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小日子
众人继续忙碌着,程健看着最后两袋大米朝粮仓运去,心中异常的兴奋起来,只要这两袋大米入粮仓,他带着人离开,他的任务便完成了,那么不管这些大米发生什么事,都是府衙的事情了,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独孤傲世见夜千寻在苦苦的思索什么,揽过她的肩道:“寻儿,来了这么久,定是累了吧!粮食马上都要入粮仓了,九叔叔陪你回去休息会儿吧!”
夜千寻点点头:“好。”跟着独孤傲世准备离开,而刚转过身,夜千寻突然停下了脚步,一脸恍然大悟道:“我想起来我手上的味道是什么味道了。”立刻看向最后两个朝粮仓走的工人,跑上前道:“你们停下,把粮食放下,打开袋子。”
众人不解的面面相窥。
程健放下的心立刻被提了起来,立刻上前道:“王妃娘娘,怎么了吗?是不是这两个人有哪里得罪王妃的地方?只要王妃娘娘一句话,我回去定会好好的教训他们。”
两个伙计立刻吓得跪在地上:“王妃娘娘饶命,王妃娘娘饶命啊!”
夜千寻看向二人道:“你们起来,这件事与你们无关。我要检查这两袋粮食。”
周大人不解:“王妃娘娘,这粮食有什么问题吗?”
独孤傲世见状道:“听王妃的,打开。”
“是!”两个衙差上前,将麻袋打开。
程健的心不受控制的加快跳动,心中却抱着侥幸心理,黑衣人说这个药无色无味,一般人是检查不出来的,而摄政王妃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孝,怎么能检查出来呢!别自己吓自己,一定会没事的。面上努力的装着镇定。
可是独孤傲世慧眼如炬,即便是程健在努力的掩饰,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紧张和担心,朝一旁的宁铁低声交代了什么,只见宁铁立刻退下了。
夜千寻拿起麻袋中的米,仔细的闻了闻,然后道:“我果然没有猜错,这米里果然被人下了断魂草。此草提炼出的毒无色无味,可下在人的饮食中,也可以下在粮食里,因为这种毒的渗透能力很强,下到粮食里,会很快渗透到粮食的最里边,即便是吃的时候用水反复的洗,也洗不掉里面的毒,而且此毒耐高温,即便是在滚烫的锅中煮沸,也无法消除这些毒,这些毒若是吃进肚子,会以最快的速度要了人的命。此毒虽然无色无味,但若是下到大米之上,大米会微微的有孝黄,不注意看不能发现,但若是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
夜千寻拿起一把放到周大人和独孤傲世面前看。
二人看后,大米果然有些微微的发黄。
周大人气愤的质问程健:“程健,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大米中下毒,毁坏了这么多大米,企图毒害百姓,你该当何罪。”
程健见事情暴露,却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下来解释道:“大人,摄政王妃她在血口喷人,我既然已经把粮食免费捐给了官府,又怎么会在粮食里动手脚呢?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定是王妃娘娘她觉得之前我说她杀了我的父亲,所以她怀恨在心,要治我于死地。”
独孤傲世冷冷道:“你父亲的事情,你母亲已经派人来府衙说了,说你父亲是仇家所杀,与王妃无关,王妃又怎么还会记恨这件事呢!倒是你,胆大包天,企图将这些浸了毒的大米送给官府,由官府发给百姓,从而伤害百姓的性命,让百姓把这件事算到本王和周大人的头上,因为大米一旦入了粮仓,你便可摆脱嫌疑,说是我们懂的手脚,或者说我们故意要陷害你,只是你却没有想到,会在最后两袋大米入仓之前,你的诡计被识破。”
程健立刻反驳道:“摄政王,你这是在冤枉小民,你不能只听信自己王妃的一面之词便认定这大米有毒。”
独孤傲世清冷道:“本王已经让人请来了别的大夫来检查。”
说话间只见蓝千羽,徐良公和两名大夫朝这边赶来。
独孤傲世吩咐道:“拿上一些米,去煮,煮好之后找来一只鸡试试。”
“是!”立刻有人拿着米下去了。
蓝千羽和徐良公来到之后,了解情况后对大米进行检查,并且把入粮仓的米都进行了检查,得出的结果和夜千寻的一样,这些米全部被浸了断魂草的毒。
周大人不解的问:“这么多的大米,如何能做到都被毒所侵呢!”
