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那个瘟神又来了
南无诗扭头,发现孟传情一直盯着自己,那眼神,似乎要将她看穿。
孟传情开门见山地问:“说实话,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还让农牧夫过来保护我?”
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个狠心抛夫弃女的人,挺绝情的。但几日相处下来,他却觉得这个女人待自己很不一般。初次见面,才相处几天,她就将隐藏了十几年,人人都想争夺的魔灵珠送给自己了。她对自己,不仅仅是大方,还有一种特别的关心。当农牧夫将他带进来时,他明显能够感受到对方脸上的担忧,这绝不是一个不想干的人应有的表情。
南无诗显然没料到孟传情会这么问,愣了愣,笑道:“我不是说过吗,因为你和我的恩人的眼睛太像了……”
“你是说那个陵城人?他真的存在吗?”孟传情打断她,缓缓道:“其实最初听你说这个人时,我心情是有点激动的,所以并没有怀疑。可现在仔细想想,却是破绽百出。你和农牧夫,莫云苏,三人第一次见我,仅凭我的眼睛,就能认出那位恩人。这说明,那位恩人对你们的印象太深刻了。我和商慈认识了这么久,也不敢说凭一双眼睛就能认出她,除非,你们与那位恩人有着更深厚,更长久的感情,或几年,或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这个人,一定是长期居住在天魔教的,他一定是天魔教的人,对不对?”他紧紧盯着南无诗的脸,不放过丝毫的表情。
南无诗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几乎僵立当场。她完全没有想到,孟传情会猜测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慌,当下便想岔开话题,“莫云苏是谁?我可不认识。”
“少装蒜了!”孟传情冷哼一声,“大哥跟我说过,莫云苏曾经是天魔教的右护法,自你叛教之后才脱离魔教,转身去西域做起了生意。你岂会不认识?”
南无诗尴尬地说不出话,又听孟传情道:“你们一个是圣女,一个是左护法,一个是右护法,三人都是天魔教的支柱,能够让你们印象深刻的人,必定是你们常年追随且怀揣敬仰之心的,那么他绝不会在你们职位之下。这样的人,不可能只是你的恩人那么简单,他到底是谁?”
南无诗僵了,她愣了许久,才缓缓道:“你想多了,我待你好,仅仅是因为,你是我儿子。”
“啊?”孟传情猛咳两声,瞪大了眼睛看着她。
南无诗笑了笑,“难道你忘了,第一次见面时,我们就是以母子相称的。”
孟传情松了一口气,“你还当真么?”
“为什么不呢?”南无诗道:“我不觉得,多你和商慈这对儿女会有什么坏处。”
“你待我都能这么好,那么农儿呢?你怎么忍心让她觉得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孟传情想到农秋音,不禁有些同情她。若是有一天她知道了真相,肯定会恨死南无诗,甚至,也会恨他吧?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南无诗心在颤抖,若不是因为他,她何苦要承受这一切?
“那么,当年你究竟为什么叛教,有什么比你的家人还要重要?”
孟传情始终觉得,家人是自己永久的支柱。抛去和他有些仇怨的孟凡尘,每一个亲人,他都非常珍惜。他可以疏远他们,但绝不会背弃。而南无诗,却轻而易举地做了,丝毫没有后悔,这样的人,究竟是无情,还是真的迫不得已?
“你不需要知道。”南无诗避而不谈,心道: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你。你只要这样潇洒地活着,就足够了。
孟传情苦涩一笑,道:“对,我不需要知道,也没有资格知道。我连自己的身世都查不到,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的家事呢?这次出来,原本就是为寻找身世而来的……”
南无诗听到这里,沉默了。事实上,在莫老家知道孟传情是武林庄的二公子时,她就有些怀疑孟凡尘。当初,楼哥的儿子被人带走,下落不明,那么收养这个孩子的人,岂非就是那场阴谋的最大嫌疑者?
