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格里高塔

  在这片大陆上,与其他国家最为不同的就是商业之国格里,又称高塔之国,似乎整个国家的聪明才智都用于如何发财,而对魔法骑士之类的东西,他们只当作是笑话。据说在迷雾出现之前,格里的高塔就已经成为了这个国家的标志,那高耸烟囱冒着的浓烟,使整个格里早就成为了迷雾笼罩的地方,所以当迷雾降临的时候,只有这里的人民很不以为意,不过当他们真正意识到迷雾的存在让他们的商业大受打击之时,他们还是找到了新的贸易伙伴-云中之国斯凯勒斯,为了开拓更大的疆土,他们冲出位于大陆极西的苏奇维半岛,打造船队,发现了纽格里岛,在岛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城市,,名为洛克里斯,人口大量扩充,他们的商业还是再次繁荣起来。他们也想把船队开到海域的尽头,即安格与伊的西方之地,寻找宝藏,不过那地带的暴风雨还是击溃了他们的幻想,而他们也不会把船开到北方去,因为他们还没蠢到和恶魔做交易。
  沃尔夫-罗宾靠在一栋别墅的外墙,他刚刚拿到在这里拿到了一张自己主顾的丈夫和子爵夫人的合照,没错,他是一位私家侦探,但是这又不是全部的他,曾经的他是一位特里斯奥克斯人,也作为一名时光旅人来格里做调查工作,不过当他来到这个金钱帝国之时,他就把对瑟琳娜女王的宣誓忘在了脑后,沉迷于金钱。格里人的武器只有工业创造出的转轮手枪,步枪,大炮,炸弹,对于有代理人赐予魔法能力的时光旅人来说,在格里可谓风声水起,除了没有国王的授勋,他也拥有一栋大别墅,尽管他沉迷酒色,他还是靠着聪明才智完成许多主顾的委托,其中不乏达官显贵,警察政府。
  深夜,当醉醺醺的罗宾回到自己的宅邸的时候,他还是发现了门锁有动过的痕迹,而且应该是魔法开锁,而不是机械开锁。难道是特里斯奥克斯人来找自己了?不过他可不知道还有开锁这种魔法。
  罗宾拿出防身的左轮手枪,开门以后立刻用瞬移魔法闪到沙发后,躲避袭击。不过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慢慢起身,发现对面沙发上坐着穿着白色纱衣的女子,黑发,蓝眼,有着与精灵媲美的美貌,只是没有尖尖的耳朵,典型的斯凯勒斯人,不过他从没有和斯凯勒斯人有过什么交集,斯凯勒斯人生活在天上,与世无争,怎么会找上他这个专门找别人麻烦的侦探,还用这么神秘的方式见面。
  看对方似乎不是来杀他的,他就收起了枪,拿起了一杯水,“美人来鄙人这里,不会是专程来找我喝酒的吧。”
  对方面无表情,“沃尔夫先生说笑了,或者叫你杜弗勒斯更恰当呢。不知道瑟琳娜女士还知不知道你还活着。”
  罗宾心中一震,看着这个冷艳的女人,伸了伸舌头,“叫我罗宾就好,不知美人如何称呼?”
  “我今天奉斯凯勒斯之王-巴德尔大人的指派,和你谈一笔交易,和你的职业有关。不然也不用找到你。”
  罗宾把手中的水一饮而尽,“好吧,你要我做什么。”
  那个女人竟然笑了,“先生不必紧张,只要你做得好,秘密就还是秘密,而且可以享受无尽的权势和财富。”
  “你这么说倒是让我无法拒绝。”
  “我希望你前往格拉瑞尔,一个南方之国,查明一个案件。”
  “格拉瑞尓那是个什么地方,时光旅人都没有去过,连高塔人(外地人对格里人的称呼)几百年都没有见过他们了,这查起案来谈何容易。不过我从格里到格拉瑞尓可是要走好久的路。”
  “我会派给你一队人马,骑着云中之国的白月马,只需半月就可到达,你只需前去,其他一切都由我们安排。当然,为了照顾你,我们还准备了乐仙(斯凯勒斯擅长舞蹈音乐的女子)来陪你。既然双方达成协议,我也不再叨扰了,再见。”
  女子起身,向门口走去,罗宾赶紧追过去,“美女,能不能今晚就让乐仙过来啊。”女子轻笑,“你觉得我怎么样?”
