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误会
打从与唐三夜话已经过了十天,这期间林悦不敢想朱翎的事,那位判官也未再出现。水绝流则……当初他问同床的原因,结果水大侠用充满魄力的眼神瞪过来,反问一句:为什么我不能?然后林悦折服了,同床共枕的事也就这样定下来。
美人在怀,林悦偶尔也会想入非非,但他更害怕水大侠辣手折黄瓜,只好咬紧牙关挺住。这些天过来,林悦都要自我钦佩了,这不是柳下惠上身么?至于水绝流为何坚持同床?林悦不是自恋狂,当然不会认为水大侠这样的妖孽看上了他。反正钱无尽这个壳子没事可以暖床,有事能够避邪挡煞。如此功能强大的肉盾,水大侠这般精明,又怎能不利用之?
总之,这就是水绝流对他的贴身观察罢了。
不过忍欲负重的日子过久了,压力也会过高。今天林悦吃过早饭,借故撇开还不便于行的水绝流,将福伯揪到一边去共商大计。
光天化日下,少爷与管家蹲在草丛里讲悄悄话。
“福伯,你家少爷我二十有二了吧?”比原身体年轻了六岁,林悦总觉得这一点他是赚到的。
福伯蹲着身,拱了拱手:“是,少爷弱冠之年,一表人才,文韬武略,器宇轩昂,乃当世难得的英雄人物呐。”
真亏这老人家能把一个衣冠禽兽称颂得天上有地下无,林悦钦佩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行,既然我这么难得,那么……”话至此,食指连连摩着下唇。
福伯是何许人物?当即悟过来,涎着一脸谄笑:“少爷乃当今英雄才俊,虽然尚未娶妻,但是红粉知己的确不少。”
林悦听后,大喜,却装出一脸严肃:“哦,原来还有知己等我回去,那……她们在哪儿?”
“少爷,她们在南方虞州钱家主宅的杨花园。”
听到杨花二字,林悦喷了一下。正所谓水性杨花,搞个杨花园养女人,不是喻意着戴绿帽子吗?“哪个龟儿子起的名字?!真是俗透了。”
福伯缄默,但眼神赤裸裸的就是那么一回事。
林悦认了,扶额自我检讨。这十天也不是白活的,他有了解过英国,这片大地仍是中华大地那只雄鸡,没多没少,黄河长江黑龙江都没有跑掉,但详细的地理环境差别多大,林悦也只知道个大概,毕竟他并不是地理学家。他们所在的央州是北方大城,靠近首都,大英的首都也就在北京那一块位置,但它不叫北京,也不叫伦敦,叫做英都。
钱无尽来央州是要抢蜷云焚天秘笈,但那件事已经告一段落,林悦并不想要什么秘笈,会留在央州沤园是因为伤病,那么……
“少爷莫急。”福伯从自家少爷沉思的表情中看出来端倪,机灵地说:“从虞州把人带到这里要花不少时间,在央州也有一个不错的班子,请进沤园就好。”
林悦一听,顿时眉开眼笑:“嗯,好。反正最近又是伤又是病的,真晦气,也应该热闹一番。对了,有没有比水绝流更漂亮的。”
“少爷,这个难度比较高。”
“……也罢,差一点也没关系。”早知道那妖孽模样是世间罕见了,林悦也不会太执着。
“少爷,如果真要找到比水公子还要漂亮的女人,可能要把目光放远一点,进行全国范围搜索。”
“真的可以吗?”
“自然可以。”
“好!劳烦你了,好管家。”
“为少爷办事是管家的本分。”
一老一少相视而笑,表面上义薄云天,心底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哦呵,钱少爷还真有闲情逸致,早前才被刺客刺了两剑,这么快就起色心?哼,还真是不要命。”
凉凉的倜侃自草丛外响起,林悦猛地僵住,继而哭丧着脸抽了抽鼻子:“喵……”
只听草丛外传来冷笑。
“猫?哼,也好,反正用药材焖煮猫肉也是一道佳肴。”
就听剑刃出鞘‘锵’一声铮鸣,林悦寒毛直竖。定睛一看,刚才还在眼前的福伯不知何时已经落跑,剩他一个蹲在草丛里。正心慌,明晃晃的宝剑就这么刺进来,横桎在眼皮前,再前进几分就要将睫毛削秃了。
林悦喝一声惊呼,往后打了三个滚,跌出草丛。
“水大侠剑下留情!”
