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王爷要唱曲?
男人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既然说了,那李承九索性也就放肆一把。
“娜姐,还在吗?”
私信给娜姐,想着她现在还在音乐学院,借把吉他应该不会太难。
很快,娜姐便回了信。
“怎么了小九?”
“娜姐,能搞把吉他吗?”
“吉他?怎么?想在古代开演唱会呀?”
“哈哈,这话说的,我想开当地人还不一定接受呢。”
“哈,行,姐去给你借一把,这边别的不多,乐器还不是有的是。”
“谢了娜姐。”
“客气啥。”
两人简单搭了两句,娜姐便去给他找吉他了。
李承九关闭脑中聊天软件,这才再次将意识拽回到现实之中。
此时,亭中的莲儿姑娘一曲终了,使得此词更加上了一个档次。
群中已有人抹起了眼泪。
很快,第二首便跟上了,这一次她换了个调调,但依旧是那么好听。
李承九闭起眼,享受着这音调的美妙,而身后的贾有才虽然听不懂词,但一样被这歌声所打动,听得他摇头晃脑。
只是此曲还未唱到一半,脑中却又是“叮”的一声。
李承九猛的睁开双眼,娜姐这速度是够快的啊。
怕在这里接收文件不太方便,这才小声的跟几人打了声招呼,声称自己要去嘘嘘一下。
当然,话没说的这么庸俗,众人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离开人群,一直拐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这才将吉他接收。
与娜姐道了声谢,随即便开始调试琴音。
不得不说,这音乐学院的东西可真够上档次的,这把吉他低品宽箱,琴色悦耳,着实是把好琴。
雀跃的往肩上一扛再次转回到人群当中。
而此时莲儿姑娘才将第三首词唱完,当见到人群中王爷扛着个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东西挤了进来,心中诧异。
不光是她,围观众人也都投来狐疑的眼光。
“王爷扛的是个啥?怎么感觉想把乐器?”
“可不是嘛,还有弦呢。”
“也不像是三弦啊,那上面好像有六根弦吧?”
“这是六弦?我怎么没见过?”
“你以为就你没见过啊?我也没见过啊。”
“那你费什么话。”
“……”
一群人小声议论,贾有才也是蹩起眉头,“你这是啥啊?从哪弄的?上趟茅厕捡的?”
李承九没好气的怼道:“你懂个屁,靠边。”
每每听到你懂个屁这三个字贾有才就心里不爽。
这些时日别的没听到,就这话他都听好几遍了,你又不说,那我哪知道我懂个屁啊?
一旁的三女也是歪着头不明所以。
小竹轻声,“王爷,这是一把乐器吗?”
李承九笑笑点了点头,“等下本王给你们露一手。”
小婉闻听此话,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她没想到王爷竟然也会唱曲,跟自己一样一样的。
可要问李承九会不会自弹自唱?
别问,问就是曾经学过。
当年为了泡高年级小姐姐,他可是紧着裤腰带买了把吉他,日后连课都不上了,每天在宿舍里狂练八小时。
三年下来,琴艺有成,终于鼓起勇气要到人家宿舍楼下大展歌喉。
然而,人家毕业了。
李承九把他妈日子算错了。
当然,这些陈年往事不提也罢,既然让他有了这样一技之长,要不拿出来嘚瑟嘚瑟还真对不起那位高年级的小姐姐了。
见莲儿姑娘尾音结束,他这才将吉他提在手中再一次走入了亭内。
“莲儿姑娘,吹捧的话本王就不说了,你的琴艺与歌喉实属了得,听的本王也有些手痒痒,所以本王不才也想要献个丑,不知姑娘能否赏脸让本王来一曲?”
莲儿姑娘闻听此话有些发楞。
王爷要唱曲?这可是个新鲜事。
先不说他是不是王爷,就是男人唱曲这事她也是没见过啊。
有些好奇又有些期待,忙起身让出位置道:“王爷见笑了,小女对于琴艺只是略懂一二而已,王爷请。”
李承九轻笑,“嘿,你要是略懂那这世上可就没有人懂了。”
闻听此话莲儿姑娘小脸一红。
这么高的赞赏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心中欢喜,捏住袖子又将自己刚刚坐过的石凳擦了擦,这才退出几步给王爷让出了位置。
李承九笑着点了点头,也不客气,一屁股就坐在了石凳上。
围观人群再次炸锅。
“不会吧?王爷真要唱曲?”
“刚刚的词作已经震撼到我了,王爷,不要破坏您在我心中的形象啊!”
“快让我冷静冷静,这不是真的。”
“嘿,刚刚你们还不看好王爷作词呢,现在我反而更相信王爷一定可以唱好。”
“此话有理,我力挺王爷。”
“啊,请不要在我的心上再捶上一拳了。”
“……”
议论声有些大,听到小竹耳中却是时不时瞪一眼那些说坏话的。
这段时间,她对王爷的恐惧渐渐转为崇拜可是有目共睹,现在,那绝对是王爷一等一的忠粉。
不光是她,贾有才那更是兴奋的嗷嗷直叫。
而一旁的小婉耳中早已没有了周边的吵杂,她的眼中,只剩下亭中那个俊朗的男子。
不说他们,柳穆青也是舒展眉头,心中多了一分期待。
李承九捏了捏手中的拨片深深呼了口气。
遥想曾住过的胡同,四九城的夜灯,路口大爷们下棋的情景,闭眼便是他心中的那一抹情怀。
终于,手中拨动琴弦,简单的前奏过后,李承九开口了。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紧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与自由。
分别总是在十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的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姜离,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姜离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城中街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带有磁性的嗓音郎朗出声,一首被其稍稍改编后的《成都》缓缓飘入众人耳中。
曲调悠扬,词句直白。
所有人瞪大双眼,原来曲子还可以这么唱?
尤其是站在一旁的莲儿姑娘以及人群中的小婉和柳穆青,三人唱了一辈子曲,还是第一次被这样的曲调所震撼。
心中似打来了一道门。
一道新世界的大门。
当然,李承九可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
他沉浸在自己的情怀当中有些无法自拔。
生于皇城根,住于胡同内,那种怀念家乡的情谊,这首《成都》就是最彻底的表达。
十月入秋,他恍然来到了大云。
姜离是他的落脚之地。
不管能不能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他已不在了那个每天一早还要跑去倒尿盆的胡同巷子了。
姜离。
我李承九的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