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进城了

  第16章进城了
  半晚时分,省城大街上。
  风餐露宿跑了两天的师徒俩,终于进城了,准备找个地方祭一祭五脏庙!
  两人朝商业街走去。
  民国的省城破破旧旧的,比不得后世,但街上还是很热闹的。
  一眼看去,几条主要街道车水马龙,有自行车,有黄包车,还有轻轨电车。
  而街道两旁,人来人往。
  有车夫,有穿着时尚中山装的男男女女,有穿着民国风校服的学生,也有穿着西装的鬼佬,穿着长袍的本地土豪.
  不远处的空地上,一些走江湖的,正拉着架势在卖艺。
  一个年过花甲,瘦骨嶙峋的老汉,手中使着一对木锤,舞的呼呼生风。
  一旁还有个灰头土脸,半大的孩子,手里拎着个破锣,敲敲打打,卖力的在吆喝。
  一眼扫过,全是众生百态,遍地的人间烟火气。
  时代仿佛在此刻凝聚,交织出了截然不同的气息。
  “号外号外,京都多所高校学生罢课,工人罢工,抗议北洋内战不休。”
  “号外号外,东北王横扫一方,三省大权尽在掌握。”
  这是报童在吆喝。
  报童,一个很有时代气息的职业。
  大多是些贫苦儿童,靠着卖报纸勉强过活,《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就曾干过这个。
  常年待在龙虎山,消息闭塞,张之维正打算去买一份报纸了解一下当今局势。
  忽然,前方传来一阵骚乱。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头戴瓜皮帽的老人,被巡逻队给逮到了。
  “几位爷,有什么事吗?”老人点头哈腰的说道。
  巡逻队围着老人:“把你的帽子摘了看看,隔着老远我就闻到你头上的酸臭味了。”
  一听此话,老人跪在地上连连磕头,祈求着巡逻队的人放过。
  “几位爷,饶命啊,饶命啊,几位爷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你跪什么?大清已经亡了,你不准跪,你要站起来,我们也不要你的命,我们只要你剪掉辫子!”
  巡逻队的人说着,一把揪掉了老人头上的瓜皮帽。
  露出帽子下,盘成一盘的辫子。
  清朝亡了之后,民国官方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由,不准百姓再留野猪皮发型,所有辫子一律剪除。
  这条命令,最初在全国大受抵制。
  前朝近三百年的统治,让那条长辫形成了不少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必需品。
  下令强行剪辫时,满街都能见到呼天抢地、磕头哀求留辫的人们。
  现在,剃发令已经推行过一段时日,除了一些奴性很深的人,很多人都适应了新的发型。
  面前这个老人就是奴性很深的。
  跪在地上,头一个接着一个的磕,一边磕头一边还抽自己的耳光,看起来熟练无比。
  想来早些年没少磕头,没少抽自己的耳光。
  这种人见多了,巡逻队的人也不为所动,一把抓起老人的辫子,从发根开始,咔嚓就是一剪刀下去。
  一条留了几十年,大半年洗一次的肮脏长辫落地。
  老人一脸绝望地摸了摸头顶,确定永远的失去了辫子,身体一软,斜倒在地面。
  “天呐!”
  他哀嚎着,手里捧着那条恶臭熏天的长辫,将其贴在脸上,老泪纵横。
  “呸,什么尿性啊?”
  巡逻队骂了一声,推开众人:“走了走了,大家散开,没什么好看的!”
  巡逻队走后,余下的人群观望了一会儿,摸了摸头顶浓密的头发,也走远了。
  只留下老人还抱着辫子呜呼哀哉,一副死了儿子的悲戚模样。
  张静清似乎对此见怪不怪,没多看,也没点评,背着手,自顾自地走在前头。
  张之维紧随其后,这种事,他无法感同身受。
  无论是从美观性,实用性,还是从其他方面,野猪皮发型都没啥好的。
  经过这一打岔,报童也走远了,张之维懒得去找,吃饭重要。
  正好在路边看到一家酒楼,看装修挺豪华的,师徒俩就走了进去。
  “请问几位啊?”酒楼的小二招呼道。
  张之维在柜台上排出几枚大洋:“两位,有什么好吃的,都端上来。”
  刚灭了一窝土匪,得了几十大洋,张之维现在不差钱,出手阔气的很。
  对此,张静清没有多言,正一教的道士,规矩没有全真教多。
  “道爷您瞧好嘞,好菜马上就上!”
  小二将钱扫进托盘,殷勤的倒茶,然后去后厨吆喝去了,叫着把所有招牌菜都上一遍。
  别看电视剧里,动不动就赏多少多少大洋。
  但实际上,这个年头,大洋购买力可不低。
  一块大洋就是一块钱,等于两枚中洋(五角面额的银元),十枚小洋(一角面额的银元),或者一百枚铜元(一分面额的铜子)。
  像刚才那个小二,一个月的工资,大概也就两块大洋,后厨做菜的师父,大概在五块大洋左右。
  现在的物价,大米三分钱一斤,小米一分钱,牛肉一角五分,羊肉一角三分,猪肉一角一分,白糖一角,棉布每市尺约一角二分,蔬菜几分钱不等。
  两块大洋,就是六十六斤大米。
  换成小米就是两百斤,够一家人吃喝了。
  张之维手里这几十块大洋,放到那些达官贵人眼里,不算什么。
  但对于一般的贫苦人家,那可是一笔巨款,一家人几年吃喝不愁。
  摩挲着大洋上的大头图案,张之维心道一句,真应了那句老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路修桥无尸骸。
  很快,各种肉菜陆续上桌。
  师徒俩都是修行中人,能吃的很,没多久,一桌子好酒好菜,就被吃了个七七八八。
  张之维旁边的碗碟堆成厚厚一叠。
  张静清旁边的碗碟比他堆的还高。
  有一种《杂家小子》里,两徒弟和师父吃白切鸡的架势。
  嗯……就是还差了个徒弟。
  吃饱喝足,张静清和张之维在这个酒楼留宿了一晚,第二天清晨,起身前往火车站。
  天师自然不是迂腐之人,能坐火车,当然不骑马。
  对此,张之维举双手双脚赞同。
  说起来,他还没坐过这种以煤为燃料的蒸汽火车,心里不免有好奇,想见识一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