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十里红妆

  事实上,秦绾虽然觉得被宇文雄藏起来的东西很重要,但现实却是,她实在没时间去管这事了!
  二月十二的婚期,不足一月,作为准新娘,秦绾要忙的事实在太多太多了。
  于是,宇文雄和宇文靖也被丢给了执剑,而兰桑郡主则是被秦绾带回了摄政王府,软禁在一所单独的院子里。
  秦绾是真的没有虐待她,院子里什么都有,甚至有个单独的小厨房,里面放着的米粮足够吃一年的,堆着的柴火也有一人高,虽然还没劈,不过旁边有把斧子,兰桑郡主是习武之人,显然不会劈不动柴的。
  至于菜,院子里有果树有蔬菜,还放养着鸡鸭,灶台上有油盐酱醋,只不过……从挖菜到杀鸡,全部没人帮忙罢了。
  院子里有口井,有干净的水源,不管是洗菜洗澡洗衣服都够用。
  什么?你说不会?那就赃着、饿着吧……
  因为,院子里只有兰桑郡主一个人!如果她想出门,只要一踏出院门,四周就是白茫茫地一片,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摸索着走了好半天,赫然发现又回到了院子里,试过几次后她也死心了。
  她也尝试过砸碎餐具、毁掉菜地,然而,依旧没有人来理会她,甚至也没人进来收拾或者给她添置新的用具。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她一个人似的。
  为了不让自己真的会饿死,她只能停下了这种手段。
  可是,现实的问题才刚开始。
  做饭、劈柴、生火、种菜、养鸡、洗衣服……这些在农家人人会做的杂事,她一个娇养大的千金小姐会做几件?就算在牢里,至少牢饭也是熟的,刑部还不想饿死她。
  但现在,她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弄成黑炭,也没成功地把火烧起来。这几天她都是靠一棵果树活的,可果树上的苹果也快没有了……不能生火,总不能生吃大米?
  “可是,小姐不怕她真把自己作死了?”荆蓝一边帮着秦绾打理用来陪嫁的绸缎布匹裘皮,一边好奇地问道。
  “什么都不缺,不过就是要自己动手罢了,这还能把自己作死,得是多白痴?”秦绾毫不在意地看着自己的嫁妆单子,上回外祖父和舅舅给的那些,她还一直没有整理呢。
  荆蓝想想,也不管了。反正,就算真不行,生吃大米蔬菜的也能撑好些日子的。不过,好歹是个学武之人,连个火都生不起来,简直没有更白痴的了!
  秦绾只是笑笑,怎么活下去还在其次,最重要的问题是,天地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的那种孤僻,每天只能坐在小院里看着同样的景物,正常人都能被逼疯。而兰桑郡主的精神绝对不算强大。
  “小姐小姐,你看哪一块好?”秦姝左右手各举着一块缎子,兴致勃勃地问道。
  “左边的。”秦绾给面子地抬头扫了一眼,随口道。
  “好歹是小姐的嫁妆,您也上点心呀。”秦姝道。
  “你家小姐还缺这些吗?”秦绾不禁好笑。能送来让她选的东西,随便哪一件拿出去都不会丢面子,至于款式花样……她觉得,自己就算一天换两套衣服,也穿不完这些绫罗绸缎的,到了第二年,再时新的花样也过时了。
  所以,差不多随便挑挑就行了。
  “看着你们自己喜欢的挑吧。”秦绾又补充了一句。
  “小姐,这是你的嫁妆……”秦姝无力道。
  “那就选那匹蓝色的、深紫的、还有边上那匹绣金线的。”秦绾叹了口气,指道。
  “是!”秦姝高高兴兴地把她指的那几匹收起来。
  真是个好懂的丫头……秦绾轻笑着摇摇头,继续看单子。
