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释然

  路明非看着鸦片无声的包厢,愣了一下,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个场面好像是他造成的。
  “哈哈,我就是来凑个热闹,你们继续吃。”路明非尴尬的笑了笑,本来想随便找个空位坐下来,但是没有想到,只有一个空余的座位了。
  那就是陈雯雯身边的座位。
  他有些踌躇,不过就剩那么一个位子了,他只能轻手轻脚坐下,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叉了块披萨饼到自己碟子里。
  陈雯雯微笑着跟他点点头,大概是没睡好,脸色不好看。路明非吃了两口抬头,才发觉赵孟华坐在他俩对面。
  “搞什么飞机?”他心里嘟嚷。
  陈雯雯是赵孟华的女朋友,当然应该跟赵孟华坐一起。
  他有点担心这伙人又耍他,他们不是没耍过,从前的他是什么货色,他也是很清楚的。就是一根柔弱被人欺的野草。左左右右看了一圈,才意识到大家都好像很怕他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路明非有些摸不着头脑,难不成是卡塞尔学院的精英教育起了作用吗?
  他路明非这个小衰仔。在卡塞尔学院这种精英式教育下,在正义小姐的英明领导下,他终于也变成了成功人士吗?
  一时之间,路明非的心底竟然涌起一股豪迈之气。
  不过现实和理想还是有差距的,路明非想学着正义小姐,露出那种神秘又优雅的微笑,结果可能模仿的不太到家。
  看的周围的人一阵毛骨悚然,摸不清楚路明非到底是什么路数。
  气氛还是有些尴尬。
  路明非本来想和其他人换一个座位,离陈雯雯远一点,毕竟人家现在可是赵孟华的正牌女友。他这么公然的坐在了赵孟华的女友身边算什么回事?
  可是陈雯雯好像根本不理睬他,就连眼角的余光都没给他,一直发短信,没完没了。
  真尴尬啊,路明非忽然开始想念芬格尔,要是那废柴师兄在这里……他显然不会尴尬窘迫什么的……他会抓住机会把龙虾披萨拖到自己面前!
  路明非忽然有点喜悦,悄悄把服务员刚上的整张龙虾披萨拖到自己身边,嗅着奶酪被烤化的香气,他的心情忽然好起来,果然美食还是能给人治愈的。
  路明非全然不理会其他人的反应,默默的开始解决自己面前的披萨。
  逐渐的桌子上有些人开始小声的交谈,一边说着一边拿余光瞟着路明非。
  他们发现这此君好像是单纯的来蹭饭的。渐渐的讨论的话题就多了起来。
  有小弟眼睛的看到了赵孟华手上戴的那个手表,两眼放光的拉起赵孟华的手,“老大牛逼了呀!”
  小弟抓过赵孟华的手腕,露出一块厚重的表,表面流淌着金蓝色的淡淡微光,“劳力士?”
  “哇噻,‘游艇名仕’!4016的机芯!老大,戴金表了!”同学里有的是识货的。
  本来赵孟华也是想趁着机会炫耀一下自己的手表,来展示一下自身的不凡。可是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多少心情来炫耀。
  只见他一脸不耐烦的拍开了小弟的手,也没有说话。只是不耐地打开手机,面色难看的看着那些发来的短信。
  那边聊得越来越热火朝天,男生们好几个戴表的了,各自展示……
  这些话题距离路明非都很远。那些人距离他也很远,现在距离他最近的人反而是陈雯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路明非忽然有些意兴阑珊了,他不知道他这次来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是来向着以前同学炫耀的吗?
  他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哪怕自己已经加入了卡塞尔学院,见识过了不同于普通人世界的一面。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他路明非还是一条败犬衰仔……
  荣耀和光辉是属于正义小姐、凯撒和楚子航他们这样优秀的人的,而他只是那种默默的蹭光环的人。
  本质还是不会改变的。
  是来见一见陈雯雯的吗?
  可是陈雯雯现在根本就不理睬他,就算他路明非再怎么荣耀光鲜,那个文艺女孩的目光还是只会放在赵孟华的身上。
  他路明非在陈雯雯的眼里估计不值一提吧。
  路明非默默的放下了餐具。
  “去趟洗手间。”路明非站了起来。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出去放放放。
  路明非找了一个角落,看着天上,云卷云舒。
  他忽然看开了一切,自己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他接触到的那些东西,关于龙族的隐藏历史,关于混血种的那些秘辛,都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无法接触到的。
  这就是眼界的问题了。
  路明非虽然一直认为他是乱入卡塞尔学院的小白兔,但是经过那些恐怖分子一年的教育,再怎么小白也变成了黑芝麻馅的。
  路明非忽然感觉有点可笑。
  那么就算了吧……
  路明非忽然有些释然了,有一种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的感觉。
  既然陈雯雯根本就不在乎他,那么他还死皮赖脸的凑上去干什么呢?
  而且卡塞尔学院那么多俊男美女,路明非这一段时间的审美也被养刁了,有点审美疲劳的感觉。
  陈雯雯在他心目中的似乎也不是那么的重要了。
  如果路明非有一本人生档案,在他年纪很大以后回头读,关于陈雯雯的只是这些而已。
  没牵过手,没看过电影,没去旅行过,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过。一段乏善可陈的暗恋。在渐渐模煳的记忆里,偶尔闪过的是入学那天长椅上白色的裙裾,和映在女孩脸上的光影。
  路明非想努力回忆,发现自己已经回忆不出来更多的关于陈雯雯的事情。更多的,好像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那个白裙子女孩。
  他真的喜欢过陈雯雯吗?
  恐怕不是。
  也许只是当初自己的中二少年和文艺少年的人格作祟,把当初那个非常文艺的少女当作了自己的幻想型。
  事实上他就连陈雯雯喜欢什么都不太了解,只知道她喜欢文艺。
  每一个男孩年少时都会有幻想过自己完美的另一半吧。只不过陈雯雯非常符合自己的幻想而已。
  如果他的经历是一本书,那么写这本大概是个青春恋爱文学。最后的结尾大概就是二十几年后,作为主角的他功成名就,来看望自己之前的回忆吧……
  不过到他这里好像变得有些魔幻,去屠龙是什么鬼?难不成自己是个奇幻冒险小说的主角?
  那为什么还要给他安排个什么鬼的初恋?女主怎么还没出场,写这本书的绝对是个垃圾作者。
  路明非想着想着就把自己逗乐了。
  他看着窗外,心情非常的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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