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毒样的情愫
夜阑珊西餐厅。
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又到了该打烊的时候。
在这里工作就有一点好,绝对不会加班,因为老板龙毅其实并不是个勤快的人,餐厅的生意仗着苗子的温柔和礼貌,还是吸引了不少客人,只是十点以后是玩游戏的时间,基本上龙毅多待一会儿肯定是要走的,然后留下两个伙计看店。
慕云和龙飘雪因为是临时打杂,而且还是学生,所以十点以后基本也就下班了。
不过今天因为是发薪水的日子,所以现在都快到十一点了,老板龙毅还在后面的办公室里算账。慕云和苗子站在办公桌前,等着拿这个月的辛苦费。
龙毅叼着他那个永远都不会点着的烟斗,皱着眉头在计算器上按来按去,“嗯,苗子虽然来了没多久,但是表现不错,这是你的工钱。”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包,“一千九,拿好了。”
苗子笑着把钱接过,“谢谢老板。”
慕云笑道:“老板,我第一次看你这么大方,给我都是一千五一个月,苗子才来了几天居然能拿这么多钱。”我工资的一半啊,就算苗子表现好奖金比较多,那给我的至少也不会少于这个数吧。
没想到龙毅瞟了他一眼,又按了几下计算器,依旧从抽屉里拿了个小红包出来,“你的。”
慕云摩拳擦掌半天了,兴高采烈地接过红包打开一看,“七百五!”
“嚷什么,嚷什么?”龙毅的目光从老花镜的边缘斜视着慕云,“本来你应该多开一点,不过你的一半给了苗子,所以就剩下这么多了。”
“不是吧?我累死累活的,这上上下下的卫生,给客人端茶递水,那可没少干啊。”
龙毅微微一笑,“说的对呀,东西你也没少打坏啊。一天到晚毛手毛脚,上个月那个什么童嫣红的两个保镖是来找你的吧,打坏的桌椅板凳、盘子、酒瓶不要赔的啊。这是飘雪替你求情,要不这个月薪水发给你五百就不错啦。”
“老板,别那么抠门好不好?那些东西都是飘雪跟人家动武打坏的,怎么会扣我的薪水?”慕云愁眉苦脸地说道。
龙毅摆了摆手,“事情因你而起,你总是赖不掉,孩子,做人开心一点,别把钱看得那么重。”
“我靠,那你又把钱看得那么重?你就多给我二百五,给我凑个整数也好啊。”
苗子说道:“要不……要不我留下一千就好了……剩下的还是给慕云吧。”
龙毅笑道:“看他也像二百五,那就是你们之间的事了,反正他在我店里就值这么多钱。”
“真是个黑心的资本家。”慕云黑着脸嘀嘀咕咕地说道。
龙毅脾气倒是很好,听完了不但没不高兴,反而笑了:“错了,我不是资本家,那都是过去地球上阶级斗争时候的称呼,我现在是企业家!哈哈哈。”
慕云叹了口气,只能认栽了,谁叫丁九力和杨千钊那天找自己的麻烦呢?龙飘雪也是为了帮自己的忙,他能怪龙飘雪吗?如果不怪龙飘雪,那打碎的东西理所当然就得他这个伙计来赔偿,龙毅可是不会跟他讲什么情面的。在慕云的眼里现在的龙毅简直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周扒皮。
不过转念又一想,其实老板人还是不错,虽然这里的工作薪水不高,可是如果他真的有困难吃不上饭的时候,龙毅还是从来没有过见死不救的时候。就是这钱……真是太少了。
出了西餐厅,往公寓走去。
慕云看着自己辛苦赚来的这点薪水,长吁短叹。
在苗子的心里,慕云依然是个好人,只不过他和么么的事情,叫她觉得不可思议而已。现在也知道么么其实是慕云的未婚妻,且不管么么是不是人类,是否成年,至少她和慕云不是亲生兄妹,所以就算他们俩有什么出阁的举动,也还在苗子的道德底线之上。
而且慕云拿出了一半的薪水,让她来到夜阑珊工作,足以证明这个人还是挺仗义的。
她拿出五百块钱,递给慕云,“慕云君,这些钱你先拿去用,给你的未婚妻买点什么。”
慕云摇摇头,“说好了给你的嘛,我……我还够用,反正房租不用交,吃喝不愁。要那么多钱也没多大用。”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不过他还是对着苗子笑了笑,显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苗子见他执意不肯接受自己的好意,也只好作罢,笑了笑说道:“其实我之前误会慕云君了。”
“误会?”慕云一愣,“我做过什么吗?”
苗子脸一红,“没,没有。”说着又莞尔窃笑,不由得想起了早上的那一幕,“你和么么那么亲热,而且还和她住在一起,我就以为你是个很色的男人。”
“男人啊?”慕云一咧嘴,“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是个男人,这个词好像说得我很老。”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苗子接着说道:“我是想说:你的心很好,其实……你是个很好的变态……不对,不对……哎呀,太失礼了……”
慕云满脸黑线,这个苗子把我当变态了呀,她一着急居然把心里话也说了出来,“你这是在夸我吗?”慕云停下脚步,看着苗子的眼睛质问道。
苗子突然觉得心跳无故地变快了,脸颊也跟着发烧。
她是一个自幼经过严格训练的女战士,是船长藤田刚烈的女儿,除了父亲之外,在漫长的星际旅途当中,还没有哪个男人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直视过她,山本宏田也不会这样无礼。
那个犬养侠当然是个例外,可是她和自己的年龄差距实在太大,而且人格卑劣,苗子打心底鄙夷那个男人。
慕云可就不一样了,那一双略带嗔怒又不乏柔情的眼睛,叫她觉得羞涩,这个大男孩就在今天早上,充满激情地吻着另一个女孩,她的心里一直都很不舒服,现在苗子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生气,以至于把茶杯都摔在了地上,为什么非要在上班的路上揭穿慕云,叫他觉得难堪,原因只有一个,那个被吻的女孩不是自己。
十八岁的年纪,情窦初开,苗子当然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不过那如水样的情愫,好似毒药一样注入了她的心田,这莫名其妙的好感让她觉得彷徨无措。
“我本来是应该讨厌他的才对……”回到了公寓后,苗子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这样自言自语地说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