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他是她二哥呀

  “软软!虞软软!”
  虞清喊起妹妹的名字。
  可是无人应答,他绝望地想,虞软软大概是抛下他独自逃生去了。
  毕竟他们兄妹关系一直不合。
  刚才在崖顶,他还责骂了她,她没有理由管他死活的。
  “嗷呜~”
  就在这时,荒野中忽然出现几道幽绿的荧光。
  是血腥味引来了周围的雪狼。
  虞清的脸色苍白,事实证明,人在极度恐惧下,潜力是会被激发出来的。
  看见狼出没,他原本无法动弹的身体,奇迹般站起来了。
  虞清拖着骨折的右腿,跌跌撞撞蹒跚地往前跑。
  那几只雪狼目露凶光,当然不打算放弃这个猎物。
  “嗷呜~”
  人类怎么可能跑得过凶猛的野生动物?
  虞清只逃出一小段距离,就被狼王扑倒在地,其他三只狼咬住他的裤脚,狼王则嚎叫着朝他咽喉咬来。
  虞清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他练过跆拳道,但负伤状态下,怎么打得过四匹狼?
  他伸手掐住狼王脖子,阻挡狼王的进攻。
  可是这几只狼明显已经饿了很久,战斗力凶猛,虞清被咬伤多处,渐渐地就快体力不支。
  他绝望地想,自己一世英名,今天居然就要挂在这穷山沟里,喂野狼了吗?
  没有人能救他了。
  “畜生!给我走开!”
  突然,一道清脆的嗓音在山谷间响起,火把照亮了虞清的脸。
  随着狼群受到惊吓的“嘤嘤”声,他身上的狼王被一根木棍击中,夹着尾巴逃窜出一米远。
  虞清暂时得救了。
  可那四匹狼显然没那么轻易放弃到嘴边的肉,依旧虎视眈眈看着两人,龇牙呜咽着朝他们逼近。
  虞软软用火把驱赶它们,大概是看她太彪悍了,四匹狼觉得对付不了她,对峙了十分钟后,终于夹着尾巴怏怏离去。
  此时的虞清不但右腿骨折,身上还有多处咬伤。
  他痛得面部扭曲,听见女孩说,“不能继续呆在这里了,我们必须找个能躲避野生动物的地方,你被狼咬了,24小时内,咱们必须获救,否则你可能会感染狂犬病。”
  虞清很绝望,“狼是群居动物,刚才那四只应该只是出来觅食的先锋队,没准一会儿会有更多的狼过来,你对付不了的,你……”
  虞清感觉嗓子里像是卡了什么硬物,声音无比艰涩,但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他还是做出了一个身为哥哥该做的决定。
  一个自我牺牲的决定。
  “你别管我了,拖着我,你走不了多远的,你找一棵树爬上去躲起来,最迟明天早上,救援的人一定会找到你。”
  虞清这样说的时候,妹妹正艰难地将他挪到一个简易木筏上。
  木筏也是用枯树枝做的,上面绑着用枯草编织的绳子,虞软软脱了一件长毛衣,用石子劈开,撕成布条,绑在木筏上,然后拖着虞清在雪地中滑行。
  可是木筏太简陋,虞清又很沉,他们的进程非常缓慢。
  “软软,哥哥不想拖累你,你自己走,不要管我。”
  虞清咬着牙关,说出这番话,他是抱着赴死的决心。
  可是谁不怕死呢?
  他才二十六岁,他平素为人一向孤傲,举止言谈很有腔调,但是此刻却颤抖着嗓音,涕泪横流。
  拉着木筏,艰难前行的女孩充耳不闻,她背影执拗,倔得很。
  虞清心脏颤抖,妹妹不说话,他反而内心极度不安。
  因为吃不准她的想法。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突然松开木筏,丢下他离去。
  身为哥哥,身为男人,他理应有骨气,敢于赴死。
  可作为一个普通人,虞清又害怕真的被抛弃在这荒野之中,害怕虞软软真的丢下他独自逃命。
  害怕再面对一次狼群的攻击。
  害怕自己惨死在狼口之下,死后连具全尸都没有。
  人最悲哀的,不是面对死亡,而是等待死亡时的恐惧。
  这份恐惧,才是最折磨人,践踏人自尊的存在。
  他终于忍不下去,大吼一声道,“我让你别管我!你听见了没有?!走!走啊!”
  软软应该是讨厌他这个二哥的。
  他以前从没有给过她好脸色,不管是她15岁回到虞家后,对他满眼崇拜的时候,还是后来变得浑身带刺,与他唱反调的时候。
  他不曾尽过一天当哥哥的责任,不是吗?
  他歇斯底里近乎崩溃的吼声,终于让女孩有了反应。
  虞软软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了眼木筏上伤势严重的男人。
  虞清以前是个极傲慢的人,骨子里很倔。
  这点,他们兄妹俩其实挺像的。
  她虽然很讨厌他,但是怎么可能真的见死不救,丢下他一个人在雪地上喂狼呢?
  虞软软在二哥跟前蹲下。
  她朝掬气双手呵了口气,搓热,然后用手心贴在虞清早就冻僵的脸上,“你别闹了二哥,你是我二哥呀,我怎么可能把你丢在这里?”
  虞清心脏狠狠一颤,一直坚持和隐忍的眼泪,突然就从眼角滚落了下来。
  她说,他是她二哥呀……
  他以前从来没有发现,“二哥”这个称呼,分量如此重。
  重到她愿意为了救他,牺牲自己的安危。
  虞清突然觉得,像是第一次认识面前这个坚韧果敢的女孩儿。
  她哪里自私?哪里恶毒了?
  当从前的偏见被颠覆,三观认知重新洗牌,过往的记忆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
  15岁,软软回到虞家。
  她满眼好奇打量着周围,用一脸钦慕的眼神看着他,甜甜地叫了声“二哥”。
  他却嫌弃地皱眉。
  因为她皮肤蜡黄,举止粗鄙,甚至连句普通话都说不好。
  16岁,软软笨拙地适应着上流社会。
  她小心翼翼询问他出席宴会的注意事项,他却回答得敷衍了事,看到她在大庭广众下出丑。
  他不觉得是自己缺乏耐心,只觉得这个妹妹为什么这么笨?
  后来,他觉得她粗鄙、愚蠢、笨手笨脚,程程带同学回家,失手打碎了他昂贵的摄像机。
  他却只凭女佣的片面之词,笃定是她打碎的。
  面对她含着眼泪的解释,他漠不关心,甚至觉得她在撒谎,因为他怎么可能错怪一个贫民窟出来的土包子?
  可是,当程程告诉他真相,他心里却没有对误会软软有丝毫亏欠。
  反而觉得在程程的衬托下,软软更加一文不名。
  后来,她和程程争宠,更是让他厌恶至极。
  他带着高人一等的傲慢与偏见,和软软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这么多年。
  习惯了漠视她,习惯了拿她和程程做比较,理所当然觉得她是个卑鄙、恶毒,心机深重的人。
  可是,这样一个被他深深嫌弃和厌恶的人,此刻却摸着他的脸,给予他坚定的守护和勇气。
  “你是我的二哥呀,我怎么可能把你丢在这儿?”
  是啊。
  他是她的二哥啊……
  这些年,他怎么能把她丢在那里,让她孤立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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