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地精与巨魔
对巨魔们给出的情报,艾华斯非常重视。
他没有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与他们说话,而是特地拉着这些巨魔前往了较为僻静之处。
考虑到咖啡基本上就是从南方大陆运过来的,因此艾华斯没有带他们去咖啡厅。而是带他们去了一家星锑人开的餐馆,并要了一个包间、点了大量的烤猪肉——直接点来了半扇猪。
巨魔们显然对此受宠若惊。即使在教国、甚至是精灵,也并非都会对巨魔有多少耐心,更不用说相对平等的态度了。
“我对你们的历史还算了解。”
面对年轻的巨魔祭司磕磕巴巴的疑问,艾华斯如此平静的答道:“我可以与你们交易。但最好不要试图欺骗我。”
——当然,艾华斯其实对巨魔这个种族的了解并不算很多。毕竟玩家们当年从未涉足过南方大陆,对这片诞生了巨魔与地精的土地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他的确知道巨魔的历史,但也只知道来历,而对他们的文化、风俗、政治一窍不通——假如巨魔文明真的有这些东西的话。
比如说,巨魔与地精,其实是在同一个时代,在相邻地区诞生的物种。
这些都有犀牛一样的粗糙厚皮、招风耳与鹰钩鼻的种族,虽然有一些高得要命、长着獠牙,有一些矮的要命、长着细密扁平的牙齿,但他们本质上来说也可以算是近亲。
甚至他们的诞生都有着相同的原因。
那就是兽主的“创生”。
巨魔是兽主仿造巨人而创造的兽性种族,地精则是兽主仿造矮人创造的兽性种族。
爱之道途有着创生的能力,如同子宫孕育生命。女巫创造狼人、月之子创造新的月之子,月亮滴落精华也可以创造被称为“妖怪”的幻魔,最初的仙女便是从山川、湖泊与森林中诞生的精怪。
而爱之道途还叫兽之道途的时候,兽主也同样有着这样的能力。
祂曾创造至少百种兽群——最初的二十种汇聚心血,被称为“贵种”;中间不计其数的奇形怪状,被称为“劣种”,最后的二十种则干脆是对已有种族的模仿。如今这些创生的种族已然十不存一,但仍有少数种族保持存续。
——南方大陆,就是兽主的“培养皿”。
他将自己的诸多造物全都堆在了一起。而在“禁果”之后,他们就彻底失控了。在极为混乱的百年过后,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
因为在低等级超凡者们的冷兵器战斗中,体格往往对战斗力起决定性的作用。巨魔与地精的身高差距接近五倍,地精反抗巨魔的可能性比人类反抗巨人还要小。但是地精们很聪明,所以被巨魔们招为奴隶……如今的巨魔语以及各种祭祀规程,都来自于地精的创造。
很快,这些更加聪明而狡诈的地精就学会了航海术。
他们逃离了被巨魔控制的南方大陆,散开到了各片大陆。靠着经商、研究,以及偷窃、模仿其他种族的技艺,地精很快就成长了起来,变成了不可忽视的种族。
最重要的是,地精与巨魔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血统感染力很强。
无论混什么血、无论男女,地精生下的孩子都是地精,巨魔生下的孩子都是巨魔。往往需要八九代连续的血统浸染,才有可能渐渐钝化一些他们的种族特征。
而这种显而易见的种族共性,让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地精变得异常团结。
按理来说,巨魔算是巨人的优化版。兽主特地缩减了体型,强化了巨魔的生命力、来让他们不会互相争夺食物。
可被优化过的巨魔却走上了与原型巨人完全不同的另一条路……摆烂。
正因为他们体格强大、皮肤粗糙、生命力强到断头都不一定会死、徒手能击杀野外环境的全部野兽、无视大多数毒素、天生精通“巫术”与“诅咒”。巨魔们基本免疫大多数疾病,因此连雨水都不恐惧、蚊虫更无法咬破他们的皮肤。而这样可怕的种族居然是大规模群居的。
如此强大的种族在肥沃的热带雨林之中,不可能有任何天敌。
也正因如此,巨魔们不懂种植、不懂建筑、也不懂畜牧,获得肉食的唯一手段就是依靠猎人的捕猎。
因为热带雨林的物产足够富饶,就算如此也轻易养得起这些巨魔们。因此千余年过去,巨魔从未在南方大陆上灭绝、可他们的文明还保持在原始社会状态。
可地精们却杀了回来,通过更强大的科技产物、训练出的道途能力,以及积蓄的财产,反过来统治了南方大陆,成为了巨魔们的主人。
但地精们并没有自己的国家,因此他们之间的行为也并不统一……有的地精会与巨魔部落做生意交换古代科技的碎片,有的地精则是抢夺或者欺骗。
种植园和巨魔贸易也是一样,有一些巨魔是被暴力抓走的,有一些是被同族卖掉的,有一些是自愿离开的,也有一些是懵懂受骗的。至今仍有少数强大的巨魔部落在南方大陆深处盘踞,与地精商人们普遍敌对。
而显然不属于奴隶、却又能学会人类语言的巨魔,就只能是这些巨魔部族内的祭司阶级了。
如果他们能看到通缉令,还能拿到染血的追捕印记,就说明试图捕猎艾华斯的人来自于南方大陆——来自于那片遍布可怕的野兽、甚至还有尚未灭绝的魔兽,由地精与巨魔所聚居的野蛮土地。
……看来,在兽主遗弃巨魔之后,有一些巨魔投向了熊天司吗?
