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 小母牛拉大锯

  “俺也一样!”
  公屏上,立马刷出了一大片张飞的经典台词。
  林河见状,揉了揉鼻子笑道,“大家都认为张三无罪,这点好像也有道理。”
  “不过事实上,张三是被警察以治安管理法拘留5日,并罚款一千元。”
  “原因呢,是他涉嫌嫖嫦,虽然最后没有嫖成,但这也算是犯罪未遂。”
  “相比既遂犯,未遂犯可以减轻30%-50%的处罚。”
  “大家也先别急着震惊,先听我解释,民警同志这样处罚张三,也是有着法律依据的。”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卖银嫖嫦的定位为: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x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
  “注意,咱们故事中看张三的行为,嫖娼两要素,金钱和不特定异性,他都符合了吧。”
  “最后之所以没朴成,只是因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罢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他没朴成,民警同志才有足够的理由给他开具处罚结果。”
  “不知大家听懂了没?”
  林河说完,一脸坏笑的盯着屏幕。
  “卧槽,这也能行?”
  “我怎么觉得主播话里有话啊,什么叫正是因为张三没朴成,才能给他定罪,难不成朴成了,就没办法给他定罪了?”
  “细思极恐呐,看主播那奸诈的笑容,楼上的说法十有八九是对的。”
  “强烈要求主播说一说,如果张三朴成了,那结果会怎么样?”
  “对,主播说说看呗!”
  林河看到众网友的留言也是哭笑不得,我是这个意思吗?
  我有这个想法吗?
  你们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得不说,这群网友真是机智过头了。
  林河淡淡一笑,“如果上述故事中,张三将错就错,真把事情给办了。”
  “那么警察来的时候,这事儿还真不好处理了。”
  “或者是张三再干脆一点,见到妻子的那一刻,直接给妻子两个大逼兜,大骂道:好啊,果然是你,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cascoo.net
  “张三被抓,说到底还是他的运气忒差,从当时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他的行为就是在违法犯罪,或者是临场反应不够机敏。”
  “这下,你们这帮网友懂我的意思了吗?”
  伴随着林河的话语,直播间瞬间就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主播牛逼,小母牛拉大锯……巨牛逼啊!”
  “神踏马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主播真是我们人生经验的导师啊。”
  “大师,我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自己叫的鞄,含泪都要打完,不然就容易被抓。”
  “就这?求主播来点攒劲的节目,我想听那种一学就能让人进去的故事。”
  “学费大飞机奉上!”
  旋即,一架带有发光特效的大飞机出现在屏幕上。
  有了这位网友的带头,直播间的礼物哗哗的往上飘。
  尤其是那种带特效的礼物,简直都把林河的手机屏幕给玩坏了。
  一斤大红袍,两斤大红袍……嘿嘿。
  林河看着屏幕上飘动的礼物,心里简直都要乐开了花。
  不过这帮网友想要攒劲的故事,倒是得好好想一想。
  嗯……有了。
  林河看着手机屏幕笑道,“非常感谢大家的礼物支持,下面,咱们就开始正攒劲的……故事。”
  “话说张三呢,是某个地方的基层干部。”
  “不过张三这个人呢,十分喜欢上进,特别想要组织上为他加一加担子,提拔一下。”
  “恰好最近有传言,说组织上将会提拔一批年轻干部。”
  “于是,张三十分心动,就想到了给领导送礼。”
  “但是呢,他又害怕送礼之后,自己的目的依旧是不能达成。”
  “这样的话,自己就亏大发了,为此,整日愁眉苦脸的。”
  “张三老婆看到他整日茶饭不思的,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
  “咱家衣柜底下不是还放着3万块钱的假钱嘛,要不你拿这个给领导送去?”
  “张三一拍脑门,乐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假币送出去,就算领导办不成事,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
  “于是张三找到领导:领导,我的事情您帮我运作一下,这些只是见面礼,如果事情办成了,我再给您送点来。”
  “领导见张三这么懂事,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你这个小同志,就拿这个考验干部?”
  “不过我喜欢,东西留下,你先回去等消息,有好消息我会及时告诉你的。”
  “但是呢,钱刚送出去没几天,领导就被纪委同志给带走了。”
  “那么问题来了,张三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行贿罪呢?”
  “还有张三的领导,有没有构成受贿罪?”
  林河说完,一脸笑意的等着众网友的答案。
  这个问题难嘛,不难。
  行贿,受贿,都是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凡是有这种行为的,毫无疑问的,都是违法的。
  但是呢,怪就怪在,张三拿的是假币去行贿,而领导误以为是真币,将这笔钱给收下了。
  假币的使用价值能跟真币的使用价值一样吗?
  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林河才会抛出这么一个故事,来检验一番众多网友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
  “假币行贿?三哥的故事总是这样奇葩。”
  “我觉得,两人都不应该构成犯罪吧,毕竟,两人之间的非法交易,使用的是假币,这就跟拿假币去娼嫦一样,能构成违法嘛,显然是不可能的。”
  呃!
  林河倒是没想到,有网友还能够引经据典,说出这样一个故事。
  看来张三当初拿假币去嫖嫦的行为真是深得人心啊。
  不过……这个故事的情况,和所侵犯的法律益,跟那次好像都不是一码事。
  “对,支持无罪论,毕竟这是一场非法交易,而张三使用的又是假币,违法交易本就不受法律保护,张三拿假币去行贿,没毛病。”
  “没毛病,双方都无罪。”
  当然,也有对这件事情持不同观点的。
  “这件事情应该不能这么看吧,张三把假币送给领导,最起码在领导的心目中,张三是给自己送钱来了,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假币。”
  “根据领导当时的主观心态,他就是在受贿。”
  “所以,领导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受贿。”
  “但是,如果领导的行为定性为受贿的话,那么,送钱之人,也就是张三,也应该是行贿罪。”
  “一点浅见,说的不得的话,还请主播批评指正。”
  林河看了这位网友的留言,心中默默给他点了个赞。
  这么懂礼貌的网友,属实不多见了(书友要是这么懂礼貌的话,我在书评区也不至于被喷的那么惨。)
  这是一块学法的飝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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