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扯回关
第210章 扯回关
黑娃与小金两个追踪猎物的本事无需再多赘述。
加上现在到处是厚厚的积雪,只要在雪地上留下血迹、蹄子印儿,就会非常容易发现,就是普通的猎狗也能够轻松追上去。
陈凌所料的没错,这只野猪果然没有跑多远。
就在距离山腰不远的一处碎石坡后面,这碎石坡很陡,坡上向外凸出两块巨大的岩石,而这两块岩石的下面是个黑乎乎的大洞。
野猪的蹄子印与血迹到此消失不见,两只狗这时正在对着洞口凶狠的狂吠着。
“这是野猪洞?”
陈凌瞧见后一愣。
“不是野猪洞,是这家伙受伤了没处躲,临时钻里头避难哩。”
陈大志擦了擦汗,来回跑了两趟够累的,而后把扛着的土猎枪递给陈凌:“给,把喷子拿上,这是头大公猪,待会儿把它引出来以后,要么就退远点,要么就站在高处往下打,大公猪受了伤也不好对付。”
“嗯,这喷子大志哥你用吧,我这不是有弓箭么。”
陈凌推开,而后指着周围的碎石坡道:“这野猪躲这边的洞里是躲错地方了,咱们先搬点石头,把它洞口堵了,就跟秋天堵地耗子那样,堵完洞就放烟熏它,等它憋不住气跑出来,拱开洞口的时候,你放枪我放箭,咱们狠狠地收拾它。”
他出来的匆忙,只带了钢叉、弓箭和斧头。
而陈大志是刚才从家门前路过的时候,从家里拿的喷子。
看着东西不多,其实带上喷子就够了。
对付野猪,近距离喷子比步枪效果更好,杀伤力更强劲。
陈大志以前也是经常在山上跑的。
虽不如王立献老辣,眼光与经验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尤其是下套子很有一手。
听到陈凌这话就忍不住笑道:“你娃可真是一肚子坏水,烟熏就算了还堵洞,是生怕这野猪死得慢是吧。”
“啥叫坏,野猪这玩意儿冲劲儿多大啊,石头堵住洞口可挡不住它,不过能给咱们瞄准的机会。”
陈凌笑笑。
移动靶比静止靶难打多了。
可不得限制一下野猪猛冲的速度么。
这样人有瞄准的时间,准头会大大提高。
毕竟只要野猪没死,他们就不可能堵在洞口等着给它一枪,那样意外太多了。
还是要退远点的。
野猪的凶悍,没接触过的人很难想象,越是受伤的猪,越不能大意。
总之,小心点不为过。
“有道理,伱娃这稳当劲儿跟立献有一拼了,再练练一准是个好猎手。”
陈大志对着他竖了个大拇指,然后他就去找枯枝生火,陈凌就去搬石头堵洞。
接下来两人就一通忙活。
先把柴堆放进洞里,然后用石头把洞口堵一半,再把柴堆点着。
雪后的枝叶带着潮湿,很快就噼里啪啦的冒出一股股青蓝烟气。
柴堆渐渐燃烧起来,烟气越发浓郁后,两人就把洞口完全堵上,不让烟往外冒。
做好这些,两人带着狗退的远远的,一人持弓,一人托枪,瞄准洞口位置,静等着野猪出来。
之后也不过等了两三分钟左右。
洞内就传出来一阵“吭、吭”的叫声,而后就是轰隆隆的动静,洞口的石头被暴力拱开,浓烟滚滚中,一个黑黢黢的家伙显出身形。
果然是头大公猪,比陈凌他们先前在山里猎到的那头小不了多少,就是浑身的猪毛要长许多。
现在它的一条后退瘸着,加上洞口被堵,很大的阻碍了它的行动。
所以也不像正常野猪一样横冲直撞的闯出来,而是动作稍显呆滞。
陈凌两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嗖……”、“砰……”
随着两道异响,野猪的肚子上冒出血花,前腿的肩胛骨处也扎了根箭矢。
“吭儿、吭儿、吭儿……”野猪受伤吃疼,登时就发出一连串的怒叫。
浓烟之中它也不知道怎么就辨别出了陈凌两人的方位,红着眼睛就朝他们冲了过来。
不过到底是受了伤,瘸了腿,没有正常野猪的狂猛。
陈凌见此立马挥手,放两只狗上去拖住这头大家伙。
“汪汪汪……”
两只狗大叫着分成两个方向迎上去。
它们速度奇快。
尤其小金,只要是遇到敌人,兴奋劲儿比黑娃还要大,迎面就冲了过去,就在要撞上的时候,忽的纵身起跳,轻松就跃到了大公猪的背上,张嘴便啃。
而黑娃在这点上不如小金,但它进了两次山,与狼也正面干过两仗,现在也学聪明了,张口就叼住了大公猪的耳朵,而后扭动着粗壮健硕的身体,跟要把它的猪耳朵咬下来似的。
