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殿下救美人入宫

  康悦心里一暖,听话地飞身到士兵防卫之处,保护苏世敏。
  这默契来得微妙,他不必说明,她便已知晓,他是想让她退居后位,以保安全。
  明明眼前‘激’战正急,明明四周血腥飞溅,明明这战事愈演愈烈……苏锦煜的真气,狼人的撞击,吸血鬼的利爪……已然打得地裂天崩,晦暗惊悚,她却笑得清甜莫名。
  苏世敏看出两人暧昧,忍不住打趣。
  “我在这里吓得半死,你们竟还有心思谈情说爱?!崾”
  康悦双颊绯红,只笑了笑,难得没有呈口舌之快。
  想到康晨,她拧头鄙视地狠瞪这避而不战皇子殿下躏。
  康晨自幼没有上过战场,何曾见过这么多凶猛的狼人和吸血鬼?!
  更何况,他心里也打好了算盘……
  “皇姐,我……”他堆着一脸讪笑,尴尬地无话可说似地。
  “抢皇位,可没见你如此退缩!别以为我不知,你是在等着坐收渔人之利。从现在开始,苏锦煜是我的男人,你敢利用他试试!”
  康悦冷斥之后,不经意地注意到半空里一片银白衣袍的人飞来,脸‘色’骤变。
  他们‘蒙’头罩脸,显然,也是吸血鬼。
  “苏锦煜,这边也有吸血鬼。”康悦刚说完,那群银白衣袍的吸血鬼便飞身而下……
  康晨和苏世敏也胆颤心惊。
  苏锦煜大声喊道,“放心,那是御蓝斯的银影杀手!”
  康恒见境况不妙,忙在城楼上挥剑怒声下令。
  “杀了苏锦煜,赏百万黄金!”
  众狼人和吸血鬼士兵,不再与其他人恋战,七八只身躯庞大的狼人同时冲向苏锦煜……
  狼吼声震耳‘欲’聋,庞大如熊的身躯,一掌便能将人拍死,狂奔之时,狼爪在地上抠出深重的大坑。
  “不——”苏世敏惊得捂住口鼻,“锦煜——”她眼前一黑,被吓得晕厥过去。
  康悦随手将苏世敏推给康晨,飞身踩过士兵的肩,长鞭嘶鸣如蛇,划过半空,却只能缠住一只狼人的脖颈……
  寒影杀手和士兵们想去救,却被其他吸血鬼和狼人缠斗。
  被围拢在内的苏锦煜,猛然暴呵一声,真气轰然一震,强大的银亮内力,将围拢自己的狼人震得四散开去。
  然而,那群狼人却愈挫愈勇,又朝着他冲过来,不杀死他,誓不罢休。
  一位绿眸莹亮的白衣男子从天而降,落在苏锦煜背后,“苏锦煜,我来帮你!”
  “轩辕玖?!”苏锦煜不敢恭维地冷笑,“本王可用不起你!”
  轩辕玖对他的敌意不以为然,“你是锦璃的亲人,我必要保护你!”
  说话间,他嗅到甜蜜的血腥,这血腥比锦璃的血略腥,却也是甜的,让四周的狼人和吸血鬼更疯狂。
  轩辕玖骇然一惊,转头,就见苏锦璃长剑撑地,跪瘫在地上……
  几个寒影杀手见势不妙,忙过来相护。
  轩辕玖一掌打开冲到面前的吸血鬼,转身扶住他,“苏锦煜,你怎么了?”
  苏锦煜按住腰侧,痛得喘不上气。
  他腰侧的铠甲,被刚才围击的狼人抠破,皮‘肉’被咬去了大片,深重地可以看到肋骨。
  康悦想过去,却冲不过去,只能下令,“保护颖王,快撤!”
