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庭审现场(下)

  “被告方,现由你进行举证,由原告方进行质证。”
  陆树看向坐在旁边低头玩手机的司麟沉,莫名地升起恨铁不成钢的怒气,“审判长,我方有一份清洁提单,证明被告方提供的货物是没有质量问题。为此,我方当事人也能提供一位证人,也就是运送该批货物的承运人,证明货物是完好并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原告方!”
  “审判长,可否请对方律师解释一下何为清洁提单!”
  审判长露出意味深长的目光看向童皓...
  童皓严肃地说,“审判长!”
  审判长说,“对方辩护律师,请你解释一下何为清洁提单。”
  陆树满眼不屑,传说中的童皓也不过如此吗?居然在这么小的问题上斤斤计较,“是指承运人在接收/装船时,该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如果承运人对货物表面良好有异议,就加以批注。”
  童皓满意地点点头,“书记员,请一字不落地记录被告辩护律师的陈述。特别是‘货物表面状况良好’这8个字!”
  书记员点点头,好奇地看着童皓一眼,这个律师怎么老是让她记录被告律师的辩护意见啊,就算他不提醒,她也会这么做的,好不好...如果不是见他长得那么帅,她估计早就不满地对颐指气使的他翻白眼了...
  “审判长,请被告继续举证吧。”
  陆树接着说,“审判长,本方拥有中国、泰国两个国家认证机构颁布的企业质量体系证书、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报告,以及进出口海关出具的合格证明报告,这些证据也足以充分证明我方当事人提交的泰国香米符合合同的要求,并没有违约。”
  “原告。”
  “没有意见。”童皓说。
  “被告继续。”
  “审判长,我这里有几份原告与被告几次合作过的合同,这几份合同和2012年1月15日签订的合同除了标的额和数量不同外,当事人、标的物、运输方式、付款方式一模一样,这些合同只想证明对于已经合作多年的资深老客户,按照常理,我方是不会断然提供质量有瑕疵的货物的。”
  童皓听后,“审判长,这份证据不具有证据的关联性。”
  审判长点点头,“被告律师,这份证据与本案有什么联系吗?”
  “审判长,该份证据是想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陆树强调。
  审判长说,“被告辩护律师,该份证据由于你只是出于个人常理考虑原被告双方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而否定被告可能提供与合同不符的货物,不具有证据的关联性,该项证据将会被排除。请继续举证。”
  陆树点点头,“审判长,我想请本案的证人赵某出庭作证,证明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合同约定的。”
  审判长看向童皓,“原告律师。”
  “没意见。”
  审判长宣布“传证人到庭。”
  一位中年男子出现在证人席上,审判长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确认、询问等行为后,便开始告知,“证人,请你客观陈述你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请证人当庭保证或者在保证书上签名。清楚了吗?”
  “清楚了。”证人说完,便在保证书上签名。
  陆树对证人点点头,然后开始询问,“证人,请你描述一下你货物装上船前货物的状况。”
  “2012年2月1日,我从托运人那里接收了10顿的泰国香米,要把它送到上海。装船时,托运人提交的货物并没有出现短少、包装不当等之类的情况,我就签了一份清洁提单;航运期间,货物一直都处于良好的状态,直至到了上海,收货人拿着正本提单取货。”
  “货物是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直至交到收货人手中吗?”
  “是的。”
  “那你知道货物是什么吗?”
  “知道,泰国生产的茉莉香米。”
  “除了包装带上写着泰国茉莉香米外,你还有什么办法证明。”
  “检测报告。”
  “好的。”
  “审判长,我问完了。”陆树说完后,得意地看向童皓。
  童皓摇摇头
  “原告律师,你对证人的陈述需要发问吗?”
  童皓点点头,“是的。”
  “证人,2012年2月1日,将托运人也就是泰司公司提交的货物装船时,你签订的是清洁提单,对吗?”
  “是的。”
  “签清洁提单的前提是什么,你可以和我们说说吗?”童皓虽语气淡然,却气场十足,让证人产生了一点小压力...
