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芝加哥没有海

  庞大的炼金领域瞬间从贝奥武夫的体内释放,死死笼罩这间屋内,他震惊地看向昂热,首度茫然而不解道: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昂热抽出一根雪茄,慢慢点上,送入口中吐出一口雪茄烟才失笑道:“这么惊讶干嘛?你不是都已经选中了楚子航做你的代言人吗?”
  贝奥武夫毫不犹豫道:“你是秘党的领袖!元老可以有几位十几位,少一个多一个都无所谓,但领袖只能有一人!你想让位?让给谁?路明非?他还太年轻了!”
  “明非是个好孩子,但遗憾的是……”昂热挠了挠头,“他暂时不适合坐这个位置,而且重要的是他未必想坐。我感觉就算我拉着他说今晚带你去见见元老们好为日后继位做准备,他也会一脸为难地告诉我今晚要和女朋友约会实在抽不出空啊。”
  晚上和女友约会,所以抽不出空去和秘党的元老见面?
  贝奥武夫的脸黑了下来。
  秘党的元老都是什么人物?和女友约会什么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分手证心意,只求和秘党的元老们见上一面。
  “嘿,一把年纪了和女孩争什么风。”昂热耸耸肩,似乎猜到了他在想什么。
  于是贝奥武夫的脸色更黑了。
  他强忍怒意:“那个叫路明非的小子,到底是你手中的什么牌?”
  “王牌。”昂热吹了声口哨,自得道,“绝对的王牌,去年的拍卖会不是已经告诉你们了吗?”
  贝奥武夫这时猛然想起去年那场拍卖会上,某人的表现。
  “他的血统……”
  “他是最棒的,不用质疑。”昂热微笑回应贝奥武夫的迟疑。
  “我知道。”贝奥武夫叹了口气,“能在去年杀死大地与山之王的年轻人,怎么会不棒呢?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但成功了就是成功了。”
  他顿了顿,似乎还想说什么,然而一阵犹豫后还是摇头道:“算了,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行,所以你选中的人是谁?”
  “暂时定为恺撒。”昂热坦然道,“老实说最近我有点心血来潮,心悸的慌,上次来这种感觉是41年我在珍珠港和汉高谈判,日本人的炸弹险些落在我头上。”
  “你觉得有人要对你不利?”贝奥武夫面沉如水。
  “我不确定。”昂热缓缓道,“来你这前我去找了躺汉高,但我没找到他,他失踪了。半年前我和汉高进行了一次秘密会谈,彼此给了对方一封邀请函,如果有一方出现了意外,另一方就会以受邀者的身份出面。”
  “汉高失踪了?”贝奥武夫眼皮一跳。
  “选恺撒为继承人有两个好处,第一个是我不用担心加图索家族从中阻拦,他们反而会大力推动、促成这项决议,第二点……”昂热微笑道,“你可能不清楚,恺撒和家族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说加图索家族的那些老不死真的存在猫腻,以恺撒的性格,绝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他骄傲地就像当年的梅涅克。”
  “你不用担心加图索借助恺撒的手来掌握整个秘党,恺撒一旦上位,为了抗衡家族对他人生的干涉,反而会借助、倚仗我们的力量。某种意义上这是分化之策。”
  昂热淡淡道。
  贝奥武夫沉思了片刻,摇头道:“太冒险了,你在赌,而且有很大可能会输。”
  “在从日本返回前我和恺撒进行了一次会谈。”昂热道,“恺撒问我知不知道关于他母亲的事,我实事求是告诉他我不知道,但根据我们的观察,加图索家族对这件事是欣然接受的。”
  “……他母亲的死和家族有关?”贝奥武夫一怔,“加图索家族就算真的做了这种事,怎么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让恺撒知道这件事?”
  “我也很惊讶,问他是从哪里得知的,但他没说。”昂热摊手。
  贝奥武夫最终还是摇头否认道:“还是太冒险了,你不需要这么早立下继承人,即使要立,我也不认为那个叫恺撒的小子能胜过楚天骄的儿子。”
  “恺撒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的出身。”昂热平静道,“另外,做出这个决议前我询问过楚子航、明非以及芬格尔的态度,我很重视年轻人的意见。”
  “他们是什么态度?”
  “楚子航和芬格尔分别沉思了好一阵子,然后告诉我这确实是目前最佳的选择。至于明非……”昂热神色略显古怪,“他说这真是太棒了,以后他不需要担心挂科了。哦补充一句,恺撒的绩点和明非是一个层次的。”
  贝奥武夫:“……”
  沉默后,他叹了口气:“你到底在将未来寄托给什么样的人?”
  昂热略显不好意思道:“虽然听上去可能有些不靠谱,不会还是很靠谱的。”
  贝奥武夫忽然道:“听上去,他们几个的交情好像不错?”