只见坐在木制轮椅上的水绝流脸容森冷,额角青筋突显,似乎恨不得将某人大卸八块。
林悦立即陪笑:“哎,水大侠怎么到屋外来呢?天气冷,还是待屋里好,你身体要紧呐。”
水绝流唇角牵起,笑意却不着眼底:“哦?我还以为你比较关心哪个班子的女人比较漂亮。”
“这……”林悦缩着脖子,实在觉得自己没出息。水绝流是什么人?说穿了也不过是刚刚牵扯上利益关系的陌路人。更现实一点,即使他把某人当兄弟,某人未必瞧得起他。但他现在简直就跟被老婆捉奸在床没两样。眼见两只轮子要向自己靠近,林悦蹭着地面后退:“我也就是说说。”
“哦?”笑容骤消,漂亮的脸上一片阴森肃杀之气。水绝流眉目含怒,双唇紧抿,下弯的弧度增添几分冷酷。美丽外表或许容易让人麻痹,忽略其中凶险,只是一旦它故意让人感受那份危险,却又是另一番使人心惊胆颤的可怖感。
林悦充足感受到了,他哭丧着脸,做好最坏打算。现在他跟朱翎闹僵了,再死,恐怕真会被孟婆踢下忘川。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全国范围搜索美人?看来留你也不过是另一个钱无尽,不如把你杀了干净。”水绝流剑尖指向林悦,对刚才听闻感到不齿,也愤怒。十天来他仔细地观察林悦,证实林悦与钱无尽的差别。原本已经渐渐接受现实,但今天所闻让他无法原谅。
无情的一剑削下,幸亏林悦动作敏捷,连滚带爬总算躲过去。回头一看,刚才的草丛已经被整齐削去,水绝流毫不留情呢。“救命!”林悦惊叫着爬起来逃走。
福伯带人前来拯救自家少爷,眼见钱家护卫围上了水绝流,林悦连忙制止:“别伤了他。”
守卫们顿时变成苦瓜脸,也跟着自家主人一起逃。沤园内风声鹤唳,就好比外星人侵略地球一般,鸡飞狗走。林悦实在没办法,只好往唐三院子里跑。
“悟空,救命啊!”
悟空正在扫落叶,与水绝流狭路相逢,扫帚舞起,一挑一打,经年使用金箍棒练就的过硬技巧轻易制服了对手。他夺去利剑以后,惊问:“咦!少爷,你怎么被追杀了?”
水绝流捂着被打痛的手腕,不敢小窥这叫悟空的药童。
林悦躲在悟空身后,探首探脑观察水绝流的脸色,不忘平反:“你先听我说,我没有做什么坏事,只是找个曲舞班子看看热闹而已。”
注意力暂时从悟空身上移走,水绝流狠瞪林悦:“连全国范围搜索美女的计划都想好了,竟然还说没有恶意?”
“咦,原来我们钱少爷要找美女吗?”唐三不知何时出现,曲肘支着门框,一脸准备看好戏的兴味,戏谑道:“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少爷你怎会有这种万恶的念头呢?悟空,把剑还给水公子,这事我们不管。”
眼见悟空真要把剑还给了水绝流,林悦立即转身就逃:“卧槽,唐三你不够意思。”
唐三摆着手,凉凉地说:“那夜的账,这就算清掉了。”
林悦差点没有摔死,这家伙真是锱铢必较,小气鬼一枚。为了保命,他跑得飞快,留落一行尘烟。
“水公子。”
水绝流推动轮子的手顿住,侧目睨向这位奇怪的大夫。
唐三抱臂打量水绝流,无惧于满怀敌意的目光,他反而深深探究了一番,笑意更浓:“哦呵,醋味真浓。”
听罢,水绝流横眉怒目,冷言讥讽:“果然跟钱无尽是一挂的,狗嘴里长不出象牙。”
面对讽刺,唐三显得无关痛痒,表情依旧惬意:“水绝流这名字的确取得不好。水,宜疏,不宜堵呐。”
提及名字,水绝流突然想林悦自刎之前也说过他的名字不好。不过……
“哼,什么时候大夫也成半仙了。”
“这叫对症下药,这一回不收你诊费。”
水绝流见唐三转进屋内,回头看一眼,林悦早已经不见影踪。
为了躲避夺命追魂剑,林悦决定到市集上去。也终于明白水绝流为什么会发飙。从福伯口中得知,原来杨花园的美女也是钱无尽强买的,钱无尽是天下最富有的人,只有想不到,没有得不到,所以强抢民女这种事也是鲁班手里调大斧——得心应手。他并不是霸王,甚至出手阔绰,只是从不考虑卖方意愿罢了,他爱用强的。
怪不得水绝流会激动,以钱无尽的行为逻辑推算,全国范围搜索美女不是选美,而是准备强抢全国稍有姿色女性的宣言。这种事,稍有血性的人都会震怒吧?
