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2)
花时初终于从公司出来了,她穿着一身薄荷绿的职业裙装,发如泼墨,肤如凝脂,踏着一双足有十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健步如飞,一看就是美丽能干的女强人。
女强人看见小宋弟弟,顿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招了招手:“过来!”
宋至尧像只听话的狗狗,朝花时初走了过去,还小心的扶住她的胳膊,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走路便不用那么费力了。
“今天要去哪里吃饭?”花时初问他。
“美珍楼。”宋至尧把花时初扶上车子的副驾驶座,便自己上了驾驶座开车。
“你发财啦?居然请我去美珍楼吃饭。”花时初惊讶地说道,美珍楼虽然名字平平无奇,确实一家十分奢侈的美食私房菜,据说里面的大厨都是做过国宴的,而想要在美珍楼吃上一顿饭,光是有钱还不行,还得提前好几天预约。
“最近跟着老师完成了实验,得了一笔奖金。”宋至尧虽然表情十分平静,但熟悉他的花时初却在他的语气里听到了那一丝丝的骄傲和得意。
花时初顿时觉得好笑,这家伙还是那么傲娇,想别人表扬他,他还得先凡尔赛一番:“恭喜啊,看来我今天就沾你的光能去美珍楼大吃一顿了。”
“你要是想吃,我以后还带你来。”宋至尧大言不惭地说道。
“还是别了,这种大餐偶尔吃一顿还行,要是经常吃,那就没有期待了。”花时初连忙说道,然后又叮嘱他,“再说了,你有钱也别乱花啊,做实验的奖金能有多少?以后把这些钱存起来,别花在这些花里胡哨的地方。”
宋至尧听见她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她不知道自己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像叮嘱丈夫不要乱花钱、要好好存钱养家的小媳妇。
“嗯嗯,我以后一定不会乱花钱。”宋至尧乖乖地点头,对花时初的劝说十分受用。
到了美珍楼之后,宋至尧点菜,他早就把花时初的口味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因此他点的菜只会是花时初喜欢的口味。
而花时初也早就习惯跟宋至尧出来吃饭什么都不用操、心,因为宋至尧什么事都会做得妥妥帖帖的,让花时初十分省心。
菜还没上来,宋至尧给花时初倒了花茶,端到她面前,说:“烫,等一会儿凉了再喝。”
花时初点点头,拿出手机查看消息,又回了几封邮件,菜就逐渐上来了。
宋至尧见她还低着头看手机,便把花茶送到她嘴边,说:“先喝茶润润嘴。”
花时初头也没抬,就着他的手喝了茶,她习惯吃饭之前先喝水或者茶润嘴醒胃。
两人这配合得天、衣无缝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套举动没少做,默契十足。
“哟,花时初,真是出息了,居然养了个小白脸在身边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
花时初收起手机,往那一看,十分意外地发现,居然是花时理。
她自从大三跟花家人决裂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花家人了,没想到四年之后,居然在美珍楼遇上了。
花时初朝花时理那边看去,便看到一群很眼熟的人,这场景让她想起来四年前在酒店餐厅的那一幕。
没错,又是花家人跟明家人的聚餐,只不过跟四年前的光鲜亮丽想必,花父花母明显老了许多,脸色憔悴,头发都白了,特别是花母,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
明月辰眼神复杂地看了看花时初和宋至尧,没有说话,她知道宋至尧并不是什么小白脸,而是学校里有名的物理天才,特别在光学这个专业上更是拥有得天独厚的天赋,即使她这个早已经毕业的人都听过他的大名。
“怎么不说话了?我的好妹妹,见到爸妈和大哥都不打声招呼吗?”花时理自从事业失败了一次又一次,这几年把花家的财产败得十不存一之后,就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不再出去创业,更不愿意找工作,而是留在家里啃老,怪不得花父花母老得这么快,不就是因为儿子不成器吗?
“你能离我远点吗?你嘴巴有点大。”花时初二两拨千金地说道,还用手扬了扬自己的鼻子前的空气,这动作已经把她对花时理的嘲讽和鄙夷展现得淋漓尽致了。
花时理果然想被激怒的豹子,暴跳如雷,就要冲过来揍花时初,但到底花父花母还有理智在,连忙拉住了他。
“好了,她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时理你别再理会她。”花父说道。
其他人也帮忙把花时理拉回了自己座位上坐着。
“辰辰,花时初不是跟家里决裂了,她怎么有钱来这里吃饭?”明父问明月辰。
明月辰垂下眼回答道:“她自己创建了一家科技公司,就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去年被评为十佳科技创新企业之一,发展很好,她自己有钱……”
明父顿了顿,没想到花时初居然混得比花家人寄以厚望的花时理还好,心情十分复杂。
花父正好坐在明月辰对面,也听到了明月辰说的话,心情就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这顿饭都吃得心不在焉。
“那个小白脸又是谁?”明月辰的二哥问,“真的是花时初包养的?她眼光倒是不错。”
明月辰摇头道:“二哥,人家不是小白脸,他叫宋至尧,是个很厉害的学霸,论文在国外很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了好几篇,学校很看好他……他跟表姐似乎认识很多年了……”
明二哥闻言挑了挑眉,不甚在意地说:“那花时初运气倒是好。”他自己事业成功,在艺术圈混成了有名的雕塑家,而明家也有钱有势,所以根本不在乎花时初那点小成绩,只觉得她是运气好。
可花母的心情就很不好了,她知道花时初创业成功的时候就仿佛晴天霹雳了,她一向不放在眼里的女儿创业成功了,根本不用家里人出一分力、一分钱;可她寄以厚望的、从小宠爱到大的宝贝儿子,却一次次创业失败,几乎把家产都败光了,这种残酷又鲜明的对比让她根本不能接受,为什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