  因为路途遥远不方便携带,外祖父和舅舅给的都是金银珠宝,田庄产业之类的东西都换成了银票,可秦绾觉得,这么大数额的银票抓在手里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拿一部分出去置业呢。
  尹家灭门之后,辉耀阁迅速衰败下去,毕竟,高档的首饰店铺要靠口碑、资金和后台,辉耀阁开起来不到一年,还来不及建立口碑,尹家一灭,资金顿时短缺,也没有了后台。
  秦绾考虑着,可以将辉耀阁也买下来,这样就彻底垄断了珠宝首饰行业的高端市场了。
  “小姐您看这可以吗?”夏莲走过来,恭谨地递上一张单子。
  因为秦绾身边的丫鬟只有她是安国侯府的家生子,熟悉府内的下人,所以秦绾直接把陪嫁人员的名单交给她去安排。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天大的诱惑,而秦绾确实也想考验一下夏莲是否挡得住诱惑。
  如今的侯府,哪个下人不想把自己塞进大小姐的陪嫁名单里的?这几天别说是夏莲了,就是夏莲的父母兄弟那里都人来人往,极为热闹。
  夏莲本名姓吴,吴家两老原本在侯府地位不高,要不然当初张氏也不会把她送去给疯了的大小姐,现在三十年风水轮流转,那些同僚们阿谀奉承的词一套套的,又都是捧着真金白银来的,两老根本反应不过来,倒是他们的儿子吴水心动了,想着反正妹妹是大小姐身边的红人,这些人巴结自己家也是应该的。
  最终还是夏莲回家哭了一场,又和哥哥大吵了一架,直骂哥哥是不想她好的。还是吴水怕了,毕竟现在妹妹比他得脸多了,这才把东西都送了回去。
  这些事秦绾当然是知道的,至于送上来的名单,她也会让荆蓝再去查一遍,若是确实没有问题,那夏莲就算是通过考验,真正是她的自己人了。
  “你哥哥怎么不在名单上?”秦绾只扫了一眼单子,不由得有些惊诧。
  就算夏莲要避嫌,也不需要做到这种地步的,而且陪嫁的下人很少会有拆开一家人的,若只有夏莲一个还说得过去,毕竟她是陪嫁丫头,可明明吴家两老都在名单上,却漏掉吴水算是什么意思。她没那么小心眼,因为吴水想收点好处就容不得他吧?
  “小姐出嫁后,不需要有个报信的人吗?”夏莲歪歪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噗——”秦绾忍不住喷笑了,“你这是玩无间道还玩到自己家来了?”
  “不需要吗?”夏莲眨眨眼睛,脸红了。
  “罢了。”秦绾又笑道,“王府不缺人,跟着我也未必有前程,让他去给大哥使唤吧。”
  “多谢小姐。”夏莲喜道。
  王府当然不是不缺人,只是以吴水的能力,大事他也干不了,还不如跟着秦枫呢。反正小姐和大公子感情好,大公子温柔,也不苛待下人。
  “单子我一会儿仔细看看,碧澜轩这里也要留人看守,人都挑好了?”秦绾放下单子,又问道。
  “是,选了二等丫头兰草,她也愿意。”夏莲道。
  秦绾点点头,记得那丫头只有一个姐姐相依为命,嫁了侯府的管家之子,难怪不愿意离开。
  既然在府里有管家当靠山,显然是撑得住碧澜轩的,她也放心了。
  “小姐,外面有客人来了。”门外又传来小丫头的声音。
  “什么客人?”荆蓝扬声问道。
  “来人正在主厅和老爷叙话,自称是小姐的师父派来的。”小丫头答道。
  荆蓝一愣,小姐的师父,那是无名阁的人?难怪秦建云都要亲自接待。
  “我马上去!”秦绾直接站了起来。
  阮婆婆虽然说师父不会来,但总有别人会来的,不知道是谁呢!
  “小姐等等啊!”荆蓝赶紧丢下手里的绸缎跟上去。
  “剩下的,姝儿和夏莲决定吧!”秦绾远远丢下一句话。
  “啊?”秦姝和夏莲不禁面面相觑。
  剩下的……剩下的?小姐根本只挑了一点点,其他全部剩着呢!