夜千寻解释道:“这种毒很特别,只一小滴,稍微兑点水洒进粮仓里,整个粮仓里的粮食便会快速的染上这种毒,而且还不容易看出痕迹。”
很快,拿着大米去煮饭的衙差也来了,找了一只鸡,让鸡吃这些煮熟的大米,只见鸡吃下不到一会儿便扑楞着翅膀死了。
程健见事情已经暴露,想要偷偷的溜走。
独孤傲世早就看出了他的心思,下令道:“将程健抓起来,押入大牢准备受审。”
“是!”立刻将程健押了下去。
百姓得知此事,对程健指指点点的议论着:“难怪他会这么好心,把粮食免费送给官府,原来是存了这种狠毒的心思。”
“这种人,真该千刀万剐。昧良心的东西,实在不是人。”
“那这些粮食都被染了毒,是不是不能吃,这么多粮食,岂不是白白的糟蹋了。”有的百姓感到惋惜。
独孤傲世看向夜千寻,夜千寻点点头,然看向百姓道:“各位乡亲们,你们不用担心,虽然粮食染上了毒,但是这种毒有办法可解,虽然这毒很厉害,但却很好解,用还魂花便可解此毒,我们会尽快的把解药提炼出来,将毒解掉,让乡亲们拿到安全的粮食。”
众人听了纷纷松口气:“太好了,太好了。”纷纷高呼摄政王妃厉害。
周大人立刻升堂审讯了程健,程健见事情已经败露,没有了反驳的余地,只得承认事情是他做的,但却说是一个黑衣人指使的,由于不知道黑衣人是谁,也说不出名字,所以这个证据无法当作呈堂证供,但他确实在粮食里下了剧毒,犯了死罪,而且情结比较严重,周大人对他判了斩立决,即可拉去菜市口行刑。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程府,程夫人得知后悲伤欲绝,立刻赶去菜市口看儿子。
少夫人得知后,苦涩的笑了,迈步朝府外走去,去见自己的相公最后一面。
程健在被压往菜市场的路上,百姓纷纷拿东西砸他,对他憎恨至极。
向官府捐这么多粮食,本应该是好事一桩,受人尊敬和传诵的,却因恶意下毒是件,让他成为了大罪人,川州的大罪人,必定会写进川州的县治里,遗臭万年。
人被押到菜市口,周大人亲自监斩。
程夫人和少夫人推开人群,来到最前面,看向周大人请求,让他们再见程健最后一面。
周大人念在这是最后一面上,让他们上前与死犯说话。
母亲恨铁不成钢的看向儿子哭诉道:“你这个孩子,你到底都做了什么啊!你怎么能在粮食里下毒呢!你可知这么做的后果,你真是太糊涂了,太糊涂了。”
程健直到这一刻,才深刻的意识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看向母亲自责道:“娘,对不起,是儿子不孝,儿子不能再孝顺你了。请娘一定要好好的保重。”
“你这个傻孩子,你怎么不用脑子想想呢!怎么能做出这么糊涂的事情呢!你不是答应了娘和你媳妇,要好好的做人,好好的打理我们程家的生意吗?”
程健的视线落在了妻子的身上,看向妻子,一脸内疚道:“娘子,对不起。”
少夫人冷冷一笑道:“程健,我三年前真是瞎了眼,才会让自己爱上你这样的男人,你一次次的让我失望,伤心,我都一直在告诉自己,你只是一时迷失,你会回头的,你会变好的,可是这一次,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你真的让我绝望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你根本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不管我怎么做,你都无法再回头,因为你的本质早就变坏了,一个本性早就坏掉的人,我还怎么奢望他回头。夫妻一场,看在你就要走了,我也不想再说什么废话,但是念在夫妻一场的情份上,我希望你可以在临走前帮我签下这个休书,从此以后,你我成陌路,我们生不再是夫妻,死也不会在合葬。因为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真的是一种耻辱,若是你还念这三年的情份,就请签字吧!”少夫人拿出一张写好的休书,还有一支毛笔。
程健不可置信的看向她,冷冷一笑道:“我都已经要走了,你还需要这个休书吗?”
