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袖剑之下(者)

  枯瘦老头的眼中闪过一点寒芒,也不搭腔,目光落到杨霆风身上,喃喃自语道:“吾与亡者如影随形......因此,战场便是我的庭院。”
  “......快,去祭奠亡者吧......这样,吾就能赋予你更多的杀人獠牙......桀桀桀桀......”老者阴笑了一会,便再次钻入那顶黑色的帐篷中。
  四周又入寂静,只有极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鸦鸣,瘆人无比。
  杨霆风望了黑帐一眼,也不言语,将八面汉剑与吹火筒各自塞入千机匣内,转身大步离开,朝内城方向去了......
  内城城门
  明月高高挂起,刚刚吸收了霜雪寒气,月儿显得愈发的明润。
  “鸦!鸦!”一只苍鹰从远方厚厚的夜幕中钻了出来,并着双翅,在空中盘旋,并快速掠过城门上头。
  城墙上,数百重矛手在往来的巡哨,城门口一排‘甲阵营’士兵,个个手持火把,照得天空犹如白昼,表情看上去甚是严肃。
  驿道十里,寂静无声,飞雪如尘,清辉抖落。
  恍然,霜雪飘千年,而今却阑珊。
  突然,马蹄声响起,一骑飞掠而出,马匹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竟是来自格尔贡的草原战马?
  眼看离城门更近了些,突然,寂静的夜空中,发出“砰!”的一弦响,一支弩矢带着刺耳的嘶鸣声,从城门口处激射而出。
  那马受惊,四蹄顺势一弯,似有灵性般,躬身躲避。
  而马上的军士,嘴角却是微微一笑,他陡然伸手一抓,凌空接住来矢,又发出“忽律律”的一声,那胯下的格尔贡战马,也是发声长嘶,倏地立起身来。
  还未及转念,忽听马蹄骤响,斜眼瞥去,只见城门口九骑人马奔袭而来,俱是黑袍兜帽打扮,袍子绣有螭吻。
  杨霆风欲要转向,身后竟又来九骑,装束相差无几,只是黑袍上的图案,略有些不同,赫然是一头头张牙舞爪的狻猊......
  两边同时包抄过来,将他死死围在中间。
  “哈,是曹大伍长啊,神射,神射呀!”他大声叫道,扬了扬手中矢箭,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
  话音刚落,一人一骑便游弋而出,范阳斗笠,坎肩纱衣,腰挂羊皮酒囊,身负一刀一剑,手中擎着一把轻弩,自是曹无名无疑。
  只不过,杨霆风有注意到——曹无名的左腿上,不知何时,多绑了二十四柄柳叶飞刀,刀身映着狰狞的绿芒,看来,是啐过剧毒的;芊芊楚腰之后,则是多出了一副鹿皮绑套,内有短标枪一十三支,正冒着莹莹蓝光,似乎也是带毒的......
  那曹无名冷哼一声,一面伸手讨要弩矢,一边嘴角抱怨道:“臭小子,去哪厮混了?取个东西那么墨迹?”
  “啊?这.....这不是还未到两个时辰吗?”杨霆风顽皮地眨眨眼,远远瞅了瞅内城门楼上的水钟,蓦得将手中之矢举高了些,那高度,刚好让曹无名够不着。
  曹无名一瞧,狠狠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弩矢,冷笑道:“呵,都是‘夜不收’的人了,怎个还跟个孩童一样?顽皮是吧,调皮对吧?信不信老娘现在揍你?”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荆楚薇不知何时,从马队里缓缓驰出,装束依旧是大兜帽,黑长袍。
  只不过,她的身上,竟也背着一个黑色铁匣?
  那铁匣足有五尺之长,比杨霆风的千机匣还要长上两尺,粗愈一臂。
  铁匣的制作,也十分精巧,以龟蛇样式为底座,朱鸟背负匣面,应龙连接弯管,一只缟身如雪的白虎则站在机枢之上。
  “霆风,东西取来了吗?”荆楚薇驰马近前,单眸里挂着一丝期待,闪闪发光,如同暗夜星空中的启明星。
  两人马匹高矮原本不同,那杨霆风原比荆楚薇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只因格尔贡战马比紫塞马低了一头半,如今倒是正好持平。
  “禀什长,东西已经到手!”杨霆风微微点头,指了指自己背上的机匣。
  荆楚薇大有深意的望着他背上的千机匣,颔首道:“做得好,就先放你这保管吧。”
  虽说是夸奖。但她语气冰冷的,没有一丝夸他的意思。
  就在这时,一声凄凉的芦管声,从远方升起,在寂静的夜晚不住回响。
  细芦僧管夜沉沉,越鸟巴猿寄恨吟。
  吹到耳边声尽处,一条丝断碧云心。
  “是萧大哥给的信号!”恰闻芦管声,荆楚薇眉毛一扬,明艳的脸上寒气顿消,换上的,是浓浓的煞气,凌厉的目光缓缓投向芦声处。
  “终于,开始了么?”曹无名嘴角掠过一丝笑意,将轻弩置入狼皮套,拍了拍杨霆风的肩:“走吧,臭小子,老娘带你去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战场!”
