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九章 亡命天涯

  它们在草丛中,穿梭着前进,发出沙沙的声音,经过一些矮草时,正好能看见那美丽的背脊。
  郑楚连忙招呼兄弟们蹲下来隐蔽。
  目测,鹿出没的地方,距离这里四百多米。
  “郑兄,要不你我各带几个兄弟,一左一右,前后夹击。”王涛压低了声音,凑了过来。
  显然,他很有狩猎经验。
  “王兄弟,这里的野草比较低,咱一动,肯定会被发现,要不待会,看我们弟兄的。”郑楚知道他的意思,按照正常打法,肯定没有问题。
  不过,那样鹿逃走的概率也很大。
  到了眼前的美味,他当然不想放过。
  “这话,怎么说!”王涛有些不解的看着他。
  打猎,他打了不止下二百次,死在他手里的猎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他还没进入大同军以前,就是出色的猎手了。
  没想到,郑楚一句话,却让有些迟疑了。
  郑楚没有说话,而是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此时,在郑楚的招呼下,叶元华和其他几个兄弟,开始凑了过来。
  只是,王涛却眸光冰冷,心中有些失望:“郑兄,你们不会,想在这个距离,开火吧。”
  在他看来郑楚此举,简直是胡来。
  打猎可不是过家家。
  要是将鹿群吓跑了,大家空军而归,那可就臭大了。
  更如果,郭德金他们,要是打了猎物回去,那他王涛的脸上,恐怕也会挂不住的。
  “嘘!”郑楚却示意他稍安勿躁。
  搞得王涛都一头雾水了。
  看着郑楚这般自信的样子,他也实在无语,只得坐下来,暂时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此时,郑楚和叶元华他们却已经全神贯注的看着鹿群方向。
  鹿群虽然没有继续朝着这边走来,却也没有发现他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鹿群还在原来的地方吃着野草,郑楚看看天色,太阳西移,再有个把小时,天就会黑。
  只是,此时,郑楚他们,依然像一个个木桩似的,摆出射击的姿势,却不见开火。
  哪怕是王涛和两个士兵,坐在地上等着都有些发毛了,度如如年啊。
  他们却还是没有动静,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卧-槽!
  忽然,王涛的眼眸中开始感受到了郑楚的强大。
  他们不是在打猎,而是在打仗。
  这不正是他所追求的一些东西吗。
  静如止水!
  如果是伏击敌人,恐怕也很难发展!
  此刻他不得不佩服郑楚等人的耐性了!
  忽然,郑楚大手一挥。
  伴随着强光,几声爆响传来。
  “砰砰砰!”
  叶元华和麾下的几个兄弟,几乎同时开火,硝烟未散,已经传来了郑楚的声音。
  “王涛兄,走,咱过去看看。”
  “啊~~”
  王涛心脉颤动,直到郑楚拍他肩膀时才回过神来:“打中了,打中了吗?”
  “嘿嘿,去看看就知道了。”郑楚咧嘴一笑,人已经朝着前头走去。
  鹿群听到枪声后,已经四散奔逃,周边的一些林子,飞禽走兽,瞬间也被惊吓得逃之夭夭了。
  刚才的鹿群,距离郑楚他们起码在三百米以上,用大明的话来说,应该在二百步出头!
  王涛刚才有点走神,因此并不知道,郑楚他们距离鹿群多少步开的火。
  按照他的估计,这种鹿怎么也不会闯入到百步以内。
  很是怀疑的跟在郑楚郑楚身后:“郑兄弟,如果没有打中打话,我们就朝着山上走,听兵站的兄弟说,山上野猪多,经常会下山祸害庄稼。”
  “你们两个,快点到前头看看。”
  说完后,他又招呼手下两个兄弟,赶紧跑到前面去查看,万一真没有,也好早做决断。
  士兵不敢怠慢,飞快的朝着刚才鹿群出现的地方跑去。
  没多久,一名士兵,急匆匆的回来了:“将军,将军!!”
  “急什么,要是没有打中猎物,我们换地方就是。”王涛有些窝火的看着那小校。
  看着郑楚带出来的人,都是不慌不忙的跟在后面,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太普通的事情。
  可他的人却慌慌张张,很明显,双方的士兵军事素质不在一个层面上。
  他们可是大明九边十三镇的精锐部队啊。
  除了辽东军,就算是杨国柱的人,放在他们面前,王涛也是不服的。
  可郑楚这些兄弟,只是商队的护卫,连正是的民团都不算,怎么偏偏自己的人,就不如人家呢。
  小校心神一颤,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挨批了,当下也放慢了脚步,吞了一口口水,放慢了语气:“不,不是没有,是,是打中了三头。”
  “什么,打,打中了三头。”王涛的心脉加速,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将信将疑的加快速度,朝着前方赶去,另外一名大同士兵,拖住了一只露腿,很是吃力,脸上却笑开了花:“将军,好大的一头鹿啊,那边,那边还有两头。”
  入眼处,一头带着鹿角的雄鹿,躺在小溪边上,血水已经染红了溪水。
  王涛敏锐眼神,很快就发现,中弹在脖子和心脏部位。
  距离雄鹿七八步外,还有两头更小一些的鹿,全是命中心脏和脖子。
  “元华,这些猎物就交给你了,我和王将军再到前头去看看,还有没有收获。”郑楚用脚踢了踢最近的一头鹿,满意的点点头,将叶元华招了过来。
  叶元华是山东登州人,在没有加入鱼鹰时,是一名出色的猎手,本来靠着一身本事,即便是灾荒之年,也不至于饿死。
  只是,这世道,硬是将他逼得亡命天涯。
  最终,被唐学志收留,后来随着郑楚辗转到了京城。
  杀鹿也是个技术活,在郑楚说话时,叶元华已经从腰间解下了剔骨刀。
  “嘿嘿,小事,给俺留下两个兄弟就成。”
  两名兄弟放下兵器过来帮忙。
  只见叶元华一把短刀,在猎物的皮肤上,飞快的游刃着,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口子。
  然后,他轻轻地扒开表层的鹿皮。
  哗啦!
  两下就将整张皮撕了下来。
  精湛的刀法,不多时,一只百十斤的鹿,就被他弄得‘骨肉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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