  “当然,前提当然是货物表面质量完好、没有短少、包装不当等情况才签发的。”
  “那你会对货物的实质内容进行检查吗?例如做质量检测?”
  证人条件发射地快速回答着,“那不是承运人的义务。”
  陆树听见后,眼神警告地看了一眼证人。
  证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口舌过快,将被告律师叮嘱他的话都忘得一干二净,紧张地舔舔嘴唇,“但...托运人向我提交了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一系列文件。”
  童皓肃穆地看着证人,语气严肃地强调着,“证人,我问的是你自己会主动对货物做质量检测吗?”
  证人看了一眼陆树,陆树对他轻轻颔首,“会。”
  童皓听后,冷笑,“理由?”
  证人顿时语塞,“理...由?托运方托运的货物数量太多了,为保万无一失,我将货物进行了质量检测。”
  “那请问,你的检测报告呢?”
  “报告?”证人着急地看向陆树。
  陆树说,“报告在我这里。”
  审判长说,“递交上来。”
  书记员将报告递给审判长,三位法官轮番查看了一遍,便让书记员递给童皓,童皓看后,凌厉的眼光看着证人,“证人,检测是你安排的吗?”
  “是...是!”证人被童皓的眼光看得有些心虚,支支吾吾地吐字。
  “那对于检测报告的内容,你看过吗?”童皓语气冷淡地问。
  证人被他身上的冷淡吓了一跳,“看...看过。”
  “那你对报告上的内容应该也了解得一清二楚吧。”
  “嗯。”证人不确定地回答着。
  童皓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报告,“泰国香米水分含量是多少,这个在报告上写着,你应该知道吧!”
  证人额头开始冒冷汗,眼神着急地看向陆树,企图向他求救...
  陆树收到讯息后,“审判长,原告律师的问法太难为人。”
  “审判长,这是质量检测的最基本内容,如果证人果真进行了检测,不可能不知道检测的基本信息,否则又改如何判断承运人是否做了检测以及他承运的货物是否真的是泰国香米呢。所以,我恳请审判长让证人正面、如实回答我的问题。”童皓字掷地有声地说。
  童皓说完,看向证人...
  证人紧张地低下头,审判长问,“证人,请如实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你应该知道做假证的后果吧。”
  证人被吓到手脚发抖...眼光寻求被告席上,陆树和司麟沉没有任何表态,“我...我忘记了。”
  童皓听后,“那你知道直链淀粉含量吗?”
  证人越来越紧张,眼神向被告席求救,陆树没有看向他这边,“我...不知道。”
  童皓点点头,目光直视被告,熟练地说,“泰国香米直链淀粉含量在12%至19%之间,直链淀粉是米粒中所含淀粉的一种类型,米粒在烹煮后的软硬程度取决于其含量大小,饭粒越柔软,表示直链淀粉含量越低,香醇度则高。”
  “审判长,对于被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词,我方提议不予采纳。合同约定:货物通过海运的方式运输,由卖方安排承运人,承运人的责任参照《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按照《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接收货物后,只负责表面审查,而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审查,所以我方认为证人存在做假证。
  审判长厉声问,“证人,我已告知做假证的后果,如果调查出你所做的证词是假的,本庭将会给予你妨碍司法的处分,对于以上你所做的所有证言,你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证人听后,开始心虚,后背开始冒冷汗,看向陆树,“我...”
  陆树眼神警告地看着他,对他摇摇头...
  证人犹豫了一会,“法官大人,我...没什么需要补充的。”
  陆树听后,心里才放心了点,要是让法院知道是他指使证人做假证的话,他不但名声不好,有可能会收到律师协会的处分...
  童皓面无表情地看了陆树一眼,陆树刚好和他对视着,眼神躲闪...
  证人回答发问结束后,法院宣布,“请证人退庭。如果需要再次出庭的,再行传唤。”
  证人这才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法庭,但后背湿了的衣服让他虚惊一场...不知道后面被调查出做伪证该如何是好...