  秦绾几乎是小跑着前进的,倒让路过的下人目瞪口呆,好像还是第一次看见自家大小姐如此急躁的模样啊。
  来到客厅门口,秦绾反而停下了脚步。
  “小姐?”荆蓝终于追了上来。
  “没事,进去吧。”秦绾微微一笑,整了整衣裙,大大方方地敲了敲门走进去。
  “绾儿来了。”秦建云满脸笑容。
  之前只知道女儿师承圣山,可今天还是让他吓到了。
  无名阁主,怪不得太上皇当初都如此看重!
  秦建云更觉得自己眼光好了,立秦绾为世子,只要她能生出两个儿子,至少能保安国侯府三代不倒,再进一步变成国公府也不是不可能。
  秦绾目光一扫,却见不止是秦建云,连大长公主都在。不过,看见客人,她就知道为什么连公主都在了。
  无名阁来的人是司碧涵,是女客,秦建云单独见客显然是不妥的。
  “哟,大半年不见,小丫头又漂亮了。”司碧涵笑眯眯地捏捏秦绾的脸蛋。
  “碧姨,我早就不是小丫头了!”秦绾抗议。要论心理年龄,开了年她都二十五了!
  “没成亲的都是小丫头。”司碧涵换手,很淡定地在她另一边脸上也捏了一把,捏到两边一样红才罢休。
  “至少我马上就嫁了!”秦绾揉着脸颊翻了个白眼。
  无名阁的几位长老中,年纪最轻的是楚迦南,然后就是司碧涵了,这位匠宗的前任宗主性子可不怎么好,外人看着冷冰冰的,但实际上很喜欢欺负人。当然,能被她欺负了,至少说明她当你是自己人。
  至少,当初李暄就觉得司碧涵很高冷。
  “夫人这几天是住在府上吗?”大长公主问道。
  “不必麻烦了,我去盛世和木莲叙叙旧。”司碧涵一摆手。
  大长公主微笑着点头。出来之前她就得过秦建云嘱咐,对于圣山的人,不要逆着就行。
  “对了,你师父怕你住得不习惯,除了给你准备的嫁妆,把你在阁里用惯的东西也送过来了。”司碧涵道。
  秦建云闻言,脸色很有些不自在。
  这话分明是在暗指他连女儿根本就不在家都不知道,虽然司碧涵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而在无名阁的,也确实不是“秦绾”。
  “师父是不让我回去住了吗?”秦绾睁大了眼睛。
  “你以后还能回去住多久?”司碧涵一撇嘴,拉着她的手道,“来看看我们给你准备的嫁妆。”
  “哦……”秦绾早就看见了客厅角落堆着的几个大箱子,不禁抽了抽嘴角,无奈道,“荆蓝,去叫几个仔细些的丫头过来。”
  “是。”荆蓝楞了一下才出去叫人。
  然后,打开箱盖,连秦建云和大长公主都麻木了。
  书画、书籍、文具,花瓶、茶具、碗碟,各种摆件。
  看起来倒是都挺旧的……
  无名阁肯定不会把不值钱的旧货千里迢迢运过来的,而秦建云早年征战,战争财本就是最容易发的,见过的好东西不少,更别提被娇宠大的汝阳大长公主了。
  所以说……你妹的!谁见过有人把古董当成旧货一箱一箱装的?这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来就价值连城,可这么多堆在一起,已经完全无法让人有赞叹的*了,只想吐槽,幸好刚刚那两个帮忙搬东西的门房小厮手脚不重,这要是不小心磕坏了一件两件的,真心赔不起!
