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三十六斧

  连续三十五斧,每一斧都倾尽全力,每一斧都化作门板大的实质巨斧,每一斧最终都被血狮王一棒子打飞,无尽的怒气,滔天杀意,在第三十六斧爆发出来!
  随着一声杀意凛然的冷喝:
  “杀!”
  诺夫高举巨斧,自右上方向左下方斜斜地劈砍下来,车轮大的斧刃,分不清哪是斗气凝成,哪是实质。
  这一斧,声势远不如此前三十五斧,单是斧刃就缩水了一半。
  血狮王面对这看似衰弱的一斧,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身形一挺,凭空暴增了一圈,斗气罩!
  手上的狼牙棒被一层厚厚的斗气包裹,凭空暴涨一倍,化作五米长短的巨棒,狠狠地迎上缩水了一半的巨斧。
  轰——
  气劲爆裂,斗气迸飞,巨斧劈开了狼牙棒上附着的斗气,斩落了一支利刺,就这样死死地顶在一起,互相较劲起来了。
  就在此时,另一边混乱的阵法中传来一阵电光雷鸣,地水风火雷五魔大阵,岂能少了威力最强雷?
  狂风大作,尘土飞扬,浓雾席卷,都有一层特殊的辅助作用,摩擦生电!
  无数的电蛇在阵法中亮起,汇聚成一个雷球,就在诺夫和血狮王角力的时候,雷球陡然化作一道闪亮的雷矛,直刺血狮王的腰腹间!
  嗞哩~轰——
  斗气罩挡不住雷矛的偷袭。
  千钧一发之际,血狮王退步转腰,顺势把狼牙棒的手柄挡在了雷矛的前方。
  一柄狼牙棒,上顶巨斧,下接雷矛,血狮王展现出绝强的武技修养,成功地挡下了致命的攻击。
  雷矛击穿了斗气护罩,却被狼牙棒挡下了,化作电蛇四散消弭。
  就在雷光即将散去的刹那,诺夫向前错步而过,下劈的巨斧转为横切,刺啦——
  锐利的斧刃成功割开了被雷矛削弱的斗气罩,在血狮王腰腹间划拉出一道口子。
  血斧,今日沾上了圣血!
  错身而过的诺夫,拖着巨斧,头也不回地向着密林深处狂奔。
  被划了一道口子的血狮王,还未反应过来,阵法第二波攻击到了。
  蓄势许久的火系魔法顺着雷矛还未散去的轨迹,像一条火龙那样把血狮王整个吞下,化作一个巨大的火球。
  幽蓝的火焰,夹杂着丝丝雷光,炙热的高温,把地上的沙土都烘烤成红色的岩浆。
  雷助火势!
  短路的电线,产生的高温能把金属线都能烧断。
  刚才的雷矛并没有完全消散,而是混入火中,为其更添一把火,雷火!
  雷火,不单高温,更带有雷电的麻痹属性,让血狮王一时间动作缓慢,只能依靠斗气罩全力抵抗火球的炙烤。
  黄金级战士全力奔跑的速度自然是相当快,但要逃出圣级强者的追杀范围,还需要一点帮助。
  一个轻身术悄然笼罩在诺夫身上,他的步伐立马轻便了许多,速度也快了一倍。
  轰——
  距离血斧诺夫奔逃过去了二十个呼吸的时间,雷火陡然爆开,一身火红的血狮王提着狼牙棒像魔神一样从一片岩浆中走出。
  凛然的杀机,锁定了远方奔逃的诺夫。
  就在此时,密林深处有一股森然的气息升起,血狮王立马收敛杀气,全神戒备。
  这股气息,是林五授意虎妞散发出来的,圣级高阶的气息,足够让血狮王放弃追杀了。
  山口的另一边,阵法在发出雷火攻击之后,也耗尽魔力,浓雾快速消散,原地只留下十几具尸体,基本都是中级兽人。
  五位黄金级战士早已在林五的指挥下悄悄撤离了战场。
  短暂的偷袭,对兽人造成的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血狮王差点就被噶了腰子。
  血狮王静静站在黯淡的岩浆旁,全身上下只剩下一件腰围没被烧毁,勉强遮挡住两腿间的累赘物,出奇的是,红色的须发也没被烧毁,但是,浑身皮肤都像煮熟的大虾,一片通红。
  须发皆红,配上通红的皮肤,虬结贲起的肌肉,狰狞的面目,怎么看都像刚从地狱爬出的恶魔。
  无形的气场,让乱糟糟兽人快速自觉地汇聚到血狮王身后,组成严密的阵型,似乎要一起抵御仅仅展露气息的强敌。
  喧嚣的山口骤然安静,只有哗啦啦的河水依旧不知疲倦地流淌着。
  远方,血斧诺夫终于逃出血狮王的感应范围,消失在茫茫夜幕中。
  当西边最后一丝亮光被夜幕吞噬,东边刚刚升起的弯月正努力地向大地播撒月光的时候,虎妞终于缓缓退去。
  摄人心魄的气息逐渐消散,血狮王身上的皮肤也恢复成正常的颜色,明灼灼的眼神深深地看了一眼密林深处,一顿狼牙棒,冷喝道:
  “回去!”
  那头毛发浓密,颜色金黄的狮子王不知从何处窜出,乖巧地驮上血狮王,一马当先,沿着来路迅捷走远。
  一行人,来时喧嚣,回时静默,沉寂无声。
  远在天边的林五,静静地看着大范围侦察术显示的图景,与叶卡捷默默对视了一眼,感叹道:
  “血狮王不好对付,这仗,不好打!”
  “希望其他两位圣者冲动一些。”
  旁边的琳娜好奇道:“血狮王这么胆小,不是好事吗?”
  林五轻轻吐了一口气:“那不是胆小,是冷静、是克制、是强大!”
  都说兽人没脑子,打仗只知道莽。
  今日一见,也许低级兽人是如此,因为他们就是消耗品。高级兽人,尤其是兽人中的圣级强者,心智完全不弱于以智谋著称的人族。
  可是,击败这样的强敌,才有成就感!
  “走吧,接下来能安生一阵子了,机会难得,要抓紧时间转移民众。”
  聚居地燃起了篝火,回来路上顺手抓了几头傻鹿,正好庆祝大胜。
  在比潲水强一些的宫廷美酒刺激下,诺夫举着巨斧,骄傲地讲述着自己是如何击伤血狮王的。
  无论他怎么吹嘘,都不会被质疑,只要有人面露不屑,他就会指着斧刃上怎么都擦不掉的血痕大声吼道:
  “看!这就是血狮王的鲜血!”
  这抹血痕,擦不掉,还散发着摄人心魄的气息,圣级的气息无法作假!
  它就像一枚荣耀的徽章,让血斧诺夫的气息凭空暴涨三成,同时也鼓舞着聚居地的人们,纷纷想加入白雪公主的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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