  “原告、被告,你们是否还有证据或者新的证据需要举证的?”
  “没有!”原被告异口同声地说。
  “现在本庭休庭10分钟。退庭!”审判长敲击了一下法槌,三位法官休庭进行评议,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认证结论。
  10分钟后,继续开庭。
  审判长宣布,“经过合议庭审查评议,对法庭调查的认证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原告的合同、正本提单、托收凭证、民庭判决书、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在水稻培育专家出具的泰国香米的成分报告,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件事实的根据。
  (2)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被告证人所做的证词、质检报告,因存在做假证和伪造行为,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本案的认定事实如下:
  (1)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均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2)被告提供的货物与合同项下的要求不符,存在违约责任;
  (3)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被告提供的货物转售给第三方;
  (3)民庭xxx判决确定原告赔偿额350万元人民币;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现在本庭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法庭调查,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产生的争议属于法庭调查的内容,一般不应作为法庭辩论的范围。
  在法庭辩论中,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则的言行,法庭应予制止。”
  “首先由当事人进行互相辩论。当事人要求辩论发言的,可以向法庭举手示意。经法庭许可,方能发言。在互相辩论中,当事人未经许可而进行自由、无序的辩论发言或者辩论发言的内容重复的,法庭有权予以制止。辩论发言无须重复诉状的内容。”
  童皓举手示意,“审判长,按本合同第15条的规定,被告应提交符合合同项下的货物,若被告所提交的货物与合同不符,造成了根本性地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货款以及赔偿损失。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请审判长依法判处解除合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被告因所提交的货物质量不符,侵犯众多消费者人身权益,被告作为最终责任人,原告有权向被告追偿,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赔偿款350万元人民币。”
  对于在案件认定事实上已经败下阵来的陆树,本想在法律适用扳回一局的,但无奈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适当合理,虽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前提是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得合理,才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
  司麟沉阴沉着脸看着陆树...
  陆树看向他,轻声说,“事成定局了。”
  司麟沉生气地说,“要是我输了,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司麟沉耸耸肩,丝毫不在意地说,“你能拿我怎么办。”
  “被告律师!”审判长看向陆树。
  “审判长,对于原告律师的法律适用,我没什么想说的。”
  “被告呢!”
  “我不同意!”司麟沉站起来生气地说。
  审判长诧异地看着闹翻的两人...
  “不同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司麟沉被问地哑口无言...
  沉默了一分钟,司麟沉说,“我要上诉!”
  在座的各位露出蔑视的目光,一个个面面相觑、撕下讨论着:这孩子是法盲吗?审判都还没有结束呢?
  童皓无语地看着已经闹翻的当事人和委托人,在法庭上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了...
  “被告如果想要上诉,等审判结束、判决作出再按照法定程序上诉。”
  “我再问一句,被告以及被告律师,对于原告主张的法律依据,需要辩护吗?”
  底下一片安静...
  “如果你们对原告法律依据没有异议的话,我会宣布法庭辩论环节结束。”
  审判长为难地宣布,“现在,法庭辩论结束,进入当事人最后陈述。陈述内容应与案件有关,简洁明了,避免过于臃长或者多次重复。”
  秦祥生再次简单地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而被告司麟沉说,“我想调解。”
  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被告有意愿调解,你是否想调解。”
  秦祥生摇摇头,“不愿意。”
  审判长点点头,“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终结调解。休庭!稍后当庭宣判。”敲击了一下法槌。
  15分钟后,合议庭评议结束。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作出。现予宣布。”
  书记员起身宣布:“全体人员起立。”
  在座的各位都起立。
  “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对事实认定和法律的正确适用,支持原告秦祥生的诉讼请求如下:一,解除原告秦祥生与被告司麟沉签订的合同,被告应返还合同价款500万元人民币,承担损害赔偿25万元,以及对原告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60万元人民币...”
  秦祥生听到后,内心激动,感激不尽地看向童皓...
  童皓对他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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