  秦绾倒是丝毫不觉得意外。
  无名阁传承千年,别说当初那些前辈珍藏的在当时就属于古董珍宝的宝物,就算一个最普通的茶杯,只要能不被打碎保存至今,本身就是古董了。
  她从小用的茶杯、碗筷全部都是古董,睡的床是历经千年的沉香木,无价之宝,可当时她还拉着照顾自己的小丫头在床上蹦跳呢,就连睡的玉枕,听说也是前朝公主用过的。
  所以,要打动秦绾,捧着真金白银来才是最实在的,古董珍宝……已经激不起她半点惊喜了。
  但是,不管秦绾喜不喜欢,可事实上,无名阁出的这份嫁妆才是最贵重的,连当初清河公主的十里红妆都差远了。
  秦建云扶额,东华……不,整个大陆,这根本没人娶得起他女儿吧!
  更不用说,江辙派人送了个盒子来,说是给义女准备的嫁妆。秦建云原本也没在意,只是随手交给了大长公主,和安国侯府公中准备的嫁妆一起打理,直到大长公主打开盒子,吓得手都抖了一下。
  盒子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银票,整整五十万两。
  要是多,那真不是特别多,安国侯府也是出得起的,但江辙并不是世家出身,也不是秦建云那样从战场上下来的,二十年前他不过就是个贫寒学子,而和尹家有关的一切都被封存在了那座旧的丞相府里。这样还能拿出五十万两来,真不是个小数目了。
  不过,京城权贵人家嫁嫡女的一般费用也就在三万两银子左右,当初江涟漪出嫁,浩浩荡荡的嫁妆,算起来几乎有十万两了,当真羡煞满京城的名门闺秀。可现在轮到秦绾……好吧,江相对江涟漪真的不怎么宠。
  于是秦建云也无奈,江辙送过来五十万两银票,他要是按照惯例给女儿办嫁妆,那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当然,这时候再去采办也来不及了,秦建云一咬牙,干脆效仿江辙,直接给银票!反正安国侯府以后是秦绾的儿子的,也是自己外孙的,给出去多少东西,这不还是自家的嘛?连大长公主都放进去不少从自己嫁妆里挑出来的好东西。
  父亲和兄长在位的时候,她是最受宠的公主,可现在当政的是摄政王,她也需要更交好秦绾。
  ·
  等到了二月十一,晒妆的那一天,整个京城才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十里红妆。
  要是半年前举办婚礼,宁王府还要避讳这太子妃的一百二十八抬嫁妆不能超越,这些东西根本带不了,只能过后悄悄再运过去,可现在太子妃算什么?当然是有多少送多少。
  秦江两家的、清河公主的、南楚的、无名阁的,加上秦绾自己的小金库,虽然最多的银票看不出来,但所有的东西满满当当地还是塞了一百六十八抬,这还是精简再精简之后的。像是绫罗绸缎这类会过时的消耗品,会过日子的秦大小姐表示,乱花钱不是好习惯。被褥蚊帐之类的,难道用坏了不是做新的,而是用十年前的陪嫁品?各种玉梳木梳象牙梳还每种好几把的,大小姐认为自己只有一个脑袋用不了那么多梳子,搞不懂置办嫁妆为什么要花钱办那么多没用的废物,于是小手一挥——精简!
  然而,这么一简,看起来却是……更值钱了!