“当然需要,因为我不想等我死的时候,有人将我与你合葬,我情愿死后变成孤魂野鬼,也不要和你这样的人葬在一起,签字吧!”少夫人狠心道。
百姓们纷纷议论道:“程健简直不是人,这种人,死了都不能与他葬在一起。”
“没错,罪大恶极。”
程夫人看向媳妇,请求道:“儿媳,求你不要逼健儿,他已经是将死之人了,你为何还要在他临死之前让他签这个呢!他已经很伤心了,我们不要让他再伤心了。”
少夫人却坚持道:“他一定得签。”冷冷的看向程健道:“三年的夫妻,我真的已经够了,请你放手吧!你放心,你的母亲我会帮你照顾的,即便是你签下了这个休书,我也会拿她当母亲一样的照顾,孝顺,这点你无需担心。”
程健点点头:“好,有你这句话我便放心了,既然做我的妻子让你这么的痛苦,那么我让你解脱。”看向周大人道:“大人,还请您给罪人松片刻的绑,让我签下自己的名字。”
周大人点点头:“好,松绑,让他签字。”
“是!”衙差立刻给他松绑。
程健在休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少夫人苦涩一笑道:“谢谢,谢谢你还念着我们之间的夫妻之情。”
程健看向少夫人道:“念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请你好好的照顾我们的母亲,他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我走了,她什么都没有了。”
少夫人点点头:“放心上路吧!我会的。”
人群中,独孤傲世和夜千寻看着这一幕,夜千寻喃喃道:“既然人都已经要死了,少夫人为何要执意签下这个休书呢?难道她就不怕别人说她无情无义吗?”
独孤傲世揽过她的肩道:“这个少夫人,其实很聪明,要知道程健犯的可是百姓憎恨的大错,他死了,这件事能轻易的了吗?只怕光是百姓指指点点和时不时的一些扰乱,也会让她们难以招架,而少夫人这么做,其实只是想让自己更好的照顾程健的母亲,如今休书已签,她便不再是程家的人,程家的任何事和她再也没有关系,百姓见到她,再也不会因为她是程健的媳妇而欺负她,这样她们的日子才能平静些。要知道在华夏国,一个被休的女人是让人不齿的,所以女人情愿守寡,也不会让丈夫把自己休了,因为被休了的女人,将来死后无法入祖坟,只能随便的找个地方葬了,魂魄会无所归,成为孤魂野鬼,所以没有哪个女人能有勇气在丈夫要死的时候,让他写下休书,而少夫人这么做,却是有一番苦心的。”
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这么说,很是敬佩少夫人的勇气,却也感慨道:“少夫人倒是一个好媳妇,只是她识人不淑,才会感情错付,爱上了程健这样的男人,可是她却还是坚持着自己的爱,即便被程健误会,被所有人误会,她也要默默的坚守这份爱,真的让人很感动啊!”