  罗宾看着女人凌厉地眼神,顿时接不上话来,那女人见状就离开了。“这女人不简单啊。”
  午夜,罗宾来到位于格里城南一个废弃的高塔烟囱那里,取回了象征时光旅人身份的高斯眼镜,奥克斯特里斯宝刀,还有瑟琳娜女王祝福的旅行者项链,他带上了高斯眼镜,背上了宝刀,却不敢戴上那条项链,他拿着项链,看了许久,然后放回原处。他虽然穿着时光旅人的装备,却没有了对于瑟琳娜女王的信仰,对荣誉的渴望。他准备离开了,看着格里林立的高塔的影子,把自己笼罩。
  第二天,天还未亮,他的别墅门口就来了五个人,一位乐仙穿着格里地方女仆的装束,而那个冷艳的女人也是仆从装扮。三个斯凯勒斯战士两个化身车夫,一个化身护卫。
  那个女人走上前来,鞠了一躬,“罗宾先生,瓦琳为您效劳。“原来这个女人叫做瓦琳,可谁又知道是真是假呢,现在自己的主顾亲自来监视自己,原本以为可以和乐仙饮酒享乐,现在对罗宾来说还真是不自在。因为他总觉得那个女人在观察自己,还在暗暗地冷笑。
  对于罗宾来说,他已经把格里当做自己的第二个家,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回特里斯奥克斯,也没想过要去迷雾里走一遭,不论他是否愿意,为了免除于被特里斯奥克斯长老院的护卫军的追杀,他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命由这个女人掌控,而这个可怕的女人又会如何对待自己呢,什么荣华富贵,不如自己查案,每天去酒吧里喝酒和美女温存来的现实。
  的确,云中之国的白月马的确不是凡品,耐力和速度很惊人,在迷雾中也不会迷失方向。当夜晚来临,还搭起了帐篷,罗宾虽然是个好色之徒,但是面对瓦琳送给他的乐仙姑娘,他还是心存戒备。只是看着乐仙姑娘的舞姿默默饮酒,他心事重重完全没有心思想入非非,他总觉得那个女人在看着自己。一曲舞毕,乐仙姑娘就给他斟酒。
  “乐仙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做夏妮,是巴德尔殿下的子民,是巴德尔殿下带给我们一族生机,是巴德尔先生带给我们安定。巴德尔大人说你是我的夫君,你就是我的夫君。”夏妮姑娘就像是在祷告一样说出一连串赞颂的话,连自己成为一位陌生人的妻子都看做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曾经的他一样迷恋着瑟琳娜女王,愿意为她出生入死。
  “看来巴德尔王就是你们的信仰。”
  夏妮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难道先生就没有信仰吗?”
  “我的信仰也许就是钱吧。”
  女孩笑了起来,“先生的信仰也许连先生都不知道。才会说是钱吧。”
  罗宾没有回答。他才不管什么阴谋诡计,抱起女孩,熄灭了灯火。女孩躺在自己的怀里讲着自己的族群的故事:安达尔人,是恶魔仿造精灵与人类创造的物种,是恶魔之子,他们来到这个世间的时候,正是贤者击退恶魔将它们赶到北方废土的时候,他们被诸国驱逐残杀,分成三支,分别去往北方,西方与东方,西方的一支被巴德尔王收留,活到了今天。罗宾示意她不要说了,然后亲吻她的脸庞。
  瓦琳看着罗宾的帐篷,露出轻蔑的笑容,
  “尽情享受你短暂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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