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回 绝顶轻功

  这人绝不仅仅是为了那点身外之财,他这一身骇人听闻的本领轻易驾驭不住,若让他靠的太近,到时候一旦反戈自己一人可是拦不住的。
  真让鹤展鹏说着了,马丫之所以留下马二爷断后也是因为这老贼王机敏过人,老爷子一边跟云强坠在大部队后边,一边留意着老金沟后的风吹草动,一来,这老金沟中可能还有其他不明生物存在,二来,马二爷以前也跟日本人交手过,俗话说兵不厌诈,日本人最喜欢搞偷袭。尤其是那些行踪诡秘的日本忍者。
  “二爷?您快走啊?想什么呢?”云强催促他说。
  “强子,身后可能有人啊!注意点。”马二爷的那双耳朵可不是白给的,虽说跟顺风耳刘麻子比不了,但他以前可是个飞贼,做飞贼的,都得有一双夜视眼和兽耳,您想啊,你这边刚翻墙跃户钻进事主家里边行窃,无外边人家就回来了,那咋整?所以,他这双耳朵,不夸张的说,二百米内,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
  “您别闹了,也不瞅瞅,咱多少人啊?借小鬼子一百个胆也不敢跟踪咱呢?再说了,老金沟是啥地儿?人家肯定走伏龙岭了。”云强没太当回事。
  “不对,身后有动静,是个高手,此人气你功了得,绝不在我之下,他一直跟在咱们身后大概二百米的距离,他迟迟不肯动手肯定也是孤身一人,必须拦住他。”马二爷从腰间掏出手枪狠狠说道。
  “得嘞,那您先走,我云强会会他!”
  “你?呵呵……你当这是在草原上你们蒙古族汉子光着屁股摔跤啊?我告诉你,江湖上什么高人都有,就你那点本事啊,还是留着给小爷抢小媳妇儿用吧,去,跟上去吧,这里留给我。”人就必须要有担当,您看,马二爷整篇书中都很少出手,可却不代表这老头没啥本事,您想啊,当年他贴身保护董爷回到长春,那能是一般人吗?虽说他不是吴功耀的徒弟,但是贼王的名头绝不是浪得虚名的。比起单打独斗,董家院里边除了马福祥和蓝彩蝶外就得是他了。
  就见马二爷脚尖一点地,噌地下窜起来三米多高,那矫健的身姿简直轻身如燕,丝毫看不出这老头都七旬高龄了。
  云强再一抬头,树上早就不见了老头的影踪。那当贼的,一个个都得多机敏啊?他们善于伪装隐藏,只有他们找人的份,没有被别人抓到的份。
  “你们几个,跟我来。”此时可不是谦让的时候,云强带着几个马帮兄弟往前赶了一段路,然后守住了密林要口等待接应马二爷,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肯定不会影响大部队的行军。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鹤展鹏知道马二爷的本事大,可却没想到这马老二竟然这么谨慎,他小心翼翼地坠在马帮群匪身后跟着。他的眼皮一直瞟着走在最后的云强和马二爷,却不料,一眨眼的功夫,马二爷和云强都同时消失了。
  “嘶……嗯?”他皱了下眉头,心道不好,难道是自己暴露了吗?
  高手过招一个小失误都可能铸成大错断送性命,跟马二爷这样的高手过招拼的不是功夫,而是速度,他们二人都是以轻功了得著称的,事到如今,不管自己是否暴露目标,都不可贸然前进或后退,前进可能会中埋伏,后退就代表自己心虚,对手必然给自己致命一击。
  他站在荒野间,回头看了看,田梦依旧没有从沟子上下来,可见,田梦处处都在提防自己,等她的援手肯定是来不及了。
  他靠在一棵老树前,闭着眼睛,身体隐藏在树荫下一动不动,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微风徐徐,打在脸上潮乎乎的,那暖风打在他脸上,脸上的睫毛随风而动。
  嗖地一声,一道寒气从背后袭来,鹤展鹏不敢大意,一个弯腰躲了过去,只见,一个干杏核打在刚才自己藏身的树干上,已经镶进树干里了,可见那使暗器的人手段多么了得了。
  “哼哼……”鹤展鹏眼角余光扫着那荒野妖踪,灌木丛中,露出了一个灰色衣角。
  他不甘示弱,猛然跃起,回手从直接弹出银丝,一道银丝呼啸而至直奔那堆灌木而去。
  银丝戳进了灌木丛中,不过,灌木丛中露出了灰色衣角竟然没动弹,躲都没躲,哼都没哼一声。他手中捏着的银丝就好似是控制木偶的木杆一样,可以根据银丝的触感来判断出对手的情况,一般人的话,被这银丝集中肯定是毙命当场。
  可对方怎么可能连一点动静都没有呢?难道没打着?
  “别动……”突然,正在鹤展鹏犹豫之际,一把冰冷的刀子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
  “你……你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惊道。刚才自己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怎么就没有听到呢?这老贼王可是够快的了。
  “哼哼……果然是你,鹤展鹏,对你你这样的高手我肯定要用些计谋了,要不然也不可能把你引出来。”原来他中计了,马二爷故意在前边灌木丛中留下自己的一个衣角,这样一来,鹤展鹏无论藏身何处,必定猛攻那个方向,从而暴露自己的藏身之处,其实,马二爷一直都躲在附近的树枝子上看着呢,只要他敢露头那就没好。
  “贼王马老二果然名不虚传,今日我鹤展鹏能栽在你这样的英雄豪杰手中死而无憾,你杀了我吧!”他表面上好像被马二爷擒住了,其实心底里也正想着如何脱身呢,这是所有盗门高手跟鹤展鹏交手以来第一次擒住他的真身。
  “杀你?就算杀你,也要等小爷的命令,你是机关门传人,留着你还有用。”马二爷一手拎着短刀,另一只手解下了自己的裤腰带,这老头一辈子不管多有钱,也从不用皮带,永远都是根破布条子。为啥?那都是有讲儿的,比如,这次不就派上用场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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