  “诺!”杨霆风应了一声,望着远方巍峨灰蒙的祁连山脉,暗暗下定决心,“很快,很快你们便会认同我是‘夜不收’真正的一员!”
  说罢,二人坐下的骏马,率先发出一声嘶鸣而高亢的声音,马蹄落在地上,如战鼓一般,震撼着‘夜不收’其余将士,蹄下四道雪屑痕迹,清晰可见,直往门关奔去。
  “出发!”荆楚薇寒着脸,挥手下令道。
  “诺!”众人轰然应命。
  “叮!叮!叮——”沉重的铁吊桥发出悠缓清脆的声音,城门中开,十九骑如狂风般掠出,仿佛出鞘的利刃......
  西烽火外
  一顶顶白色帐篷在周围撑起。
  中心大帐内,三百名身着纯白长袍,头戴白色兜帽的男男女女围住了一个女子——人人双膝在地,个个九指交叉,神色虔诚。
  就连那霍伊玄幕僚,圣火教的叛逃法王——穆萨竟然也恭恭敬敬地随侍在女子身侧,亲自煮着酥油奶茶,时不时转动烤着小羊羔的铁架子,那肉被烤的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而这些白袍武士,腰间清一色佩带着西域特产——大马士革·弯刀,脚穿胡靴,还有那绑在左腕上的特殊机关弹射装置,袖剑。
  与‘夜不收’将士不同的,是这些人的左手上,赫然少了一截无名指,似是有意为之。
  而最有特点的,则是他们的大兜帽。
  不长不短,阴影处正好盖住整张脸,但却并不影响视野。
  那名女子,深鼻高目,有着小麦色的活力皮肤,金灿灿的长发,深蓝色的眼眸,似是欧亚大陆交汇区的异域人种。
  她年纪已过四旬,眼角处,藏不住那些许岁月的鱼细尾纹。
  她的容貌,在美女如云的帕尔斯也算不上出挑。
  然而,那杀伐果断的眼神,身躯里若隐若现的战场硝烟味,以及,只有杀人无数者才能拥有的杀气——那是任何普通女子永远也不可企及的力量。
  她便是,从西域帕尔斯国日夜专程赶来的圣女苏曼莎。
  是圣火教,伊斯玛仪派的教母之一,希米叶尔王朝的皇族后裔,圣火教教主阿萨辛的左右手,刺客之王哈桑·霍·萨巴斯的入室弟子,护教法王克辛波的高徒......
  也是圣火教中地位仅次于教主的圣女,帕尔斯国的公主以及伊玛目派刺客集团的首领。
  就在这时,帐子里突然有灰影一动:一条有着圆型瞳孔,浑身黝黑,颈部两侧硕大无比的古埃及眼镜蛇,如疾风闪电般从沙土里钻出,口中吐出一团亚麻布。
  旁边一名白袍刺客迅速捡起亚麻布,恭恭敬敬递交给苏曼莎。
  “哦,哦,很好,果然如穆萨法王所料,这紫塞边军‘夜不收’还是派人来刺探了西烽火了,虽然,只有区区二十人!”苏曼莎看过亚麻布后,深蓝色的眸子瞬间一亮。
  她话音刚落,那些白袍刺客的眼睛里,忽地闪耀出狂热激动的光芒,“终于,终于可以和这华夏神州大地上的‘北境守护者’一较高下了。”也不枉他们冒着危险,日夜兼程,从尼罗河中下游坐船,千里穿越亚细亚平原,再换乘骆驼,奔赴莫高伽夏两窟,张掖敦煌之地。
  历经艰难险阻,最终来到了这片与古埃及文明齐名的华夏土地。
  “不过,说起来,中原人还真是奇怪,竟然只派了这点人马,就敢来送死?”苏曼莎眼里居闪过一丝疑惑,忽想起什么,冷定地问左右,道:“我的哈萨辛们,还没到吗?”
  苏曼莎口中的哈萨辛,是她特意从老师——刺客之王哈桑处借调来的十二名终极刺客,不但擅长潜伏、法术、暗杀、飞檐走壁以及熟练运用多种武器;而且每人还精通一项最适合自己的特殊专用武器,如带刃的鞭子,淬毒双刀,巨形弯刀,重型钝器,手杖,长矛,弓箭,带暗器的手套以及训练各式鸟兽虫蛇......
  据说这些刺客,在西域帕尔斯国,长期担任大流士王朝、薛西斯王朝、冈比西斯王朝等历朝历代国王们的贴身侍卫。
  这些刺客,从孩童时期起,便要赤脚走上布满机关刀阵的明尊崖,然后,在供奉着历代教主骨灰神龛的圣火殿前被熊熊烈火灼烧身体,幸存者由日,月,火三位圣女共同开坛祭天,带领教众跪拜明尊后,当众宣读授命,才算完成仪式。
  十年前,圣火教内部浩劫后,许多教内的精英杀手,沦为了帕尔斯帝国的秘密暗杀佣兵部队。
  而作为帕尔斯国的长公主,又是伊斯玛仪派教母的苏曼莎,才是这一群被驯服猛兽的真正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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