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金之法则碎片出现,拍卖模式
接下来三千多个宇宙周期,李行舟一直待在营地里,尝试参悟巨斧中铭刻的法则。
“还不错,感觉自身的领悟又提升了一些。”李行舟的研究初有成效,三千多个宇宙周期的时间没有白花。
暗蚀区主实力不弱,他的法则感悟对李行舟亦有着启发效果。
“就这么参悟下去,我的法则感悟都会稳步提升,同样能够变强。不过,这种变强的速度和吸收法则碎片没法比。”李行舟自语。
这是很显然的事情,倘若法则碎片效果不好,怎么会贵到这种程度?
动辄五亿的售价,很多老牌星区之主即便拿出全副身家都买不起。
研究武器中的法则,用以修炼,效率低很多,但胜在便宜。
法则碎片是消耗品,吸收后就没了,但研究完武器中的法则后,还能将武器卖掉。
叮!
一条消息提示音响起,是网络信息。
李行舟意识连接网络,看到了一条私信。
留言者是一位名叫“昌关”的男子:“朋友,我现在正好缺火之法则碎片,但我手中没有金之法则碎片,只有土之法则碎片,你有意交换吗?”
“昌关?”李行舟在网络上一点,立刻搜索出昌关的信息。
此人是原初战场排行榜上的一个实力人物,战绩颇为辉煌。
“土之法则碎片,倒是也不错,但并不是我目前最迫切需要的东西。”李行舟心中分析着。
参悟土之法则,可以强化身躯,提升防御,但这与他的万劫神体功能有些重叠了。
继续加强防御,那还是被动挨打,这不是李行舟想要的。
李行舟现阶段还是希望能得到金之法则,金火结合,能够大幅提升攻击力。
“不好意思,我确实缺土之法则,但我现阶段还是希望能交换金之法则。”李行舟回绝了。
“行,如果你改主意的话可以再找我,如果我的土之法则碎片还未卖出去的话。”昌关回复。
“可以。”李行舟回道。
李行舟继续研究着巨斧法则,很快又过去了两千个宇宙周期。
这期间,没有人来找他交换金之法则碎片。
李行舟还设置了提醒,只要自由交易区,或者官方网络商城等地方出现金之法则碎片,他立刻会收到消息提醒。
但直至现在李行舟都没收到信息,很明显商品并未出现。
“金之法则,还真是稀罕东西,等了五千多个宇宙周期都没看见。”李行舟无奈摇头。
当然,五千多个宇宙周期,放在宇宙尺度来说还真不算多长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极为短暂。
原初战场中,虽然机缘颇多,但也不可能频繁出现各种法则碎片。
再加上,大部分人得到金之法则碎片后,都会选择自己使用,除非是有多余的才会选择售卖。
这些因素综合,想要等到一份金之法则碎片,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的。
“巨斧的法则,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可以考虑把它卖掉,换一把容纳着其他法则的武器,继续参悟。”
这段时间,李行舟研究暗蚀区主的法则,和自身所学互相印证,收获颇多。
一是学到了新的法则,二是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加以改进。
比如说火之法则,暗蚀区主领悟得更为深刻,李行舟通过研究暗蚀区主所铭刻的火之法则,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然,暗蚀区主同样存在问题,李行舟在这段时间发现了对方在金火法则结合中可以改进的地方。
若暗蚀区主是自己的朋友,李行舟倒是可以指点一番,让暗蚀区主改进,使得武器威力再度提升。
不过,暗蚀区主是自己的敌人,而且已经挂了。
又等了几十个宇宙周期,李行舟终于收到系统消息。
有人在自由交易区发布了一件商品——金之法则碎片。
“终于等到了。”李行舟精神一振。
但是李行舟在此人之前就发布了一份火之法则碎片,并标注了以物易物。
此人没有联系李行舟,而是自行发布商品。
从这点可以看出,此人应该对火之法则碎片不感兴趣,或者是没有需求。
“拍卖的形式吗?”李行舟登陆上网络,浏览了一下商品详情。
自由交易区,交易方式非常多样化,可以由卖家定一个固定价格,也可以拍卖,价高者得。
什么方式都行,只要交易双方能接受即可。
李行舟看了一下商品发布者,是一个名叫衡阳的人。
李行舟很快查到对方的信息。
衡阳在排行总榜上的排名很高,距离半步永生的强者不是很远了。
半步永生强者,战斗力10000以上。
李行舟估计这衡阳的战斗力起码有9000。
李行舟联系了对方:“前辈,你对火之法则有兴趣吗?我想用火之法则碎片交换金之法则碎片,可以补一部分差价。”
衡阳很快回复:“你好,感谢关注,我现在对火之法则碎片没有需求,不过我需要存钱来购买法则原液。若你对金之法则碎片有兴趣,可以参加一个宇宙周期后的拍卖会,到时候价高者得。”
“好的。”李行舟回复。
没办法。
李行舟早就猜到衡阳对火之法则碎片没兴趣。
看来只能参加拍卖会。
但,这样的话李行舟就难以控制了。
金之法则碎片是比较稀罕的东西,必然会引来不少人竞拍,若是别人出价比他高,李行舟也只能放弃,毕竟他的财力不算多强大。
“到时候再看看情况,拍不到的话就只能继续等待了。”
李行舟做了下准备,将暗蚀巨斧挂售到自由交易区,很快就以9400万帝国紫币的价格卖了出去,比官方收购价还高出50万帝国紫币。
“交易还挺顺利,刚好有人需要。”
这么快就有人将巨斧买下,有点出乎李行舟的意料,一般来说,这种交易都要等待挺长时间的。
李行舟在为拍卖会做准备。
至于火之法则碎片,李行舟不打算卖。
他这段时间又联系了一下衡阳,问过对方意见,衡阳同意李行舟在拍卖会上以火之法则碎片做抵押。
火之法则碎片可以折价51500万帝国紫币。
五亿一千五百万,比帝国官方出的价格要高出千分之四。
法则碎片加不了什么价,这是因为法则碎片比较好卖,官方给出的收购价本就比较高,不赚多少钱。
而且李行舟手中的是火之法则碎片,溢价不多,不像金之法则碎片那么稀有。
很快,一个宇宙周期过去,网络拍卖会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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