“时辰已到,行刑。”周大人看时辰到了,大声宣布道。
“儿啊!我是儿啊!”程夫人嚎啕大哭。
衙差们将二人拉走。
少夫人扶着婆婆,看着这一幕,眸中有伤心,却强忍着自己不让眼泪流下,因为从这一刻开始,她和婆婆无人可以依靠了,她们只能靠自己,所以她要坚强,这样才不会被人欺负。
程夫人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行刑,有些受不了的昏了过去。少夫人却坚强的挺了过来,并让官家找人把少爷的尸体拉回家。
回到程府后,少夫人有条不紊的操办着后事。
程夫人醒来之后,看到少夫人的身影还在程府忙碌,立刻气愤的上前,怒斥道:“你这个女人怎么还在这里,你已经不是我们程家的人了,你可以离开这里了,我们程家的事情,以后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少夫人却突然跪倒在程夫人的面前,由衷道:“婆婆,虽然我不再是你的媳妇了,但是我答应相公的话我一定会做到,我会照顾你,孝顺你,的今天我便认你为母亲,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女儿了,女儿会一辈子照顾母亲,不离不弃,不再嫁人,母亲,请受女儿一拜。”
下人们见状,纷纷为少夫人点头。
程夫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无依无靠的,而最喜欢的儿媳,却在儿子行刑前逼着儿子签下了休书,所以她心中对她有怨气,可是这一刻,看到儿媳认她做母亲,要照顾自己一辈子,她真的很感动,其实这一切都是儿子的错,她让儿子写休书没有错,所以立刻上前拉起她,欣慰道:“好孩子,好好好,以后我们就是母女了,我们相依为命。”
少夫人坚定的点点头。
而此时,少夫人的娘家派人来了,说是少夫人既然已经被程家休了,那么他们奉老爷和夫人之命,来接小姐回家,却被少夫人拒绝了,她要留下来,兑现自己的承诺。
待程员外和程健下葬后,少夫人关闭了程记的店铺,因为这次粮食投毒的事情,百姓是不会再到他们程记买东西了,所以趁早关门,可以减少损失,然后把店铺卖掉,把程家最后剩下的一下钱拿出来,分给了程记的伙计和府里的下人,让他们都离开了。
最后,把程家的宅子买了,因为程家犯下的错,而这么大的宅子却没人愿意买,最后只能低价卖掉,然后带着婆婆离开川州,找个没人知道这件事的小村子住下来。
关于程府的一切,从今以后都成了川州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议论的话题,程府的荣辱,会慢慢的在川州城内烟消云散。
程员外的事情解决了,下面便是另一位不肯放手粮食的华员外了。
他不像程员外抬高粮价,想从中发国难财,而他手中虽然有很多的粮食,却不愿向外买一粒。
华记其他的生意都在照常运行,唯独粮店,是关着们的,众人纷纷不解华员外为何会突然这么做,这开门做声音,既然手中有粮食,为何不趁着现在的洪灾,好好的销售呢!若是等这次的洪灾过去,百姓不再受粮食的困扰,那他手中的那么多粮食,岂不是砸在手中,亏大了吗?
独孤傲世已经派人查得了华员外和夫人住的地方,在城外的一个小山村了,所以他打算带着夜千寻过去。
“九叔叔,你真的要带我去吗?”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说要带她一起去城外找华员外,喜出望外。
独孤傲世宠溺的点了下她的鼻尖道:“九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华员外住的地方,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在那里隐姓埋名过普通百姓的生活,这次我们过去,也要隐姓埋名,假扮成普通百姓。”
夜千寻点点头,却又担心的看向独孤傲世道:“可是九叔叔你——”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下他。
独孤傲世不解的看向她道:“我怎么了?”
夜千寻傻乎乎一笑道:“九叔叔,不是我夸你,而是你这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和不怒而威的威严,只怕就是普通百姓,也不会觉得你是普通人,而华员外,能做到这么大的家业,这眼力应该是极好的,你觉得你就是乔装成百姓,他会信吗?你就不怕他看出破绽?”
独孤傲世淡淡的笑道:“他一个富甲一方的员外都能隐姓埋名做普通百姓,我为何不可以呢!放心吧!我们去的目的是他手中的粮食,至于他会不会识破我们的身份,只是其次,就算他能猜到我们并非一般百姓,但定不能猜到我是摄政王,你是王妃。”
夜千寻想了想,赞同的点点头:“九叔叔说的对,他怎么会想到摄政王会和自己的王妃到小村子里过普通百姓的生活呢!九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去啊?”