“福伯,难道这世上就没有一个女人真心喜欢我?”林悦轻声问。
福伯微愕:“当然有,你娘亲很喜欢你。”
“……”他娘的。
林悦唇角抽了抽,抹掉额角的黑线。他想,那个杨花园什么的,等他回虞州后逛一回,过一把瘾,就散掉吧。反正强扭的瓜不甜,那一窝女人表面服从,指不定暗里把他的小纸人打烂了。留着也没用。
“少爷,水公子的确绝色,但他既然让少爷这般苦恼,何不把他送走?钱家有一些产业地处偏僻,正好安置他。”福伯以为自家少爷在想水公子,便出言分忧。
听说送走水绝流,林悦愣了愣。
即使经常被水绝流欺负,他却从来没有想过把人送走。现今忆起,他要做的不过是补偿,既然水绝流唯一想做的就是保住蜷云焚天秘笈不被夺走,那么早一点把人藏起来不就好了?福伯的提议的确好。
不过想起要送走水绝流,林悦却感到不舍。毕竟曾经共患难,那时候建立起革命情谊,割舍起来,比较痛。
正犯愁,央州城门已经近在眼前。林悦决定下去走走,也好放松心情。让马车在城门外候着,他带上福伯和三两个护卫徒步进城。
城内还是一片繁荣景象,林悦带着手下逛大街,所过之处犹如摩西分红海,熙熙攘攘的人群竟然分出大道来,让给他走。所以说,这张boss脸还是有这种好处,永远具备震慑力,容易激起他人的奴性。
逛街的艺术在于看,林悦最是懂得。以前穷得屋里断电的时候,他就爱逛夜市,从头逛到尾,他不用花一分钱也能找到乐趣。于是现在林悦顶着一张阎王脸在路边摊前挑挑拣拣,只看不买,摊主们别说发怒,还可怜得直打颤。就怕惹这位大爷不爽,要把人连摊子一起砸。
逛摊子看得津津有味,林悦连卖冰糖葫芦的老伯都拦下来瞧瞧,原本想要尝尝古代的糖渍果子串跟现代的的什么不同,最后还是节俭战胜了奢侈,他花了几个铜板买来白馒头,大家一边啃一边走。这几个筒板还是当日从五叟身上搜来的,福伯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像是这辈子没有瞧见过铜板。
逛了一通,也没有发现什么新奇玩意,林悦正想跟福伯商量买点别致的礼物哄水绝流,就见前面正在看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团了。林悦顿时来兴致了,带着人挤上去瞧瞧。
恰见着地上‘卖身装(葬)父’几个炭抹的大字,一块草席似乎卷着具尸骸,跪在旁边身着素衫的年轻姑娘哽咽着。
林悦一看,眼睛就亮了。
一般这种场面都会出现好色恶少,武林恶棍,青楼老鸨之类的邪恶角色,要买下万分不愿却为父就义的美姑娘。最后就会有一位年少有为的正义使者出来解救美姑娘,赢得一片掌声。
林悦就等着看这戏码,但他等了又等,没有等到恶少,倒是不少人瞪着他瞧。等他瞄过一轮以后,终于明白了……原来现场最具备恶人条件的就是他。
他正狠狠地囧着的时候,福伯探过来,低声问:“少爷,要买么?”
“……”感情福伯是奸角当久了,习惯成自然。林悦白他一眼:“闭嘴。”接着也抱胸继续看戏。
只是等了好一会,仍旧没有动静,大家都只看不买。林悦仔细一瞧,明白了,原来是姑娘长得不太乐观。这姑娘眼睛大大脸圆圆的,稚气可爱,胸脯也够大,就是身材太过魁梧,要不是因为这脸和胸,完全没有人会把她当成女的。所以她滞销了。
这年头,要卖身葬父,硬件需求也破高的。
按照这样下去,恐怕尸体晾干了,也没有人愿意出钱。
人如果不是走上绝路,又怎么愿意卖掉自己呢?
“福伯,我们给点钱这姑娘葬父吧。”林悦低声吩咐。
福伯颔首,唰地伸手进袖里,出来就是金灿灿的一大块。
林悦看得眼睛发直,连忙伸手捂回去:“白痴啊,办丧事用得了这么多吗?适量就好。”
“可是少爷,这块是最小的了。”福伯苦着脸说。
林悦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掏出五叟的钱袋,挑了挑里面三三两两的铜钱碎银和小银元宝:“你看,这里够么?”
福伯摩着下巴,心里也没底:“少爷,我没有办过平民的丧礼。”
“啧,我也不知道。”林悦发愁。他还没弄清楚这个世界的币值,这下可好,要做好事难道要花掉一大锭金子?他舍不得呀。
“噗哧。”
有人低声喷笑,未等林悦看清楚是哪个没礼貌的家伙偷听他们说话,一柄折扇伸过来,挑弄小小的银元宝。
“给两个就足够。”
林悦微愕……又有傻帽在大雪天里摇扇子了?
好累,睡觉...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