大公猪疼得尖声嚎叫着,本来向着陈凌两人狂冲,这时被拽着耳朵,吃疼之下,本能的侧身拐了个弯儿,便轰隆隆的冲到山下去了。
之所以这么大的反应,是因为野猪的猪耳朵,和家猪的猪耳朵一样,也是一处弱点。
以往山里猎户用狗猎猪,许多狗都会挑野猪的耳朵下口。
这样不仅野猪吃疼,而且猎狗是贴紧野猪的身体咬住它的耳朵……
野猪往哪个方向,猎狗咬着它耳朵,跟它身体并行,也跟着往哪个方向。
猎狗就不会受到野猪攻击了。
而且最主要的是拖住了野猪的攻势,给了同伴一拥而上的机会。
这个猎狗咬耳朵的法子,与狼咬家猪的耳朵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有专门的称呼,叫做“挂钳”。
猎猪的时候。
有三条以上的猎狗,只要其中两条能给野猪挂上钳子,剩下的猎狗和猎人涌上去,这头猪基本就拿下来了。
……
却说这时,大公野猪受到两只狗的攻击后,向山下跑去,陈凌与陈大志也拿着家伙跟上。
只见小金已经从猪背上跳下来了,野猪的背部挂甲太厚,且脖子鬃毛浓密冗长,小金难以下口。
跳下来盯住它的后档,朝着大公猪胯下来回甩荡的卵蛋囊子,张口就咬了上去。
大公猪顿时发出一阵极度受惊般的嚎叫。
“嗷~嗷~”
吃痛之下,大公猪如热锅上的蚂蚁,焦急的转着圈、打着转转想把小金甩掉。
而小金死不松口,咬着它的大卵蛋,四脚都被大公猪甩的齐齐离地了。
竟然整只狗径直被大公猪带着甩了一圈。
在这个过程中,小金还在发力,嘴咬着野猪的卵蛋囊子,跟婴儿嘬奶嘴儿似的,不断咬着肉往口中嘬。
是以肉越咬越多,越咬越狠,这也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下死口。
前方黑娃咬它耳朵,后方有小金咬它卵蛋。
两处关键部位一阵阵剧痛传来,使得大公猪爆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挂着夹子的伤腿再也支撑不住,噗通一下就卧倒在了山道旁的雪地里。
“嚯,这就卧那儿了?!”
陈大志看到两只狗的战果之后,不由惊奇的叫起来,“到底是你这两只狗管用啊,要不然就凭咱们两个打出来的伤,起码得溜着它再跑个二里地,粘的得多往外淌淌,去了它一身力气才成。”
“粘的”或者“粘”,都是“血”的意思。
进山打猎,必须讲黑话,也不是穷讲究,是每行都有每行的规矩。
这是对大山的敬畏,怕打猎会冒犯山里的神仙。
不仅血不能叫血,猎刀、猎枪等刀兵也不能按原来的名字叫。
猎枪叫喷子,猎刀叫贴腕子,别的东西也各有各的叫法。
“大志哥,先别过去,大公猪身上劲儿足,小心扯回关……”
看到陈大志说着话,就笑呵呵的搓着手要走过去补刀,陈凌赶紧将他拦下。
果然就在陈凌话音儿刚落下,卧在地上的大公猪疼的红了眼,甩着脑袋就对两只狗拼死反击起来。
结果它这一用力,没对两只狗造成什么伤害,反倒是让黑娃把它的耳朵咬了下来。
紧跟着小金也刺啦一下将它卵蛋连根咬下,只剩下孤零零的猪枪了。
这两处位置当即就血流如注,跟关不住的水龙头似的,热血汩汩往外冒个不停。
而这头大公猪,嘶嚎着惨叫着,向前又冲了一段距离……
就彻底歇了。
躺在雪地里凄凉、悲惨的叫着,声音越发的小,不复之前的中气十足,身上的力气也跟瘪了的气球似的,缓缓把气泄了出去。
“娘的,这大公猪就是难应付,这样了还能扯回关。”
陈大志摸摸脑门的冷汗,只觉一阵后怕。
大猎物扯回关是最要命的。
扯回关,和定死关相对。
带狗撵山,遇到猎物后,猎狗与猎物大多数是边追边打,一路厮杀不断,能迫使猎物停下,这就叫定关。
如果定了关后,猎物又溜掉了,这个关就叫定空关。
放空了的意思。
但要是猎狗能够迫使猎物原地不动,可以是逼入死角,也可以是群狗将猎物干趴下,放倒在地,这就叫定死关。
每当猎物定了死关,那就是猎人登场补刀的时刻了。
而刚才那个眼看着像是定了死关,但猎物还有反抗能力,能抽冷子给你一下,或者趁人不备逃跑,这就是扯回关了。
大概意思是还能跟人拉扯,且容易给人苦头吃。
“是啊,这大公猪的性子太过暴躁凶狠,临死前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得小心……”
陈凌咧咧嘴,眼睛不断观察着野猪的情况。
野猪太猛了,万一临死给人来一下子,那可受不了。