独孤傲世道:“现在就去。”
“现在,那我去收拾一下东西。”夜千寻转身便要去忙。
却被独孤傲世伸手拉住了:“寻儿,不用忙了,东西我已经让人都准备好了,我们的那些东西都不需要带了,因为那些衣服和东西,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的。”
夜千寻立刻敲了下自己的脑袋道:“对啊!我们是要去隐姓埋名做百姓的,不是去游山玩水的。好吧!我不用收拾了,可是我们要以什么身份住进村子呢?我们到了要住在哪里呢?”这都是她担心的问题。总不能莫名其妙的住下吧!那样太引人注意了。
独孤傲世宠溺道:“这些你都不用担心,只需跟我走便可。”话落,牵着夜千寻的手朝外走去。
“等一下,九叔叔,东西可以不收拾,但是我行医用的东西,我想带上,说不定能有用呢!”夜千寻指向桌上的一个小木盒。
独孤傲世点点头,上前拿过来,带着她走出了房间。
墨风已经准备好了马车,独孤傲世和夜千寻坐上马车,朝城外驶去。
在离小村庄还有几里路的时候,独孤傲世让宁铁停下马车,准备和夜千寻步行进村,这样才不会太引人注意。
宁铁不放心道:“王爷,让属下跟您一起去吧!”
独孤傲世却淡淡道:“不需要,和墨风一起,好好的帮川州百姓打通被山体阻断的道路,让来往川州的道路早日畅通。本王的安危无需担心,这里都是纯善的百姓,不会有事的。”
“王爷,万一——”宁铁还是不放心,万一那些想要对王爷不利的人知道王爷进了小山村,偷偷的过来刺杀怎么办?
独孤傲世沉稳冷静道:“不会有这种万一的,本王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想要伤本王,没那么容易,回去吧!”牵起夜千寻的兄,朝小村子走去。
宁铁看着王爷和王妃离去的背影,虽然担心,却不敢违抗王爷的命令,就像王爷说的,想要伤他没那么容易,王爷的寒冰掌一出,无人能招架。目送一会儿后,驾着马车离开了,不能陪在王爷身边保护王爷,一定要把王爷交代的事情办好。
夜千寻和独孤傲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看着美丽的风景,呼吸着清心的空气,心情异常的开心。张开双臂,在小道上开心的蹦跳着,开心的像只宣蝶。
独孤傲世看着她开心欢快的小模样,心情也大好起来。
夜千寻好奇的问:“九叔叔,我们要去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菊花村!”独孤傲世淡淡的回到,看着他嘴角的笑容却是温暖的。
“菊花村?那村子里是不是有很多的菊花?现在是秋天,如果真的有很多的菊花,正好是菊花盛开的日子。”夜千寻美美幻想道。
独孤傲世却淡笑道:“这个九叔叔也不知道,就叔叔还没去过呢!”
夜千寻点点头:“也是!那我们要以什么身份到村子里呢?叔侄?情侣,还是夫妻?”
独孤傲世看着她问:“那你想以什么身份进村子呢?”
夜千寻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若是让我们演叔侄,我怕我演不像,虽然我叫你九叔叔,可是你却不是啊!”
独孤傲世摇摇头笑了:“那就以夫妻的身份吧!至于称呼,可以不用改,让他们自己去猜,若是一切都做的太正常了,反倒会让人怀疑。”
夜千寻明眸一转道:“寻儿明白了,九叔叔这样做,是故意想弄混别人的判断吧!我叫你九叔叔,别人会觉得我们是叔侄,可是我们的关系又这般亲密,不像叔侄,所以别人又会觉得我们是为情私奔的情侣,既然是私奔,肯定是家人不同意,而九叔叔一看这气质,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我,定是家庭不好的出身,所以才会遭到男方家人的反对,所以我们才会私奔出来,这样你高贵的气质便会得到很好的掩饰,看似我们遮遮掩掩的关系,其实却正好能打消别人的怀疑。”
独孤傲世看向她夸赞道:“寻儿就是聪明。”
夜千寻开心的笑了,一抹鼻,自豪道:“那是,不聪明怎么能配得上九叔叔这样的大人物呢!”