不过,南无诗并没有去深究。因为那时,她觉得这个孩子过得还不错,而且武林庄二公子这个身份,能够让他很好的隐藏自己。相对于那个一心要铲除天魔教的组织,孟凡尘反而不算什么,于是便放任不管。只想着保护这个孩子,让他在不暴露身世的情况下,平安活着就好。
如今,这个孩子竟自己寻找起了身世,让她很是忧心。“你怎么会想要去查自己的身世?”
孟传情瞥了她一眼,道:“大哥说,我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是在姐姐还未满月时,父亲在门外捡的。我只是想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为何又将我抛下?”另一个原因是:他的身世,或许与自身体内的奇异心法有关,他必须找到答案。
“你是孟凡尘捡的?”南无诗有些迷惑了。若是这样,她可能要再查查了。孟凡尘这多年来,并未对天魔教做过什么,甚至在她流落江湖以来有过几面之缘时,也并未表现出认识或者憎恨她的样子,仿佛与天魔教毫无交集一般。难道,他并不是当年的幕后策划者?
想到这里,南无诗心宽了一截,道:“就算如此,那也算不得什么,起码你在武林庄还有那么多亲人,父母,兄长,姐姐,妹妹,还有爱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的?”什么也不要管,好好待在武林庄,多好。
孟传情暗叹一声,“若真是这样就好了,谁还没个苦衷呢?”他眼神一直盯着前方,思索了片刻,又道:“你说的那个眼睛跟我很像的人,或许与我的身世有关。我必须查清这一切。而且,你的种种表现,让我觉得,自己跟天魔教也有着深深的关系。”他顿了顿,大胆猜测,“我甚至怀疑,你们说的那个眼睛跟我很像的人,会不会就是你们天魔教的教主楼仲丛?”
南无诗又是一惊,这小子也太会猜了!正想着,又听孟传情接着道:“那个舒玉,你们天魔教的少主,他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他和我,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南无诗心内无比震惊,这个孩子,他怎么能猜到这些?不行,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回去认祖归宗的,到时,那些想对天魔教不利的人,一定会对他出手。
如此想着,她淡淡地开口道:“简直不知所云,胡乱猜测。”
孟传情盯着南无诗的眼睛看了一会儿,道:“南无诗,你不告诉我,我也一定会自己查清楚的。反正我现在受了伤,哪也去不了,我就留在这客栈里,待在你身边,就不信你不会露出破绽。”
南无诗心中暗喜,口中却淡淡道:“随你,不过我这客栈可不会白白留人的。你要是没钱的话,就得帮我在客栈里打杂。”不能对他太好,太好了反而令他怀疑。
“啊?”孟传情一愣,“打杂?”
南无诗道:“不会太忙的,这几天我会招个伙计和厨娘,人多的时候,你帮下忙就行。”
孟传情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我有钱。”
南无诗一把夺过,“这是我给你的,从现在起,你就是个穷光蛋。不干活的话就去睡街头。”
孟传情虽然很不情愿,却也不得不妥协。
次日一早,孟传情在房中静修。
南无诗一下楼,就询问老齐招聘小二和厨娘的情况。老齐摇摇头,看向门外,忽然道:“那个瘟神又来了。”
南无诗朝门口看去,见一个富贵公子远远走了过来,他怀中抱着锦盒,脸上带着笑意。南无诗心中一动,对老齐道:“也许,我可以招一个免费的小二。”遂在老齐耳边低语了几句。
那富贵公子一进门就看见了南无诗,直接朝她走了过来。
南无诗似笑非笑地看着来人,道:“霍公子,大驾光临,又想旧事重提吗?”她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人?这一次,定要让你有来无回!
