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8章 不毛之地

  居住在大食半岛的大食人亦有许多部族,一般以游牧为生的统称为贝都因人,人口占了大食半岛人口大半,贝都因人都分为骆驼游牧人、山羊绵羊游牧人和牛群游牧人,其中骆驼游牧人最有名望,他们占有大量的土地。贝都因人并没有固定的居所,一般居住在帐篷里,逐水草而居。他们在农业区边缘地带度过最炎热和干旱的季节,等到雨季来临,沙漠水草生长之际,他们就向沙漠深处进发。
  在大食半岛,除了贝因都人之外,还有诸多其他部族,例如泰伊族、艾塞德族、盖特芳族、哈尼法族、古莱什部等等。其中古莱什部就是先知所在和四大哈里发所在的部落,这些部族一般都有固定的居所,主要居住在绿洲当中,依靠做生意和种植椰枣为生。
  在先知和四大哈里发时期,贝都因人是大食军队的主要战斗人员,他们组成了大食军队的主体和基础,贝因都人剽悍、骁勇、顽强,随着大食向外扩张,他们散布在西亚和北非广大地区。
  南下攻略大食半岛并非是小事,尽管奴隶军团分为两路人马沿着海岸线向南进攻,但半岛的中间还有大片的沙漠、荒漠,东西两路大军相距也有一些远,在这个通信不畅的时代,两路大军要互相联系需要很长的时间,消息也无法及时送达,而奴隶军团统领白孝德亲自率领六千人从巴格达出发由南向北沿着半岛中心线向南推进,这既可以进攻位于半岛中间位置的少量游牧部族,也能够及时联系和指挥东西两路大军。
  西路大军的进攻范围主要在汉志地区,辖区范围包括塔布克、麦地那和麦加,东路大军的进攻范围主要是波斯湾和阿曼湾的西岸沿海地带,而白孝德亲自率领的六千人主要攻略半岛中部的内志地区。
  内夫得沙漠,朱拜村。
  朱拜村是沙漠中一个极小的绿洲小村,这里居住着三百多号大食人,这绿洲中的植物主要是椰枣树,实际上大食半岛内的绿洲基本上都是这种椰枣树,村子周围有一些荒草地,饲养着一些羊和骆驼,村子里还有十几头毛驴。
  白孝德骑在马背上矗立在山岗上,眯着眼睛看着周围一望无际的黄沙,监军侯楷文骑着马跑过来递给他一张饼和一个陶碗,陶碗里装着一碗红糊糊。
  白孝德拿过饼在嘴里咬了一口,看着另一只手里的陶碗中的红糊糊口齿含糊不清的问道:“这是什么玩意?”
  侯楷文道:“番枣熬成的糊糊,吃吧,很甜的!”
  白孝德看着手中这张不大的饼,苦着脸说道:“你就这给我这么一张饼?吃到肚里放哪儿啊?”
  “不够的话,吃这番枣糊糊啊!我说老大啊,出门在外就不要太讲究了,这大食半岛就是一块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沙漠还是沙漠,我已经问过村子里的人了,这大食半岛一大半都是沙漠,剩下的就是光秃秃的山,绿洲、平地、草场倒是不少,但面积都很小,养不活多少人,这里的大食人除了吃牛肉、羊肉、骆驼肉之外,主食就是这番枣!”
  白孝德听得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不会吧?难道他们不种麦子、豆子、青稞、苜蓿吗?”
  侯楷文摇道:“这里耕地面积太少,而且他们也不会耕种,绝大部分人都要靠放牧为生,再就是吃这种番枣。只有贵族、官员和富商才能吃到白面,白面也都是从北方叙利亚、迦南地、波斯地区购买来的,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
  白孝德听得目瞪口呆,傻傻道:“吗的,这里还真是一块鸟不拉屎的地方!”
  侯楷文想起一事,扭扭捏捏道:“这里确实是贫瘠之地,但是有一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在这种贫瘠之地,这里的男人最多可以娶四个妻,而且他们的房事能力特别强,一个妻子根本受不了。与他们相比,我都要羞愧得要死!这一路走来,我问过许多大食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或是权贵,他们的房事能力都有这么强,你猜我发现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是什么?”
  白孝德也是男人,当然也好奇这个问题,忍不住问道:“是什么原因?”
  侯楷文道:“是肉和番枣,他们天天吃这玩意!”
  白孝德喝了一口番枣糊糊,吧唧吧唧几下吃了个精光,然后说道:“味道倒是不错,不过这玩意吃几顿还可以,如果天天吃的话,我估计吃多了也要吐!哎,也不知道大王是怎么想到的,居然想着要征讨这片不毛之地!我还真不相信仅靠吃肉和这糊糊就能变得生龙活虎!”