  莫黎城。
  紫宸宫内,锦璃默默独自用了午膳,哄睡苏无殇,便在宫廊下支起绣架,为御蓝斯绣补蓝袍。
  长剑砍出的裂口,昨晚修补了一半。
  她特别绣了一片龙鳞纹,贴补在裂口处,针脚细密,丝线的颜‘色’也与蓝袍完全‘吻’合,在完成之后,将看不出丝毫破绽,依然崭新如初。
  想象着御蓝斯重新穿上这袍子时,英伟不凡的样子,她不由莞尔扬起‘唇’角。
  纤细莹白的指,麻利而迅速的忙碌着,却不经意地,“咝——”
  刺绣多年,她很少出这样的错。
  从绣案上收回手,颦眉捏着刺痛的指尖,血珠如豆,触目惊心。
  她心里没来由地咯噔一下,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
  小莲突然冲进宫苑来,气喘吁吁地大嚷着,“主子,不好了!溟王殿下带了一个‘女’子回来,抱进了刚刚空出来的朝莲宫。”
  锦璃起身太猛,不慎撞倒了绣架,哗啦一声,盛放针线的小竹箩和绣架一并歪在了地上……
  她正想扶起绣架。
  寒冽却紧随在小莲身后闯进来,见小莲也在,他不自然地看她一眼,一挥披风,恭谨地单膝跪在地上。
  锦璃被他一跪,脸‘色’顿时煞白,脚下踉跄,竟差点跌在地上。
  这一跪,便意味着,她不得不接纳那‘女’子住在宫里。
  “启禀王妃,刚才殿下巡城,查到地下人牙子贩卖年轻的狼人和吸血
  鬼‘女’子,那群人牙子高手众多,打斗之时,一个狼族‘女’子替殿下挡了一剑……剑上有毒,遏制了那‘女’子的痊愈能力,殿下命属下过来恳请王妃过去相救。”
  锦璃沉重地呼出一口气,艰涩扬起‘唇’角,“小莲,去拿‘药’箱。我去见见那‘女’子。”
  小莲气急跺脚,“主子,我亲眼见到那‘女’子勾着殿下的脖子入了朝莲宫的,若真的重伤,她还有力气做那事儿?!”
  锦璃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去拿‘药’箱吧。这种毒,也只有我能医,难不成你要寒冽闯去学堂找南宫恪回来?”
  小莲冷冷瞪了眼寒冽,迅速奔进殿内去拿‘药’箱。
  寒冽忙上前来,小心翼翼地说道,“殿下已经吩咐肩辇在‘门’外。”
  风平‘浪’静的莫黎城,无缘无故冒出一堆人牙子,明目张胆贩卖狼人和吸血鬼‘女’子,偏那么巧,就被溟王殿下撞上,突兀地一阵刺杀,又如此恰到好处地挡剑……结果,就顺顺利利入了溟王宫。
  锦璃坐上肩辇,忍不住叹一句,果然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女’子,竟是比她聪慧百倍。
  锦璃就不禁想到了冷千烟,那个极其会演戏的‘女’子。
  在得知轩辕苍爱上她之后,还能与他亲昵谈笑,摆出一副恩爱情深的样子,令人看不出丝毫嫌隙。
  可是,她的计谋又那样毒辣,不但要烧死她,还要杀轩辕苍。
  当初她救了御蓝斯一命,他以身相许。
  如今,这‘女’子救他一命,他要如何?封妃?
  肩辇不急不缓地往前走,并没有她想象中急迫,仿佛,是要给她接受事实的准备。
  御蓝斯永远这样体贴,凭这一点,她该是感‘激’吧。她该做个识趣的‘女’子。
  肩辇拐过宫道,却有个娇小的银影一阵风似地冲了来。
  锦璃只得命肩辇停下,耐心等着那娇小的身影到近前来。
  然而,小家伙到了眼前,却一脸愤怒,眼眸盯着她,森冷血红,杀气狰狞。
  她狐疑打量着儿子,如寻常般,和蔼地温柔地笑道,“谨儿,你不在学堂,怎么回来了?”
  “你为什么毒害她?”小家伙劈头盖脸怒声质问。
  既然御蓝斯不急,她便从肩辇上下来。
  走到儿子面前,她蹲下来,牵就他的身高,坦然浅笑,“谨儿,你指责母妃毒害谁?”
  指责?明明做错事的人是她,为何反说得他罪大恶极?
  “你还装?”南宫谨清冷失笑,“你就这样容不下一个无辜的‘女’孩?!”
  “原来,你是为冷梦舞在指责我。”锦璃挫败一叹,“在你心里,娘亲是心狠手辣的‘女’子?”
