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5章 拳击
其实,丹尼斯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很谦逊了,他当初打算的可是要对方随便出几个人都可以,自己的能力以一敌众也不再话下,顺带他还可以在妮娜小姐面前展现一下自己强悍的英雄气质。
要知道,当初在西点军校的时候,丹尼斯可是以徒手搏击而闻名。主要是这货自小就秉承了西部牛仔冒险和冲动的性格,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又曾经苦练过拳击,后来在军校的时候又跟一个南美裔的教官学过巴西柔术,对自己的身手是信心十足。
但是等近距离看到这群中国小伙那种沉稳干练的气质后,心里的信心就减弱了,再没有了一人打一群的想法,而是稍微正视了一下,让对方最厉害的人来跟他交手。
但是,等他说完这句话,还准备等着小亨利帮他翻译的时候,又发现了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丹尼斯发现,他的话音刚落,眼前的这群中国小伙怎么个个眼中都闪着亮光,人人都流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态。
丹尼斯的瞬间就知道,这些人好像听得懂自己的讲话。
这可就更让人感到惊奇了。
要知道,这个时期虽然也有很多中国人懂英语,绝大部分都是受过良好教育,家境殷实之人,也就是说,是精英阶层的人,可谓万中无一。
但眼前这群年轻人却是吃扛枪饭的,是拿命来换钱,即使你再是如何强健,也改变不了你是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事实。
就像是当前民国军队里那些目不识丁的基层官兵中,突然蹦出一群操着流利英语的大头兵来,不但让人惊奇,还特么的有些违和。
关键是,这些中国小伙眼中的那种亮光,有些让人不太舒服,就像……就像在德克萨斯荒野上游荡的狼群看到猎物一般。
丹尼斯的感觉顿时就有些不好了起来,也有些不忿起来。
这些中国人是不是无知就无畏,根本就没见识过西洋拳的凶狠和刚猛。
就在这时,只见中国小伙中走出一人,面目清秀,个头中等,身材也并不显得壮实,但是步伐却是沉稳有力。
只是,这人的年纪看着也就20岁都不到的样子,说是个少年也不为过。
丹尼斯就更有些不喜了。
虽说你们无知者无畏,不是很怕我的样子,但也不至于派个这等年轻的菜鸟出来,万一被我失手打伤,到时候也有一些麻烦不是?
这里就要说一下,虽然这个丹尼斯不是很看得起中国人,但也没到种族歧视的程度。只是他来中国后见到的华人大多都是瘦瘦弱弱,见到外国人也是畏畏缩缩,自然也就有些轻视。
他却是不知,李虎已经算是很看得起他了,派出的是现场众人中武功最高的左明青。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左明青虽然学英语的时间比他们短,但却是领悟能力超强,现在也是在场众人中英语最好的一个。
却见左明青对着丹尼斯一抱拳,用英语说道:“丹尼斯先生,请!”
在旁的小亨利看丹尼斯对左明青的抱拳动作有些不明所以,就解释道:“丹尼斯先生,这是中国人在比试功夫前的礼仪,表示对对手的尊重。”
丹尼斯听了也就向左明青点点头,自己则是将西装外套褪下,交给旁边的妮娜。
妮娜不忘给丹尼斯打气道:“丹尼斯先生,我看好你,加油。”
其实妮娜也是因为丹尼斯现在可是防卫公司得到持枪证的关键人物,不能得罪,所以才会说出这番恭维的话。
但她心里并不认为丹尼斯会是这些中国小伙子的对手。
为什么呢?
就因为防卫公司是以米国人的名义开办的,小亨利为了顺利办下公司执照,所以还聘请了几个米国人作为公司保安人员。
其中有两个退伍军人对这些中国小伙子表现出很不信任的态度,还故意滋事挑衅。
结果人家随便出来一个,只是三拳两脚就将两个堪称壮汉的米国人放翻在地。
而妮娜可不认为丹尼斯会比那两个米国退伍大兵强悍多少,所以结局是已经注定的。她唯一担心的是,丹尼斯被打败后会不会恼羞成怒,不给公司发持枪证。
只见丹尼斯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对左明青说道:“小伙子,你叫什么?”
左明青微笑道:“丹尼斯先生,您可以叫我班博(bamboo竹子)。”
丹尼斯双拳一前一后摆起拳击架势,嘴里说道:“好的,来吧,班博小伙子。你放心,我不会打伤你的,但是你会感到很疼,可别哭鼻子。”
左明青也同样摆出拳击的架势,而且还主动将左臂伸直,向丹尼斯递了过去。
丹尼斯一愣,没想到这个中国小伙子还懂得拳击礼仪,而且一看拳击的动作也算标准,也赶紧收起了小觑之心,同样伸手与左明青拳头一碰。
其实,在佣兵团的训练中,拳击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科目。倒不是周文认为拳击比国术厉害,但拳击的可取之处就是在近距离搏斗中更加直接和快速,在不是以取人性命的前提下,拳击也是迅速解决对方战斗力的一种方式。
所以佣兵团的官兵们几乎都练过几下拳击,而一分队的兄弟们更是经常用拳击对练来锻炼自己的反应和闪避能力。
双方拳头一碰即收,也表示比试开始。
此时的丹尼斯已经进入状态,多年的打斗经验告诉他,一旦开始比斗,就不能小视任何对手,只有将对手击倒才是自己放松的时刻。
只见他双脚一个滑步,迅速拉近了与左明青的距离,同时左手一个试探性刺拳就直冲左明青面门。
本来以丹尼斯这种左拳击出,右拳在后蓄势待发的方式,左明青凭着超强的武当身法,有好几种招式都能一个照面就将他放倒。
但是,左明青今天决定就用西洋拳的规则,武当功夫里最强的抓、拿、拖、踢、戳等方式一概不用,只以拳法击败这个对手,要让其人心服口服,还生不出多大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