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四章 不想当翻译家的厨子不是一个好钢琴家
他的手往琴键按下。
王阳脸色一变:“良琴会杀了你的。”
他刚才按了几下,良琴就一脸不高兴的样子,现如今换成刚刚令孟晓骏出丑的林同学,她不暴走才怪。
他的警告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林跃毫不犹豫地按了下去。
叮叮叮~咚~
叮叮~咚~
琴有点旧,琴音也稍显浑浊,但这并不能够改变旋律动听的事实。
众人的注意力一下子被林跃吸引过去,也包括站在椅子上挥斥方遒的孟晓骏,他一下子哑巴了,大跌眼镜的样子像被人突然捏住咽喉的公鸭,既尴尬又震惊。
良琴最讨厌别人动她的钢琴,一听琴响脸色大变,刚要站起来呵斥,目光越过提着暖壶准备给小胖倒水的成冬青,落在钢琴后面那个人的侧脸,看着那双手在黑白琴键上时而舒缓,时而有力地弹奏,竟忘记内心的不满,一时痴了。
窗外已是深秋,冷风瑟瑟,落叶翻飞,可是夕阳的柔光刺破窗棂铺展在钢琴架上,与此时此刻的乐符竟有一种无法用语言或者文字来形容的和谐与甜美。
跟林跃坐一张凳子的王阳整个人都傻了,事到如今他总算理解孟晓骏的不爽,不服以及不解了,确实,这家伙太可疑了,一个农村来的学生,英语学得那么好还能说记忆能力好,语言天赋高,这会弹钢琴就没法解释了。
倒不是说弹钢琴很难学,要学钢琴,必须先有一架钢琴,以农村的物质条件,怎么可能买得起这种奢侈品?
叮叮叮~咚……
叮!
一曲终了,先是死一般的寂静,然后是土鳖成不合时宜的叫好声和鼓掌。
他这儿开了一个头,其他人也跟着拍手赞赏,毕竟刚才的曲子确实好听,不,应该说非常好听。
王阳歪着头道:“你怎么会弹钢琴?”
林跃说道:“在县城读高中的时候跟音乐老师学的。”
这个回答……显然不够让人信服,傻子也看得出他水平很高,对于这点,只需要观察良琴的表情就可以了,更何况她居然没有发飙,这意味着什么,答案显而易见。
可是不相信归不相信,这确实是一个正面解释,万一……那边县城真的隐居着一位造诣深厚的钢琴家呢。
“你刚才弹的曲子叫什么?”
良琴从六岁开始学琴,就算是不方便演奏的那几年也有偷偷练习,那些知名、好听的曲子她基本都会弹,然而对于刚才那首曲子,却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在惊讶于林跃会弹钢琴,而且弹得很棒的同时,对他和他的曲子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My Heart Will Go On。”
林跃轻轻合上钢琴的防尘盖,又用汉语翻译了一遍:“我心永恒。”
“你……这首曲子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很重要吗?”
对其他人来讲这不重要,好听就完了,他们并不关心曲子的来历,但是对良琴来说,这很重要,因为当最后一个音符荡进心田,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她想学。
可她又不好意思跟他学……
终于,孟晓骏忍不住了,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烦躁:“你别乱动良琴的东西。”
实际上他是不爽林跃用一首动听的钢琴曲打断他的演讲,成冬青那些人还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全然忘记了他的慷慨激昂,但是又不好意思直接发飙,那会显得孟公子没有气度,所以便假良琴之名来表达抗议。
另外,虽然不想承认,他确实在嫉妒林同学。
整个外语系谁不知道孟晓骏的名号,不仅仅因为他耀眼的成绩,优越的家世,帅气的面孔,洒脱的性格,还因为他有一个令许多人羡慕的两小无猜的女朋友------良琴,而良琴除了长得好看,还有一双修长灵巧,会亲吻乐符的手,这样的设定在他知识分子的头衔上又平添一抹艺术色彩。
现在呢?林跃同学不仅在专业课上把他打败,没想到弹钢琴的水平也很高,那个家伙究竟怎么做到的?!
“抱歉,好几个月没弹了,一时间没有忍住。”
林跃转过头,看着良琴十分真诚地道歉。
“没……没关系。”
出乎孟晓骏意料的是,她不仅没有责备他,还带着一丝掩饰不住地欣赏对他笑了笑。
五分钟后,王阳拉着林跃从孟晓骏家里出来。
“你不是说今晚要在他家里吃饭吗?”
“我害怕真留下来,吃饭的时候他会忍不住把桌子掀了。”
林跃明知故问:“为什么?”
“为什么?”王阳用审视的眼神盯着他:“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
林跃一本正经地说瞎话:“我是真不知道。”
“你赢走他一本书也就算了,难不成还想把他女朋友赢走?孟晓骏会杀了你的。”
“我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她们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吗?而且这事儿跟良琴有什么关系?”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在良琴面前弹那首曲子?”
“我看大家太兴奋了,这份狂热和失志对学习没有帮助,弹首曲子给他们放松一下。”
“真是这样吗?”
王阳语带迟疑,一脸狐疑,林跃的认真和义正言辞让他有一种茫然若失的心理,寻思难不成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本想吃顿好的,尝尝洋酒是什么滋味,谁知道最后变成这样,你说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王阳给他搞糊涂了,你要说林同学单纯吧,但是想想这家伙开学以来做的那些事,跟单纯完全不沾边儿,你要说这家伙狡猾吧,那一张真诚脸看得他满心愧疚,因为孟晓骏让他去请人时他就有过“筵无好筵会无好会”的想法。
“没喝过洋酒?”
林跃摇头道:“没喝过。”
“走,我带你去喝。”
心存歉意想要弥补也好,嘴痒馋酒也罢,王阳非常潇洒地一挥手,俩人坐上了开往隆福寺的公交车。
……
隆福寺自古以来就属繁华地段,以前叫庙会一条街,卖什么的都有,不过后来商业重心南移,随着王府井大街、东安市场的兴起,隆福寺的玉器、古玩商店也随之减少,只有风味小吃、日用百货、戏曲杂耍一类的平民化商业机构留存下来。改革开放后,“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这三大件逐渐没落,新三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还未风靡全国,这时期如果谈精神追求,最时兴的一个词叫“交谊舞”。
机关单位经常举行舞来招待贵宾,市民下班后会在广场、胡同口等地相约舞蹈,连大学校园也不能免俗,节假日的食堂成了老师和学生们的娱乐场,王阳就热衷于参加这样那样的舞会,甚至本校的舞会已经无法满足他,经常跑到隔壁高校觅食,因为他的打扮很潮,很扎眼,总能吸引女学生的目光,而那些男性自然不会高兴。
就说去北邮那次,要不是腿快,搞不好现在还躺在医院的病床呜呼哀哉。
关键是吧,也不知道是受社会风气影响,还是这货就喜欢过嘴瘾,天天只撩不上。
除了上述舞会场所,市里还有几家商业性质的舞厅,但是规模不大,隆福寺中段就有一家。
随着改革开放和中美建交,一大群外国人带着类似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想法涌入中国,尤其是CNN,华盛顿邮报这些媒体公司旗下的记者,他们在美国经常参加各种舞会、酒会,来到这边自然不会清心寡欲,于是这几家对普通人而言算是新鲜事物的舞厅,成了他们的专属聚会场所。
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品尝到来自海外的酒水。
“威士忌,两杯威士忌,加冰。”
当王阳哼着小调,非常潇洒地把钞票递给服务员,指着酒架上放的尊尼获加黑牌冲服务员递眼色时,一个女人朝他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