很快二人便来到了菊花村,还未进村,便见村外便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菊花,此时正盛开着,非常的漂亮。
夜千寻立刻自豪的看向独孤傲世道:“九叔叔,寻儿是不是很厉害,我猜对了,原来这菊花村,果然有很多的菊花。”
独孤傲世点点头。进了村子,放眼望去的更是美不胜收的菊花,只见家家户户门前种满菊花,房子盖得很整齐,很漂亮,虽然不是什么琉璃瓦的华丽房子,却是用竹子,木头做的房子,一栋栋小竹屋,小木屋,屋前有个小院子,漂亮极了,远处有山又水,鸟语花香,夜千寻立刻开心的感慨道:“这个村子好美啊!外面遭受了洪灾的伤害,满目疮痍,可是这里,却丝毫没有被打扰到,虽然这里远离城里的华丽,却也避开了喧嚣,自成一块悠闲的乐土。我好像走进了陶渊明写的‘世外桃源’里。九叔叔,我好喜欢这里。”
夜千寻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把自己的想法说给独孤傲世听,比起厩的华丽,她更喜欢这里的安静,虽然她性子吵闹,但是她内心深处却是喜欢安静的,特别是来到这里以后,和皇室的人相处之后,这种想找个安静的村子居住的心情就更浓烈,皇家的争斗和争夺是永无停止,永无止尽的,阴谋诡计,栽赃陷害,步步惊心,处处充满危险,真的觉得很累很累,虽然说出身份让人畏惧,让人羡慕,可是她更羡慕这些普通的百姓。
自从来到这里和独孤傲世相爱后,她便时常的幻想,若是自己能遇到一个鸟语花香的村子就好了,这样他可以和九叔叔一起隐居起来,她不想隐居在没有人的深山中,可是也不想待在釜如梦的城市里,她就想这个这样有山有水的小村子,有善良的村民可以相处,有爱的人陪伴,日子苦一点没关系,只要开心就好。
可是幻想终究是幻想,她深知不管是九叔叔的身份,还是他的地位,都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每次幻想结束后,她都会叹口气。
可是却没想到,有一天这个幻想可以实现,虽然这次来是带着任务的,可至少能和九叔叔在这里住上几日,体验一下这样的生活,这样就已经很满足了。
独孤傲世看着这个如画一般的村子,不止夜千寻喜欢,他也很喜欢,虽然从小出声在皇家,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其实他更向往普通百姓的悠闲和恬静,羡慕他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感觉那样的人生会和惬意,没有争夺和阴谋,就只是简单的为了生活而活着。
若是能与爱的人在这样的村子里生活一辈子,此生也无憾了。可是他却也深知,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他的肩上有胆子,的心中有仇恨,属于他的东西,他要拿回来,欠自己的人,自己要让他们偿还,所以他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抛下所有。所以他在心中对夜千寻说对不起!寻儿,九叔叔知道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九叔叔今生真的无法为你做到。
这次来,希望能在这里多陪你几日,让你心中的遗憾能少一些。
夜千寻忍不住感慨道:“之前我还在想,华员外一个富甲一方的商人,为何放着华丽的宅子不住,而跑去住一个笑村子,是不是脑子不太好啊!可是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华员外是太会享受了,在城里让伙计们帮他挣着钱,自己则在这里享受这样悠闲的生活,真是个厉害的商人啊!”
独孤傲世赞同的点点头,同时也提醒道:“寻儿,华员外的身份在这里没有任何人知道,所以以后不要再说华员外这三个字了,我们初来这里,对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就算真的见到了华员外,也要保持淡定,当作普通村民。”来的时候,独孤傲世给夜千寻看过华员外夫妇的画像,所以担心夜千寻见到华员外会激动而露了破绽。
夜千寻立刻点头道:“九叔叔提醒的是,寻儿记住了,寻儿不再乱说了,华员外在这里叫花默。”
独孤傲世点点头:“走吧!看看我们住的地方。”
夜千寻早已经迫不及待了:“快点去看看,我好像看到啊!”