  侯楷文懒得理他:“不信就算了!不说这个了,南面七十里就是哈伊勒集市,这里是大食人通往叙利亚和波斯的交通要道,是这里非常大的一个集市,周围方圆数百里的牧民和商队都要来这里交易,只要拿下这里,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些补给,可能还有大批粮食,当然牲口是绝对不会少的!”
  白孝德狠狠的咬下一口大饼,说道:“将士们也休整得差不多了,要不咱们今夜就出发,七十里不算太远,就算有步兵拖在后面也可以在天亮之前抵达!”
  侯楷文皱眉道:“连夜行军?等抵达哈伊勒集市时只怕步兵已经没有战斗力了吧?”
  白孝德有些看不起侯楷文行事作风,太过畏手畏脚,虽然在陌生的环境下作战要谨慎行事,但也不能太过小心,太小心了会束缚手脚,延误战机。他道:“大哥,咱有三千骑兵,等抵达哈伊勒之后,步兵不必参战,我只带三千骑兵出击,就算哈伊勒有铜墙铁壁,我也给你冲出一个豁口出来,你信不信?兵贵神速啊,大哥,你刚才也说了,咱们这里距离哈伊勒只有七十里,我们已经到这里一天了,再耽搁下去,哈伊勒的大食人就会有防备,行军打仗就是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等到敌人都有了充足的准备,这不叫打仗,叫啃硬骨头,懂吗?说不定会崩掉牙!”
  侯楷文搓了搓脸,叹道:“好吧,在外行军打仗你是主将,你说了算,咱不干涉!”
  入夜之后,白孝德和侯楷文点起兵马向南边七十里外的哈伊勒前进,带路的是朱拜村的村长,也是这个小部落的族长,侯楷文让做向导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以全村老小几百号人的性命相威胁,村长就不敢耍花样,否则等待他的就是全村被屠村。
  西秦轻骑兵一般都是配备双马,但是在行军途中多半会把战马让给步兵骑乘,这样可以提升行军速度,不过这次情况不同,因为要抵达哈伊勒之后要立即展开作战,为了让战马保留足够的体力,步兵只能步行,这就让行军速度快不起来,而且在沙漠中,就算有马,速度也快不了多少。
  只有七十里的距离,白孝德带着大军整整走了一夜,拂晓时分抵达了哈伊勒的外围,这里果然是一个巨大的集市,不但有大片的木屋和帐篷,还有许多石屋。
  大军排列在高岗上,白孝德和侯楷文骑马站在大军最前面,当天边第一缕曙光初现时,高岗下方的哈伊勒终于掀起了她的黑色面纱。
  毫无防备的哈伊勒出现在六千大军面前,它就像一个一丝不挂的大食少女,此时哈伊勒内几乎所有大食人都在迎接天边的曙光做祷告。
  “侯大人,你就留下来统带步兵吧,替我掠阵!”
  侯楷文本身就是文人,虽然也练武,但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在白孝德面前不值一提,白孝德尽管已经五十岁,但依然悍勇威猛无比,一顿能吃掉一只羊。
  “好,有任何情况就发信号,我立即带步兵过来增援!”
  白孝德点点头,伸手拔出了腰刀,这不是冲阵,是冲杀,用刀的杀伤力更大,更灵活轻便,砍杀更容易。
  “黎明的曙光初现了,不能再等了,再等天色就大亮,现在是最佳的出击时机!传令下去,骑兵随我冲下,步兵留下掠阵!”
  两支火把在传令兵的手上不断摇动起来,当火把落下熄灭,所有人都策马战马前进了,白孝德举着腰刀策马向山岗下冲下去,身后的三千骑兵也依次随之冲下,马蹄践踏地面,振动幅度由小及大,声响也由小变大,在黎明曙光之中,三千西秦骑兵如同一道黑色的洪流从山岗上冲下来,掀起漫天沙尘。
  大量的骑兵由高处冲向低处,带来巨大的声势,随着速度越来越快,气势陡然拔高,正在集市内各处做祈祷的大食人直起腰面露惊容,都忍不住向山岗方向看过去。
  一缕阳光照射在正在全力冲刺的西秦铁骑身上,一具具黝黑的金属铠甲和一柄柄明晃晃的战刀出刺目的光芒。
  集市内先后响起数十起尖利的叫声:“敌袭,敌袭??????”
  集市之中的无数大食人发现了正快速冲过来的西秦骑兵,一个个西秦骑兵包裹在钢铁铠甲之中,有人甚至看见那些西秦骑兵们脸上残忍嗜血的表情,集市中彻底混乱了,有些大食人快速拿起刀枪迎战,有些人到处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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