前豁然一亮的感觉。
贝律清站在他们当中,那就是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是让像胡小凡这样的男孩来羡慕,敬仰,还有自卑的。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