那人露出一脸讨好的笑容,哈哈笑道:“殷老板怎么还是这么见外,我说过了叫我春秋就好。”
这富贵公子可不是别人,正是武陵镇首富霍金山的儿子,霍春秋。他来此又有什么目的呢?自然是为了这家客栈的招牌。
武陵山,因当年别应天和楼仲丛的决战而闻名江湖,位于山脚之下的武陵镇,也因此热闹了起来。南无诗所在的飞龙引,就处在镇中心,是一家占地面积极广,可以说是整个镇上最大的客栈。她隐藏在这里,化名殷娘,已有数年。
这客栈,可以说是南无诗唯一的产业。十七年来,她换了无数个地方,从来没有固定的房屋。直到六年前,她买下了这里,在江湖上漂泊累了的时候,都会回来看一看,这也正是她时隐时现的原因。别看她只是个女流之辈,却相当精明能干,将这偌大的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最初毫不起眼的小客栈,成为武陵镇首富垂涎三尺的盘中肉。
这么大的一份家业,说不遭人惦记是不可能的。武陵镇的首富霍金山早就对飞龙引垂涎已久。整个武陵镇的客栈酒馆都是霍家的产业,却只有飞龙引是独树一帜,不少人的闲言闲语,终于让霍金山下定决心要收购飞龙引。
南无诗的手段相当高明,霍金山三番五次的登门拜访,都被她不费吹灰之力,暗中指导老齐给挡了回去。连番的挫败,终于让霍金山放手,不再骚扰。哪知过了几天,他儿子又来了,据说他是因为孝顺霍金山,替父解忧,便自告奋勇地过来找她协商。
霍春秋打开手中的盒子,一尊水晶观音现于南无诗眼前。
南无诗何等宝物没有见过,区区一块水晶她自然不放在心上,却还是装出一幅吃惊的表情:“这是……千年古玉?你从哪里得到的?”
霍春秋一脸得意,道:“这可是我家的宝贝,足以买下三个飞龙引,殷老板,这笔交易可是很划算的……”
“成交!”南无诗突然反手扣住观音,道:“这笔生意,我做了。”
霍春秋愣了一下,笑道:“想不到殷老板竟如此爽快,之前想好的说辞岂不都白费了。”
南无诗道:“霍公子几次登门拜访,诚意可见,令尊为了飞龙引更是愿意舍弃这千年至宝,我若还不应承,那就太不识趣了。”
霍春秋兴奋地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道:“如此真是太好了。殷老板,规矩不能改,我们立个字据吧!”
南无诗拿过看了几眼,签了字,道:“既然是字据,那就要立双份的,我这一张,也需要你签一下字。”说完,拿过老齐刚写的字据,递给霍春秋。
那字据有一半是折起来的,霍春秋看也不看,拿过来就签了。还给南无诗后,正欲起身离去,却听她道:“霍公子,今后就有劳你了,委屈你在客栈里做个伙计,真是有些不好意思。”南无诗脸上含着笑,慢慢地将字据打开。
“我霍春秋自愿卖身至飞龙引客栈做伙计,为期一年,若反悔,需用霍家一半的产业赎身。立据人:霍春秋。”
看了这几句话,霍春秋当场愣住了。随即,惊叫道:“你骗人!刚不是这样的。明明是将飞龙引卖给霍家,成为霍家的产业……”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南无诗又将字据折了起来,与之前一模一样,只能看到“飞龙引”,“霍家”,“产业”几个字。
至此时,霍春秋才明白自己被人给卖了,愤愤道:“你好阴险!这根本就是耍诈!”
“生意人,只凭字据说话。况且,我何时耍诈了?字据可是你自愿签的,我又没逼迫你。”南无诗悠悠道。
“你……”霍春秋指着南无诗,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老齐,以后霍小子就是客栈里的伙计了,有什么活尽管吩咐他去做。如果要逃走的话,就给我打断他的腿,或者,拿着这字据上门找他娘也行。”南无诗一脸奸笑,看着霍春秋,“我倒希望他反悔,到时候就可以用霍家一半的产业来跟我换他这条薄命。”
“别,你别去找我娘。”霍春秋似乎很怕他娘,低声道:“我留下来就行了。”
老齐忍不住好奇,将南无诗拉向一边,问:“老板,你为什么那么肯定,他一定不会拆开字据看呢?”
南无诗笑道:“那是因为,我足够的了解他。他们霍家,会做生意的,只有霍金山和他的女儿,他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我算准了,他让我签了字后,体内是飘飘然的,自然什么都不会看。”
“你真的很阴险,老板。”老齐听罢,只能这样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