  “是!因为你差点毒死冷梦舞!”
  愤怒的小家伙抬手直指母亲灵秀的鼻尖,丝毫不觉自己过分。
  锦璃自嘲笑了笑,忍不住问,“冷梦舞中了什么毒?你凭什么断定,那是娘亲下的毒?”
  “除了你,谁还能使出如此毒辣的剧毒?你遏制了她的痊愈能力,重伤她的肺腑,害她吐血……你就这么想让她死?!”
  小家伙血眸熠熠,字字如刀,犀利地毫无顾忌。
  锦璃站起身来,却站不稳。
  她没有想到,自己和儿子之间的血脉亲情,竟败在一个小丫头手里。那张小巧玲珑的瓜子脸那般美丽,竟下如此毒手!
  她自嘲冷笑着,转身走向肩辇,咯咯的笑声,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冤鬼。
  她只是将自己的血液萃取成‘药’,让孙嬷嬷洒在了菜里。
  那一种分量极小,却能净化心底邪恶的‘药’。
  她本想着,长久给冷梦舞服用,那丫头就会如闻嗅她血液之后,蜕变成好人的苏静琪一样,从此不再为非作歹。
  那小丫头……怎么就吐血了呢?
  遏制痊愈能力?
  寒冽刚才也说,为御蓝斯挡剑的‘女’子,也中了这种毒。
  锦璃一步一步往前走,深一脚浅一脚,摇摇‘欲’坠,仿佛走进一张网里。
  这张网利如康恒惯用的那种银网,真气催‘逼’之下,可在一击之下,便能将人碎尸万段。
  对方是要夺她的儿子,夺她的夫君,夺她的一切,而且,人家已经挑衅到眼前来,她这才后知后觉。
  如今,连反抗,她都不知该从何处用力。
  寒冽担心地上前,要扶住她……
  小莲背着‘药’箱过去,愤怒地打开他的手,“别碰我家主子!”
  她拧头含着泪,对南宫谨说道,“谨世子,奴婢不知那冷梦舞给你灌了什么*汤,但是,奴婢相信,主子绝不会伤害你喜欢的人。”
  锦璃反握住小莲的手,“别对他凶。”
  “奴婢看不惯世子这样指责主子!”
  被自己的亲骨‘肉’刺伤,小莲想象不出,主子心里的痛,她只从旁瞧着,已然痛不‘欲’生。
  锦璃坐上肩辇,阖眼一叹,擦了眼角的泪,重又打起‘精’神,威严命令,“起驾!”
  肩辇前行,她冷声对寒冽命令。
  “你派人送世子回学堂,既然他如此在乎冷梦舞,就让他去和冷梦舞在一起吧。把他所需所用全部搬进学堂里,省得看到我这个娘亲碍眼。”
  寒冽尴尬地不知所措,“王妃息怒,小世子只是在气头上……”
  “他在气头上时,不过是掀桌子,发脾气。如今,却是与我撕破脸,在他眼里,我是个恶毒的坏‘女’人。与其让他瞧着厌恶,不如避而不见。”
  锦璃没有再看儿子,肩辇从那娇小的银白身影一侧绕过,径直向前。
  南宫谨僵站在原地,始终不觉得自己有错,也不敢去看娘亲神情沉痛的‘玉’颜。
  回想整件事,他还是怀疑娘亲。而且,他笃定,那种毒掺在了娘亲的血液中。
  寒冽走过来,无奈地蹲下来,“谨世子,你真的要搬去学堂住吗?你不要娘亲,也不要弟弟了吗?”
  南宫谨拧头不看他,只瞧那远去的肩辇,“娘亲去干什么?”
  “殿下救了个‘女’人回来,要王妃去救治。”
  “御蓝斯救了个‘女’人?他救别的‘女’人,还要娘亲去救?他疯了!”
  “世子若好奇,不如自己去瞧瞧。”
  南宫谨在这个时候,不愿看到御蓝斯。只是,他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凑巧。
  他心里烦躁,不愿去多猜想娘亲和弟弟的感受,也不愿再趟浑水。
  “这些事儿我懒得管,我要去学堂,我要回去看梦舞,她毒伤刚好,身边都没有人照顾。你带人去给我搬东西,我陪她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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