  一大早,第一抬嫁妆出门,路过的街道都被看热闹的百姓给夹道欢迎了,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这种盛况,几辈子也未必能看到一回,以后老了还能跟儿孙辈吹吹牛呢。
  秦绾闺房里的人不多,凌霜华、柳湘君、顾星霜、白荷、贺晚书,还有沉默了许多的秦珠,外加秦珑小包子一枚。
  说起来,也只有凌霜华和柳湘君算是手帕交了,秦绾倒是邀请过李悦,不过却被她以望门寡不祥为由拒绝了。
  秦绾实在很想笑,她明白李悦的好意,不过……李悦当初不就应了江涟漪的邀请去给她添妆嘛?如今看起来,李悦当初也没多看重江涟漪,至少不会觉得会让江涟漪“不祥”……好吧,那场婚礼确实是挺不祥的,不过原因不在李悦,在她啊。
  李悦都拒绝了,交情还差一点的李惜更加不敢来了,其他权贵家的嫡出小姐倒是想争取,可秦绾也不想自己成个亲还要应付,最终也就只邀请了凌霜华和柳湘君。
  贺晚书,是她给贺家的面子,表明她的态度。
  秦珠和安谨言的婚事已经定下了,婚期放在五月,最近秦珠的态度不错,大长公主帮着秦绾打理嫁妆的时候,也没介意顺带教一教她,姐妹俩的关系反而好了不少,虽说做不到正常的姐妹那样亲密,但至少秦珠看秦绾已经不像是在看仇人的样子了,送上的添妆礼是一方绣帕,显然是下了功夫的,也算有心,就是不知道能保持多久了。
  秦绾也没想让她对自己感激涕零,也许秦珠和安谨言婚后过得不好又会转头怨恨她,不过,终归是安国侯府的脸面,秦珠要是还没蠢到家,让她顺手拉一把也不是不可以。
  “秦姐姐真好看。”柳湘君抱着秦珑感慨。
  秦绾难得地穿了一身大红色的衣裙,少了几分清丽,更多些艳丽妩媚,闻言只是笑笑。
  她这具身体二十岁了,正是一个女人最绽放美丽的年华,而这些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身段都没长开呢,一比之下,自然就显得青涩了。
  “我姐姐当然好看。”秦珑咬着手指,脆生生地插了一句,想了想,又道,“最好看!”
  “哎,珑儿也是小美女啊,以后不知道便宜了谁家。”柳湘君搂着她直乐。
  “嗯……所以姐姐是便宜了摄政王吗?”秦珑疑惑道。
  “……”众女无语。
  “噗——哈哈哈……”隔了一会儿后,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连开始觉得自己的存在尴尬的秦珠也笑开了。说到底,也就是个小女孩罢了。
  “不,是摄政王一把年纪了没有人敢要,最后便宜了姐姐我。”秦绾点点秦珑的小脑袋,一本正经地说着,表情很淡定。
  “哈哈哈……”顿时,众人笑得更厉害了。
  不过想想也是,以李暄的年岁,没娶正妃也罢了,府里一个侍妾、甚至连通房都没有的男人,也算是奇葩了。
  或许,冥冥之中,他就是为了等待秦绾的?
  “对了,我来的时候在府门外看见秦瑶了。”笑过之后,贺晚书忽然说了一句。
  “她来干什么?”连秦珠对这个堂妹也没有任何好感。
  “随她,二房什么时候死心过了?”秦绾不在意地道。现在就连老太君都彻底放弃二房了,秦瑶还想作什么死呢。
  “就是!理她呢!”柳湘君放开秦珑,又拉着顾星霜笑道,“霜儿的添妆礼还没拿出来呢,我要看!是不是什么武功秘籍?”
  “哪有这么多武功秘籍。”顾星霜哭笑不得,更何况,高手榜第一的秦紫曦还需要武功秘籍?
  “那霜儿送的是什么?快拿出来瞧瞧!”凌霜华也起哄。
  最近她们三个相处得不错,顾夫人也是出自书香世家,顾星霜家教礼仪都不差,和她们这些名门闺秀相处起来也融洽,尤其她去过的地方多,总有说不完的奇闻异事能逗人一乐。
  顾星霜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原本她是想第一个来,先把礼物送了的,可没想到贺晚书和白莲来得更早,就一直没拿出来,不过现在一被起哄,也不好再藏着掖着,只能拿出一个木盒子。
  盒子倒是挺普通的,看不出什么特殊,秦绾好奇地打开,但看到里面的东西也想扶额哀叹了。
  精致可爱,珠光宝气,真是好漂亮的一条……鞭子啊!
  谁给人添妆礼送鞭子呢?谁?