在等待那些饿坏了的巨魔狼吞虎咽的进食之时,艾华斯撑着下巴、认真思索着。
倒也合理。
对于这些缺乏智慧,习惯暴力的种族来说,会信奉掌管力量之道的至高天也并不意外。
毕竟就算是精灵,也基本不会去南方大陆传教。
艾华斯甚至怀疑巨魔们是否知道柱神共有九位,以及熊天司早就不再是至高天了……
很快,三头巨魔就吃饱了。
——这三個平均身高在两米五以上、浑身肌肉鼓起的强壮巨物,在不知道饿了多久的情况下、只吃了半扇猪就饱了……那猪甚至都不怎么大。
当然也有一定的可能,是他们不敢在陌生环境内吃的太饱、以免丧失警惕;另一方面,也能看出来自兽主的改造痕迹。与巨人相比,巨魔们所需要的食物远没有同比例的巨人那么多。
“现在可以跟我说了吗?”
艾华斯右手扶着权杖,悠然道:“想请我做什么事?为什么非得是我?
“——还有,通缉我的事。记得全部说清楚。”
“我们来到教国,是为了救回我的爷爷。”
那个棕褐色皮肤的巨魔答道:“他被人抓走了。”
“你的爷爷?”
艾华斯稍微有了些兴趣:“是刚刚那家店的老板抓走的吗?”
按照祭司阶级代代相传的特性,他能学习人类的语言、就说明他至少是大祭司的头几个孩子。那么他的祖父应该也是前代大祭司才对。
这种强大的超凡者,怎么可能被地精抓走?
刚刚他们是在地精店门口把艾华斯截住的……莫非是他们一直在这家店门口徘徊,有什么话要说又不敢进去?
“不是地精。是人。”
巨魔强调道:“是……人。”
他比划着,指了指艾华斯,又指了指外面的食客们。
随后他拿起那块石头,断断续续:“这……也是,他给我们的。让我们对你诅咒。就把我爷爷还我。
“他……不守承诺。他把我爷爷带走了,带来了教国。有人跟我说。我们很聪明,没有诅咒。父亲说……不要了。我说要的要的,就跟过来了。”
和他交流了好一会,艾华斯渐渐听明白了。
有一个在他们那里很出名的强大男人深入南方大陆,抓了一个老祭司。随后给了他们部族其他的仪式师艾华斯之血,让他们诅咒艾华斯,就把老头子还给他们。
但是这些巨魔们也不纯粹的傻——尤其是祭司们,能学会多种语言就说明他们还是有点脑子的。他父亲不敢惹那个人类,不打算追回来了、而他固执要把爷爷救回来,就偷偷上了货轮偷渡了过来,在快到的时候跳船游了过来。
他们本来是想自己把人救下来的,但这三个巨魔都是年轻人。来到教国之后,不会和这里的人说话、也根本看不懂地标,更不知道人在哪里。于是他们决定追猎艾华斯……既然艾华斯是那个男人的敌人,就说明他可能知道对方在哪。
艾华斯的评价是:有点脑子,但不完全有,但还是有点。
“……难道是高贵之红的残党吗?”
艾华斯眯着眼睛,低声喃喃道:“人类……侍奉熊天司的人类吗?”
在巨人眼里,人类可是食粮啊。
那头熊,真的会有人类信徒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