  “是的,他们是战友的交情。”昂热笑道,“就像我们一样。”
  “加图索家族下一代的继承人竟然是一位战士?”
  “不然他们哪来的野心呢。”
  “你……想好了?”
  “差不多。”昂热缓缓点头,“还需要确认些细节,另外我还要再找恺撒谈一次。”
  “那就去做吧。”贝奥武夫语气淡然道。
  他感受到了昂热的决意,不再做任何劝言,只是平静地向他表示支持之意。
  “你接下来要回去准备参加会议了吧?”
  “还有些时日,不急,我可能还要去趟埃及。”
  “埃及?”
  “我们在那边的人说找到了一块刚掉下来的陨石,我要去看看。”
  “陨石?”贝奥武夫愣了下,旋即想起了什么道,“对了,前些日子头顶上那道彗星是什么来头?”
  “听装备部的说,和历史上的朱利安之星有些相似,但不确定,毕竟在此之前我们都认为那是一颗非周期彗星,它没理由再度返回太阳系,路过地球。”
  “朱利安……恺撒之星?”贝奥武夫深吸口气道,“真不知道是好兆头,还是噩兆预警。”
  ……
  ……
  楚子航领着夏弥在一家租车店租了一辆保时捷911。
  等楚子航办完手续,夏弥蹦蹦跳跳杵在他面前,瞪大眼道:“师兄,我们的计划泡汤了。”
  楚子航静静地看着她,没吭声。
  “芝加哥没有临海公路,你没法带着我沿着临海公路一路追逐夕阳了,有点可惜,但我记住了,以后弥补。”夏弥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楚子航恍然。
  芝加哥没有海,可密歇根湖的广阔总是让人下意识忽略这一点。
  “对了,刚才我还打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你听过芝加哥牡蛎的故事吗?”
  楚子航想了想,道:“1954年生物学家.brown从康奈提格的海边挖下来了一批牡蛎,带回了芝加哥这个故事?”
  夏弥叹气道:“你还真是一本小百科全书啊。”
  楚子航淡然道:“这个故事施耐德教授在课堂上讲过。”
  “牡蛎会随着潮水的涨落而开合起居,那位生物学家是一个生物节律研究者,特意将从海边带来的牡蛎,养在了距离大海千里之外的芝加哥地下室的水族箱里。”
  “头两个星期一切都很正常,牡蛎们依然按照曾经的规律生活,它们时而缩回去,时而张开壳,捕捉海水里的浮游生物,喂养自己,一切都遵循着遥远的康奈提格海岸的潮起潮落,那是它们的故乡。”
  “但是两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难以解释的事情。”
  “这些来自康奈提格的牡蛎依然像潮水一样起伏,但是它们的行为不再遵循康奈提格的潮涨潮落,也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加利福尼亚,不是多佛,完全不符合科学所知的任何一张潮汐表。”
  “而经过反复计算,这位生物学家突然意识到一点,它们在遵循着的其实是芝加哥的涨潮时间,但是……”
  “芝加哥没有海。”
  那一瞬间诞生的悸动,即使是在刚才得知了这个故事的夏弥,也不禁再次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她的目光微微错开,望向租车店外旷远而蔚蓝的天幕,轻声道:“芝加哥没有海,可它们却想象出了一片海。”
  “这些牡蛎生活在地下室的水族箱中,箱内是人造海水,根据那位生物学家的推测,也许是牡蛎感知到了气压的变化,从中反推出潮汐应有的时间,应来的时间。”楚子航低声道。
  “牡蛎有这么聪明吗?”夏弥歪头,黑发垂落下来。
  楚子航抬手为她挽起泻落的发丝,摇头道:“在那位生物学家的推测中,没有任何一只牡蛎是有意识地在做这一切,它们的祖先在海边生活了上亿年,这应该是烙印在它们基因深处的本能。”
  “但换句话来说……”楚子航顿了下,轻声道:“它们确实想象出了一片海,一片不存于地球上任何一处角落的海,它们想象着那里的潮起潮落,调节自己的周期与这片海洋的节律相合。”
  这番话说完后楚子航忽然愣住了。
  他看着夏弥,夏弥茫然地抬头看他,神色怔然,可却有两行清泪流淌。
  有一种哀伤氤氲地弥漫开来,填满了她的心房,流淌在空气中每个角落,它是那么地轻柔,却又那么地沉重,像是虚幻的大海,要把人彻底淹没。
  “你……怎么了?”楚子航有些手忙脚乱地掏出餐巾纸,为她擦拭面颊上的泪水。
  夏弥不可思议地抬起手,指尖轻触,一滴泪水滚落在她的指尖,晶莹剔透,折射着空气中的阳光。
  她的声音有些失真,竟是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会在此刻落泪。
  “我……哭了?”