  “这是我亲手编的,秦姐姐不喜欢吗?”顾星霜眨巴着眼睛道。
  秦绾很无语地虚空挥了一鞭,尖锐的破空声就能让人想象得到,打在人身上一定很疼。
  这鞭子的尺寸比平常用做武器的软鞭不太一样,小巧了许多,更适合贴身携带,尤其银色的鞭身,手柄上缠绕着金线,用宝石点缀,看起来更像是一件艺术品。
  “这个,是用来打秦姐夫的吗?”柳湘君愣愣地说道。
  “我娘说,男人都是要驯的!”顾星霜理直气壮道。
  秦绾抽了抽嘴角。于是说顾月白就是被顾夫人驯出来的?用鞭子?
  好吧,其实这鞭子的材料是一种极具韧性的藤蔓,轻巧精致,她还是很喜欢的。抽人……想想其实也挺带感的!
  而与此同时,摄政王府的李暄不禁打了个寒颤。
  比起秦绾这边,摄政王府的客人更多。
  李暄现在是摄政王了,总不能像是当年那样从不给人好脸色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婚事,真的不止是私事。
  帝王无家事。
  不过,大部分的来客只需要由李少游应付即可,毕竟今天只是晒妆,按理来的应该只是亲朋好友,明日才是正日。那些年纪一把的大臣自然不好意思来凑这个热闹,都是派了家中得力的子侄过来,也算是在摄政王面前为自己的继承人混个脸熟。
  能够进入后院被李暄亲自招待的人真不多。
  萧无痕、苏青崖、沈醉疏,押送嫁妆过来的陆臻和顾宁,然后就是凌子霄和已经成为偏将的朔夜。最后还有一个被强请过来的龚岚。
  李暄也不管他们,桃林里安静得很,气候又温暖,枝条上甚至已经开出零星几朵真正的桃花。
  石桌上摆了清茶水果点心,前院传来的丝竹之声到了这里也隐隐约约的,其实除了萧无痕,所有人心情都挺不错的。
  要说萧无痕心情不好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看桌面上摊着的笔墨纸砚就知道了。
  李暄不擅长写诗作词,让诗词大家的萧无痕代笔写几首催妆诗备用是很正常的事,可是……李暄要求的是:先写个百八十首吧。
  萧无痕想掀桌。百八十首?还“先”?
  他不是不会写诗,但一个题材让他写几十首,还不许敷衍了事……真当他是诗仙不成!
  “喂,你该不会是江郎才尽了?”陆臻嘲笑。
  这两人从梅花节开始结下的梁子,平时不见面也罢了,一见面非吵起来不可。
  萧无痕是咬牙切齿的特别想走个后门,最好在会试时就直接把这小子刷下去!乡试的成绩下来,这小子已经得了一个解元了,年纪轻轻,做人不能太得意啊!
  “你行,你写一半比一比!”萧无痕怒视他。
  “这么低级的激将法,太看不起我了吧?”陆臻翻了个白眼,一声嘲笑,伸手拿了块糕点叼在嘴里,施施然走了。
  萧无痕推卸任务的计划失败,气得真想把毛笔往那颗越看越气人的后脑勺上丢。
  “好了,你跟个孩子计较什么。”李暄走过来顺了顺毛。
  “孩子?”萧无痕一声冷哼,“说不定今年就要同朝为官,还孩子呢。”
  “啊,在那之前,先把本王的诗写完了。”李暄道。
  “……”萧无痕泪奔。
  人性呢?还能不能愉快地做朋友了!
  “我说……”好半晌,萧无痕才苦着脸道,“我觉得,没有新娘子会让你做百八十首催妆诗的,秦大小姐更不会,她八成就是随便说说耍你玩的。”
  “那是本王乐意给她耍。”李暄面无表情道。
  “……”萧无痕再次被噎住,许久,终于以摔笔,怒道,“那为什么最后被耍的那个人好像是我啊!”
  “嗯……大神打架,小鬼遭殃?”李暄想了想,一脸诚恳地说道。
  “滚滚滚!”萧无痕自暴自弃地挥手。
  不就是写诗吗?大不了就是写到吐,以后再也不写了!
  李暄笑笑,还真负手走开了,看样子是定要他写完这百八十首的。
  明天应该也是个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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