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与黑色的重逢
到时间了!
女人一下子兴奋起来,她的手里头还紧紧握着一把转轮式女士手枪,枪已经上好了膛,明亮的枪口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不是二哈眼睛的光。
……
枪是今天新抢的,卖相不错,一看就是好枪!
很快,不远处有一个黑点,晃晃悠悠的走向前来,速度很快!
浦思青兰兴奋的一枪打了下去!
一瞬间飞沙走石,恶龙咆哮,血腥味飘散开了,一地的红色!
中了!!!
她战胜了命运!
个鬼!!!
啊哦…
那是一条狗,可怜的流浪狗,作为一只躺枪狗,光荣的领盒饭了。
它真的只是路过。
因为闻到了史香。
命运和青兰开了个有味道的玩笑。
……
浦思青兰:“……”
没有瞄准器,她现在五米开外看不清是人非人,狗子我对不起你,但我下次还打!
右边的树上,正蹲着酒厂一劳模和他的憨憨,劳模的手乎而握紧,乎而松开。
他没有心疼子弹,真的。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是这个道理,有些人自以为自己是黄雀,事实上。他只是一只卑微而又可爱的劳模。
“老大,她为什么要射狗啊?难道她在打野?她难道想吃狗肉?监狱吃不饱饭?”
可伏特加觉得袜子女身材浓纤合度,前凸后翘,腿长一米,看起来不像营养不良的样子啊?
琴酒冷冷的瞪了他一眼,他想说,我怎么知道?但为了作为老大的尊严,琴酒很认真的解释:“蝙蝠事件之后,禁打野。雷小锋头像是狗头,这叫仇恨转移大法。”
伏特加懂了。
恨雷小锋等于恨狗,雷小锋等于狗。
不大聪明的憨憨又一次明白了全部。
……
北风吹,呼啦啦的,被伏特加误解的男人,他这次是真的来了。
北风提着麻袋拖着绳索,准备很周全的亚子。
他直接走小道,绕到了浦思身后,一砖啪出,横坐标为加速度vo,纵坐标为g,打出一串优美的数据,伴随着浦思青兰做自由落体运动,麻袋一套,绳子一绑,捕捉成功。
北风很认真的把标签贴上:“照妖镜验过的史考兵,体温正常,概不退换,请妥善保管。”
琴酒从树上跳起来,一个鲤鱼打挺,挺胸收腹,气沉丹田,他掏出了枪,黑衣人一把推开拦路的憨憨,举起了爱枪,拉下膛板,用指腹摩挲那把爱枪,枪上一排小小的齿痕清晰可见,这是雪糕的杰作。
是的,当初那把坏枪,被琴酒用扳手修好了。
一来,他念旧,二来,贫穷使思想觉悟提高,能不浪费,绝不浪费!
每一发子弹,每一把枪都是钱,除了用来挑逗他在乎的人,其他人…
哼,琴酒甚至舍不得用一颗子弹儿!
这就是他总是恼火的原因,因为贫穷,穷到只有一件衣服,只有冬天才能出来溜达。
因为…夏天,穿大衣会热死!
北风老早就看到了树上的二人组,琴一开枪他就躲,一跳三尺高并且还能反击!
手头上的,麻袋来了个365度转角,直勾勾的砸到树上,落于某个人的头顶,琴酒加速度飞快的躲过了。
麻袋掉在地上,惊起了一群沙雕,并且一只比一只大!还有一只更大的!被砸中后直溜溜的掉在地上,还很圆润的滚了两圈,一直滚到北风脚下。
伏特加捂住了头上的包,用右手抓住了北风的鞋子,吼道:“老大,我捉住了!”
北风觉得他很伟大,都要晕了,还不忘做贡献。
只是,抓鞋,有用吗?他可以脱鞋。
所以背对着琴酒而立的男人没有回头。
琴酒被小弟感动了一秒,然后他赏了伏特加一枪。
伏特加立刻马上满血复活,疼痛使他清醒过来,他两手全部揪住了北风的鞋,开始讲究对称美。
伏特加成乌鸦坐,手还在滴血,却依旧坚挺。
北风把裤子提高一点,感觉还有点危险,一砖下去危机解除,伏特加白送雷小锋无伤。
琴酒黑脸了。
伏特加把他蠢哭了。
北风喜欢白送的酒,给点面子,像琴酒这种精英怪,打起来太难!
不给面子说实话,那就是力道很难掌控,要是力气用大了,劳模没了,酒厂倒闭了怎么办?
柯南躺赢,没得玩了。
那怎么行?
他可以不战黑方,但也不能让红队赢得那么嚣张,文似看山不喜平,他北风喜欢凹凸有致的剧情。
月光淡淡的,现在没有刮北风,天还带着少许的凉意,好在一切仍不突兀,琴方失去了一员司机大将,北风要卖的那位拥有特殊嗜好的国际在逃通缉犯,史考兵从麻袋里滚出来,迷迷糊糊就落到了伏特加身上,给砸出一口魂。
两个黑衣男人,看似井然有序,古井无波,二人眼中隐约有暗波流动。
不是暗送秋波。
两两相持间,北风敲敲垫脚,咳咳……
琴酒眼力极佳,一下子注意到了这丝细节,他头一次开始为自己一米九的身高骄傲!
他开始觉得自己更胜一筹了。
至少,他高。
高就是高明,高明就是胜利。
男人立于苍林翠树之间,月华如霜,淡盒与浅灰色的银发披覆柔和的绿光,树影婆娑,把男人衬得好似绿色的使者,就连黑乎乎的大衣也染上了一丝生机。
“你好,我是琴酒。”
男人一字一句说,没有放下枪。
他曾经说过,雷小锋死定了…
所以,他现在收回那句话。
雷小锋,得留着。
他琴酒做事,没理由。
……
“我不好,困了。”北风对那把正对自己脑袋的枪口视而不见,绕到琴酒身上,大大咧咧的露出了后背。
北风把浦思青兰回收了。
并把她头上的柯南同款打包用牙签挑破,假装自己是个正经人。
他不喜欢高空抛物,真的。
大人从来不说谎,正如正经人总是自认为很正经。
北风很少浪的,哪怕浪,也绝对不留痕迹。
……
风重新刮了起来,天凉了,该回家收衣服了。
琴酒没有衣服可收,所以他不打算回家。
“雷小锋”
“我在。”北风还是没有回头。
“我们见过,对吗?”
北风:“!”
琴酒好奇怪,他居然问这种问题,他不是鱼的记忆,钢铁侠的身手,慢羊羊的脑子吗?
怎么今天突然就捉住了重点?
“并没有。”
很可惜,他森原北风打死不承认,有本事,可以来咬我。
欢迎你咬。
但我会咬回去。
力气要是一不小心用大了,你手没了…
可别怪我。
是你先咬的。
我这个人一向喜欢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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