现在这头大公猪前腿窝插着箭,肚子上被喷子开了血洞,后腿瘸着,耳朵和卵蛋还被咬掉了,淌着血。
眼看着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陈凌便抄起钢叉,踏步向前,拧着钢叉狠狠捅进野猪的前胸。
这里的皮可是薄多了,也软多了。
热血飞溅之中,陈凌连着捅了四五下。
然后这个大家伙就四肢抽搐,滚烫鲜红的热血很快就在雪地上溶出一滩刺目的红色。
野猪成功拿下。
两人都松了口气。
“我先喂狗,祭香火,大志哥你回去拉个板车过来吧,这么大块头咱们两个弄不回去。”
缓了口气后,陈凌说道。
他是身上有把子力气,但是这猪身上血流的太多了,要是扛回去,那家伙媳妇刚给做的棉衣就不能要了。
“好,那俺去拉个板车。”
陈大志二话没说,把喷子给陈凌留下,自己拎着斧头下山去了。
剩下陈凌自己之后。
他先是用猪血混着猪内脏摆成一堆,放在山道旁的石头上鞠躬拜了拜。
这是打到猎物后,给土地爷爷的一份香火。
再往西到风雷镇那边就是拜山神爷爷,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他们这里,听人说好像是秦岭的大山神娘娘没给派山神,也有说山神跑了的。
总之,陈凌拜完土地爷之后,才开始喂狗。
他没下命令,两只狗猎完猪之后,就在雪地里蹲坐着,也不走近。
等他发话了,才过来把地上的猪血舔食干净。
这是陈凌教它们的规矩。
本来他舍不得对两只狗下狠心去训的,就跟宠爱孩子的老父亲似的,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但是村里第一次闹狼过后他改变了想法。
两只狗遇狼就兴奋,那次村外狼多,他没发话就硬冲了出去,搞得他担心不说,村民们也很被动,想开枪打狼也放不开,怕伤到狗。
幸好那次它们表现出彩。
不过回去之后,陈凌就下定决心要给它们制定些规矩,不然太随意以后要出事的。
两只狗的聪明懂事也没让他失望。
教了几次后,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
“猪肚和苦胆留下,其它内脏都是你们的,开吃吧。”
两只狗立马放开架势,低头一阵狼吞虎咽的猛吃。
这就是打完猎,给猎狗的奖励了。
习惯之后,慢慢地它们会越发向往上山,渴望捕猎成功后的收获与奖励。
若是不给猎狗奖励,就会消磨猎狗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好狗也要养废掉。
陈凌家的狗虽然是例外,有超出普通范畴的智慧。
但该有的奖励是必须要有的。
……
腊月十三的晌午,陈凌和陈大志把整头大公猪拉回了家中。
从村里路过的时候引起了一大群村民围观。
“瞧吧,俺说啥来着,就是宝栓三个太草包,人家富贵和大志两个就能把野猪拿下,他们三个都是年轻力壮的娃娃,也拿不下个野猪,就这还去捡夹子?都不够丢人的。”
“是啊,碰到野猪拿铁锹拍,拿刀上去砍,这有啥怕的?”
“嗨呀,说那个没用,他们就是怂包,换成俺上去一刀就给捅死了。”
“……”
村民们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
有人是故意这么说的。
而有的年纪小的是真不知道野猪的厉害。
当然了,大部分是故意的。
无非就是惦记大队枪库里的那几杆枪。
近两天又是狼又是野猪的,有人又开始忍不住手痒痒了。
正好大雪封山,有枪的话既能上山过把瘾,又能在年前打些猎物,多好的事。
现在这么一嚷嚷,立马就有人上钩了。
说野猪多厉害多厉害,别说刀子了,那野猪皮连斧头都砍不破。不信?不信你试试去。
对方就说试试就试试,你能从大队取来枪,我这就跟你巡山去,谁怕谁是孙子。
陈凌不管这些人乱七八糟的想法,野猪拉回去后,他给陈大志分了二十斤肉和一个猪头,之后就自己在家把猪身的各个部位分拆卸好,用钩子挂起来,等着啥时候雪化了,能进城了,准备拉到县城卖去。
至于吃,这大公猪的肉他是不吃的,味道大,难处理,哪有自家养起来的小野猪味道好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