  ……
  ……
  西尔斯大厦,芝加哥最高的建筑,于前年正式更名为威利斯大厦,它一共有110层,在104层设有供观光者俯瞰全市用的观望台。
  观望台距地面412米,天气晴朗时可以看到美国的4个州。
  “听说阿德勒天文馆是欣赏芝加哥天际线的最佳观赏点。”蒙着面纱的女人忽然开口道。
  路鸣泽敷衍应道:“嗯嗯。”
  “我告诉了绘梨衣。”女人继续淡然道。
  路鸣泽终于从望远镜旁挪开了视线,他诧异地看向这个扮演人类上头的女人,不理解道:“咋的了这是,你想和我哥哥竞争下地球头号媒婆的头衔?”
  小魔鬼严肃道:“提前告诉你啊,我肯定帮我哥哥,我们兄弟齐心,你输定了!”
  女人瞥了他眼,语气平淡无波道:“我是来提醒你,时间不多了。”
  “怎么就不多了,这不还有一年吗?”路鸣泽不满道,“我们都不急你急啥,皇帝不急太监急是吧?”
  女人没有动怒,而是思索了一阵,问道:“我刚才是不是该和你翻脸,才符合正常人类的反应?因为你刚才貌似骂我了。”
  “谁说的?”路鸣泽认真道,“这不妥妥瞎扯吗?这种时候你就该鼓掌,大力为自己鼓掌,”
  “真的?”
  “比真金白银还真!”
  “我不相信你,到时候我去问绘梨衣。”
  “啧。”路鸣泽心道你问我那便宜大嫂还不如问我呢。
  “芝加哥牡蛎的故事听说过吗?”面纱女人忽然转移话题。
  “听过一点。”路鸣泽懒洋洋道:“你要再给我分享一遍?”
  “你说夏弥为什么会流泪?”女人自顾自说了下去,“因为这是烙印在基因深处的哀伤,无从逃避,无从躲闪,只能忍受。”
  “芝加哥没有海,这世界也不该有龙族。”
  路鸣泽重新趴在望远镜前调试,他似乎今天心情不错,口中哼着熟悉的曲调。
  他似乎没听到女人的话,又或许听到了也无所谓,根本懒得搭理,他调整着望远镜的视角,寻找着这座城市中属于哥哥的身影。
  牡蛎?
  好像味道还行?
  ……
  ……
  “古巴比伦王……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你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
  “我却在旁静静欣赏你那张我深爱的脸……”
  玫瑰色的夕阳余晖下,跑车慢慢跑在临湖的公路上。
  车内播放着轻快的节奏,赫然是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
  北方的天际线在燃烧的夕阳下美的惊心动魄,黄昏下的湖水不再是釉面一般有光泽的蓝色,而是倒映着晚霞大片大片的火烧云。
  驾驶位上的男孩哼着歌,一脚油门,跑车在引擎的咆哮声中猛地加速蹿出。
  晚霞的绯红渐渐消退,夕阳西沉逾半过远方的地平线,最后的光把天空中的云烧成火焰的颜色。
  一旁的女孩抱着一大包坚果,迎面而来的夜风吹拂起她暗红色的发丝,她转身将剥开的坚果果肉递到男孩的嘴巴,男孩嗷呜一声吞下,女孩笑容甜美地比今夜的晚霞还要绚烂几分。
  他们从清晨开到了黄昏,去了杰克逊公园看到了日式花园中白色桐花开满枝头,高大的乔木倒映在幽静的潭水中,又路过了千禧公园看到了皇冠喷泉,还去了海军码头公园,那里也有一座摩天轮,但他们没有坐,而是坐在车里遥望了一阵,因为他们今天在挑战一天不下车的任务。
  他们坐在车里在路边摊买了两份热狗,不得不说路边摊的东西味道真的一般,绘梨衣吃了一小口就忍不住蹙起眉头,路明非伸手抚平她的眉角,本着不浪费粮食的态度帮她消灭了。
  他们开着车慢悠悠地晃荡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去了很多处地方,看着街边的梧桐绿得出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互相道着再见。
  途中路明非告诉绘梨衣,这世上很多人都在告别,在每个清晨与黄昏,在每一株高大蓬茂的梧桐树下,在每一个阳光来去聚散的转角口……
  有些人说着说着就真的再也不见了,他们明明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却像是生活在两座不同的世界,再也不见,又或是相见无言。
  绘梨衣听完后有些小伤感,她悄悄伸手抓住了路明非的衣袖,就像在那趟返回东京的列车上。
  路明非愣了下,反手将女孩的细腻柔软的手握在掌心,单手把握着方向盘,脚下猛踩油门,大笑说我和绘梨衣与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最后,他载着心爱的女孩,沿着临湖公路一路追逐落日的地方。
  一如他们未来的人生。
  我的评价是,记住今天的牡蛎故事。
  其实这章不该出现路鸣泽和小亚同学的对话的,太明显太直接了,但我之前也提过,这毕竟是一本同人,很多设定我不会写的太隐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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