很快,二人在一家竹院前停了下来,独孤傲世看向夜千寻道:“就是这里了。”
夜千寻开心道:“这里好漂亮。竹制的门,门口种满菊花,此时开的正好。
独孤傲世伸手敲门。
里面立刻来了人,打来了竹门,看向二人道:“黄公子,夜姑娘,你们来了,快进来。”
独孤傲世和夜千寻走进来院子,院子里也种了很多的菊花,而且院中还有一个小竹亭,里面放了一个竹桌自己,四个小竹凳,房子也是竹子做的,房前有个一米多宽的走廊,若是下雨的时候,可以坐在走廊里赏雨,一定会很惬意,院子虽然简单,却很干净,和漂亮,夜千寻很喜欢这里。
这院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看到独孤傲世和夜千寻来,很是热情友善。
中年男子拿出这个小院子的钥匙道:“黄公子,这是这里的钥匙,您拿着,这几日你们就住在这里吧!只是太简陋了,希望黄公子莫要嫌弃。”
独孤傲世淡然道:“不会,这里很好。多谢你愿意让我们住在这里。”
中年男子立刻笑道:“黄公子,你这样说就太客气了,我们的儿子在川州城里做生意,做的还不错,所以也没办法回来与我们老两口一起住,让他们过去,我们又舍不得这个地方,前几日,我们的儿媳帮我们生了一个大胖孙子,作为爷爷奶奶,我们一定要过去看看,让我家老婆子伺候儿媳坐月子,所以要在城里住一个月,可是却担心这房子没人看着,地没人种可惜了,正好儿子说他有个朋友想来这里住一段时间,这样正好,这些日子就辛苦你们了。”
独孤傲世淡淡道:“你们放心走吧!这里交个我们。”
夜千寻开心道:“大伯,大娘,你们这里很美,我好喜欢这里。”
二人一听开心的笑了:“喜欢就好,喜欢就好。”二人很感激道:“那就辛苦你们了。老婆子,我们走吧!”
“好好好,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我的大胖孙子了。”妇人高兴的合不拢嘴。
此时,门口有村民经过,见大伯家里来人了,好奇的问:“老李,家里来亲戚了?”
老李立刻介绍道:“对啊g我远房的侄子和侄孙女,闲来无事到我们这里住几日,正好我儿媳前几日给我们生了个大胖孙子,我们正好进城一些日子,他们帮忙照顾一下家里。”
村民一听,立刻开心道:“那恭喜啊!”
“谢谢。”老两口很开心。村民走了,老两口也带着包袱走了。
儿子给他们说他们的这两个朋友是为情私奔出来的,所以对外就说是他们是叔侄关系,远方的侄子侄孙女,免得他们的家人找来,所以老李刚才才会与村民那样介绍独孤傲世和夜千寻他们。
而这一切,都是独孤傲世吩咐的,而老李的儿媳生个大胖孙子,却是真是。
主人走后,夜千寻立刻打量起这个房子来,房间里的摆设虽然简单,却是一应俱全,打扫的很干净,竹屋的旁边有个小竹屋,是间厨房,里面也很干净。
夜千寻对房间和院子做了一番大量后,更喜欢这里了:“九叔叔,这里真的很好。还以为我们会与村民一起住呢!没想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太好了。”
独孤傲世的视线一直落在她的身上,看到她这般开心,他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是对的,本是打算派人来这里暗中调查的,可是考虑这样很难说服华员外卖粮,最后决定自己亲自过来。
“寻儿喜欢就好。走了许久的路,累了吧!先休息一会儿吧!”独孤傲世体贴道。
夜千寻蹦到他身边,小声道:“我们不现在就去朝花默,熟络一下吗?”
独孤傲世却淡然道:“不需要,这个村子并不大,我们会与他碰面的,若是刻意的去找他拉近距离,反倒会引起他的怀疑,让他反感,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你知道九叔叔为何会选择这家小院吗?”突然反问向夜千寻。
夜千寻却摇摇头:“不知。”然后大胆的猜测道:“莫不是我们隔壁住的就是花默?”
独孤傲世摇摇头:“自然不是,那样也会容易暴露的,我们选择这个小院,是因为这家人的地与花默在这个村子种的地在一起,等我们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了。”
夜千寻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九叔叔,你好奸诈啊!”
独孤傲世眉头皱了皱。
夜千寻立刻挽起他的胳膊道:“我是在夸九叔叔聪明呢!”
独孤傲世宠溺的点了下她的额头:“你呀!我们去休息。刚来这里,一切都不能着急的。”
“好,一切都听九叔叔的。”夜千寻甜甜的笑道。
甜蜜的小夫妻生活在这里开始了,不会再有一些渣人打扰,会留下最美的回忆的。(__)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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